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医院主管领导、职能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医学工程部门的专家和负责人,组成医院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管理委员会。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于设备科,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医疗设备引进的咨询、审议、决策及工程项目协调等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计划、论证、购置、验收、管理、维修报废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或咨询。
二、听取设备科对各科室申请购置的设备论证及效益分析,委员会成员讨论,统一意见后报向院办公会汇报。
三、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四、负责建立本院的计量管理体系,组成医院三级计量管理网络,督促开展对医院设备的定期计量监测工作。
五、负责确定并建立医疗设备应用质量的监控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追踪。
六、建立相关的管理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并组织执行医疗设备使用效能分析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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