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16
附件11
物业项目物资采买的管理程序
一、计划内物资采买的管理程序:
1.项目物资的采买工作需按月向公司申报采买计划,由物业总经理审批。
2.项目日常消耗用品要填写消耗用品情况调查表,每月一张调查表,申报下一个月的采买用品时一并向公司提交调查表。
3.对于所以计划内需要采买的物品由公司采买部门到市场上寻价、寻质,货比五家后统一采买,对于每个月用量比较大的物品,由公司采买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的专业部门联合进行招标,选定一家长期供应商。
4.在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向各项目供货期间,项目负责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监督,及时向公司反映对指定供货商的各种意见。
二、计划外物品采买的管理程序:
1.允许在计划外采买的物品
1)工程维修的紧急用品。
2)为解决业主实际问题需要紧急采买的特殊用品。
3)对计划遗漏的办公用品,如果不是必须紧急使用应该等下月计划再采买,必须紧急使用的物品有项目经理在权限范围内把控。
2.每月各项目有500元的紧急物品自行采买的权限,(其中工程维修主管可以有200元权限)但对于紧急采买的物品事后必须填写紧急采买物品的报告单,说明紧急采买的原因,在每月向公司提交采买申请时要同时提交当月紧急采买物品的报告单由物业总经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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