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运营部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程序
第1条生产运营部总监汇同省外生产运营总经理、生产分部总经理、技术部总经理、质管部总经理评审分部工厂经理、设备经理、电器经理、质量控制处经理、质量管理处经理、质管主任和行政经理人员。
第2条 (生产运营部总监)、省外生产运营总经理和省外生产公司总经理评审省外生产公司工厂经理、供应链经理、办公室经理、质检主任。
第3条 生产运营部总监和省外生产运营总经理评审所有省外生产公司总经理。
第4条coo和coo直属生产、研发、供应链、行政、审计总监共同评审省外生产运营总经理、总部生产分部总经理、技术部总经理、质管部总经理。
第5条 所有评审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在会议上确定最后的个人绩效等级。每位评审人员要确保人员等级分布严格遵照《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必须派代表列席评审会议,提供资料确保绩效考评的准确性(财务部只在数据和资料方面提供建议),但不具备对最终结果的决定权。
第6条通过为实施生产运营指标管理而进行的一对一谈话确保指标的完成情况同生产管理人员的收入相挂钩,以及生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完成生产运营指标来提高其收入。
第7条所有参与考核人员连续两个考核期考评总分都达到95分以上,以列入调薪或作为晋升的储备人员行列,若连续两个考核期未完成任务且考评总分排名在倒数第1、2位者,将列入降薪、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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