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职责:管理承诺、以业主住户为中心
1目的
规定公司总经理应承诺和实施的活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为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3要求
3.1管理承诺
公司总经理通过以下的活动对其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3.1.1向公司传达满足业主和住户及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a、总经理应树立质量意识,清楚了解让业主和住户满意是最基本的要求;
b、总经理应清楚了解服务质量与公司每一个成员对质量的认识紧密相关;
c、总经理应采取培训、内部刊物或会议等各种方式使全体员工都能树立质量意识,都能认识到满足业主和住户的要求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的重要性,并能经常持续地加强员工对质量的意识,使他们积极参与提高质量有关的活动。
3.1.2总经理负责制定批准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参见《质量方针、目标管理》。
3.1.3总经理按计划的时间间隔主持管理评审,执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3.1.4总经理应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作能获得必要的资源,执行《资源管理》的规定。
3.2以业主和住户为中心
公司的成功取决于理解并满足业主和住户及其他相关方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和期望,并争取超越这些需求和期望。总经理应以实现业主和住户满意为目标,为此应做到:
3.2.1确定业主和住户的需求和期望。通过市场调研、预测,或与业主和住户的直接接触来实现,执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3.2.2将业主和住户的需求和期望转化为对公司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服务要求、过程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只有满足这些需求和期望时,业主和住户才能满意。
3.2.3确保己转化的要求得到满足:
a、公司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b、业主和住户的期望和需求、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也会随时间而修订,因此公司己转化的要求及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也应随之更新,执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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