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
2、 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实施。
3、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5、 发现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或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发现危及员工生命的情况时,应要求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
6、 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超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时,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监督检查事故处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8、 对巡视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除及时处理、稳定危情外,并立即汇报有关机构和领导,取得上下一致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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