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即对党员进行组织、领导、教育、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考核制度,它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宗旨,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校党总支对党员提出以下十条要求。并作为考核条件:
一、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学习***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素质教育理论、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有一本记录本。
三、年初有个人计划、年终有小结或体会文章等。
四、至少联系一名青年或积极分子。
五、提倡党员间互相听课,一期内至少听党员5节课。
六、承接一堂教育、教学研究课。
七、参加两次校区或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八、指导关心自己任教的班级一名思想、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或一名业余党校积极分子。
九、完成支部或总支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加强组织观念,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反映学校支部应重视的苗子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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