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向进入天钢作业场所内的相关方宣传、传达公司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管理体系要求,对相关方施加影响,达到确保不危及人员安全与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的目的,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建筑及装修施工、运输、固废处置、设备安装与维修等所有进入生产区域的可对其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绩效、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和团体。包括:培训、实习人员;政府公务人员、外来参访者;生产临时用工;外施工人员;保驾人员;设备、原料供应商;运输承包方;其他不隶属天钢与天钢有业务关系的人员。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部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方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对相关方的控制和管理。
4.2 能源环保部是公司环境相关方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对相关方的控制和管理。
4.3.行政卫生部负责通勤班车、绿化公司、食堂、固废处置单位等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4 销售部负责对顾客和产品运输承包方的管理。
4.5 规划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外来设计勘察、工程监理等相关业务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6 原料部和材料部负责外来销货方(供方)、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7 设备部负责设备检修工程项目外来施工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督管理。
4.8 生产技术部负责固体废物运输承包方的管理。
4.9 保卫部负责外来人员在厂区内的治安管理;负责检查办理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相关手续。
4.10人力资源部负责外用劳务单位、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1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建筑承包方、设备安装与维修承包方、运输承包方、生产生活固废承包方和参观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在科研、技术交流工作中做好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管理工作。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各联系部门应对相关外来人员的资格、身份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后给予接洽安排。
5.2 接待单位负责向外来人员介绍天钢有关安全、环保要求,内容应包括:
5.2.1 工作现场的危险因素;
5.2.2 本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5.2.3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
5.2.4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5.2.5 工作现场的环境因素;
5.2.6 本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
5.3 接待单位应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安全健康负责,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和监护。
5.4 各单位与相关方业务往来签订合同时,合同或协议内容必须有关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条款及环境保护条款。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对合同方人员进行培训并记录。
5.5 对关注公司环境与安全健康绩效的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来访人员,通过宣传安全健康方针、环境方针,汇报工作等方式宣传本公司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承诺,以促进持续改进。
5.6 施工承包方的管理
5.6.1 承包方确定之前,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应要求承包方提供相应资料,如资质证明、公司简介、经营范围、施工方案等。
5.6.2 负责施工的各部门承包方签订合约时,应先签定安全协议和环保协议,并在相关条款中规定承包方应遵守公司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规范。
5.6.3 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向为本公司施工的承包方宣传本公司方针,并对其施加影响,鼓励其建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6.4 承包方入厂施工前,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向其传达公司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要求,需传达的主要内容有:固废管理、化学品管理、噪声管理、用电管理、用水管理、消防管理和施工过程安全和环保管理等,承包方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5.6.5 承包方作业人员进入公司施工作业时,应遵守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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