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宅区管理公约
为了加强维护和管理好住宅区的房屋及配套设施,保障住宅区内的房屋和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清洁、安全、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公约,以共同遵守和承担责任。
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温州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和《温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和市政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本小区的物业管理由温州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为了住户(含单位)提供有偿服务。
二、物业管理公司给住户(含单位)提供公共服务:(1)协助入户口;(2)供水供电;(3)代收缴水电费;(4)室外清洁;(5)排水排污;(6)绿化保养;(7)纠正违章、改建、维护房屋的完整和免遭损坏;(8)保安;(9)消防;(10)维护公共设施;(11)噪音环保的管理。
三、物业公司的权利:
(1)根据与开发公司签订的管理合同,实施对住宅小区全面的物业管理;
(2)协助收取管理维修基金;
(3)办理住户入住手续,收取住户每月公共的服务管理费,交给住房钥匙;
(4)督促住户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5)管理进入住宅区进行装修或土建的施工队伍;
(6)催交各种滞纳金;
四、物业公司的责任:以为住户服务为宗旨,提供生活服务,对住户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五、住户的权利:
(1)对所购买的房屋拥有居住权(使用权)和出租权(但出租时要到物业公司备案。)
(2)对所购买的住房进行装修(不得违章);
(3)可对物业公司的各种管理服务和收费提出要求、批评、投诉,以至起诉违约者;
(4)对物业管理的制度和管理事项,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5)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六、住户的责任:
(1)不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违章改建;
(2)不擅自占用公共走廊或场地;
(3)装修房间时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不渗漏水、不乱倒杂物及堵塞排水管道、不从楼上乱抛垃圾袋、不危及他人安全;
(4)爱护市容卫生、不乱画乱涂;
(5)不制造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6)不收藏危险品和毒品,楼宇内严禁收藏或拥有任何危险品(如枪支、弹药、汽油等)确保全体住户的安全;
(7)按章程交纳各种管理费、服务费。
七、违约责任。本公约经各方签定,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八、本公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各执一份以共同遵守。
温州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户(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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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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