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在主任、副主任和行政科长领导下,承担公证档案管理工作并协助做好其它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认真做好档案接收、立卷、分类、归档、整理、保管和查档、调档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公证档案接交手续,注意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装订是否规范,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案卷,应及时告知承办人,并将案卷退还,或补充材料,或重新装订。
三、认真做好档案的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尘、防光和防高温等工作,注意发现档案保管养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和制订改进的措施。
四、遵守保秘制度,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查阅、借阅公证档案或复印、抄录、摘录公证档案必须由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五、做好档案的归档统计、清查汇报与卷宗催交工作;合理利用档案资料,努力开发档案成果;积极向领导提出档案管理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六、牢固树立为公证业务一线服务思想,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主任、副主任及行政主管的指导与监督;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七、完成主任、副主任及行政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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