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资金的良性循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防止坏账的发生,减少收账费用和损失,按国家财经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第三条应收款项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门办理有关应收款项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四条应收款项的信用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人员和市场人员应尽可能对客户作信用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作为签订工程合同的依据。
工程合同中有关的收款条款需经财务部应收账款管理人员的确认方可签订。
第五条 应收账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各经营主体应当利用工程项目管理报表,建立应收账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分项目统计各工程项目的应收账款情况,并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应收账款状况提出控制重点。
第六条应收账款分析
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把握控制重点,对账龄较长的应收项目建议责任部门进行因素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应收款明细账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第八条应收款项催收。
1、分管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账中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对拖欠款项(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并理出潜在核销账款交主管领导,由有关业务部门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2、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账中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
3、负责收款的部门在接到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在接单后24小时内返回收款时限及措施,对所有超期应收款,限期开展收款工作,有关工作内容填入催收单,形成文件记入,妥善地存入客户资信档案。
4、总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由公司市场部负责收款,分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中,项目承揽部门和工程处是分公司清理追收应收款项的责任人。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呆账、坏账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预付账款管理
(一)预付款的对象必须是长期业务合作伙伴且信用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二)预付款必须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
第三章坏账处理
第九条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因发生问题未能收回时 ,由经办业务人员提出书面说明,会计应单独设立明细科目予以列示。
第十条有问题应收款项,应依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一)经理会议研究处理方法;
(二)提请经济法庭调处;
(三)依法起诉。
第十一条本公司按期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具体方法按照《****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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