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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9

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第1篇 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确保宁启复线电化改造工程“平安宁启”、“精品宁启”、“和谐宁启”目标的实现。

二、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 本办法所指大型施工机械包含: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

架桥机,提梁机,运梁车,移动模板,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架垂直提升设备,其它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

长轨铺轨机、运输车,捣固机,运碴车,配碴车,稳定车,钢轨打磨车,钢轨闪光对焊车,重型轨道车,恒张力作业车,电化架线车,接触网冷滑试验车,电化立杆车等。

3、其它大型设备:

重型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摊铺机,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搅拌机,发电机组等。

四、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目标:

以人为本,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两杜绝一减少”目标。 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一般d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减少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大型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奉

副组长:方开国 吴 涛 刘惠明 盈世楷

组 员 吴乾辉 周志军 周礼武 李华明

王 勇 黄国民 杨建军 张惠明

马怀雄 谢 胜

调 度: 曾 健 办公室电话:0394-5659796

二、职责:

1、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

2、加强对大型机械的组织领导工作,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台帐,落实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岗位责任制,制订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控制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3、负责施工机械进场前的验收工作,各类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资料齐全。

4、建立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和动态管理档案,对大型机械的购置、安装、检验、维修、保养、拆卸等详细情况要明确记录。

5、负责对操作人员资质资格的审查,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第三章 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技术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机械使用的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等。

2、施工单位要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合格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出厂前的静载试验报告,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及要求,使用许可证明文件,定期检验和自检记录,主机及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的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大型机械设备在进场前,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备的大型设备管理台帐和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大型设备的安全质量管理包保责任展开表。管理台帐包括设备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性能指标、设备状况、进场时间、操作人员等。安全管理包保要每一台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的每一台大型机械都要落实到项目部领导和工班的具体职工。设备管理台帐和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的大型设备的安全质量管理包保责任人名单要在设备进场前报监理单位审核,报宁启指挥部核备。

4、大型施工机械要有设备状态牌,牌中须表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生产日期、设备编号、设备高度、施工里程、施工内容(墩号、桩号)、技术要求(桩长等)、操作人员、现场负责人、防护人员等。状态牌由施工单位按上海铁路局《标准化工地》中有关展示牌的要求统一制作,设置在大型机械正常停放位置。

5、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熟悉本机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属特种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教育、培训、考试要形成记录和台帐备查。

6、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检查。大型施工机械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自检合格报监理单位审批,审批合格报宁启指挥部备案。施工单位针对各类大型施工机械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应贴挂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7、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承担。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当在省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8、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建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监管台帐,全过程地监控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状态。对于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的大型设备在施工单位安全质量包保责任表的基础上建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包保体系,落实责任人,并报宁启指挥部核备。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方案和使用条件的审查,特别要做好对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同时,要做好对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台帐、各种合格证、检查报告等的检查,切实发挥好监管作用。

二、临近既有线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措施。

1.1、施工单位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必须要有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针对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经批复后方可组织施工。

1.2、必须和设备管理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在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组织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

2、安全预控措施。

2.1、与既有线距离安全控制:

大型机械进场前,必须测量桩位离既有线护栏、围墙的距离,形成施工位置与既有线设备的距离表。凡大型施工机械的高度≥桩位与护栏、围墙距离的桩位,一律划出红线(警戒绳),红线内的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必须采取重点防护措施,当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红线内大型机械必须停止作业。对于高度投影影响既有线安全和起吊作业的吊臂作业半径侵入既有线建筑接近限界的大型施工机械原则上不得使用,如确需使用,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控制措施,经各施工、监理单位、宁启指挥部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签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2.2、地下管线安全控制:

大型机械进场前,施工单位要提前探明开工场地的地下管线等隐蔽设备的情况,并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设备管理单位现场交底的前提下,再由施工单位的三电部门对施工部门进行现场书面交底。施工部门要对施工场地、施工桩位进行人工开挖探沟,以确认有无地下管线。对于挖出的地下管线,采取支护防护措施。对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径路区域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警示标志要鲜明醒目。

2.3、架空线及其附属设备安全控制:大型机械与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见附表1)。大型施工机械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五米范围以内时,须装设接地线;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二米到四米范围内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陪训的人员在场监护。在电杆、拉线附近施工,对电杆应留出1~1.5米半径的土台,对拉线留出1.5~2.5米半径的土台,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大型机械施工对架空线及其附属设备必须有防倾覆措施。

2.4、施工人员安全控制:

凡参加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的劳务人员由所在的工程局进行培训。未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否则将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复审记录,方可上岗。

3、安全防护措施。

3.1、建立安全防护网络: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作业时,必须建立以下安全防护网络。

3.2、专职防护:施工单位专职防护人员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随机而动”,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3.3、驻站防护:施工单位必须在车站设驻站防护员,使用通信设备向施工现场负责人、工地防护员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3.4、现场防护: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作业点的既有线两端设置现场防护员。当施工作业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时,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使用通信设备通知既有线两端的现场防护员,按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及时设置防护。

4、设备加固措施: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场地应平整、夯实、无障碍物。场地承载力要经过检算,能承载大型机械的工作压力。当地基松软、承载力不足时,应加铺枕木或钢板垫护。对于可能侵入既有线护栏、架空线等设备(机械高度≥机械与护栏、架空线距离)的大型机械,施工时应尽可能将易倒方向避开既有线和架空线。大型机械必须按规定设置缆风绳、地锚桩、斜撑杆、配重等防倾覆措施。对固定的桥桩钻机、路基桩机应采取缆风绳、地锚桩、斜撑杆等定向加固措施并增加配重,定向加固就是向既有线、架空线的相反方向设置缆风绳、地锚桩。地锚桩埋设的体积、深度和缆风绳的强度、连接必须符合规定,满足抗倾覆受力检算。带有机配斜撑杆的钻机(冲击钻机),必须配套使用。在墩台内桩位间施工必须在缆风绳防护下进行。对于吊臂活动范围较大的起重机,应采取加大配重的加固措施。监理单位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场地承载力,缆风绳、地锚桩的承载力进行验证签字。

5、安全检查措施:大型机械进场或转移工点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组织工点开工检查,从工地概况、加固措施、场地布置、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按规定填写《大型施工机械现场安全检查表》,并留存备查。大型机械施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应经常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

6、夜间轮值措施: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期间,遇有夜间施工,除工点现场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技术人员外,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领导、安全技术人员夜间轮流跟班指导把关。监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跟班监护。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条件。

7、确保七个“严禁”的落实:

7.1、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

7.2、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施工机械操作。

7.3、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施工违章作业。

7.4、严禁大型施工机械带故障作业。

7.5、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没有经过专门批准擅自上道运行。

7.6、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正司机单人操作(正、副司机同时到岗)。

7.7、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副司机操作。

三、现场监管:

1、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机”专职防护,并做到“五个一”齐全,即一册(操作手册)、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齐全。作业场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戒线和安全警示牌。桥墩、桩位要有明示牌。

2、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装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区的安质部长、安质部人员必须到场把关。监理单位必须对承担安装、拆装工作的单位资质进行确认。

3、进行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作业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把关。

4、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大型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严禁带手机上岗。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5、大型施工机械转场时,要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制度,施工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监理员必须现场把关,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原则上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确有需要的,应采取防护措施,加大防护力度,并保证足够的照明。

6、考核

按照项目部颁布的奖惩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2篇 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邯济指安〔2011〕63号)文件要求,确保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根据标段施工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1、要严格按照(邯济指安〔2011〕6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种防护措施,对使用大型机械不按要求安排施工单位正式职工负责,不设置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或防护员兼职,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没有佩带对讲机及防护用品的,一旦发现将追究施工处分管副处长的责任,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0元;对工地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没有保持3分钟联系通话一次(没有记录)或检查时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联系三次不能通话的罚防护员或驻站联络员每次100元,同样问题被上级检查发现3次的罚施工处安全总监、安质部长各300元。

2、做好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由施工处发放上岗证并随身佩戴,(上岗证要有照片并在照片处盖章,防止随意更换未培训的人员上岗),对未随身佩戴上岗证的坚决不允许上路基,一旦发现未随身佩戴上岗证、上路基的,对场管理人员及带工人员各罚款300元;对工作态度差的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施工处严禁使用,一旦发现要立即清退,对上级检查发现要求清退的施工处未清退,每次罚施工处长500元;对于安全培训走过场、替答卷,弄虚作假的对安质部长和安全总监各罚款300元。

3、认真做好设备管理台账管理。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按照建指“一机一档”的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各项资料手续必须齐全有效,经监理审查无误后方可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存档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汇总表每月上报一次。对不符合使用条件和未纳入台账管理的大型机械一律不得使用,一旦发现使用的将对使用的分管副处长罚款500元;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执行日计划上报制度(报表见附表),对于未报日计划的上不允许施工。

各施工处要对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在确认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发放车辆登记编号,放置车前窗明显处,无编号的禁止上路基,发现无编号上路基一处罚现场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各300元。

4、认真做好过程控制,各施工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路基填筑达到一定高度后的运输车辆、推平碾压车辆安全控制,特别是加强新填路基与既有路基结合部施工质量,加强碾压,防止软硬不均情况出现。为防止运输车辆防止车辆侧翻、撞伤(断)接触网杆、信号杆(机)、电线杆或冲入线路侵限,要在新旧路基结合部设置明显的警禁标志(带反光标志)每隔5米设置一个,在触网杆、信号杆处进行加密设置,同时施工处要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员现场盯控,疏导指挥车辆,严禁现场无人管理盯控进行车辆填土、上碴作业。对车辆填土、上碴作业,现场无人盯控、无人防护,不按要求设置警禁标志。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分管副处长罚款500元。 线间距小于5米的建议采取二次倒运,若不进行二次倒运,施工处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运输机械要定期保养,保持车辆的状态良好,严禁超载。特别是填土顶距路肩小于2m的地段。检查发现状况差,未按要求定期保养、无编号的运输车辆进行上土或上碴,每次罚现场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各300元。

各施工处要对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在确认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发放车辆登记编号,放置车前窗明显处,无编号的禁止上路基。

严禁施工现场无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管理人员进行路基填筑、上碴等施工,劳务队伍擅自使用大型设备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分管副处长和劳务队伍进行重罚。

各施工处制定临近营业线操作司机注意事项放置在驾驶室内,随时可以看到。施工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没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罚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200元。

各施工处要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配备抢险设备,一旦出现突发问题可抢险到位。

5、加大检查力度,各分管副指挥长,安质部、物资部要按照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日计划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大型机械施工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屡改屡犯的将给予责任人每次罚款300元。

6、加强现场处置和信息传递工作,现场大型机械作业施工现场设防护员、现场一旦发生问题要立即通知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果断处置,及时拦停列车,同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确保行车的绝对安全,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汇报,为防止事态扩大提供决策依据。对于及时处置有功人员施工指挥部将给予重奖。

各种罚款,施工处检查发现罚款交施工处,指挥部或上级检查发现罚款交指挥部。

第3篇 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邯济指安〔2022〕63号)文件要求,确保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根据标段施工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1、要严格按照(邯济指安〔2022〕6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种防护措施,对使用大型机械不按要求安排施工单位正式职工负责,不设置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或防护员兼职,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没有佩带对讲机及防护用品的,一旦发现将追究施工处分管副处长的责任,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0元;对工地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没有保持3分钟联系通话一次(没有记录)或检查时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联系三次不能通话的罚防护员或驻站联络员每次100元,同样问题被上级检查发现3次的罚施工处安全总监、安质部长各300元。

2、做好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由施工处发放上岗证并随身佩戴,(上岗证要有照片并在照片处盖章,防止随意更换未培训的人员上岗),对未随身佩戴上岗证的坚决不允许上路基,一旦发现未随身佩戴上岗证、上路基的,对场管理人员及带工人员各罚款300元;对工作态度差的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施工处严禁使用,一旦发现要立即清退,对上级检查发现要求清退的施工处未清退,每次罚施工处长500元;对于安全培训走过场、替答卷,弄虚作假的对安质部长和安全总监各罚款300元。

3、认真做好设备管理台账管理。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按照建指“一机一档”的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各项资料手续必须齐全有效,经监理审查无误后方可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存档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汇总表每月上报一次。对不符合使用条件和未纳入台账管理的大型机械一律不得使用,一旦发现使用的将对使用的分管副处长罚款500元;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执行日计划上报制度(报表见附表),对于未报日计划的上不允许施工。

各施工处要对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在确认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发放车辆登记编号,放置车前窗明显处,无编号的禁止上路基,发现无编号上路基一处罚现场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各300元。

4、认真做好过程控制,各施工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路基填筑达到一定高度后的运输车辆、推平碾压车辆安全控制,特别是加强新填路基与既有路基结合部施工质量,加强碾压,防止软硬不均情况出现。为防止运输车辆防止车辆侧翻、撞伤(断)接触网杆、信号杆(机)、电线杆或冲入线路侵限,要在新旧路基结合部设置明显的警禁标志(带反光标志)每隔5米设置一个,在触网杆、信号杆处进行加密设置,同时施工处要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员现场盯控,疏导指挥车辆,严禁现场无人管理盯控进行车辆填土、上碴作业。对车辆填土、上碴作业,现场无人盯控、无人防护,不按要求设置警禁标志。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分管副处长罚款500元。线间距小于5米的建议采取二次倒运,若不进行二次倒运,施工处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运输机械要定期保养,保持车辆的状态良好,严禁超载。特别是填土顶距路肩小于2m的地段。检查发现状况差,未按要求定期保养、无编号的运输车辆进行上土或上碴,每次罚现场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各300元。

各施工处要对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在确认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发放车辆登记编号,放置车前窗明显处,无编号的禁止上路基。

严禁施工现场无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管理人员进行路基填筑、上碴等施工,劳务队伍擅自使用大型设备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分管副处长和劳务队伍进行重罚。

各施工处制定临近营业线操作司机注意事项放置在驾驶室内,随时可以看到。施工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没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罚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200元。

各施工处要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配备抢险设备,一旦出现突发问题可抢险到位。

5、加大检查力度,各分管副指挥长,安质部、物资部要按照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日计划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大型机械施工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屡改屡犯的将给予责任人每次罚款300元。

6、加强现场处置和信息传递工作,现场大型机械作业施工现场设防护员、现场一旦发生问题要立即通知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果断处置,及时拦停列车,同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确保行车的绝对安全,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汇报,为防止事态扩大提供决策依据。对于及时处置有功人员施工指挥部将给予重奖。

各种罚款,施工处检查发现罚款交施工处,指挥部或上级检查发现罚款交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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