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不合格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处置,加强对不合格品的控制,以防止不合格服务的非预期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进货、日常管理、服务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a.质量管理部组织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合格品进行分析和评审,必要时会同相关部门参加评审。
b.各部门负责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和处置,并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标识与隔离 。
4.1.1 日常工作考核中发现不合格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
4.1.2 进货检验发现不合格时,应堆放在不合格区域,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
4.2不合格品的评审。
4.2.1评审不合格品的状态及对质量影响的程度。
4.2.2提出处置方案,包括提出处置意见(如:退货、返工、向客户道歉等)。
4.2.3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应在《不合格品处置单》的相应栏内记录评审意见。
4.3不合格品的处置。
4.3.1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合格品的情况,由质量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管理者代表作出处置决定,并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4.3.2对于零星、偶然出现的不合格品由项目负责人或测试人员评审,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通知相关人员执行。涉及软件修改的应填写《程序修改记录》,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程序修改。
4.4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人员的权限。
4.4.1对不合格品实施处置的人员严格按评审意见执行。
4.4.2对处置方法有建议,应征得评审人员的同意。
4.5对不合格品和服务的复检。
4.5.1评审确定返工的不合格品,采取合理的返工措施,使其满足质量要求。返工后需要重新测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4.5.2不合格品控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5 相关文件
5.1《过程和服务的测量和监控程序》
6 相关记录
qr-020-01《 不合格品处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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