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内部管理原则
'有效的管理'是公司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强有力的保证。为此,公司制定出内部管理的原则,以保障正常的运作秩序。
在公司的内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以下之十大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每一级员工都必须执行公司经理办公会的决策,接受总经理的统一领导。
2.层级管理原则
1)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级拥有指挥权。特殊情况下,可越级或跨级指挥。
a.越级指挥
在紧急情况下,或当直接领导不在时,间接领导可越级指挥,被越级指挥者应服从指挥,事后要尽快告之直接领导。当间接领导与直接领导指令不相符时,被越级指挥者应按间接领导指示办,但事后应尽快报告直接领导。
b.跨级指挥
在紧急情况下,或当直接领导不在时,平行领导可就非业务问题进行跨级指挥,被跨级指挥者应服从指挥,事后要尽快告之直接领导。当平行领导与直接领导指令不相符时,被跨级指挥者应向平行领导说明情况,然后按直接领导的指示办。
2)每一级员工只对直接上级负责。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a.在紧急情况下,或当直接领导不在时,员工可越级上报,但事后应尽快告之直接领导。
b.员工对直接领导的管理存在异议,直接对其提出,而直接领导不接受时,可越级上报。
3.分工负责原则
每一个员工按照分工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决策者失误造成的后果,由决策者承担责任;执行者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执行者承担责任。
4.责、权、利连带原则
每一个员工的责任、权限、利益三方面连带生效。
5.命令服从原则
每一级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听从直接上级的指挥或执行直接上级授权人员的命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听从间接领导、平行领导的指挥,但应尽快告之直接领导。
在员工有双重直接领导,而双重直接领导的指令不相符时,员工应立即告之双重领导,由双重领导相互协商取得一致;如双重领导相互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由双重领导的共同上级领导决策统一,然后员工按取得的一致命令执行。
6.督导工作原则
各部门及人员要接受并配合公司授权监督部门或人员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的偏差要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7.民主参与原则
每一个员工对本部门及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均享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8.友好协作原则
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运作前提下,各部门有尽可能为其他部门提供协作的责任。
9.特殊授权原则
在任何情况下,每一个员工都必须接受本公司授权人员的指挥。
10.奖优惩劣原则
每一个员工的功绩都将受到奖励,其过失也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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