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客户中心内部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树立**花地典范的服务窗口,特制定以下奖惩细则: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15元。
1、正常上班不穿制服、不佩戴工作证、仪容不整、仪表仪态不端庄者,每次扣罚15元;
2、服务电话响声超过三次不接听或接听用语不规范者,每次扣罚15元;
3、办公桌面的文件、物品堆放杂乱有损观摩者,每次扣罚15元;
4、办公室报纸杂乱,专项负责人不做好收集整理的,每次扣罚15元;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20元。
1.对上司、同事、业主不礼貌者,每次扣罚20元;
2.在办公场所发个人情绪,影响工作秩序者,每次扣罚20元;
3.在上班时间打瞌睡、闲聊、喧哗、嬉闹、看书报、吃零食、吸烟、吐痰、随地丢纸屑等行为者,每次扣罚20元;
4.非正常工作需要,使用公司电话超3分钟者,每次扣罚20元;
5.非正常工作需要,擅自用公司电脑上网,每次扣罚20元;
6.随意拿走公司办公物品(包括报纸、书刊、杂志、盆景等)者,每次扣罚20元;
7.工作任务派发错漏,导致服务效率降低者,每次扣罚20元;
8.业主收楼手续办理或对管理费的计收错漏者,每次扣罚20元;
9.接待客人相互推托,所有在场人员,每次扣罚20元;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30―200元或解雇处理。
1、最后离开办公室不主动关空调、灯光、门窗者,每次扣罚30元;
2、捏造理由请假者,每次扣罚30元;
3、非经许可,无故不参加部门或公司的会议、培训及活动者,每次扣罚30元;
4、不履行值日(总值)工作者,每次扣罚30元;
5、锁匙的收发不履行登记者,每次扣罚30元;
6、不按规定时效跟踪工作任务进度,引起业主投诉者,每次扣罚30元;
7、不按前台常规要求做各种记录和报表,导致工作开展障碍或无法追溯与跟踪者,每次扣罚30元;
8、不按《议事日程》开展各项例行工作,每次扣罚30元;并责令补救完成相关工作;
9、在同一月份中,连续违规两次以上者,第三次则按较重的违规程度加倍处罚;
10、故意回避或不听从上级工作调遣,包括抗火灾、台风、暴雨等灾害工作,每次扣罚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处理;
11、向业主(顾客)索取小费、牟取个人利益有损公司声誉者,每次扣罚2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处理;
四、有以下业绩之一者,给予嘉奖15―20元。
1、敬业爱岗,每月度应出勤率达100%,没有任何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及签卡现象者,每月奖励15元;
2、服务工作热情周到,客户中心收到相应业主的感谢信或表扬类的书信
者,每次奖励20元;
3、拾金不昧(价值在300元以上)者,每次奖励20元;
五、有以下业绩之一者,给予嘉奖30―300元或晋升。
1、见义勇为、乐于助人,事例典型,大众认可者,每次奖励30元;
2、为部门业务或管理工作的推动发展提供可行的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效者,每次奖励30―50元;
3、对各种突发事件处理得当,为公司或业主避免经济损失价值达500元以上者,每次奖励30―50元;
4、在同一月份中,连续获奖两次以上者,每三次则按较高获奖程度加倍奖励。
5、在月度、季度或年度荣获公司授予“服务之星”称号者,每次奖励200―300元;成绩显著者,经公司领导核准同意后,可晋升一级。
以上奖惩细则,从2003年8月15日起执行;2002的12月8日颁发的《奖惩细则》版本同时废止。
编制部门:核准/审批人:
维护人:生效日期:
抄 报:方总裁、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各1份
下 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 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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