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职业学院模拟法庭管理守则
一、实训室卫生管理
1.保持一个良好的实训室环境是实训室全体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实训室人员都应积极主动搞好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和遵守卫生制度。
2. 实训室为无烟区,禁止吸烟。
3. 注重个人卫生,严禁带食品进入实训室。
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实训室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2. 使用实训室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实训室规则和设备的正确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对不遵守相关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3. 禁止将危险品带入实训室内。
4. 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电线、插座、开关,不得超负荷用电。
5. 实训室人员离开实训室时应做到关电、关窗、关门。一切正常后才可离开。
6. 如若发生事故,应即时处理和上报,凡是违反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的个人,按规章制度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三、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 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使仪器保持最佳状态,预防事故的发生。当仪器设备发生较严重故障时,应及时提出损坏及维修报告,严禁擅自拆卸仪器设备
2. 实验操作应严格按照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遇有仪器运转异常应立即向相关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事故。
3.每次在实训室上完实验后首先整理实训室,实验完成后每个小组成员都应该对自己组所用的实验器材进行检查,凡有丢失与损坏的实训室器材由实训室管理者上报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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