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的设备管理
(一)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
2、设备科应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根据各科购置申请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建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使用科室按'领取、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设备的领取、使用和管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库房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室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向维修部门报修,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二)医院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医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以随时改善技术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医院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1)日常保养: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
保养内容:清洁设备表面,检查运转是否正常,另部件是否完整,处理设备外部不正常情况,紧固(或调整一般机械)易损螺丝和零件。
(2)一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使用人按计划进行(每季1次)。保养内容:清洁和保养设备内部,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指示灯、油位、电气绝缘、螺丝、另损部件等),及时给予更换和调整(精密仪器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3)二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修理人员共同进行(与年度大修合并进行)。
保养内容:检查设备的主体部分和主要组件,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进口、大型仪器设备另按有关要求进行)。
设备保养人:是设备使用部门指定分工保养设备的人员,负责管理该设备,制订操作规程,查核设备使用人是否掌握操作技术和进行设备的各级保养,并与维修人员密切联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为使设备正常发挥效能,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并认真执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履行职责,定期检查考核,严格管理。
(三)设备报废和更新制度
1、为使设备能正常为医院的各项业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符合以下条件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使用多年,元器件已大部分老化,性能参数低劣,无修理价值或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设备。
(2)非定型产品,其性能低劣,不能使用,无配件来源,无修复可能的设备。
(3)淘汰产品,产品质量低劣,不具备修复的任何条件的设备。
(4)未达国家计量标准,又无法校正修复。
3、设备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科组织人员作鉴定检查后,由设备科报请院领导批准。
4、设备报废后应完整上交仓库保管,严禁私自拆卸零部件,严禁私自占用,不准自行转卖。
5、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予以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更新申请,设备科申报批准后办理。
6、设备使用率过低,长期达不到40%的设备,或使用单位不申请更新的设备,不予更新。
(四)设备与器械验收制度
1、凡购入、调入的仪器设备和器械必须履行入库手续。
2、仪器设备和器械到货后,应及时进行到货验收。按照到货的验收程序:开箱、清点、查验外形、保存信息、填写到货验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3、一般器械设备,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在到货后48小时内验收入库。
4、贵重仪器设备须在到货后一个月内(或按合同规定)进行安装调试;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然后入库上账立卡,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凡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商品目录》内的进口医疗设备,需按商检要求和规定进行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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