沟獐中学司务长管理考核条例
一、管理条例
1、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食堂工作计划,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
2、坚持“服务育人”的原则。努力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全体职工为人师表,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教育。
3、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会同炊事班长负责对食堂职工进行考核奖惩。
4、组织实施学校制定的食堂目标管理责任书,努力完成各项指标。
5、坚持服务第一、经营第二的原则,加强食堂的经费核算、增收节支、减少消耗,定期向学校汇报食堂收支情况。
6、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账目、现金、实物相吻合,健全采购、验收、保管等制度。
7、教育职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食品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8、对职工加强防火、防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
9、充分发挥学校膳委会的作用,经常向师生了解对食堂的反映,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10、完成总务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奖惩条例
1、若工作中违反上述工作职责条例一次,罚款五元;
2、若因管理不善,食堂人员有争吵斗殴事件发生,每次罚款100元;
3、若督查发现食堂保管室晚间没有加锁,每次罚款50元;
4、因认为原因,延迟开饭时间,每次罚款5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必要时做书面检查,说明原因;
5、发生较大饮食安全责任事故,报学校校务委员会裁决;
6、若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奖励责任人一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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