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泳池管理须知(二)
为了您能有一个健康、舒适、干净的活动环境,及享受更好的服务,请您在进入游泳区前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
一、如您已进入游泳区,则本管理服务处将认为您已详细阅读本管理须知并完全接受其管理约定。
二、游泳运动体能消耗较大,有些疾病不宜参加游泳运动。因此游泳前,请认真进行体质检查,如果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传染性肝炎等有传染性疾病或皮肤病者均不宜下水。
三、掌握好游泳的时间,游泳最好定时,并形成规律,这样有利于锻炼效果。游泳前不要吃的太饱,饭后1小时后下水为好。如果空腹游泳,容易发生头晕和四肢无力现象。饭后立即去游泳池,容易影响消化,这样都有损健康。在体力劳动后,由于身体疲劳,机体反应能力协调下降,所以应当休息后再下水。
四、**雅苑业主进入游泳区内应出示业主活动卡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入内,谢绝非小区业户人员进入游泳区。
五、儿童进入游泳池应有监护人陪同,同时签定《监护人安全责任书》,不签定《监护人安全责任书》的或无监护人陪同的儿童谢绝进入。监护人在任何时间内必须负责其子女或儿童之安全。监护人必须保证自身的身体健康。
六、凡游泳者应穿游泳衣、游泳裤入池。
七、为维护池水清洁,下水前请先冲洗身体,后进入洗脚池进行消毒,并做热身运动。
八、空腹及饭后一小时内均不应入池游泳。
九、游泳时切勿单独一人游泳以防意外。
十一、进入游泳区只能带救生圈、游泳镜,其它危险物品如潜水镜、玻璃、尖锐物等不得带入游泳区。
十二、水深0.60米,请勿跳水,严禁在池边及池中追逐、打闹等不安全行为以免发生意外。
十三、请勿在游泳池、沐浴及更衣室进食饮料餐点,嚼口香糖或吸烟等。
十四、游泳区内各项设备及用品,应善加爱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五、请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并听从管理员或救生员的指导。
十六、如发生意外,请及时报告现场管理员或救生员。
十七、本规定中未尽事宜,本管理服务处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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