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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收费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48

高中收费管理细则

高中收费管理细则

高级中学收费管理细则

**中学收费权利属于校董事会,校行政会,未经授权,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私自向学生征订资料,购于服装,球类,辅导费等,其管理细则如下:

1、学生学杂费、书本费、饭金标准由校董事会确定,校财务收费。

2、学生寒暑假补课费标准由校董事会确定,校财务收取

3、学生周末补课费标准由校行政会确定,报校董事会批准,由班主任收取,交教务处管理,学期结束前与校财务结算。

4、体育培训费、艺术生培训费标准由校行政会讨论,校长核准,教练收取交教务处统一管理,学期结束前与校财务结算

5、高三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补习由学校统一组织,标准由学校行政会确定,由班主任收取交教务处管理、发放。

6、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费,高考报名费,路费标准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校行政会审议,班主任收取,教务处审核管理。

7、高三第一轮复习用书征订由校长室负责审议、征订,班主任收取费用、做账,校长室审核并报告董事会。

8、教师不得私自征订各种复习资料、辅导资料,确因教学需要,由科任教师书面申请,校行政会审议方可征订。征订资料的单价、折扣、数量、总价报校长室,由教务处纳入月作业检查,并报告董事会。

9、体训队学生球服、鞋子、球类、跆拳道服,兴趣班学生工具费,水费等确需征订,由教练书面申请,校行政会审议,方可收取征订,征订的单价、折扣、数量、总价报校长室核定,并报告董事会。

10、班级学生班费标准,由班主任申请,校行政会审议收费,并报告董事会。学生班费账目由班干部分类管理,每学期公布2次,学期结束前将班费开支明细账交政教处审核备案。

11、班主任不能私自给学生征订球服、球鞋、水费或私立项目收取费用,确因家长要求,须报校长室审核

12、教师不能私自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辅导费,确因家长要求,须报校长审核。

13、政教处收取学生的保证金,罚款须开具发票,学期结束前交学校结算

14、团委、学生会、广播室不得私立项目收费,收费项目需报校行政会审议,开具票据,纳入学校规范管理。

15、教师违反规定,私立项目收费者,学校给予教师会上通报批评,返还不当得利,并扣除当事人工资100元-1000元(校董事会认定)。

《高中收费管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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