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对在用移动式、手持式电气用具(以下简称器具)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制度适用于大连东方昆仑不锈钢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区域器具的采购、保管、检查、使用、维修和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3在生产中使用,又无固定使用场所的,使用软电线(软电缆)及利用插头接通电源的各种移动式、手持式电气用具均遵守本制度。
1.4器具按触电保护方式分为三类
1.4.1ⅰ类器具(普通绝缘器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上;
1.4.2ⅱ类器具(双重绝缘器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上;
1.4.3ⅲ类器具(安全额定电压器具)为额定电压42伏以下。
2、职责和流程
2.1使用部门应尽可能选用ⅱ类器具和ⅲ类器具。
2.2采购人员应按使用部门要求的器具类别进行采购,新购器具应具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3器具应存放在空气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品的场所进行保管。
2.4器具使用部门应指定电气专业人员管理,设立器具管理技术档案(按在用器具种类制定),档案内容应记载器具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部门(人)、保管人、使用部门(人)、检修时间、检修单位、检修内容、日常点检情况等,以便及时发现隐患。
2.5经检验合格的器具应粘贴“安全使用证”(由使用部门统一印制),其内容应有本次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检验部门(人)。
2.6当器具保管人出借器具前,应确认“安全使用证”完好,并在有效使用期内,否则不得将器具出借。
2.7ⅰ类器具(普通绝缘工具)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
2.8检查
2.8.1新购器具投入使用前,生产部应按该产品的出厂要求进行验收。
2.8.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对器具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整改。
2.8.3严禁使用报废器具。
2.8.4器具检查主要内容
2.8.4.1安全使用证应粘贴完好;
2.8.4.2外壳、手柄不应裂缝和破损;
2.8.4.3ⅰ类器具接地可靠,外壳不应带电;
2.8.4.4软电源线及插头(座)应符合国家规定,并完好无损;带电零部件不应外露;
2.8.4.5开关应正常、灵活、无缺陷;
2.8.4.6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动作电流符合要求;
2.8.4.7机械防护装置(罩、盖等)是应完好,砂轮无破损声;
2.8.4.8电源开关箱、接线板上的熔丝应符合要求,电焊机焊钳绝缘良好;
2.8.4.9空载运行时,检查器具传动部分转动应灵活,火花不应超过规定。
2.8.5生产部应对器具至少1次/1季度全面检查,霉雨季节必须加强检查,维修、拆装后应详细检查,检查项目2.8.4.1-2.8.4.9,还应增加:
2.8.5.1测量绝缘电阻值(略);
2.8.5.2耐压试验维持时间为1分钟;
2.8.5.3器具接地系统的接触电阻值不能超过0.1ω;
2.8.5.4测定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
2.8.6每次定期检查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2.8.7检查人员定期检查后,应在器具上换贴新的安全使用证。
2.9使用
2.9.1使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值必须小于4ω。
2.9.2ⅰ类器具除接地或接零保护外,使用时应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应戴绝缘手套。
2.9.3器具的电源插头(座)应符合gb1002~80(单相)和gb1003~80(三相)的要求。行灯变压器、隔离变压器的初次级插头(座)应有明显区别。
2.9.4器具软电缆(线)上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调换。
2.9.5三眼或四眼插座的接地端子,应单独用1根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用户),或单独用1根导线接至中性线(采用保护接零的用户),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端子与中性线端子连接。
2.9.6器具的软电缆(线)中间严禁有接头。
2.9.7在露天、雨雪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狭窄场所,应使用ⅲ类器具,如无ⅲ类器而使用ⅰ类、ⅱ类器具时,应装置额定动作电流小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或使用隔离变压器;并将隔离变压器和电源连接器等控制器具放在容器外面,同时应有监护人。
2.9.8器具在特殊场合(如湿热环境、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时,应符合相应的防水、防爆、防腐蚀等安全技术要求。
2.9.9器具在使用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
2.9.9.1器具外壳有麻电感;
2.9.9.2传动部件被卡住,转速急速下降或突然停转;
2.9.9.3发现异常声响、异味或升温过高烫手;
2.9.9.4电刷下产生环火花超过二级;
2.9.9.5发现剧烈振动,机壳温度升高,转速下降。
2.9.10 在临时停电或工间休息前应拔出电源插头、切断电源。
2.9.11在移动器具时,不准事先拉电源线,以免造成电线护套擦破、扎坏或拉脱电源插头等情况。
2.9.12 严禁擅自拆除或更改器具机械防护装置。
2.9.13调换砂轮片时,其额定线速度不得低于器具制造厂的规定,不允许有破壳声。压紧法蓝大小应符合规定,固定螺母应旋紧。使用时,操作者应避开旋转平面。
2.10 维修和报废
2.10.1检修人员接到器具修理单后,应按该器具安全管理者的要求进行修理。
2.10.2 ⅰ类器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线)、四芯(三相)多股铜芯,且由橡皮或塑料作护套的软电缆(线),其中绿黄相同的双色芯线作为接地或接零线(原规定的黑色芯线在过渡期仍可作接地或接零线)。
2.10.3器具检修后应经过绝缘、耐压、运转等性能试验,并将试验结果记录在修理单上签字确认。
2.10.4委托专业单位检修器具的,应附有修理合格证。
2.10.5无法修复的器具,由保管人员填写报废申请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报废销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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