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我校教师管理相关工作实际,有以下几点体会和收获:
一、通过学习,自己知道了该条例的主要内容为: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有着指导性的作用。
二、《条例》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一个规范的法律、法治环境。《条例》建立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既促进了人员流动,又体现了效益与公平。《条例》强调从固定用人到聘任用人的转变、从身份管理到合同管理的转变,工资制度改革突出岗位绩效,强调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体现了效益与公平。
三、通过学习,基本了解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有助于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明确职责,分清责任和义务,规范人事管理行为。
四、对照《条例》,要更加注重教职工考勤管理;体现考勤管理的时效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不能让事业单位人员认为这是单位派给他们的额外工作,而是每个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完成的分内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员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不能认为工资只是打到自己工资卡上的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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