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住宅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为了给广大业主和使用人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物业管理公司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为保护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区实行24小时公共秩序巡视工作,为各业主和使用人服务,并协助处理任何紧急事故。
二、小区夜间在规定时间实行大门上锁,未经小区公共秩序维护人员确认或有业主、使用人陪同,外来人员禁止入内,业主晚归时应等待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开门,对于强行翻越进入者将视此行为是非法闯入,管理人员可控制当事人并作报警处理。
三、为确保小区安全,各业主的访客进入小区时,管理人员有权查问情况,对此,敬请业主从安全方面考虑予以配合。
四、物业管理人员在小区工作,巡查、走访、维修时须佩戴胸卡或胸牌,业主对无证人员可拒绝进入。
五、如业主或使用人较长时间离开小区,请到物业部登记,以便物业部门提供多方面服务,特别是应急服务。
六、业主对于小区内出现可疑的人或事时,请主动向物业部门反映。以便于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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