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贯彻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道路安全源头管理,规范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力度,现就具体细则安排如下:
三不进站”指:
(1)危险的不进站。
(2)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
(3)无关车辆不进站。
汽车站制定如下细则:
(1)设立了安全检查仪对进站的旅客行包进行逐一安检,确保候车室、发车区等重要地区的旅客和营运车辆的安全营运。除安检仪外,还对有疑问的行包进行复检,保证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2)除旅客正常的出行外,拒绝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发车区逗留,以便车辆发车区能使营运车辆安全出站运行,汽车站在发车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是确保方便安全出行和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后出站的重要保障手段。
“五不出站”指:
(1)超载客车不出站;
(2)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
(3)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
(4)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
(5)“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汽车站根据以上规定,制定了如下工作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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