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竣工验收期间
(二)物业竣工验收期间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参与竣工验收
物业公司派专业人员参与政府质检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协助发展商督促施工单位完成验收资料的准备,组织技术人现场勘察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是否具备验收重要条件,从实用的角度出发,向房地产发展商提出房屋安全及设备设施使用的合理化建议,要求施工单位按质按量完成房地产开发商交给的施工任务,协助开发商监督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工作中提出问题的整改实施情况。
2.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同房地产发展商商讨相关条款,在接管验收前完成相关法律手续。
3.组织接管验收
由物业公司牵头,对小区工程的施工质量、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技术资料、项目文件和业主资料等工作汇同已购房业主进行接管验收。
4.协助发展商处理工程遗留问题
5.(1)常见的非结构性工程质量问题包括:
--屋面渗漏水;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水;
--外墙面渗水;
--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层松动;
--抹灰层、面砖、油漆、墙纸脱落残缺;
--门窗开关不灵、缝隙过大、缺件;
--厕所、厨房、淋浴室、阳台积水、倒泛水;
--供水管道堵塞,小区道路深陷;
--其他常见的问题。
(2)问题的处理程序
--在保修期发生保修范围肉质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公司通知施工单位维修。
--施工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同时,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应当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即使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登记的设计单位提出整修方案,原施工单位实施,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维修时,业主应当配合。
--施工单位非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限到达维修现场,开发建设单位有义务再次通知施工单位限时维修,如施工单位再次违约,开发建设单位有权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织自行返修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保修完工后,建设单位、物业公司、房屋所有人组织验收。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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