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小区管理规约草案
**小区管理规约(草案)
为加强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本规约。本规约对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坐落位置:福州市**区**镇**路**号
第二条、本物业区域内的所有业主应共同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规约规定,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决定;积极主动地维护小区的各项利益,相互保障小区内的业主们的生活、工作不受他人干扰,安全不受威胁;遵守本规约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细则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承租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 业主权利和义务
业主权利:
第三条、业主对其名下的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
第四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享有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业主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享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业主对业主大会的各项议题享有表决权;业主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就本物业的有关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六条、业主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其名下物业自用部位的装饰维修;有权自行或聘请他人对其物业自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并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及场所、共用设施、设备的状况、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及时修缮;
第七条、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情况,并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和期限,公布业主委员会经费及物业服务企业费用的使用情况和收支帐目;
第八条、业主有权要求异产毗邻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拒不维修并造成业主或他人损失的,可向业主委员会投诉直至申请有关部门调解、仲裁或诉讼;
第九条、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决策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十条、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义务:
第十二条、业主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约的规定;遵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本规约订立的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和活动。
第十三条、业主应执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通过的相关决议;
第十四条、空调外挂设备应按指定位置安装,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物品。不得擅自在建筑外墙张贴或安装任何标识、广告牌或标语等;
第十五条、业主应爱护公共环境,不得侵占小区公用部位及消防通道,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掷垃圾、杂物;不在共用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垃圾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避免遗撒;
第十六条、业主应自觉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在共用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危险及有毒害物质;并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业主不得制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自有的物业或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扰民的营利性商业活动;
第十八条、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相关的规定。若犬只毁坏树木绿地,犬主应予赔偿。
第十九条、业主饲养的宠物在小区公共场所伤人毁物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第二十条、业主应对其家属、房客、代理人、雇工、承租人、访客、朋友及其他使用者的疏忽或错误造成对公共物业或其他业主的相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小区内随地吐痰、大小便、乱扔烟头及废弃物者,应负责及时清理。小区住户,不得从楼内向外抛掷杂物。
第二十二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区域内的公共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配套设施)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及合理利用;代表全体业主,自行行使或监督委托行使业主大会及本规约赋予的职权;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见《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五条、房产权属证明登载的产权人及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均为业主;相同业主名称产权证下的产权所有人及其共同所有人只能推举一人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二十六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正、副主任可每年轮执;
第二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实行常务委员会制,常委会委员为7人,一般日常事务由常委会会议议决,重大事务应由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全体会议议决。
第二十八条、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做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内职务、职责调整,应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通过;
第三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因特殊情况可以提出辞职,但需经业主委员会2/3多数通过,并公告全体业主。如果更换辞职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仍需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按选举办法办理;
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并根据全体业主20%以上的要求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三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对违反本规约或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代表全体业主对责任人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公共利益;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审议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物业服务标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监督本物业区域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在每年总结全年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在小区内公示;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修
第三十七条、业主应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
第三十八条、业主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和相邻业主在必要时
进行入户维修,如因该等维修而损坏业主利益,应予以修复或适当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业主需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其装修方案需经物业服务企业批准并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有关规定和制度;
第四十条、装饰装修房屋,应在规定时间施工,不得拆改承重墙、各种管线和破坏防水层等,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相邻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因装饰装修导致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以及其他业主利益受损,应当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物业房屋因火灾、台风、地震、地陷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遭受破坏,以致大部分不能使用,业主委员会应召开特别业主大会,决定房屋是否修复或重建以及修复或重建费用的筹集办法;
第四十二条、鉴于集体居住的物业与规约具有共存性,业主在转让或出租其拥有的物业时,应当告之及要求新的业主和承租人承诺遵守规约。并于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房屋转让或出租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章 物业服务和相关企业的聘用及其权利义务
第四十三条、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参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因客观因素未能聘请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设立小区理财小组,负责小区公共管理费用的收缴和日常的物业管理。小区理财小组的权利和义务参照本规约的第五章《物业服务和相关企业的聘用及其权利义务执行》。
第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与其他专业公司签订的任何服务合同均应经业主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每月向业主委员会汇报财务帐。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根据本规约的规定,负责小区日常管理工作,享有本规约规定的权利,同时须遵守和履行本规约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规约的规定制定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并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开展各项服务及管理活动。对涉及物业形象及业主权益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征求业主委员会的意见,经同意后方能实行;
第四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规定与业主委员会商定停车费等管理费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费也应由业主委员会与有关方商定;
第四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在委托方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五十条、编制并向业主委员会提交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年度物业管理计划;
第五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因不可抗力中断服务,应尽最大努力将中断服务而引致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其应提供的常规服务;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第五十二条、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若因拒不缴纳相关服务费用,影响到小区卫生、治安管理等无法正常运行从而损害大多数业主利益的情况下,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可代表全代业主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仲裁或诉讼。
第五十三条、业主应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能源费。
第五十四条、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经费应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由全体业主承担,从物业管理费中列支;
第五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履行本规约职责、维护业主利益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财力、法律以及其他专业费用),应从物业管理费中列支;
第五十六条、空置房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及大修维修基金由该空置房的业主缴纳;
第五十七条、业主转让物业,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可从其约定,但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七章 车辆及车位管理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应在专门的车位停放,不得占用小区消防通道。
第八章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配套建筑
第六十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配套建筑的使用、租用、维修由业主大会决定。具体事宜办理、合同签订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由此产生的全部收入归全体业主;
第六十一条、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建、改建由业主大会决定,由业主委员会承办;
第六十二条、业主因房屋维修或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道路、场地的,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的物业管理企业就此签订书面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作相应的赔偿;
第九章 大修基金、专项基金、应急基金的管理使用
第六十三条、 大修基金由业主委员会按法律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十四条、 使用大修基金(包括利息),须经业主大会决议;
第六十五条、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应按有关规定交纳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续筹;
第六十六条、大修维修基金的紧急使用,由业主委员会提出,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办理,启动应急基金,应急基金由物业管理费的年结余及大修基金的年利息构成。
第十章 违约责任和违约纠纷的解决
第六十七条、 业主应自觉遵守本规约的各项规定,违反本规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严重违反本规约且尚未纠正其违约行业的业主,不适合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十九条、 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也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遇有涉及公共利益的争议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或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规约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条款,该条款是否无效,由业主委员会与有解释权的机关商定,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七十一条、 本管理规约,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规约未尽事宜,由业主大会增补;
第七十二条、本规约中与业主财产权及民主权利相关的条款均溯及既往;
第七十三条、 本规约生效后,本物业区域内原有的与本规约相违背的任何合同、文件均自行终止,侵犯业主权利的自始无效;
第七十四条、本规约解释权在业主委员会。
第2篇 z小区水电表抄报管理作业指导书
小区水电表抄报管理作业指导书
1.0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小区内所有水电表的抄报
2.0职责:
工程技术部负责客户水电表抄送工作。
3.0抄报步骤:
3.1每月把客户水表底数记入《水电抄报单》内(商铺每月抄报)。
3.2《水电抄报单》在规定日期内(水:每月底前)报公司财务稽核部。
3.3统计每月水总用量,发现异常时会同工程部长一起分析,管线故障、水表电表不准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0抄表标准。
4.1实际抄表率达到100%。
4.2漏抄表达到0。
4.3抄表到位率100%。
4.4抄表准确率100%。
4.5单表误差率2%。
4.6误抄率小于0.02%。
4.7统计误差率小于0.02%。
5.0支持性工具
《用水登记卡》
《 用电登记卡》
《电表抄报单》
《水表抄报单》
《水电抄报单》
编制: 审核:批准: 日期:
第3篇 z花园小区清洁环境综合管理
花园小区清洁环境综合管理
加强对小区内清洁环境的综合治理,管理人员加强巡视检查,杜绝下列事项在小区内的发生,一旦发现及时予以处理解决。
1、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
2、乱倒垃圾、煤灰、淤泥、污水、污物和随地大小便。
3、在马路、人行道上乱摆摊档、堆放杂物和建筑材料。车轮带土的机动车辆驶入小区内;
4、无证饲养家禽家畜。
5、违章建筑。小商贩的店容摊貌,不符合市府和小区内的有关规定。
6、乱竖广告牌、指路牌和乱张贴标语、广告、海报,乱涂乱画。
7、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和花草树木。
8、向室外(窗外、阳台)倾倒污水、垃圾、杂物等。
9、未经批准摆摊设点,超标准排放污水、污物及噪音污染。
第4篇 s住宅小区搬运大件物品进出管理
e住宅小区搬运大件物品进出管理
为保证小区业主财产安全,物业管理部门根据'宽进严出'的原则,对进出小区的大件物品做出如下规定:
一、业主需搬出家电或装修材料等大件物品或因维修、处理闲置家俱、家电等情况,可凭业主证搬出小区。
二、物业使用人需搬出家电或装修材料等大件物品或因维修、处理闲置家俱、家电等情况,应提前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出门手续,并注明搬运物品名称,数量。出门时交公共秩序维护人员查验。
三、各业主不得将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国家命令禁止的各类控制物品带入小区。如确因特殊原则,需要带入小区,必须提前向小区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得到允许后方进入。
四、在搬出物品时,发生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情况,应由搬运人进行赔偿。
五、对于长期不在小区内居住的业主委托他人搬出物品时,应提前与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得到确认后再行搬出。
第5篇 x小区能源管理及节能降耗程序
小区能源管理及节能降耗程序
目的:减小能源消耗开支,提高物业利润。
政策:小区的能源消耗是巨大的,节能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潜力较大。节能主要靠加强管理来达到,而不是靠削减对客人的供应。节能并非要损害客人的舒适感,小区是提供客人享受的场所,节能绝不可随意降低服务的标准。
程序:
小区能源控制管理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1)使设备、设施经常保持良好的机能和状态
譬如,小区的换热设备设施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热交换器的翅片间会积尘甚至产生堵塞现象,这会降低能源的利用率。及时地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清洗是十分必要的。
另外,风机的皮带磨损、拉伸等也会使设备处于病态工作中,降低设备的能效比。
又如,不少小区中水系统多数均不正常,这是因为忽略了中水的利用是一项重要的节能措施。再如,用汽设备(如蒸汽、厨房和桑拿房设备)排出的冷凝水,其热量约占蒸汽热量的12%-15%左右,回收冷凝水就是回收了这部分热量,提高了蒸汽的热能利用率,节省了锅炉的燃料。另一方面冷凝水是品质良好的锅炉给水,回收到锅炉可节省大量的水处理费用,又可减少锅炉排污的热损失,使锅炉的热效率提高2%-3%左右。因此,冷凝水的回收利用经济意义很大。
(2)更新耗能大的设备
对于一些过于陈旧的设备,应下决心更新。最有效的更新方法是考虑购进的设备能节省多少钱,而不是着重考虑买设备要花多少钱。应着重结算时的盈亏,而不是最初成本。
(3)保持建筑物完好,防止不必要的渗漏
通常有些玻璃破损了,不能及时进行修补,这无疑是能源的极大浪费。在美国,园区窗户除双层玻璃保温外,甚至还要依靠窗帘进行保暖。
(4)确保保温层完好
如供热水管如保温不好,将会造成能源向非供暖区域泄漏而造成浪费。另外,合理的选择热水温度,将生活热水控制在60°c以下,也有利于保温,从而节约能源。
(5)合理的安排运行
譬如变压器,通常应工作在60%-80%的负载情况下,工作效率最高,然而,目前园区配置的变压器通常为多台,而且通常容量较大。如果,每台变压器负荷均不足时,完全可以停用一二台变压器作为备用,这将大大的节约许多电力。
再譬如,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使用的空调区,通常在关闭时不应开空调,只提供通风,而在举行活动前一个小时,打开空调,确保客人的需求,结束后,应随即把空调停了。排风机、小区内公共区域及园区照明时间段的自动控制,可以最大效率地取得预期效果,这也能节约许多能源。
(6)准时抄表,监视能源消耗
有些漏水,平时较难觉察,如水池漏水,炉内漏水,因此,要定时抄录水、电、煤气、燃油的消耗量,积累数据,容易发现不正常现象。
(7)尽可能让机器满负荷工作
如洗衣脱水机、烘干机、锅炉等。这些设备在满负荷的情况下工作,最省电、省水、省时、效率也最高。在低负荷下,是绝对不经济的。
(8)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设备
如楼宇智能管理系统、节能开关、定时开关、感光开关、节能灯、节水龙头,能量回收装置等。
(9)费用控制
①工程部要编制设备维护保养及能源消耗的年度计划。
②财务部应根据上年度的实际费用情况,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审核批准。
③按季度进行计划费用及实际费用的比较,无论是少支出或是多支出,工程部均应书面分析理由,以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④将维修费用及能源消耗分摊到各个部门,以激励各部门认真保护设备和节约能源。
第6篇 某物业小区外来人员管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小区外来人员管理作业指导书
序号 作业内容 岗位 相关质量记录
1每月5日前商铺管理员将更新的《商铺从业人员登记表》、前台接待将更新的《保姆、钟点工登记表》《租户登记表》交给保安主管发给各地段保安。
由于盗窃、斗殴等非常规原因造成的解聘的外来人员,前台接待一经业主知会后立即通知保安主管。商铺管理员 前台接待 保安主管
《保姆、钟点工登记表》
《租户登记表》
《商铺从业人员登记表》
2对欲进入小区的家政人员、装修人员、施工人员、从业人员,检查其临时出入许可证是否已经过期,如未过期且核实其身份后,方予以放行,并对出入证即将过期的催促其至管理处办理;如已经过期,或由于其它原因导致出入证无效,严禁入内;无证人员严禁进入小区。门岗 巡逻岗
《执勤情况记录》
《商铺从业人员登记表》
3对欲离开小区的家政人员、装修人员、施工人员、商铺从业人员,如其携带物品离开小区,则按《物品出入作业指导书》操作。
巡逻岗 门岗
《执勤情况记录》 《物品出入管理作业指导书》
4对临时访客的人员:
如果是驾驶车辆的临时访客欲进入小区,门岗通过对讲机与地段保安联系,待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进入。访客进入小区后,门岗用对讲机通知巡逻岗报访客去向,巡逻岗为临时访客指明大致方向,并远距离监视其去向是否正确。
对于没有驾驭车辆的临时访客,地段保安通过门禁对讲与业主联系,得到业主许可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进入。门岗
巡逻岗《执勤情况记录》
5对到小区送货、找朋友、在小区散发广告、推销的人员,让其出示有效证件并核实,视情请其离开小区或扭送交派出所处理。门岗 巡逻岗
《执勤情况记录》
7对小区内商铺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不在册的督促其尽快到管理处办理。巡逻岗《商铺从业人员登记表》
81、巡逻岗对小区内外来人员活动的情况进行巡视,发现闲杂人员流动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上前盘查,根据情况作相应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2、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人员,及时报告区队长,由其协助解决,视情报高新区派出所处理。门岗 巡逻岗
区队长《执勤情况记录》
9装修人员退场后,并对其携带出去的物品按《物品出入作业指导书》操作。门岗
巡逻岗《执勤情况记录》
10监控中心对整个小区的外来人员出入情况进行监控,发现情况及时通知地段巡逻保安到岗进行巡查、盘问。监控岗
巡逻岗《执勤情况记录》
检验标准:1、临时出入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2、小区内无'三无'人员。
第7篇 花园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2
花园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二)
1.0目的:确保车辆安全、维护小区秩序。
2.0适用范围:小区内车辆的管理。
3.0职责: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
4.0基本内容
4.1所有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辖区,进入小区的车辆凭证出入,不得乱停乱放。
4.2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限速15公里/小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小区内禁止鸣笛。
4.3车辆停放后,关好门窗,注意车辆和车位清洁,不准停放漏水、漏油、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车辆。
4.4车辆在小区内如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照价赔偿。
4.5业主固定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办理保险,到客服中心办理车辆定位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
4.6车辆出入小区时,保安员只认可'出入证'是否与车牌号码相符,否则禁止车辆出入,请业主妥善保管好'出入证',如丢失或损坏,请速与客服中心联系确认,否则任何后果由客服中心自负。
4.7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知会管理处并进行妥善处理。对隐瞒不报、擅离现场者,一经发现、举报或其它方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或禁止车辆出入该小区等处理。
4.8出入小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的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小区内违规车辆,管理处作锁车、罚款等处理。
4.9固定车位的车辆若需维修、年检或其它原因暂不能使用,需暂时以另一部车代替,而该车若需进入小区,必须先通知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必须按小时收费。
4.10车场、车位除指定停放车辆外,不得放置或安装任何物件。
4.12小区仅允许限载1.5吨以下的机动车辆出入,超出此标准须经管理处同意。
4.13物业管理公司保留修改本规定的权利,如有更改,必须提前15日知会业主。
第8篇 某某小区物业管理内容:开发建设期间
某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开发建设期间
(一)开发建设期间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分析原设计图纸,提出物业结构布局功能方面的改进建议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实践中最了解物业布局的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物业的使用、维修和管理,如大门的位置、数量,管理服务用房、总台及门卫等的设置与标准,车位、道路分布,保安与消防系统的落实,建筑物外面附属物预留位置、孔洞等等。我公司可提供综合考虑物业总体布局的建议,如空地和绿地的分布、开发与利用,公共活动场所与道路循环,房型功能及内外装修标准等,以提升物业的价值和整体效果。
2.提供设备设施的设置和服务方面的改进意见与建议
物业公司可以从使用、管理和维修的角度,为建设单位提供设备设施的设置等方面的改进意见。对建筑材料的选用,设备设施性能特点、使用效果,养护维修、更换成本费用等方面,提供信息与建议。如提供电梯数量、规格;使用效果,养护维修、更换成本费用等方面,提供信息与建议。如提供电梯数量、规格;空调制冷量分布、管线走向;通讯设施质量等方面的建议,以免日后使用不便或因增加、改进设备而影响其他设施设备的动作。对服务方面的建议包括:从现在的物业总量、发展趋势和消费需求等出发,考虑各类商业网点和生活娱乐设施的服务内容、服务半径、服务对象,可提供服务设施的配置类别、比例与选址等方面的建议,提升物业的品位,为发展商寻求市场开发的定位点。
3.提供工程质量的改进建议
物业公司在施工阶段即派工程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熟悉基础隐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管道线路和敷设走向,了解这些日后难以从外观上察觉的工程施工质量。如发现危体或遗漏项目则可在现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磋商。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配合设备安装,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安装质量,对内外装修方式、布局、用料等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建议,保证业主的购房权益,为日后的房屋维修奠定良好基础。
4.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咨询台
在项目销售期间,物业公司即派工作人员到小区售楼处,和消费者面对面进行沟通,明确今后物业管理的收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解答消费者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衔接楼盘销售与物业管理两个环节的工作。
第9篇 某某小区部分管理指标要求
某小区部分管理指标要求
一、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
实施措施:
1.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维修人员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分析,编制大、中修及维修保养计划并实行质量监控。
2.房屋配套设施巡查、保养频率、质量标准化解到人、专人质量控制。
日常维修、定期维修、日常巡查、定期巡查相结合,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严格装修审批管理,对进入小区的施工单位实行明示,跟踪管理,及时处理,纠正损坏结构、危及配套设施安全的行为。
二、小区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
实施措施
1.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各控制中心设报警电话。
2.维修人员在接到维修通知单15分钟内到达现场零修及时处理,急修不过夜。
3.中心根据小区功能及特点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器材以备急用。
4.实行报修填单制,维修完成后,报修单位质量确认签字后返回存档备查。
5.维修单每月5日前由事物员统计分析并将分析告提交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根据报告中的出现的问题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三、保洁率
实施措施:
1.垃圾日产日清,封闭转运,杜绝二次污染,实施垃圾分类处理。
2.事务管理员每日巡视检查卫生感保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将卫生检查信息报告给管理处主任。
四、质量合格率
实施措施:
1.维修工程实行业主、住户质量签收制度。
2.外购的备品、备件实行验收制度,提供维修安装服务前有业主检验确认。
3.业主、主户提供的维修材料在维修前实行质量确认并在维修单中明示。
4.维修安装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不合格,除向业主、住户道歉外还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
五、回访率
实施措施:
1.维修实行100%回访制,回访方式可采取电话、上门、书面征集等形式,保证反馈渠道畅通。
2.每月5日前由事务管理员对上月维修单进行统计、提交分析报告。
六、公共照明设施完好率
实施措施:
1.实行专人维修保养、巡查、主管监督。
2.小区内公共照明灯具型号、规格储存一定数量的备件、采购的备品,备件实行验收控制。
3.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恰当的灯具和光源,对线路、开关作系统。
4.改造以求达到节能、高效、延寿的目的,提高照明灯具完好率。
七、小区内治安案件发生率
实施措施:
1.充分利用摄像监控系统和保安员24小时巡查制度,实行定位岗、巡视岗、监控中心的交叉、立体防范,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
2.对来访进出人员通过确认登记证件后方可放行。
3.管理处对外来施工单位签定装修施工责任书,实行担保制,施工人员挂牌进入小区、定位施工。
4.所有施工人员按规定时间施工,不得留宿。特殊情况需延长当日工作时间应提前1小时在管理处办理申请备案手续;批准后才能作业。
5.小区所有外出物品凭指定人签字、登记放行,小区大件物品搬出,业主、住户应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其余人员携大件物品外出除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外还须通过业主签名同意,保安才放行。
6.管理处对保安服务工作定期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保证治安工作的有效性。
7.全体保安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定期进行军事化和业务培训,所有新招保安员一个月不得单独在主要岗位值班。
八、机电设备系统完好率
实施措施:
1.管理处施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运作,并不断修订完善机电设备的运行制度和维修制度,管理处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所有维修人员持证上岗,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2.建立设备台帐,记录建档,分类控制。
3.编制机电设备长期维护保养计划,并由管理处监督实施,实行考核、评比。
4.维修人员对机电设备运行保养状况每季做分析报告提交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根据分析报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九、火灾发生率
实施措施: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应急作战方案,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习。
2.开展各种形式安全用电、气和防火宣传。
3.采取日常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所有装修实行申报、审批管理,管理处跟踪巡查,检查结果记录存档备查。
4.小区内所有动火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申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办理动火登记手续,施工单位应指定动火部位监控人,在作业过程中予以监督。
十、违章发生率与处理率
实施措施:
1.组织各种类型的宣传,使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明了装修管理规定,减少和防止违章发生。
2.所有装修实行申报、审批、跟踪管理,所在施工单位施行不违章承诺,缴纳施工保证金。
3.日常巡视和装修部位检查相结合,装修部位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二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违章发生。所有巡视检查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4.装修完工后严格按申报审批的图纸进行验收。
十一、业主有效投诉率和处理率
实施措施:
1.全体管理处人员以“您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追求”为工作宗旨,为业主、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日常管理实行闭环控制,使业主、住户对我们100%的满意。
2.设立24小时要求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
3.按引入体系的投诉处理分析程序运作。
4.各类投诉信息由信息接收人员在3分钟内完成登记,按投诉内容传递至相关责任部门,并在登记录上注明信息至何部门、何人、所有投诉须统一编号,以便跟踪检索。
5.各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在预定时间内向业主回复,回复时间不超过二个工作日。
6.责任部门不能当即处理或需要统一协调处理的投诉可向上报管理处主任,由管理处主任协调处理。
十二、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
实施措施:
1.管理处实行公开透明管理,向业主公开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使物业管理始终处于业主监督之下。
2.设立征询意见和投诉受理电话,每半年作一次业主、住户征询意见调查,采取发调查表、上门征询、员工
信息反馈等多种形式将所有征询到的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由管理处主任主持对信息进行分析,及使调整和改进管理服务方案,对出现的不合格项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对纠正预防措施跟踪,调查处理结果直接向业主公布。
3.管理处主任每周一主持召集各班组长例会,会议内容包括信息反馈分析、调整、改进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十三、绿化完好率
实施措施:
1.严格执行绿化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工作内容、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
2.管理处班组长每周五按工作计划表对绿化工作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绿化管理记录”中。
3.保安巡逻值班员对进入辖区绿地闲杂人员提示制止,防止践踏损坏花木。
十四、道路、车场完好率
实施措施:
1.理处指定专人对道路、停车场标识,标牌进行维护,按规定实行巡视检查、维护、修理记录建档备查。
第10篇 某小区物业管理意见征询
小区物业管理意见征询
一、如果为保持小区建筑外观的美观统一,不允许安装以下物体,对此您做何看法(同意就请在'□'上划'√',否则请提出参考意见)
1、小区内不允许安装外置式防盗网、拉闸等,只能按统一式样安装内置式的。
□赞同
□其他意见或建议:
2、小区内不允许安装户外型热水器,包括各式太阳能热水器,或需破墙安装排烟装置于户外的燃气热水器等。
□赞同
□其他意见或建议:
3、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改动或封闭阳台、露台、层顶花园。
□赞同
□其他意见或建议:
4、晾衣架、空调外机需要安装于统一指定的位置。
□赞同
□其他意见或建议:
如果为保障小区业主的安全,对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即采取'业主凭证'出入,访客需得到业主同意方可入内,临时人员需办理
二、《临时出入证》接受管理等措施,对此您有何意见。
□赞同
□其他意见或建议:
三、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以及为保障小区环境安静整洁,如果禁止在小区内畜养任何大型宠物,你有何意见。
□赞同
□其他意见或建议:
第11篇 长湾小区露台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露台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装修露台不能破坏露台屋面防水层和保护层,不能搭建和堆砌门斗、遮阳棚、凉亭、仓库、防护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不允许有改变建筑物整体风格的装饰(如改变栏杆的颜色,涂抹与原建筑物不同的涂料,镶贴与原建筑物不同的面砖)。
2、为避免增加屋面荷载发生危险和降低屋面防水层使用寿命,不能在露台上砌池、铺土、设置广告牌、铁塔、进行养鱼、种植等。更不能改变地漏的位置或更换原有地漏,或封堵地漏,以免出现渗水、漏水、排水不畅等现象。
3、不能向排水管内排放生活废水,不能向管道内投放杂物,业主应对排水口进行清理,以防止管道堵塞。
4、不在露台上堆放杂物、高大物品或在露台边沿摆放花盆等易坠物品,以免因风刮落砸伤人、车或影响园区观瞻效果。
5、为保障业主人身安全,不能在露台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能在露台内做引火、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6、爱护园区的整洁卫生,不能向楼下抛洒垃圾、杂物以免破坏园区环境或伤害他人。
7、对于物业维修人员上露台进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工作要给予配合。
8、使用露台不得有其它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居住的行为,如噪音扰民、异味、环境污染等方面。
9、使用露台不得有其它危害房屋建筑结构、设计风格和使用寿命的行为。
10、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因使用露台违反本管理约定的,应立即停止并恢复原样,造成损失的,当事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12篇 z花园小区绿化环境综合管理
花园小区绿化环境综合管理
加强对小区内绿化环境的综合管理,管理人员加强对责任区内的检查,坚决杜绝下列事项的发生,一旦发生情况要及时予以处理解决。
1、砍伐攀折花木、划树皮、摘花果,在树木上晾晒衣物或在树木上扎铁丝、打铁钉、拉绳等。
2、在绿化带倾倒污水、余泥、杂物、垃圾以及有害植物生长的废物。
3、在树木及绿化地内置放各种广告标语牌、路牌;在绿化地堆放物品及停放车辆,损坏绿化设施。
4、行人和车辆跨越和通过绿化带,损坏绿篱栅栏。
5、工程施工或维修时未经许可在树旁、草地上堆放物料和采挖砂石、泥土等。
第13篇 嘉城小区商铺及店面的管理要点
新城小区商铺及店面的管理要点
1、定期对小区商业以及店面进行消防检查,让商业经营负责人签订消防责任书;
2、定期对商业以及店面作环保、消防宣传;
3、对小区商业以及店面进行普查登记备案;
4、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对商业店面检查;
5、商业店面的装修必须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
第14篇 小区车辆管理公约1
小区车辆管理公约(一)
1.0请您按照小区内的行车路线及交通限速标识驾驶您的车辆。
2.0当您驾车进入小区时,请您注意交通及行人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0本小区没有地面停车场,请按小区护卫服务人员的引导泊车,请勿占用固定车位,请勿将车辆在小区地面或地下车库内乱停乱放;请勿占用小区消防通道。
4.0如果您有固定车位请按车位号泊车;泊车后请您关好门窗,拿好自己的物品锁好您的车。
5.0为了您的车辆安全和避免发生纠纷;请您不要将智能ic卡转借别人使用。
6.0地下停车场实行智能化管理一位一卡,如果您的智能ic卡丢失或损坏时,请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物业办公室挂失补办;
7.0小区地下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请您按时交纳车位租金或管理费如要租用或购买本小区车位的业户,请到物业公司办理租购手续。如不想租购车位,请您将车辆停放在地下临时停车位计时收费或停小区外。
8.0请您驾车时爱护停车场和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如果因您的责任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请您照价赔偿。
9.0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当车漏油时请您及时检查、维修您的车辆。
10.0当有客人来访时,请提醒您的客人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临时车位上,敬请您向客人解释,谢谢您的配合。
11.0给您搬家的车辆驶入本小区时,请告诉爱护小区设备设施, 搬家完毕后请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停车位。
12.0当您乘坐出租车到达小区时,请您在小区进口下车,出租车请勿进入小区,谢谢您的合作。
13.0若您需要洗车服务,请您按标准付费;
14.0如您没有买(租)车位,请您把车停放在小区外的停车场。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法规》和《北京市公安局机动车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小区业主车辆安全有序停放和消防通道畅通,请您遵守车辆管理服务规定,并接受我们的服务。
15.0无私家车位的车辆,请勿在私家车位上泊车。
16.0您对我们的管理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拨打我们的联系电话:或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第15篇 长湾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约定
长青湾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约定
【kd.长青湾】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订立并承诺履行本约定: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2、注意保持本园区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
3、不在本园区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应当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5、不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体育设施等。不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业主禁止使用园区喷淋用水。
6、不在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搭花架。
7、在自家小院内种植树木不超高,不影响邻里。
8、不违反政府规定或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本物业不得饲养以下动物∶凶猛/高大及不利于环境卫生的动物(如∶家禽、鸽子、蛇、大型犬、猛兽等)。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地,需恢复原样。
11、不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在玻璃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以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排除故障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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