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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管理主要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11

行业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第1篇 行业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行业归口管理部门与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根据“管安全的必须管生产”的原则,在组织管理本行业、本部门经济工作中,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对行业所属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宏观控制,以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控制和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生产任务顺利进行。行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行业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安全规范,并组织实施;②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包括安全、防尘、防毒等)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方针、目标、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纳人企业经济承包制的考核内容和企业的升级条件,并严格执行;③在重大经济、技术决策中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内容,组织和指导企业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计划,督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④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进、技术改造中贯彻执行主体工程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在组织开发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中,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⑤参与组织对本行业的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⑥对本行业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组织或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协助国家监察部门查处违章失职行为;⑦组织本行业的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行业安全管理包含着监督检查的职能。有些行业设置了安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这种行业安全检查的性质是属于按行业归口或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进行的自我监督和业务监督。它与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在性质、地位和职权上都有很大不同。

第2篇 电力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试题

部门 :________ 姓名:______ 分数:______

一、判断题:(对的打 (√) ,错的打(×)每题1.5分,共45分)。

1、在生产过程中,如果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能满足依据事故发生与预防规律的认识所制定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2、《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无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4、“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5、劳动保护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能自动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发生的装置叫保险装置。()

7、使用梯子时、应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缝。()

8、泡沫灭火器可用于电气设备火灾的灭火。()

9、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0、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

11、使用电压36v的手把灯,在作业时即可保证绝对安全。()

1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把验电笔连接在直流电极上,发亮的一端(氖灯电极)为正极。()

13、装接地线时,应先装三相线路端,然后装接地端;拆时相反,先拆接地端,后拆三相线路端。()

14、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安全电压理解为绝对没有危险的电压。()

15、异步电动机采用y-δ降压起动时,定子绕组先按δ联结,后改换成y联结运行。()

16、在1kv以上的电压区作业时,严禁使用5kv绝缘手套。()

17、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内,以防止突然来电。()

18、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配电网中,允许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住接地而另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零。()

19、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属于工作接地。()

20、严禁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口头约时停电、送电操作。()

21、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静电除可能给人以电击外,还可以引起爆炸。()

22、不同电压种类的插座应有明显区别。()

23、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租时,被测设备必须停电。对于有较大电容的设备,停电后()

24、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2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27、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8、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29、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0、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选择题:把正确的答案写在括号里(每题2分,共50分).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自()年8月1日起在公司系统内试行。

a、2007b、2008c、2009

2、制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电力生产(),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a、劳动纪律b、设备维护c、现场管理

3、制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a、检修b、运行c、管理d、各类

4、等电位带电作业时,扣除人体短接的和零值的绝缘子片数后,220kv设备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片。

a、7b、8c、9d、10

5、《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制定的。

a、国际惯例b、电力生产的实际c、我国国情

6、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应合格、齐备。a、安全工器具b、劳动防护用品c、车辆配备

7、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并符合有关要求。a、足够b放置整齐c、合格

8、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经医师鉴定,无()的病症。

a、慢性b、传染性c、妨碍工作d、严重

9、对工作人员的体格检查每()年至少一次。a、一b、二c、三

10、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具备必要的()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a、计算机操作b、卫生保健c、安全生产

11、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以上者,应重新学习《安规》,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a、三个月b、半年c、一年

12、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a、防范措施b、危险点c、技术措施

13、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后才能恢复作业。

a、批准b、纠正c、许可

14、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由*主席于2023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2023年()起施行。

a、10月1日b、11月1日c、12月1日d、8月31日

15、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

a. 30sb. 5~10sc. 15~20sd. 15s

16、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a.三人b.两人c.四人d.一人

17、工作地点中,10kv设备带电部分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m时,设备应停电。a. 0.7b.1.0c. 0.35d. 1.5

18、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

a.固定b.结实牢固c.移动d.不动

19、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a.工作班成员b.专责监护人c.工作票签发人d.工作负责人

20、在屋顶以及其他危险的()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a.场所b.地段c.边沿d.区域

21、在使用总、分工作票时,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分别收执。。

a.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b.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

c.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当值调度d.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

22、工作监护制度规定,工作负责人在()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a.一经操作即可停电b.邻近设备已停电c.全部停电d.部分停电

23、专责监护人履行安全责任时应明确()和监护范围。

a.工作许可人b.被监护人员c.工作负责人d.工作班成员

2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a. 1.0mb.1.5mc.2.0md.2.5m

25、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通行或逗留。

a.前后b.附近c.下面

第3篇 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4篇 某某住建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体同仁,对**住建局*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就我们**住建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些做法进行介绍,不当之处请多多批评指正。

我们**住建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业内同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实现了连续多年建筑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平安形势,确保了我县建筑行业的顺利发展,住建局年年被**县委、县政府和**市住建委表彰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全结构,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始终坚持并组成了以在位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常设机构办公室,落实了“一岗双责”制度,确保了组织健全、领导得力、制度落实;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筑行业实际先后制定、并不断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计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文件,有效指导、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工程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这些文件已经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有法可循、有章可遵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督员制度

我们对每一项新开工工程全部进行了安全监督员委派,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了协议,明确了安全监督员的责任和权利,使每个工程从开工到竣工,从阶段验收到日常巡查全部由监督员负责,进一步将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到人,从而做到了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奖惩有依据。

三、严格管理,贯彻起重机械和防护用品备案制度

根据省市推广的起重机械和防护用品名录,严格审查,杜绝非备案产品进入施工现场。通过开工列会、阶段验收、各类检查等时节进行层层把关,一经发现立即驱逐出施工现场,同时对使用人登记不良信用记录,并与年底进行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挂钩,实施扣分制度,有效遏制了个别责任人的侥幸心理,为从业人员构筑起了一道保障有力的安全屏障。

四、贯穿全年,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每年年度工作安排和省市县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活动主题,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都研究、部署了、制定了文件,统领指导全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进行量化细化,逐一分解落实每个时段的工作任务。如每年都要进行的春季开工、复工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四月检查月的大检查,夏季、秋季开展的防雨、防汛、防风、防雷击安全专项检查, “迎双节”安全大检查以及冬季的“三防”等各类检查。每次检查都确定了检查内容,明确了检查重点,制定了奖惩措施,规定了隐患整改期限,收到了明显成效。

五、利用网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2023年初,我们开通了**建设局安监科的网易博客,利用这个平台,使得上级的文件精神能够得以快速的传达和彻底贯彻。同时,利用这个平台,我们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例如,将每年的“安康杯”竞赛的的试题传到了网站上,已经累计组织3000多人参加了比赛,通过比赛,使从业人员普及了安全常识,提高了自救互救能力,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

六、依托硬件,积极推广安全设施标准化活动

为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我们规定从2023年8月10日开始,所有新开工工程一律按照**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图集》的要求进行施工,从申报优良施工现场的工程开始,按照由简到难,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推进安全施工防护器具标准化的进程。如今,不到 3年的时间,全县已报监建筑施工现场全部做到了各类防护设施的标准化。

查自身,尤其是和兄弟县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还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势发展,尤其是在知识储备、人才培养、制度创新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大量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自身的短板需要短时间内去弥补,这些问题都使我们倍感压力。

我介绍的情况主要是这些,请**县的各位领导、专家尤其是*局长多提宝贵意见!

第5篇 电力行业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的探索与实践

1   概述

“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是国际上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通过推行“手指口述”——心想、眼看、手指、口述的工作方式,能够促使员工深思牢记安全操作过程及作业要领,是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确认,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模式。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发供电企业,成立于2002年5月。下辖六座总装容量144mw的热电厂,以及44条110kv、35kv、6kv高压线路、3座35kv变电所、1座6kv开关站,担负兖州矿区供电、供热任务,拥有输电线路维护、热工仪表检测、电气试验、汽轮发电机组大修等装备设施和专业队伍,年发电10亿度、供热97万蒸吨。自2006年开始研究并探索“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在发供电行业中的创新性应用,取得良好效果。

2   “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的起源

“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源自于日本的“零事故战役”。日本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工作现场的死亡人数也曾逐年增加。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历了一个事故高发期,特别是1963年三池煤矿煤尘爆炸事故,导致458名矿工死亡;1965年山野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导致237名矿工死亡。为了有效遏制这种局面,日本自1973年起开始推行“零事故战役”——旨在解决工作现场职业健康和安全问题,确保工人身心健康,实现工作现场“零事故”和“零职业病”的战役,其实施方法就是“手指口述”法,通过30余年的努力,全国百万人工伤事故率降到2005年的7。

“零事故战役”由3个基本单元构成:其一是基本目标,就是“尊重人的生命”,即作为每个个体,无高低贵贱之分,其生命都是无可替代的,都不应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其二是“零事故战役”实施的方法,主要包括“危害辨识、预防和培训”及“手指口述”法(它是一种手指目标物并出声确认的方法),参加人员包括企业的工人、管理人员等各阶层,通过对工作场所风险的预先识别和确定控制措施,达到健康和安全的预期;其三为执行环节,通过全员参与,建立积极、主动、和谐的工作环境;通过危害辨识、预防和培训等方法的日常应用,使安全预防意识深入人心,在具体工作中实施并成为人们的行为习惯,最终使企业达到安全、质量和产量完美而和谐的统一。

3   国内“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的应用情况

“十五”期间,我国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改革调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确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出台一系列经济政策,加大安全投入;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个综合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规划指标首度出现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国家统计局在《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也首次将上述两个综合指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两个专项指标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 这些标志着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这一理念的变化,“安全发展”概念首度出现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重要文件里。

尽管如此,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计表明:200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2001~2005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5起、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117起。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134起,其中煤矿58起,发生了百人以上的矿难4起。

作为高危行业之一的中国煤炭生产企业,近年来重大事故频发,事故发生的原因大多数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混乱造成的。随着国家和地方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加强,以及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的加大。目前国内一些大中型国有煤炭生产企业自动自发地从生产矿井开始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并在国有煤炭生产企业呈现逐渐推广和从矿井延伸到地面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趋势。

煤炭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未见相关文献报道。

4   电力行业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的必要性

中国目前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日本很相似,只要很好地借鉴世界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中国目前的安全管理状况将在短时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现代安全管理理论,所有事故的直接原因都可以归纳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享有“全球最安全公司之一”美誉的美国杜邦公司是当今西方世界200家大型化工公司中的第一大公司,其业务遍布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200多家子公司、联合公司,雇员约有20万人,产品超过2000种,年销售总额超过270亿美元。该公司保存着自1911年以来的所有安全操作记录,通过对可记录的损工事件的原因分析和统计得出:96%以上的事故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 如不用劳保用品、不当反映、所处位置危险、使用不当工具、工作场所杂乱无章等。这些原因均是人的行为,不是技术因素。

电力行业发生的事故绝大多数也是因为人的误操作和现场安全措施未落实造成的。既然如此,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确认工作至关重要。电力行业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有无必要值得我们探讨和研究。

电力行业电气操作一直严格执行“唱票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也要高声唱票复诵。操作过程中按照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一步操作前先进行确认、操作后再检查确认无误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而且电业安全规程明确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实际上,“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与电力行业电气操作一贯倡导的“唱票监护复诵”制度一脉相承。如何将“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用于电力行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值得我们探索。

5   电力行业实施“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的探索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实事求是、科学管理、力戒形式、确保实效”的原则,力求“简化、简洁、准确”。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次要”的顺序,采用“先试点运行,再总结、完善、推行”的方法,对岗位、设备、设施、工艺程序及作业现场等逐步实行安全确认管理。结合电力行业“两票三制”管理制度,华聚能源在全公司范围内下列安全生产工作中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岗位工作交接班、巡回检查、倒运系统操作、系统设备的正常起停机操作、操作作业和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卡、安全评估卡实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具体做法如下:

5.1   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华聚能源成立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总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由公司安监部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企管、党群部门具体负责推行工作。公司领导及各部门按照安全包保督察分工,对安全生产包保的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下属生产经营单位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各自的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

5.2   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公司各级党群部门,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推广“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推进氛围。既要积极推行,又要保证现场安全生产,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使“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尽快融入到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实现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

5.3   选点试行,总结经验

华聚能源公司选择下属东滩电厂、输配电分公司的变电所为试点,先行一步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结合电厂、变电所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意见,明确推行范围、执行标准。电厂实施过程中,在发电车间电气专业运行岗位首先试行,总结完善后推行到各生产检修岗位。东滩电厂、输配电分公司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切实可行的“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的规范标准。并将规范标准的具体内容,纳入安全技术培训的内容,进行深入的学习和演练,做到口述准确、动作规范。同时在试行中发现问题,及时修订、补充、完善。

5.4   现场推进,全面推广

在东滩电厂、输配电分公司取得实际经验后,公司及时组织召开 “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现场推进会,组织现场观摩、播放示范录像、介绍典型经验、查找工作不足、改进提高水平。同时整理材料,形成汇编,发放各单位借鉴参考,在全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及生产作业岗位全面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

6   结语

如何结合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探索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半年多的前期调研和研究,经过半年多的运行实践表明:电力行业实施“手指口述”安全管理确认法,在电力生产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工艺程序及岗位、作业环境等逐步实行安全确认管理,对于规范人的安全行为,防止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现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杜绝安全生产工作的“三惯”,更好地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强化安全基础工作、深化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防范事故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和示范意义。

第6篇 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管理措施

石油化工行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特点,极具危险性,事故发生率高,且旦事故发生,导致的后果极其严重。安全是石油化工行业的首要问题之一,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对工程全程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可以说已经成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必备。

1、安全管理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

1.1从原材料和产品的性质看,石化生产中涉及物料危险性大,发生火灾、爆炸,群死群伤事故几率高。石化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绝大多数属易燃、可燃物质,一旦泄漏,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燃烧、爆炸;许多物料是高毒和剧毒物质,极易导致人员伤亡。

1.2从工艺条件看,石化生产工艺技术复杂,运行条件苛刻,易出现突发灾难性事故。生产过程需要经历很多物理、化学过程和传质、传热单元操作,一些过程控制条件异常苛刻,如高温、高压,低温、真空等。

1.3从生产方式上讲,石化生产装置大型化,生产规模大,连续性强,个别事故影响全局。装置呈大型化和单系列,自动化程度高,只要某一部位、某一环节发生故障或操作失误,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生产装置的大型化使得单套装置的处理能力不断扩大,如常减压装置能力已达1000万t/a,催化裂化装置能力达到800万t/a,乙烯装置能力达到100万t/a以上。

1.4从设备装置看,石油化工生产的设备大型化、立体化、集团化;管道纵横贯通,装置技术密集,资金密集,一旦发生事故,扑救难度大,损失严重。据有关资料对近年来世界石化行业重大事故进行分析,发现单套装置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惊人。

1.5从动力能源上看,石油化工生产具有火源、电源、热源交织使用的特点。这些动力能源如果因设备缺陷、设置不当、管理不当等原因,便可直接成为火灾爆炸事故的引发源。石油化工生产安全管理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和企业的整体形象,是企业振兴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加强石化企业安全管理的措施

2.1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体系

企业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建立和保持适用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企业存亡和发展,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安全保障,就根本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企业要走向市场争取理想的经济效益,生产经营就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经营理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改进的管理体系,实现科学、规范管理,做到“防微杜渐”,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2.2用安全科学观建设企业的安全文化

工业的文明离不开科技进步和人民对物质及文化的需求,现代工业的发展又承受着高科技开发和应用的巨大风险,对风险的承受力与社会文明及公众的文化素质、经济条件有直接关系。科技越进步,文化事业越繁荣,人民的安全科技文化程度也需要相应提高,促进安全向着科学化管理迈进。科学的工作态度可以为人们提供正确的工作方法,科学、合理、有序地工作,成功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使人类真正拥有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文明的社会。安全已发展成为一门以技术应用过程中安全与危险这对矛盾运动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新兴独立学科。不能建立起安全学科观,企业安全管理就只能囿于以经验性的事后处理为特征的管理,而不能很好地应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的技术成果进行管理创新,就无法适应知识经济浪潮中迅速崛起的现代化大企业的需要。

2.3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培养

施工企业各项目基层员工的安全文化和技术素质是施工企业建设安全文化的基石,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效果,也决定着施工企业的命运。只有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才能全面提高施工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

2.3.1努力营造基层员工安全文化氛围。一个安全工作者如果不懂施工专业知识,就发现不了问题。

2.3.2在施工企业安全文化的进程中,注重用安全文化的功能、安全文化的手段和力量去开拓各项目基层员工的内心文化世界,去挖掘基层员工的精神文化世界;用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去引导、激励基层员工的思想文化世界;用科学的思维文化方法去完善作业程序,提高操作技能,进而形成全体员工的安全文化场。

2.3.3通过制度化建设来提高各项目基层员工的制度文化素质。安全管理制度是人创造的,但制度常常也能反过来塑造人,使员工不知不觉地适应于制度,从而达到约束规范员工的行为。对施工企业各项目基层员工安全文化建设来说,从制度入手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2.3.4通过自上而下灌输。作为施工企业员工,由于素质上的差异和经历的不同,对安全价值观的认识也有很大的差别,施工企业各项目基层员工安全文化的形成和提高,往往不是自觉促成的,需要自上而下的灌输。

3、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1临时用电申请人、审批人等,在制订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之前必须充分了解用电作业的环境和火灾危险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如爆炸极限、引燃温度、闪点、密度等;了解现场通风状况;了解该环境属于何种爆炸危险区域,根据上述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对策和防范措施。

3.2配电系统应根据负荷条件合理的进行规划,配电线路的导线截面应根据负荷的发展规划正确地进行选择;施工单位安装线路时应由电工负责,并应严格制度,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地负载;定期用测量或计算的方法,检查线路的实际负荷情况;安装合适的断路器、熔断器,以便线路过负荷时能及时切断电源;严谨滥用钢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3.3为了防止线路发生短路和过载,在安装电气线路时应重视导线的类型、截面和绝缘强度的选择,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干燥无尘的场所,可选用一般绝缘导线;潮湿的场所,应采用有保护的绝缘导线,如铅皮线、塑料线以及在钢管内或塑料管内敷设的一般绝缘导线;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可采用铅皮线、管子线(钢管涂耐酸漆)、硬塑料管线;高温场所,应采用石棉、瓷珠、瓷管、云母等作为绝缘的耐火电线电缆;可燃粉尘、可燃纤维较多的场所,应采用有保护的绝缘线。

3.4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需牢固可靠;为了防止接触电阻过大,必须经常对运行的线路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接头松动或发热,应及时紧固或做适当处理;大截面导线的连接可用焊接法或压接法,铜铝导线相接时,宜采用铜铝过渡接头。采用在铜铝导线接头处垫锡箔,或在铜线鼻子上搪锡再与铝线鼻子连接的方法,也是一种简单易行的减少接触电阻的措施;在易发生接触电阻过大的部位涂变色漆或安放试温蜡片,可以及时发现过热情况。

3.5对具有防爆性能的电气工具及通信器材,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铭牌上的防爆类别、级别、温度组别,当达不到使用环境可能释放物质的级别、温度组别,或类别不对时,应视为非防爆电气设备。

3.6当生产装置发生事故,工艺异常或生产中必须进行采样、脱水、排放等操作,临时用电容易引起爆炸火灾事故时,用电人员必须绝对听从生产岗位人员的指挥,立即停止用电,在非防爆区进行停送电操作。

第7篇 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以下简业。第七条年度行抽项目的立抽样人员须严格遵守抽样工作纪律。

称行抽)项目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更好地为公安工作和社会稳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以下简称部科信局)负责行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抽样与检验、发布结果通报及布置复查等项工作。

部有关业务局、部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科技处(以下简称省厅科技处)等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行抽中相应的工作。

第三条行抽项目范围是公共安全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安全产品。

第四条行抽项目应紧密围绕公安业务工作的需要选定,产品的检验依据是上述标准和规定。

第五条行抽不向企业收费,所需费用由公安部专项经费支付。

第六条行抽的检验样品由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行抽工作完成后,应将样品及时退还被抽查的企项,主要由部有关业务局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申报,部科信局可酌情提出意见;部属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第八条部科信局在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行抽计划,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

第九条承担检验任务的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承检机构)须按要求制定抽查方案,分别上报部科信局和有关业务局。

第十条部科信局负责组织有关业务局审查抽查方案、布置行抽任务。

承检机构须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抽查方案执行。

第十一条在实施抽样前,承检机构要通知被抽查企业所在地的省厅科技处。

省厅科技处负责组织、协调本厅(局)内有关业务部门,配合承检机构共同到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完成抽样工作。

抽样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查企业。

第十二条抽样工作完成后,承检机构须按规定开展检验工作,及时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被检企业,并抄送当地省厅科技处。

第十三条部科信局负责协商有关业务局,处理好抽样、检验工作中产生的异议。

第十四条部科信局审核各承检机构报送的抽查工作总结材料,拟定行抽结果通报,报部领导审批后,以公安部文件等形式发布。

第十五条对无故拒绝抽查的企业,由部科信局负责予以通报。

第十六条省厅科技处负责组织、协调本厅(局)内有关业务部门,督促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部科信局。

原承检机构和省厅科技处应按部科信局的布置,依据原抽查方案中的程序要求进行复查工作。

复查结果由部科信局负责发布。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草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烟草行业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将烟草生产、仓储企业作为消防保卫重点,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以及各类仓库。

第二章 组 织 管 理

第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行业内企业、事业单位,以下同)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防火管理人员的配备: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烟草分公司应配备专(兼)职二人,县烟草公司应配备专(兼)职一人,车间、班组、库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一人。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应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七条 各企业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应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百人以下的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50%;卷烟年生产量在二十万箱以上,复烤烟叶在二万吨以上,贮存物资价值在一亿元以上的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组

织条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8人。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二)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三)火源管理制度;

(四)电源管理制度;

(五)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维修管理制度;

(六)车间、库房、班组防火管理制度;

(七)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八)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九)火灾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

(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度;

(十一)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防火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下列人员消防职责:

(一)单位主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二)单位分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三)保卫处、科、股长管理职责;

(四)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职责;

(五)专职消防队长、指导员职责;

(六)专职消防队员职责;

(七)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八)车间、库房、科(室)负责人防火管理职责;

(九)班、组长防火安全职责;

(十)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到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新上岗的各类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防火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章 防 火 检 查

第十一条 各省级公司每年至少对本系统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部门、仓库对防火责任区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天班前和班后应当对所属机台、库房和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各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警卫力量,严格值班、检查、巡逻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逐条登记存档,并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集体)应当认真整改。

第十四条 一般火险隐患和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应分别达到90%和100%。火险隐患整改要落实计划、落实资金、落实负责人,并规定整改时限。

第四章 建 筑 防 火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厂房和仓库等工程时,其防火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法规的规定,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工厂、仓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如因生产、储存确需搭建时,应当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第十七条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和库房,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厂房、库房内的吊顶、隔墙不准采用可燃材料。

第十八条 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电梯间内禁止堆放物品,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第十九条 厂区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8米,一般通道不小于4米,道路上空的架栈桥等障碍物,其净高不应低于4米,不得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搭建建筑物,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库房内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堆放要整齐,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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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米 ,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1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用于商品养护的电器设备间距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每个卷烟堆垛垛高不得超过八件,烤烟原烟堆垛不得超过六包,复烤把烟不得超过七包。

第二十一条 露天、半露天烟叶堆场的最大储量不得超过20000吨,超过的应分场堆放。分场堆物,堆场与堆场之间不应小于

240米,每垛占地面积一般不应超过100米 ,堆高不宜超过5米,堆垛与堆垛之间不应小于1.5米,五垛为一组,组与组之间不应小于15米。半露天库房支架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第二十二条 厂区、库房、车间、仓库的重点防火部位,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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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要醒目。占地面积超过500米 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米 的

库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各厂及大型卷烟和烟叶仓库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应当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并保障通讯畅通。

第9篇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和目的)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交通运输、电力、冶金、机械制造、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业属性内涵)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筑施工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物品,包括军工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航空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海洋运输是指以船舶为工具,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航空运输是指以飞机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

电力是指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和电力建设等活动。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轧制成材有关活动,包括:钢铁、有色、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特指各种动力机械、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的制造活动。

第四条(安全费用定义及管理原则)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 (煤矿企业提取标准)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井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企业提取标准)非煤矿山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 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 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井下矿山每吨 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 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井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3%提取。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提取标准)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为2.0%;

(二)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取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存储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军工危险化学品(火化工品)单位按照0.75%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提取标准)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航空运输业务按照1%提取;

(二)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条(电力企业提取标准)电力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亿元及以下的,按照1%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一条(冶金企业提取标准)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3%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二条(机械制造企业提取标准)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2%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1%提取。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企业提取标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3.5%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3%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5%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四条(提取必要条款)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税务等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企业如有其它特殊原因确需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的,须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可提高标准的操作程序和核算要求)高危行业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并报省级财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按上述标准分别计提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十六条(煤炭企业使用范围)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

(三)建立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矿井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和实施预防职业危害技术措施支出;

(六)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标准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支出。

第十七条(非煤矿山企业使用范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二)建立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安全保障系统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应急用品支出;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和野外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支出;

(六)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七)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八)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使用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十九条(危险品生产和储存企业使用范围)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企业使用范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海洋、航空交通运输企业运输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购置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一条(电力生产企业使用范围)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电力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的防触电、防坠落、防火、防爆、防毒、防雷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二条(冶金企业使用范围)冶金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治理、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使用范围)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机械制造企业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企业使用范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和改造安全健康设备设施支出;

(二)防爆机械电器设备配备和完善以及仪器检验检测支出;

(三)设施设备及危险源监控支出;

(四)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应急演练支出。

第二十五条(安全费用使用的优先条款)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二十六条(安全费用税收管理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并按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二十七条(维简费的规定)煤炭生产及非煤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八条(对关停并转企业安全费用的处理)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

第三十条(安全费用计划管理)企业要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安全费用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最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企业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应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税务部门对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进行监督审核。

第三十三条(违规提取使用安全费用行为处理)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会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省(区、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解释部门)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生效时间)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180号)和《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10篇 某住建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xx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体同仁,对xx住建局x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就我们xx住建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些做法进行介绍,不当之处请多多批评指正。

我们xx住建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业内同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实现了连续多年建筑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的平安形势,确保了我县建筑行业的顺利发展,住建局年年被xx县委、县政府和xx市住建委表彰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全结构,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始终坚持并组成了以在位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常设机构办公室,落实了“一岗双责”制度,确保了组织健全、领导得力、制度落实;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建筑行业实际先后制定、并不断修改完善了《xx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xx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计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文件,有效指导、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工程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这些文件已经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有法可循、有章可遵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督员制度

我们对每一项新开工工程全部进行了安全监督员委派,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了协议,明确了安全监督员的责任和权利,使每个工程从开工到竣工,从阶段验收到日常巡查全部由监督员负责,进一步将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到人,从而做到了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奖惩有依据。

三、严格管理,贯彻起重机械和防护用品备案制度

根据省市推广的起重机械和防护用品名录,严格审查,杜绝非备案产品进入施工现场。通过开工列会、阶段验收、各类检查等时节进行层层把关,一经发现立即驱逐出施工现场,同时对使用人登记不良信用记录,并与年底进行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挂钩,实施扣分制度,有效遏制了个别责任人的侥幸心理,为从业人员构筑起了一道保障有力的安全屏障。

四、贯穿全年,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每年年度工作安排和省市县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活动主题,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都研究、部署了、制定了文件,统领指导全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进行量化细化,逐一分解落实每个时段的工作任务。如每年都要进行的春季开工、复工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四月检查月的大检查,夏季、秋季开展的防雨、防汛、防风、防雷击安全专项检查, “迎双节”安全大检查以及冬季的“三防”等各类检查。每次检查都确定了检查内容,明确了检查重点,制定了奖惩措施,规定了隐患整改期限,收到了明显成效。

五、利用网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2023年初,我们开通了xx建设局安监科的网易博客,利用这个平台,使得上级的文件精神能够得以快速的传达和彻底贯彻。同时,利用这个平台,我们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例如,将每年的“安康杯”竞赛的的试题传到了网站上,已经累计组织3000多人参加了比赛,通过比赛,使从业人员普及了安全常识,提高了自救互救能力,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

六、依托硬件,积极推广安全设施标准化活动

为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我们规定从2023年8月10日开始,所有新开工工程一律按照xx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图集》的要求进行施工,从申报优良施工现场的工程开始,按照由简到难,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推进安全施工防护器具标准化的进程。如今,不到 3年的时间,全县已报监建筑施工现场全部做到了各类防护设施的标准化。

查自身,尤其是和兄弟县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还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势发展,尤其是在知识储备、人才培养、制度创新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大量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自身的短板需要短时间内去弥补,这些问题都使我们倍感压力。

我介绍的情况主要是这些,请xx县的各位领导、专家尤其是x局长多提宝贵意见!

第11篇 浅谈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细节管理重要性与对策

机械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仅仅制订管理机制细则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是不够的,还需要重视更深层的细节管理,并关注细节的持续改进和完善及有效的持之以恒的执行。安全虽不是细节,但是失去细节便是失去了安全,重视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踏实做事的心境。踏实做事的心境可以让安全管理从细节入手,让企业在安全的基础上迅速发展。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如何有效认识到安全细节管理的重要性?如何抓住安全生产细节管理?本人长期接触安全生产,现将本人经验与大家分享。

一、安全生产细节管理的重要性

我们先看某机械制造厂短时间内发生的连续三起工伤事故:

2023年8月11日,该厂热轧操作工魏某在从锯床料架搬运短圆棒至定心机料架放置时,由于放置速度过快,导致短圆棒砸伤其左手中指,后诊断为指尖部位粉碎性骨折。

2023年10月3日,该厂调度员金某通过行车将规格为168的中间产品卸车至热挤车间进行切割,在调运时,右手扶管段,吊绳突然收紧,右手拇指被收紧的管子夹到,被诊断为右手拇指指尖骨折。

2023年10月25日,该厂电焊工黄某焊接物料,因物料特殊形状,黄某焊接至门式起重器轨道旁,起重机操作工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进行调运,黄某被驶来的行车运行电机挡板击中右小腿,后诊断为右小腿骨头断裂。

以上三起工伤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为:新员工、老员工每年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各车间都有专职安全员,各操作岗位详细张贴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各班组长每日两次安全巡查。那么试问,在企业各安全管理看似正常的情况下,为何会短时间连续出现多起简单工伤事故??

深究事故原因有很多,但是根本的原因就是员工对安全细节意识还不够,在生产操作中忽视了细节生产,第一起事故如果在放置时速度慢一点,眼睛看准一点就不会砸伤指尖,第二起事故如果在扶管时不把手放进调运绳内就不会因为绳紧而受到伤害,第三起事故如果电焊工选地点焊时仔细留意下周边环境,行车操作员操作时在确认下周边人员情况,也不会发生这起事故。由此可见,安全虽不是细节,但是失去细节便是失去了安全。因此,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关注对细节进行完善。

同时,按照海因里希的理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重点在“小事件”的防止,对小事件进行更精细地划分和管理变得非常重要。

下面就以某集团机械企业为例,探讨该企业的安全细节管理。该集团企业从事生产不锈钢管,在近两年内无任何工伤事故发生,在冶金机械行业中属于少有,现挑出有关该企业管理的方法,供大家借鉴。

现场管理部分:该企业在应对厂内机驾限速5公里以下管理方法中,以轮胎标注黄线为办法,当黄线在车轮转动情况下看不清时便代表了超速;在各工种操作区间,明确划出工作区域白线,非本工作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这样一来限定了单一工种自由工作区,二来禁止了多工种交叉作业区,避免工种误伤;在钢板类“冲、剪、切”加工工艺中,张贴对应工种事故案列,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现,在员工工作卡的背面以事故树为原型列出了各工种员工可能的出现的误操作。各车间安全员把发现的安全问题集中起来发布到集团内媒体发布平台,每日进行播报。

宣传教育培训部分:每周各分管车间厂长、主任带队进行1-2次安全巡查,巡查各车间、员工是否很好的执行安全操作规章、之前安全员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完成;每月各班组以小范围形式展开安全教育会,教育会上各员工操作某一个流程或者动作,全员讨论有哪些违规,可能危险是什么,应该如何操作。

二、安全细节管理的对策

要规范和完善企业管理体制细则。我们知道,企业生产区大量使用各原料、毛坯部件,生产制造加工过程繁简不一,机械生产设备繁多,员工操作素质安全意识参差不齐,在操作时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因此,一个企业如果连管理体制细则都不完善,很难令人相信它在复杂的生产中能保障安全生产。所以,企业的首要目标是制定出规范和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细则,科学且极具保障性的安全生产制度、各类规范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公平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奖罚制度并给予不折不扣的执行。最终目的让每一个员工去熟练掌握其中的细则并认真参照执行。同时,安全生产管理还必须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建立完整详细的安全生产活动台帐。这个完善的管理体制细则平台既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又是众多细节的主体。

要创建全员学习型企业、强化岗位管理、培养具备与现代化快速生产相适应的各项基本素质。企业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好员工的技能学习,并通过定期岗位技术比武或岗位操作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提高员工的岗位安全操作技术及突发事故的正确应变能力;要巩固强化岗位管理,使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自觉积极的加强巡检,严格控制工艺指标,维持最佳工艺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各部门要定期举行应急预案演习,以检验员工面对突发事故的应变措施和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能力;要巩固强化班组的月安全学习,并坚持在学习中积极讨论每个具体的案例,吸取别人的教训,让安全警钟在每个员工心中长鸣。此外,还要培养员工做到学一行,专一行,爱一行的爱岗敬业及安全质量细节意识的企业文化思想,发动员工积极查找岗位隐患并献计献策,切实营造企业关注安全生产与细节的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多种教育形式和工具,将安全生产与细节的知识深深地植入员工的脑海中,变员工被动地要我讲安全为主动的我要讲安全;要积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活动:如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安全月活动、安全质量细节标准化活动,通过这一系列活动,让安全思想及理念时刻扎根在每个员工心中;要充分利用一系列宣传教育举措,深入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增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这些细节的完善,健全了企业管理体制细则,更加夯实了安全生产的基础。

企业管理层要高度关注管理体制细则与突发工伤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细节的可操作性。对于机械企业来讲,生产一般都是在高温、空间拥堵、噪声等特殊条件下进行的,多数易使员工心理失常产生误操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往往牵动全局。因此,企业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并研究管理机制各环节及其细节有无隐形断链、安全生产章程及操作规程是否被有效执行、突发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及其细节决策之间的可操作性是否正确,因为任何安全操作规程没有被严格执行或发生工伤事故时应急决策失误,归根到底也是由于细节缺失或不到位造成的。

第12篇 石油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管理措施

建筑行业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繁重的体力劳动,以及各种随时出现的不利因素等,都直接危及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业事故伤害类型的“四大伤害”中的第一伤害,一直困扰着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在石油建设加工程中,高处坠落事故同样时有发生,为了遏制此类事故,笔者认为,应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两方面制订预防高空坠落事故的措施。

高处坠落事故

1、安全管理机构应健全

目前的石油建设施工企业,一般都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但较普遍地存在两方面现象:一是层次不全,人数不足,专职人员较少;二是只有形式,没有落实。

为此,建议对不同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和不同规模的工地,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的人数及专(兼)职人员比例,以确保安全管理机构的健全和力量的充实。在安全管理班子内必须落实专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人员,使其做到分工明确,管理专门化。

2、安全管理机构的运行

(1)明确总分包对安全生产的职责

目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还没有真正认清总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含义。而且由于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存在以包代管的现象,即与分包队伍签订一份安全生产协议书,一旦分包队伍发生事故,就以此推脱责任。

因此,应明确总分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及总分包的关系,并制定具体的职责事项及检查标准,使安全职责有可操作性,使检查有量化指标。

总包的安全职责:

对分包队伍的资质的实质性审查及对分包工人的技术与安全常识考核。在选择分包队伍时应严格把关,在进场施工后应随时审查,避免“层层转包”及“挂靠”现象的出现。同时应做好对工人的技术、安全考核工作。

① 切实控制人员素质达到上岗要求;

② 负责组织新老工人学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③ 负责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④ 负责对上级部门提出的防范措施进行实施。

(2)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工地生产任务紧,工地条件限制,在工地上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会有一些实际困难。建议各施工单位在开办各种技术培训班时,设立一个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并把防高处坠落作为一个必须的内容,对组织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员、从事后险性较大的工种工人进行相对集中的技术、安全教育。

(3)贯彻执行规章制度

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方面主要是贯彻执行不力。在防治高处坠落事故方面,需要加强的主要是:

① 对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材料的进场验收,周转使用的复验;

② 对一些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环节,设专人随时检查验收;

③ 加强防坠落设施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应规定检查内容、检查次数,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杜绝由于这些设施的变化而形成事故隐患。

3、关于加强“安全监理”的建议

目前,工程建设监理均以质量监理为主,也有个别的同时对进度与投资进行监理,对于安全监理都是附带的。实际工程监理中没有对安全监理给予足够的重视。

如果能把安全监理与质量监理完全平等对待,在监理中配备相应的人员,形成完善的安全监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资料档案等,形成一个闭环管理,就可以促使工地将安全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深入、更经常,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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