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物业项目管理处出纳员职责
出纳员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和公司计划财务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各种管理服务费银行托收结算、管理处现金收支工作,对管理处主任负责。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管理服务费银行托收、管理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记帐、结算工作。
二、熟悉辖区内的单元户和面积,以及管理费收费标准和计算办法。收缴各种管理费并开具收据,做好收费的统计、核算及催收工作,做到及时、不重不漏,收费率达100%;并负责各楼宇维修基金的财务建档和帐目管理。
三、负责每月25日前提供辖区内各项管理费用收缴情况,统计收缴率,分析原因,并报会计、主任各一份备案。
四、熟悉掌握出纳帐的记帐原则和方法,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其他帐目,定期核对,做到帐目清晰、手续完备、帐帐相符、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付款项均须与会计填制的记帐凭证相符,不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不得挪用公款或私自借支。
六、负责管理处员工考勤汇总,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和奖金。
七、购买管理处日常办公用品和员工劳防用品,并负责登记和发放。
八、完成管理处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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