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管理体系审核结果的汇总分析
审核组有了若干份不符合报告,还不能在末次会议上对审核发表结论性意见,还应对审核的结果作一次汇总分析。汇总分析可以在末次会议前召开一次全体审核组成员会议上进行,以便对受审部门的ohs管理工作做一次总体评价。
汇总分析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从发现的不符合项分析:如不符合项的总数,其中严重不符合,轻微不符合各有多少项。如果审核是按部门进行的,则列出其不符合项涉及哪些要素,其中哪个要素最多或最严重。有了这些数据,大致可以说明这个部门的薄弱环节是什么。
(2)从发展的历史和趋势分析:将上次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的总数及其构成与这次相比较来看体系是否在持续改进还是退步。从对上次纠正措施完成的情况及有效性的分析也可看出ohs管理进步或不足的情况。
在这些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可以总结组织在体系的建立、实施上有哪些薄弱环节及其严重度,从而得出整体性的结论意见。
5.末次会议
在现场审核即收集证据和审核发现完成之后,审核组应与受审核方的管理者和受审核部门的负责人员举行未次会议,其主要目的是向受审核方介绍审核发现,能使他们清楚地理解和认识审核发现的事实根据。如果时间允许,审核方一般都在末次会议前与管理者代表交流,以避免在较大规模的末次会议上有任何分歧。应当尽可能在审核组长签发报告之前解决意见分歧。关于审核发现的重要性和措辞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审核组长,尽管委托方和受审核方可能持有异议。
在末次会议上,审核组长应就组织ohs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做出总体评价和结论。结论应全面总结ohs管理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在末次会议上审核组长还应澄清或回答被审核方提出的问题,并告诉被审核方审核报告送发的日期。
末次会议又称总结会,是对审核工作做出结论的会议,是经过审核组内部会议对被审核方审核的全部调查、分析、评估,确定了轻微不符合项、严重不符合项和拟出了不符合项报告之后召开的,是实施审核最后一环。
总结会由审核组长主持,按预定时间举行,会议程序、内容包括:
(1)拟定出席会议人员。只要可能,凡参加首次会议(见面会)的人员都参加,并在签名表上签名;
(2)感谢被审核方对审核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3)重申审核的类型、目的、范围、依据和方法,扼要回顾审核情况;
(4)肯定被审核方在ohs工作上的优点和成绩,但也有不符合项;
(5)由审核员“读”出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情况;
(6)重申审核是抽样调查活动,申明可能有未发现的不符合项;
(7)全面总结并作出结论。介绍审核了多少部门,发现了多少不符合项,介绍运行体系对ohsms标准的符合程度、实施程度和实施效果。然后,宣读审核组基于客观事实所作出的ohs管理体系是否有效性的结论。最后还应告诉被审核方,审核组是否将向审核认证机构推荐注册;
(8)征求被审核方对不符合项报告、总结报告结论的意见。对不符合项报告内容提出一些小修改,经审核组长同意,可立即进行;对不属于总结会上解决的问题,留待会后再讨论;
(9)请被审核方代表在审核报告、不符合项报告上签字,并将一份副本交被审核方作备忘录和进行纠正工作;
(10)商定未尽事宜。若审核组决定推荐注册,则要求被审核方做出对存在问题采取纠正措施的承诺,确定纠正的时间,并在2-4周内报告书面的纠正措施意见。对因存在严重不符合项等问题暂不推荐注册的,则应当做出对存在问题采取纠正措施的承诺,并提出纠正时间;若不拟继续申请注册,则审核组长应在审核报告中向审核机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