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是第一安全负责人,并亲自抓安全生产。建立项目管理层、作业层三级安全管理监察网络,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安全保证措施,服从监理、业主的统一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
以人为本,加强领导,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严治理。
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是纠正或处理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对安全生产有成绩的班组和个人进行表扬或提出奖励意见。
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生产要同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生产安全。
参加本工程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既定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出分析和鉴定,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在安全方面的技术法规和各项制度。
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组织认真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提出新技术、新机具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操作环境。
参加重要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从技术上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从技术上作出分析鉴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从技术上提出预防措施。
3、安全员职责
安全员是公司在项目的直接派出安全管理人员,督促和监督项目进行安全管理施工。
参与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和监督执行。
深入工地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动态、发现和研究问题、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对安全隐患要督促改进,特殊情况下有权下令停工,立即向领导报告。
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抓好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参与制定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办理编制劳保品计划,申请劳保品供应等项工作。
4、施工员的安全职责
在项目领导下,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措施中,结合施工的工程特点,作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以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逐条逐句地向班组进行交底,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负责纠正。
坚持每天进行检查,负责组织班组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并督促班组自检。
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事故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执行防范措施。
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度,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的生产安全和健康负责。
组织好交班前安全交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坚持安全值日和班组自检制,教育督促班组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新工人(包括临时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组织本班职工学习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坚决制止工人不顾安全、冒险蛮干的现象。
发生工伤事故首先抢救伤者,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组织班组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及时表扬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并将安全生产列为劳动竞赛的评比条件之一。
6、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负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度,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班前对操作进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班组长,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允许上岗操作,交接班时要认真作好安全技术交接班工作。
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进行抢救,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除保证本人操作安全外,并要注意他人和周围地区的作业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2篇 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工程施工项目。
3、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现场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负责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及安全生产的培训。
施工员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中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4、方法及控制过程
4.1在施工现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与施工齐抓,共同努力,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4.2所有施工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整齐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并留意地下杂物及高空施工情况;在使用电动工具和导线敷设作业时,须按照操作规范配戴防护眼罩、手套,以免意外事故发生。如因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3在进行较危险或影响他人安全的施工时,需在施工场所的周围设置围栏、扶手、遮盖等防护设施,同时要有明显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
4.4在由于降雨或其它原因易滑的场所,如:道路、楼梯、脚绷架等上面进行施工时,必须设置防滑垫、安全网等防滑、防坠落设施。
4.5 在往高处运送材料时,要将物资妥善包装,以防设备或材料掉下伤人或损坏设备,如因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6在工地现场临时放置长或宽的物资时,要结紧绳索,采取措施防止风、振动等造成倒塌及散落等意外。
4.7 在现场仓库放置的各种物资、工具在使用进程中应做到轻放、轻用,确保物品、设备的安全,延长使用寿命。
4.8物资从仓库搬运往施工现场时,应控制重量及数量,保证搬运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等意外。
4.9施工员在搬运很重或长的物体时,应注意周围设施、设备和行人,以防碰撞或擦伤。
4.10施工员每日在使用工具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或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处理。安装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检验,对有明显损伤、变形、腐蚀或不符合要求及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产品禁止使用。
4.11施工员进入工地地下室施工时,必须准备好安全的照明器具,并在两人以上的同处地方进行作业。
4.12 施工员在高空作业前须先检查施工场所是否安全,高空作业设施、工具是否完好,并扣好安全带、安全帽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4.13施工员在接近电气外露的场所施工或带电作业时,应使用防止触电的绝缘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在阴雨、潮湿的天气,禁止户外带电作业。
4.14气压焊接作业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书的施工人员操作,并需在技术员指挥下进行。同时移去附近的可燃物,或者用不燃的物体覆盖。
4.15当施工不可避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时,施工项目组应以悬挂标语、标牌或者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管理处及业主解释清楚,以求得谅解,得到协作与支持。
4.16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并每月负责对现场施工的安全进行检查,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第3篇 住宅安全施工管理控制方法
1、危险源的定义
(1)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者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2)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的因素,有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期内的慢性损害和累计作用。
(3)危险源是安全控制的主要对象,这里指出本工程危险源有,塔吊、外架子作业、临时用电、职工食堂等。
2、危险源的分类
(1)第一类危险源: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
(2)第二类危险源:造成约束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其中包括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三个方面。
(3)安全事故发生是上述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然条件,在事故发生时,两类危险源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难易,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所以,施工管理人员要同时重视两类危险源。
3、危险源的判别方法
(1)本工程要求项目部人员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源进行判别,采用的方法是'风险评价法'
(2)将可能造成安全风险的大小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和事故后果(c)三个变量的乘积衡量,即:
s=l*e*c
s表示风险大小
l表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表示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表示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
以上三个变量可以从下几个表中查到。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必然发生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6相当可能0.2极不可能
3可能但不经常发生0.1实际不可靠
1可能性极小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连续暴露2每月一次
6每天工作时间暴露1每年罕见
3每周一次0.5非常罕见的暴露
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事故产生的后果分数值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7严重,重伤
40灾难,多人死亡3较严重,受伤较重
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1引人关注,轻伤
(3)根据经验,危险性(s)的值在20分以内为可忽视风险;危险性分值在20-70之间为可容许风险;危险性分值在70-160之间为中度风险;危险性值在160-320之间为重大风险;当危险性值在320以上为不容许风险。
(4)项目部要根据上述公式组织项目部成员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危险源进行评价(打分),并记录在案,根据打分结果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在检查中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危险源。
4、危险源的控制
(1)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方法:
1)防止事故发生的方法: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
2)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方法:隔离、个体防护、设置薄弱环节、使能量或危险物质案人们的意图释放、避难与援救措施。本工程第一类危险源主要有氧气、乙炔瓶,我们将把这些危险源隔离,并派专人看守,制定相关的使用制度。
(2)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方法:
1)减少事故:增加安全系数、提高可靠性、设置安全监控设施。比如对电焊机要求加装漏电保护器,并派两个专职安全员现场不间断的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及时纠正。
2)故障-安全设计;比如对大模板设计时要考虑到安全因素。
(3)不同风险选择适合的控制策略见下表
风险控制策划表
风险措施
可忽略的不采取措施且不必要保留文件记录。
可容许的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实现。
中度的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降低风险的措施。在中度风险与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地评价,以便准确地确定伤害地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控制措施。
重大的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给大量的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施工时,就应采取应急措施。
不可容的只有当风险已经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
(4)项目不对危险源控制的要遵守以下原则:
1)尽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能接受风险的危险源,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
2)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应努力采取降低风险措施,如现场职工宿舍采用低压照明,并用一些低压电气等。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使工作适合于人,如考虑高空作业人员降低其精神压力和体能的消耗。
4)应尽可能利用技术进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
5)应考虑引入诸如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计划的要求。
6)将技术管理和程序控制结合起来。
7)应考虑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8)在各种措施还不能绝对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作为最终手段,还应考虑使用个人的防护用品。比如安全带,安全帽等。
9)要求可行、有效的应急方案。
10)预防性测定指标是否复合监视控制措施计划的要求。
5、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
5.1、本工程安全管理组织图:
任何运行好的集体,一个团结的集体都离不开一个好的组织,组织论现在已发展到一门学科,全世界许多学者正在研究它,组织论主要包扩三个方面:
1)组织结构模式;
2)组织分工;
3)工作流程图。
本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将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说明:
5.2、组织结构模式:
本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模式采用线性组织结构,具体见下图:
5.3、安全管理职能分工
(1)项目经理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环保问题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环保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施工过程,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工程承包、聘用工作人员时,并明确各业务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采用外包队必须及时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组织并监督施工中技术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确保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签订分包合同时,应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规定明确安全、环保责任。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注。结合本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审查安全技术、环境保护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预防施工中应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禁不符合标准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预防措施、意见;
(3)生产经理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协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操作规程、安全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协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装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的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上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4)专职安全员
1)参与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督促按期实施;
2)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向上级汇报和解决安全、环保工作上存在的严重问题或严重施工隐患;
3)指导生产班组的安全员开展安全、环保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环保评比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毒、防尘、防暑降温工作;
8)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9)检查所属分包单位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或上级指示贯彻执行情况;
10)对少数执意违章者以及经教育不改的,有权执行罚款办法;
11)对隐患存在较多较严重的施工现场,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
12)对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或上级指示的个人有权向上汇报。
13)组织相关人员接受上级政府部门的安全检查。
(5)临时用电安全负责人
1)对项目工程中临时施工用电、及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制定安全用电措施计划,确保施工用电安全,防止发生人员触电及电气火灾事故。
2)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使用机械设备、现场环境及季节性电气设备防护要求,制定相应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参加工程整体施工组织设计的会审,提出涉及临电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实施;
3)建立健全各种临时用电规章制度;
a 变、配电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b 变、配电值班交接班制度;
c 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巡视及定期检查制度;
d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e 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f 停送电提前通知办理手续制度。
4)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各种临时用电管理资料;
a 临时用电方案;
b 临时用电技术交底;
c 临时用电电器设备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
d 临时用电接地装置、隐检记录及平面示意图表;
e 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f 临时用电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h 临时用电电器设备调试检测记录;
i 临时用电检查、复查记录;
j 施工现场临电验收单;
k 临时用电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单;
l 临时用电电工值班、维修工作记录;
5)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测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6)进入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及临电设备,必须严格把关,履行入场检验、验收手续,将合格证等技术资料收集齐全备案。电气设备、设施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工具要采取措施,达标前禁止使用;
7)参加因工伤亡、电器火灾、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电器设施、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6)项目工程机械设备负责人
1)对机械、电器设备、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施工机械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2)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去可靠;
3)对新构进的机械、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机械设备,要求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使用人员交底并进行检查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关于安全使用机械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5)组织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培训、考核;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点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机械事故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7)项目材料员
1)项目材料员应对所有进场材料做好收、发、储、运、使用的各项工作,并负责搜集索取进场材料的材质证明书及合格证;
2)项目部材料员要负责监督、审查所有进场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材,防水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及产品合格证。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到有资格的劳保站进行采购,防护用品进场后必须责成有关工长、安全员、技术员共同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进行监督审查,合格后现场方可使用;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制定严格的限额领料管理制度。
3)认真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图的要求码放材料和物品存储,对物资的运输也要加强管理,保证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a 现场砌块码放,最高不超过1.8m,其他散料应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b 现场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资应设专库保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
c 在运输超长、超高、超重的产品时,要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和行车路线,并捆绑拉接固定,确保在运输中的安全;
d 料具和构配件,应按施工布置图制定位置分类码放整齐,预制件、大模板、等大型构件存放时,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码放应符合规定;
e 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图制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8)消防保卫员: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关于消防保卫的法规及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施工现场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现场防火方案及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
3)组织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反消防管理制度、法规的行为,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4)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填发火灾隐患通知单,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扑救,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提出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方案,建立现场防火档案,并做好记录,负责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
6)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负责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
7)会同安全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对电气焊和防水作业进行审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8)专业工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老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工作;
6)发现生产措施或技术措施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专职安全员及项目经理汇报;
7)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上报安全管理人员;
8)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9)项目环境卫生保护负责人
1)对项目工程生产中的环境卫生负责;
2)贯彻落实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标准》;
3)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制定、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制度及环保工作的书面技术交底;
4)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律观念,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环境卫生工作的落实情况;
5)对施工现场防止大气污染、水污染、施工噪音污染及各供货厂商、物资运输单位,监督检查,并做好环保工作的自检记录;
(10)项目部行政卫生负责人
1)施工区域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办公用品和宿舍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2)现场大门内外及施工区、生活区划分要建立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各项目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人员负责现场卫生清扫及维护,使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3)施工现场门口应设清洗池,运输车辆不要带泥啥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
4)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灰尘浓度,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
5)施工现场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施工现场内的厕所应有专人保洁,案规定采取水冲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蝇孳生;
(11)项目部保安员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遵守纪律,坚决完成任务;
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4)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好公共财务;
5)尊敬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事,爱好集体荣誉,注重自身形象;
6)严格遵守门卫管理规定,防止偷盗、治安事故发生;
7)严格制度,文明执勤,讲究卫生,礼貌待人,灵活处置各种问题;
8)提高警惕,坚守岗位,机智勇敢,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9)对出入大门的所有人员,要认真验证、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10)非本施工项目工作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1)对所有进出工地的物资、车辆等要认真检查出入手续或证明,进行登记,重要的物品必须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办理出门证明;
12)禁止小商、小贩各类推销人员进入现场工地;
13)施工人员外出必须将工作证扣留,返回后方可领取;
14)维护好大门内外交通,禁止外来车辆随便停车,妨碍车辆进场场地;
15)对进入工地的各种车辆禁止鸣笛;
16)夜间值班严防偷盗,禁止施工人员夜间私自外出。
(12)项目工程安全巡逻员
1)巡逻人员必须配带手电、带好安全帽在施工现场进行巡逻检查;
2)在巡逻中,如发现违章作业、吸烟、酒后闹事等违反施工规定的必须立即制止,并将其工作证收回交项目部安全员处理;
3)在巡逻中发现施工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时,首先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项目部或安全员进行现场处理;
4)巡逻要仔细、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特别是死角,如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汇报处理;
5)每天早上工作前,和晚上下班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以防留下事故隐患;
6)每天要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合格、齐全、到位;
7)配合安全员做好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5.3、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图
(1)制定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图
(2)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流程图
第4篇 浅淡桥梁施工现场技术管理与安全管理措施
1 技术管理措施
1. 1 脚手架安全措施
1)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2) 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3) 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4) 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分不得与模板相连。
5) 脚手架高度在 10 ~ 15m 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 45° ~6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6) 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木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 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1. 2 缆索吊装施工安全措施
1)吊装前应做严密的准备工作,对地龙、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设立统一指挥系统,并组织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运行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 牵引卷扬机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重卷扬机要协调配合,控制好构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扬机不得突然起升或下降,避免产生过大弹跳。构件就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6) 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7) 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8)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1. 3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所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两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交口)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应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5)禁止上下交叉作业,若无法错开时,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架空钢丝绳上有节头、卡子、滑车等障碍时,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翻越。
7)高处作业人员须穿软底轻质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内,拴稳挂牢。
8)人工倒运钢丝绳上高空,中间休息时要用卡子卡死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9) 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随铺随钉。
10) 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应设置防护栏,并挂好安全网。
11) 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1. 4 门架超重运输安全措施
1) 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引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门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提升到可能遇到障碍的 0. 5m 以上。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 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5) 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稳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6) 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 5m/min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7) 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 5 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措施
1)在基坑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塌方迹象,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方距地面 1m 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3)向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4)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5)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6)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7) 使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 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 以上模板在拆除
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2 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流程科学组织施工 严格各工序衔接,严格操作规程,严禁各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 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检查,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证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使事故的损失最小化。
4) 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开工前进行系统安全教育,开工后抓好“三工”教育和定期培训。通过安全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图片等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自觉性,时时处处注意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直正落到实处。
5) 加强持证上岗管理 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主要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操作,杜绝违法违章作业。
6) 加强安全防护 设置安全防护标志。桥梁作业要设立安全栏杆、安全网,个人要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脚手架,脚手板要搭设牢固。
7)搞好施工疏导及现场标识 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危险地段设危险标志和缓行标志,配备足够的交通值勤人员,组织好过往行人及车辆,确保人员车辆的安全。
8)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项目经理部、工程队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专职安全员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定期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9)搞好现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保障人身、机械和器材的安全。尤其是上公路的机动车辆限速行驶,不侵道不抢行,做到文明礼让,弯道鸣笛,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 结束语
桥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桥梁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施工过程中所有员工、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因此是一种动态的管理。只有更好地做好桥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才能更好为企业提高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第5篇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安全管理初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得到迅猛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建筑业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活跃的热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进入建筑业,使建筑业劳务队伍的数量增长很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快速前进,给建筑业带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由于企业的各项措施执行得不到位,而且往往迫于工期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常常使其对农民工的安全检查、教育流于形式。与此同时,大量的农民工加入到建筑队伍中来,给建筑业带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素质普遍偏低的特点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农民工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影响,对建筑施工的了解甚少,受到农村自由经济的影响,对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他们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他们既是事故中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因此,针对农民工特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下面谈谈笔者个人的一些浅见。
一、切实抓好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工作是一个企业的生命与灵魂。搞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人,安全工作强调以人为本。人的安全素质的高低,安全意识的强弱,从根本上直接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成败。安全教育培训能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目前,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在一线工作的人员,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以及自我防护的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尤其重要。
首先,农民工进场要有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坚持岗前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农民工上岗前,要严格按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要严格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上岗后,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及不良操作行为等,都要记入个人安全档案。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制止各类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三是建立健全常年培训计划。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阶段性和临时性强的特点,制定常年培训计划。做到现有员工定期培训,新来员工随时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培训,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做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如何做好培训工作。笔者认为首先是企业经营者要提高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要认识到是法律的职责和义务;要将培训作为搞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抓落实;要为培训工作提供充分的资金和人力。二是要明确培训的内容,以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主,同时注重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学习。三是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按他们的文化程度,年龄层次,分工种、分门别类组织培训。四是将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创建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融入企业的各项活动之中,寓教于乐。五是要长期坚持培训,企业要做到长期培训有规划、中期培训有计划、短期培训有安排,持之以恒,企业将会从培训中获丰厚的回报。
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农民工安全技术基础比较差的特点,要细致地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是登高作业、交叉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电动工具的操作以及各种防护设施的使用等。技术交底一定要按照程序交到个人,切不可走马虎行事,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在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搞好文明生产,杜绝野蛮施工和违章施工,要加强职工的行为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施工,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坚决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出明确的安全目标,一级管一级,下级向上级负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尤其是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不要将安全工作推到安全员一个人身上,要齐抓共管。建立项目部的安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作为当日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督和督促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等。
四、采取激励措施奖优罚劣
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加强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实行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一定要奖励,对违反造成故意对抗,甚至故意破坏的严重后果。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要以加强教育为主,引导农民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之自觉地遵章守法。要采取科学严格、具有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不留漏洞,不留隐患,才能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
第6篇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
一、一般要求
1、参加施工人员需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爆破人员必须是持公安机关核发的特殊工种证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系紧下额带。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吸烟,严禁酒后上班、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酒后驾车、不得麻痹大意,严禁穿高跟鞋或带钉的鞋;
4、爆破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审查、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发给爆破员合格证才能担任爆破工作。爆破员必须遵守爆破的有关规定;
5、每次爆破前必须做好爆破设计并经爆破监理审核确认,现场做好围护拉设警戒线,派专人监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6、严格进行标孔、钻孔,保证炮孔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确保使用合格产品;
7、爆破人员必须持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火工品的领用遵照公安部门的器材领用规定,进入现场设专人保管,并建立领料台帐,防止流失;
8、每个爆破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即覆盖沙袋+橡胶带,基本防止飞石产生;
9、遇有雷电、暴雨天气应停止作业。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严格按设计及要求施工,认真学习《爆破安全规程》;
10、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或者接触爆破器材时,不得穿化纤服装,以防静电引起早爆事故;
11、发炮器由专人保管、控制,现场杂散电源线必须清除,防止误爆、早爆;
12、装药前校核最小抵抗线,如果有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装药量。保证填塞达到设计的程度和质量,以防冲炮;
1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施工人员应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现场监督人员责任心要强,监督到位;
14、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浅孔爆破法大块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最小为300m,由于本工程处于基坑底部,并且经过多道安全防护,具体警戒范围根据每次爆破情况由各方共同研究确定。
15、施工人员应注意做好“一对一”结伴监护工作,施工过程中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保护,随时注意周围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四不伤害;
16、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爆破器材管理办法
1、一般管理
1)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由拥有爆破器材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负责,应组织制定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
2)各级公安机关对管辖地区内的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2、爆破器材的购买
1)爆破器材应持证购买。
2)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发直供用户许可证的企业,持证直接向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购买所需的爆破器材。
3)没有取得直供用户许可证的企业,其所需爆破器材应由当地民爆器材经营机构供应与服务。
3、爆破器材的运输
1)购买爆破器材的单位,应凭有效的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和申请表,向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运输证”,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凭证在有效期间内,按指定线路运输。
2)爆破器材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指派专人领取,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数量与质量不符,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并在有关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
3)不应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
4)爆破器材运输车(船)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技术要求;
--结构可靠,机械电器性能良好;
--具有防盗、防火、防热、防雨、防潮和防静电等安全性能。
5)爆破器材从生产厂运出或从总库向分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应保持完整无损。
6)装卸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一切杂物;
--有专人在场监督;
--设置普卫,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场;
--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
--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应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应装卸爆破器材;
--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并设明显的标志,白天应悬 挂红旗和警标,夜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装好、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
--装载爆破器材应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不超载;
--用起重机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质量不应超过设备能力的50%;
--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应站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应超过二层;
7)在特殊情况下,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起爆器材与炸药可以同车(船)
装运,但其数量不应超过:炸药1 000 kg,雷管1 000发,导爆索2 000 m,导火索2 000 m。雷管应装在专用的保险箱里,箱子内壁应衬有软垫,箱子应紧固于运输工具的前部炸药箱(袋)不应放在装雷管的保险箱上。
8)待运雷管箱未装满雷管时,其空隙部分应用不产生静电的柔软材料塞
满。
9)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不应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
10)装运爆破器材的车(船),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押运人员应熟悉所运爆破器材性能;
--非押运人员不应乘坐;
--按指定路线行驶;
--车用帆布覆盖,并设明显的标志;
--不准在人员聚集的地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及火源附近停留;中途停留时,应有专人看管,不准吸烟、用火,开车前应检查码放和捆绑有无异常;
--气温低于10℃时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或气温低于-15℃时运输难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等感度高的爆破器材时,车厢底部应铺软垫;
--车完成运输后应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运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11)个人不应随身携带爆破器材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允许在托运行李及邮寄包裹中夹带爆破器材。
4、爆破器材的收发与库房管理
1)库房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2)进人库区不应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
3)进人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4)库区的消防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
5)爆破器材库房的管理,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宜分区分库分品种贮存,分类管理。
6)库区不应存放与管理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7)爆破器材的收发应遵守下列规定:
--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
--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账、领取和清退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应发放使用;
三、爆破施工流程
1、爆破设计:爆破前由爆破工程师进行爆破设计,包括布孔图、爆破参数表和爆破警戒图,经监理单位现场爆破负责人同意后供施工使用。
2、测量放线:钻孔前进行现场测量,进行基坑区边界的放线,布孔首先用油漆或白灰按设计孔排距标明孔位,然后用全站仪或水准仪测量需钻孔的深度,将钻孔的孔号、深度、角度标示在纸条上放在孔位处,并把数据及时提供给钻孔队。
3、钻孔:钻孔队钻机组根据布孔图及爆破设计进行钻孔作业,开钻时工程部爆破工程师必须到位,对钻孔角度、孔排距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钻。
4、验孔:将孔口周围0.5m范围内碎石、杂物清除干净,用长竹竿标识上刻度或用重锤测孔深,过深的孔应回填到位,深度不到位的孔用气吹到设计孔深,吹不到设计孔深的应当用钻机加深或重新钻孔。验孔完按要求堵好炮孔口。
5、装药:炸药运输许可证办理好炸药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设计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装药。先用竹竿插进炮孔,看是否发生堵塞,按设计的深度装入炸药,用竹竿标上刻度进行丈量,达到要求后继续下步工作,装药时严禁投掷冲击,必须每一节炸药装到位后才能开始装下一节药。
6、堵塞:在检查装药质量和起爆线路合格后,可进行堵塞。采用干细砂土或岩粉进行堵塞,轻捣密实,洞口表面宜进行覆盖。
7、连接起爆网路:按照爆破设计表进行,连接完成后,人工进行检验。网路连接时即派专人在预计安全距离四周进行警戒,清理施工现场,一切机械设备和爆破无关人员撤到安全警戒距离以外。
8、起爆:起爆必须是有经验的爆破员操作。起爆雷管必须用胶布紧连网路。起爆半小时前拉响第一次预告信号,起爆雷管连接后再次确认警戒区内人员已撤离警戒区,设备已安置好,警戒人员到岗做好安全警戒后,拉响第二次起爆信号,以倒计时的方式发出起爆命令,爆破员操纵点火装置点火。
10、爆后检查:检查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15分钟后进入爆区进行检查,检查有无盲炮、危石和其他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完毕方可拉响解除警报信号。
第7篇 技经监理工程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负责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
2 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章程。主持编制本专业的相关制度、章程和措施。
3 组织执行监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涉及本专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方案和专项措施的审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考核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6 负责在工程计量和各阶段结算中落实合同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对承包方的考核。
第8篇 施工安全用电技术管理措施
1 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 次。
(3)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 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 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9)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 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 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 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假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e. 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②电缆
a. 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 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 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 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 -0.50
城市街道路面1.00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0.60-
排水沟1.000.50
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 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 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 系统。即在tn-s 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村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 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s
16
s<35s/2
(2)防雷保护:塔吊、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欧姆。
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标段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 台开关接2 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强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 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 殴。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第9篇 施工升降机的管理措施及安全使用
施工升降机是建筑工程垂直运输不可缺少的施工设备。近年来施工升降机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究其根本原因,管理措施不不到位,缺乏科学性,是造成施工升降机事故隐患的根本原因。这里以sc型施工升降机为例,提出几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1、防坠安全器
防坠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机上重要的一个部件,要依靠它来消除吊笼坠落事故的发生,保证乘员的生命安全。因此防坠安全器出厂试验非常严格的,出厂前由法定的检验单位对它进行转矩的测量,临界转速时测量,弹簧压缩量的测量,每台都附有测试报告,组装到施工升降机上后进行额定载荷下的坠落试验,而工地上使用中的升降机都必须每三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坠落试验。对出厂两年的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上出厂日期),还必须送到法定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测试验,以后每年检测一次。到目前为止很少有人送检,有些工地甚至连每三个月检测一次坠落试验都不做,都认为自己的防坠安全器没有问题,可是一旦出了事故就后悔莫及。为什么不按制度定期试验和送检呢?使用单位盲目认为不坏就算好。实际上防坠安全器好坏只能通过试验和送检才能判断好坏,日常运行中是无法确定其是否好坏的,对那些超期服役的防坠安全器,建议还是早些送检和定期试验为好,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将恶性事故防患于未然。(防坠安全器的检测,可送:长沙国家建机质检中心、上海建科院、上海交通大学等)
2、安全开关
升降机的安全开关都是根据安全需要设计的,有围栏门限位、吊笼门限位、顶门限位、极限位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对重防断绳保护开关等。一些工地上为了省事将一些限位开关人为取消和短接或损坏后不及时修复,就等于取消了这几道安全防线,种下了事故隐患。例:吊笼要装载长东西,吊笼内放不下需伸出吊笼外,而人为取消门限位或顶门限位,在上述安全设施不完善或不完好的情况下,照样载人载物,这种违章作业是拿人生命开玩笑的,为了避免事故隐患的发生,希望使用单位领导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升降机维护和操作人员定期检查各种安全开关的安全可靠性,杜绝事故的发生。
3、齿轮、齿条的磨损更换
工地上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恶劣,水泥、砂浆、尘土不可能消除干净,齿轮与齿条的相互研磨,齿都磨尖了仍然还在使用,应当引起重视。众所周知,齿形应如同一个悬臂梁,当磨损到一定尺寸时,必须更换齿轮(或齿条)。磨损到什么程度就要停止使用更换新的呢?可以采用25-50mm公法线千分尺进行测量,当齿轮的公法线长度由37.1mm磨损到小于35.1mm尺寸时(2个齿)就必须要更换新齿轮。当齿条磨损后,由齿厚卡尺测量,弦高为8mm时齿厚从12.56mm磨损到小于10.6mm时,齿条一定要更换了,然而工地上很多“老掉牙”的齿轮、齿条的升降机仍然在超期服役使用,为了安全起见,必须更换新配件。
4、暂载率的定义
工地上的升降机频繁作业,利用率高,但不得不考虑电机的间断工作制问题,也就是常说的暂载率的问题(有时叫负载持续率)它的定义是fc=工作周期时间/负载时间×100%,其中工作周期时间为负载时间和停机时间。有的工地上升降机是租赁公司租来的,总想充分利用,而电机的的暂载率(fc=40%或25%)就完全不顾,电机怎么不发热呢?有的甚至于冒出焦糊味还在使用,这是很不正常的操作使用。如果传动系统润滑不良或运行阻力过大,超载使用,或作频繁的启动,那就更是小马拉大车了。因此工地上的每个司机都必须明白暂载率的概念,按科学规律办事,这种电机本身就是按间断作业设计的。
第10篇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营业线安全运行和施工安全,依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及《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铁运[2008]1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枢纽工程站场改造、连接岔线、上跨下穿营业线桥梁施工、线路拨接等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营业线施工作业主要包括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隧道加宽、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在既有线设备上进行直接施工以及其他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的开挖、吊装、爆破等施工。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 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梁月胜为组长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梁月胜
副组长:杨万仁 李世伟 李小全 王柳新 刘世凯 赵选利 颜立宏
组 员:朱 伟 赵小朋 王 建 刘战刚 张静敏 宋荣华 曹斌水 闫新辉 贾玉栋 白 鹏 张向前 闫玉发 孙业峰 樊 荣 常占伟 党小峰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安质环保部
值班电话:0771-4012005 0771--4012105
第三章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指挥部审核,报铁路局或铁道部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指挥部按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审查施工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组织技术交底、资料交接、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第五条 在铁路营业线施工,指挥部应办理施工审批手续,签订相关施工配合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对施工安全关键实施卡控。
第六条 指挥部、架子队管理人员及各部室负责人认真履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文)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共同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各分部必须严格按业主、铁路局审批后的方案实施,做到先防护后施工。严格执行、遵守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南宁铁路局《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管理规定。
第七条对营业线线有影响的施工,必须首先探明施工范围内的通信、水电、信号等管线及其他设施情况,并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互相交底,并签字留存。针对营业线施工的特点,架子队应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不经培训或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第八条指挥部、架子队应按规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线路、桥隧、通信、信号、供电、给水等设备施工时,必须选配符合任职条件、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职工担任施工负责人;加强对劳务架子队施工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选配合格的人员担任关键岗位,强化劳务工管理,劳务工不准单独上道作业;指挥部要定期组织施工架子队关键岗位参加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分析、查找、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九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的专职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要求进行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条防护人员必须由指挥部所属正式职工担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必须配备相应器材,如:信号旗(灯等)、减速信号牌、对讲机、火炬、号角、口笛、响墩、防护记录本等,防护设备应经常检查,保证正常使用。施工期间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施工工点与相邻车站采用可靠通讯方式联系,在视线不良地段增设中间联络员或信号传递设备。
第十一条指挥部、施工架子队在营业线施工中应选择与营业线施工相适应、保证营业线运输安全的机械设备。
第十二条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以及临时设施侵入限界。严禁施工人员上、下班时在线路及轨道上行走、横跨既有线或坐、卧轨道上休息。严禁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施工结束后,必须将现场材料、机具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三条在营业线路基坡脚(堑顶)10米范围内使用大型施工机械、车辆及路料搬运等施工,指挥部、架子队需在设备管理部门专人监护指导下进行施工,并设专职防护人员,施工中随时确认限界安全,本侧列车到来前停止作业。
使用挖掘机作业或施工机具、车辆靠近线路通过的地段,必须实行1人1机监控制度,并在现场设置拉线、警示标、防护桩等强化措施,防止机械侵限,监控人员不在现场监控时必须停止作业,且机动车钥匙交由监控人员保管。
第十四条在施工中如遇到因施工需拆除既有防护栅栏、增设临时道口等扰动营业线设备的情况,指挥部、架子队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按照设备管理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与设备接管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在申报手续批复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指挥部、架子队要定期召开施工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开展预想活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安全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评比、有考核。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做到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涉及营业线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开通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开通使用。
指挥部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已完工程改造项目必须达到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且竣工资料齐全后方可申请验交开通。工程经检查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工程缺陷未修复完成的,不准验收。
第四章 防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及作业标准
第十七条 防护员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施工作业的性质和内容、施工作业的地点及施工负责人的指令,能正确地办理各种施工作业的登、消记手续,能正确地设置、撤除和显示各种防护信号。
2、维护列车运行秩序,及时制止盲目抢点施工、拖延下道的现象;有权制止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的条件而开通线路的现象;有权制止或纠正施工负责人的错误指令。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细致、迅速、准确”的八字方针,迅速准确地发出或转达各种列车信息和指令,确保施工中的行车和人身绝对安全。
4、防护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加强瞭望,严格纪律,认真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八条 各类防护员作业标准
1、驻站联络员作业标准
(1)按规定着装,佩戴上岗证、臂章、带齐防护信号用品,按规定的时间到行车室办理登记签认手续。
(2)负责校对钟表,使车站行车室、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三者时间一致。
(3)能熟知常用的行车术语,经常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看懂车站控制台的信号显示,了解列车(调车)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工地发出预报和确报。
(4)能根据不同的施工性质和作业内容,依照规定要求,在“运统-46”上正确办理登、消记手续。
(5)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影响行车室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不擅离岗位。
(6)按工作要求,做好施工防护日志记录。
2、工地防护员作业标准
(1)按规定着装,佩戴上岗证、臂章、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内容,带齐防护信号用品。
(2)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沟通,了解列车运行情况,监督施工现场作业情况。邻、本线来车及时督促人、机下道,并注意限界。
(3)讯速、准确地传达施工负责人的指令,用视、听信号显示各种施工防护命令,正确地设置各种施工防护,并及时向施工负责人反馈信息。
(4)按规定要求,做好施工防护日志记录。
(5)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异常情况能及时汇报,并正确、果断处理。
3、工地两端防护员作业标准
(1)按规定着装,佩戴上岗证、臂章、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内容,带齐防护信号用品。
(2)根据施工性质,到达规定防护位置。
(3)根据指令,正确设置各种施工防护,并及时反馈信息。
(4)坚守工作岗位,加强瞭望,邻近本线来车及时通知工地防护员。
(5)按规定要求,做好施工防护日志记录。
第五章 防止施工惯性事故的安全管理重点
第十九条 控制软土路基坍塌下沉规定
严格控制软土路堤填土速率,加强边桩位移观测及营业线两侧路肩位移观察。
对于未作处理的软土路基,根据地基检算的要求,要保证设计对铺轨前预压沉降的固结期。
第二十条 与营业线邻近、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1 在营业线邻近、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不论是作业或停留,施工机械均不得侵入铁路限界。机械施工作业时,工地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员。火车通过施工地段时,必须停止机械施工作业。
2 施工机械在营业线路堑边上推土作业时,在靠营业线一侧应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以防止施工机械向营业线滑落。
第二十一条 既有桥涵改建施工安全规定
改建施工中应随时观测既有线路与桥涵状态的变化。当需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不得影响原有建(构)筑物的稳定。
在加固线路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在无缝线路施工前,当需变更线路锁定范围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二条 涵洞接长施工安全规定
既有线涵洞接长施工前,应及时进行既有线的加固、防护,根据每个涵洞的具体情况,采用钢便梁进行既有涵洞卸载,在涵洞接长施工时保证既有涵洞的稳定性。
第二十三条 桥涵顶进施工安全规定
1 顶进应是不间断地连续作业,以减少顶进阻力和对行车的干扰。为防止发生意外,应备足一定数量的抢修材料,如道碴、片石、方木、木板、草袋等以防万一。
2 设计单位对桥涵顶进的便梁选用、便梁支墩以及工作坑的位置和开挖放坡率,应根据桥梁的跨度、高度和地质情况,检算路基稳定,在指导性施工方案中提出确保营业线稳定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
3 施工便梁架设后,施工前指挥部、架子队应派专职人员24小时监看检查,坚持每趟列车通过后,检查施工便梁的受力、支墩及施工边坡的稳定情况。以及轨道几何状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指挥部、架子队必须严格按设计对营业线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得任意简化和变更、降低安全措施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软土地段地下水位高,抽水时要特别注意防止路基及其它建筑物下沉、开裂。
第二十四条 铺设临时道岔施工及使用的安全规定
1 确保行车安全,铺设临时性道岔必须符合以下技术条件。
⑴ 在站内铺设。
⑵ 岔线衔接处,应按《技规》第50条规定设安全线或隔开设备。
⑶ 衔接正线、到发线的道岔、安全线道岔,须与有关信号机联锁,并且道岔必须加锁。
⑷ 岔线警冲标内方50米处应设置一度停车牌。
⑸ 凡工程线接轨道岔,均应装道岔表示器。
2 临时道岔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条规定,插入临时道岔的施工,施工负责人应由行政职务不低于领工员(队长)的人员担任,负责统一指挥,确保施工质量与行车安全。
⑵ 施工负责人应在施工前根据线路状况,做好施工准备并设好防护后方可开工,在施工中掌握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处理突发性问题。
⑶ 成段更换轨枕时,应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1条、第2.2.2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轨道拨移安全规定
1 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对既有线进行调查,及时组织施工测量,备齐轨料及施工机具,满足施工改建要求。
2 线路拨移到设计位置后用起拨道机进行拨道作业,抬、拨道时应有专人指挥,使用起道机时要同时升降,不得私自速降,要统一行动,以防起道机伤人,确保人身安全。
第二十六条 轨道拨接安全规定
根据现场调查资料制订施工方案,并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如技术交底、施工用电、劳动力安排、材料、机具设备的配备、车辆的配备、现场安全防护和通讯联络等。
第二十七条 道岔拆除安全规定
1 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在封锁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不得过头,严禁扩大施工范围及作业面。
2 当施工架子队负责人确认已经封锁后,下达封锁施工命令,施工人员拆除扣件,插入滑轨,将道岔迅速拨离线路,同时将岔枕清除。
第二十八条 在营业线上进行施工的劳动安全规定
1 路工或劳务工在营业线上进行作业,必须由工(班)长或由段、队批准,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带班。在曲线和站内调车繁忙的股道或道岔群作业必须设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路工担任防护员方可上道作业。
2 新工人和劳务工上道前,必须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有专人带领方准上道作业。
3 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发现来车必须在离列车不少于800米下道避车,复线和站内线路上作业时,邻线来车如有防护员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要注意本线来车;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4 作业开始前,施工领导人应认真、全面地作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设置好防护,才能上道作业。施工作业中,要随时掌握好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完毕,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线路状态合格,机具材料无侵限才能收工。
5 应根据作业情况严格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1条至第2.2.5条规定设置防护。
第二十九条 施工中维护营业线通信信号电力设备安全的规定
在营业线施工时,除应严格遵守《技规》、《行车组织规则》、《通信、信号、电力维修规则》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新开点开工前,指挥部、架子队应根据设计图、设备管理单位的现场交底,详细了解核实地下管线埋设情况,并在地面作出明确的标记。
2 如设计文件对地下管线没有明确标注或地下管埋设复杂时,指挥部、架子队应采用管线探测仪或人力挖探,查明径路,设立标志,并向施工人员交底,在确认不妨碍既有地下管线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方准施工。
3 如因施工须迁移管线、电杆等设备,指挥部、架子队应提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签订迁移协议,待迁移完毕后方可施工。
4 严格禁止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等机械在地下管线径路2米以内动土及运行。人工作业时应做到逐层轻插浅挖,并请维修单位派人协助处置暴露的管线。
5 因施工影响既有通信、信号、电力设备时,应事先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联系派员配合。并按《技规》第305条规定办理登记签认手续后方可开始施工。
6 架空电线路电杆3周围米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当在架空电线路附近弃土、推土时必须保证导线与建筑物距离不少于2米,电杆、拉线的根部留土墩半径不少于2米。
7 架空电线路两侧各10米范围内及地下电缆两侧各3米范围不准建房、搭棚。
8 不准在埋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钻探、机械化推土、堆放笨重物品、垃圾、矿碴或倾倒含酸、碱、盐的液体。
9 施工须挖坑、沟、运弃土时,应确保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应造成设备隐患,如信号机柱、电杆倾斜,基础松动、碰坏信号导管、导线等。
10 不准在既有电杆、电线、横担、拉线、信号机、握柄、导管、导线等设备上搭挂各种临时线,如确需在既有架空电线路上附挂施工电力线、广播线、施工电话线时,事先应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11 在站内施工时,当信号开放后,应停止有关工作,严禁扳动(或撬动)已锁闭的道岔,杜绝人为造成轨道电路不能正常工作。
12 因施工造成通信、信号、电力设备损坏或地下设施外露,以及设备处于不正常状态时,施工人员应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车站和电务段、供电段、铁通等有关单位派员抢修,防止扩大损失,保证行车安全。
13 当架空线离地面高度不足4.5米时,严禁机动车辆在下面通过。
第六章 工程线及卸料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工程线管理安全规定
工程线和工程线道岔的管理应按《行规》第7条等规定执行。
1 在营业线正线、到发线或其他站线需铺设工程线道岔时,应按规定办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 工程线在区间或站内与正线、到发线衔接时,应铺设安全线。如确因地形条件限制无法铺设安全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报铁路局批准。
3 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新接入或移设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渡工程设计、施工,将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进出站信号。否则,只能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车作业。
4 衔接正线、到发线的工程线道岔,必须与有关信号机有联锁关系。同时,道岔握柄及尖轨处均须加锁锁闭。握柄处,锁闭后的钥匙,由车站值班员保管;尖轨处,锁闭后的钥匙,由施工负责人保管(集中联锁车站,车站值班员通过控制台能控制该道岔时,只由施工负责人在尖轨处加锁锁闭)。进入工程线调车前,须得到车站值班员同意,道岔使用后双方共同确认加锁,并将相关安全线道岔定位开通安全线方向。
5 衔接正线、到发线和其他站线的工程线道岔,均应装设道岔表示器。
6 邻近营业线的工程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工程列车卸料或调车,工程列车进车速度一般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⑴ 与营业线的线间距≥4米;
⑵ 工程线尽端设有临时车挡;
⑶ 与营业线衔接的工程线道岔警冲标内方50米处设一度停车牌;
⑷ 设有安全线道岔时,该道岔定位为开通安全线方向;
⑸ 线路状态符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7条要求;
⑹ 营业线和工程线之间的超限设备已迁移。
第三十一条 在邻近营业线的工程线卸料的规定
1 指挥部、架子队卸路料的施工负责人:凡卸敞车,行政职务应不低于领工员(队长),卸k车应不低于工长(分队长),敞车卸料时必须在每辆车上指定一名职工担任组长,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完余料时的整理工作。
2 工程线靠营业线一侧不准卸轨枕、钢轨等长大路料、机具,并不准使用蒸汽吊作业,必须使用时,须派专人要车站联系,利用营业线列车间隔时间设好防护后才能进行,并且必须在列车通过前五分钟停止作业及清理好侵入营业线限界的机具和材料。
3 笨重材料(如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轨枕等)禁止边走边卸,在甩车卸料时,车轮应打楔,并有专人清道。
4 卸车负责人要密切掌握路料卸车情况,确保营业线一侧路料堆放稳固和不侵限。
5 卸车过程中,卸车负责人要认真检查车内材料不偏载,应尽量避免在曲线上单侧卸料(如确需单侧卸料时,在卸料过程中不准动车);卸车完毕,要按规定全面清道,确保无材料侵限方准动车;当卸车地段较长,卸下砂石料较多,特别是卸片石时,指挥部应留下适当人员,在列车开走后再次复查限界,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6.6条的规定检查卸下路料的堆放情况。
6 列车通过时,不得在靠营业线一侧开关车门并必须停止作业;车门打开后采用车门钩固定外,必须加“u”型卡卡住,确保营业线开车通过不致使车门震下侵限,当在线间距为4米的地段卸道碴时,靠营业线一侧车门打开不准超过45度。
7 禁止在线路两侧堆放的河砂、石碴、炉碴等松散料上再堆卸其它笨重的料具。
8 风动卸碴车不得推进运行卸车,不得突然停车或后退;使用风动石碴车卸盛极一时,需边走边卸时,应行在卸碴地点一度停车,然后发出卸车通知,车速不超过10km/h。
9 如果发生车辆掉道,指挥部应通知相邻车站及列检部门;掉道的车辆未经列检检查认可不准挂运。
第七章 施工考核
第三十二条 安全质量履约保证金
为严格考核,进一步强化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对属于营业线监督范围的新建、改建项目,实行施工安全质量履约保证金制度,指挥部各施工架子队按工程交纳一定的安全质量履约保证金,由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枢纽ⅱ标工程指挥部代为保管。在施工期间如因发生问题被扣罚时,须重新补充交纳。工程竣工验交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返还分部和施工架子队。
第三十三条 考核办法
1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分部施工架子队,依据责任大小另按以下规定处罚: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每件扣罚履约保证金的70~100%;发生一般a类及以上交通事故,每件扣罚履约保证金的50~70%;发生一般b类交通事故,每件扣罚履约保证金的30~50%;,发生一般d类交通事故,每件扣罚履约保证金的5~10%
2 施工造成设备故障影响正常使用但未定责任事故时,同时按铁路局行车设备故障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3 对运输生产造成恶劣影响(包括施工期间和销点后的影响)时,同时按照《南宁铁路局天窗修考核奖惩办法》中关于施工延时、运行条件和施工质量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第三十四条 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处罚办法必须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发生以上问题时,按违约处理,由指挥部安质环保部下发通知书,财务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当本办法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11篇 地下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1、基坑周边搭设1.2m高防护钢管栏杆,立杆间距2m,水平扫地杆距地0.2m,钢管栏杆上满挂密目网,脚底设0.25m高的挡脚板避免物体掉入基坑内。钢管架用红白色相间的油漆涂刷警示标志。基坑周边1.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如要堆放时须采取加固措施。
2、土方开挖时在开挖边线设醒目标志,防止土方超挖。在进出大门口设红色警示灯,交通频繁处设专人指挥。
3、搭设钢管跑道供人员上下,钢管跑道必须按规范搭设,跑道两侧和水平上设安全网。严禁人员在基坑壁下休息
4、材料上下基坑利用塔吊或搭设溜槽,严禁从地面上向基坑抛物。
5、绑扎钢筋时采取防雨防爆措施,使用防水灯头,电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地电压不得超过12v,在人工运输或传递钢筋时应防止钢筋与灯或电线碰撞摩擦,谨防触电伤人。
6、人工抬运钢筋钢管等材料时要相互配合,上下传递时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7、进行焊接施工时应先检查焊机的电气和线路,严禁电线直接搭接在钢筋上,焊工施焊时应穿绝缘鞋。
8、浇筑混凝土前必须提前认真检查模板支撑质量,未经项目安质员检查认可不得进行施工。
第12篇 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管理,规范养护施工作业,做到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养护施工,是指为保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功能的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和大修工程,以及新增功能的改善性工程、有关路况检查与专项检测作业。
三、本办法适用于泰赣高速公路及厦昆线赣州城西段用地范围内从事第二条内容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四、各养护单位要站在保稳定、促发展和保质量、树形象的高度,增强对加强养护施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执行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关于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
五、从业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教育,要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建立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休系,行目标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具体的岗位、具体的事项。
六、养护项目的业主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七、监理单位要加大养护工程监理力度,把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纳入到监理工作范畴。
八、养护单位要结合养护项目的具体特点,认真编制养护工程施工方案和组织发计,按照《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施工现场交通管制方案,报请路政、交警部门批准实施,加强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保证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
九、养护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技术规范和批准的工程规模、范围等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坚决禁止违规或擅自扩大工程的现象。从业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缩短施工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外,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养护施工作业,及时清场。
十、做好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配合局组织的驾操人员的岗前培训、考核、发证和建档。作。
十一、认真做好工伤、肇事、工程事故的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事故发生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今后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要严肃处。事故有关责任人。
十二、按规定发放、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防暑、防寒物品,管好,用好安全生产经费。
十三、加强养护项目内业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归档有关资料,做好施工总结工作。
十四、在养护项目预算中应按规定列入一定比例的高速仅公路养护施工行车干扰费及交通安全的使用需要。
十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处计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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