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全员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及新标准、新规范的具体执行者,对项目部认定的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⑵ 做好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⑶ 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资料检查记录和存档保管。
⑷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级教育及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⑸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制止停工整改,并速报上级领导处理。
⑹ 对违规者经劝说无效,有权对其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理方案。
54位用户关注
74位用户关注
6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