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品出入管理作业指导书
序号 作业内容 岗位 相关质量记录
1对欲运离小区的物品,如系业主搬家,凭其办理的《物资放行条》放行,如尚未办理,则督促其至管理处前台办理手续。
门岗 巡逻岗
《执勤情况记录》
2如系租户搬家,凭《物资放行条》放行,如尚未办理,则督促其至管理处前台办理手续。门岗 巡逻岗 前台接待《物资放行条》
《执勤情况记录》
3如保姆、钟点工、装修工人等临时外来人员带东西离开小区,则先与业主或监控中心联系,在获得业主同意后方予以放行并做好记录。对于可疑人员,应让其自行开包接受检查,但需注意方式。
巡逻岗 门岗 监控岗
《执勤情况记录》
4监控中心对小区内的物品的搬运进行监控,对巡逻岗未发现的物品搬运及时通知其进行盘查。监控岗
巡逻岗《执勤情况记录》
检验标准:
1、物品出入登记准确详细。
2、手续不全不得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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