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造各项水电设施,改善了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为杜绝水电浪费,勤俭办学,为加强节能环保意识,形成人人自觉节约用水、节电的良好风气,特定本条例:
一、谁使用谁负责
1、各部门、各班级、各宿舍有关人员应自觉管好用好水电设施,严格控制水电用量,形成齐抓共管、自我节制、讲求节约、自觉维护的良好风气。
2.在水、电、空调、风扇等使用上,要有节约意识,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少开少用,并及时关、停。
3.自来水设施要严加保护,尽量减少水流量,要自觉节制,洗涤时严禁任水满溢流淌,发现水龙头滴漏现象,应及时修理或通知总务处维修。
4. 在光线充足时应及时关闭照明,使用空调时要随时关闭门窗,风扇尽量减少台数和使用时间,晚自习人数较少时,应合班自习,或采取部分照明。
5、放学或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要巡视有关的水电设备设施,并及时关闭。
6、办公场所、宿舍等禁用电炉设备(不安全、耗能大)。
7、水电线路禁止私自拆装。
二、部门职责和处罚:
1、各部门负责人加强本部门水电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互相监督,做好相关的维护管理工作,厉行节约。
2、对于各种浪费现象,应及时制止和劝导,并给予批评或处罚。
3、故意损坏水电设施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处2~5倍赔偿。
4、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要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不能听之任之。
5、严格执行水电设施的安全使用规范,落实安全责任制,保障使用安全。
6、校水电工作人员必须经常巡视检查校内水电设施,及时发现及时维修,如有重大隐患及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学校,同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加强日常水电监管,杜绝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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