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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3 热度:62

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第1篇 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注意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报领导处理。

第2篇 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1、领导策划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2、制定创建平安校园的规划,负责学校安全各项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与学校各部门、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4、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干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学校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负责健全学校的预警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排除安全隐患,不定期进行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如实地向上级安全办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6、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暴、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7、代表学校协调学校周边公安、城管、文化监查、交警中队、社区等部门,完善学校与周边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第3篇 安全管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生产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2、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运行、改进和完善;

3、负责制定公司安全专项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4、负责定期组织安全相关教育培训、交流及应急救援演练等;

5、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台帐,负责各类安全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生产现场6s及职业保护的监督管理;

7、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任职资质,熟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环保、职业安全等相关政策;

3、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有丰富的现场安全检查改善工作经验优先;

4、责任心强,有较好的文案写作及office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5、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4篇 上浦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5篇 设备部可靠性、缺陷管理专工安全生产职责

(1)对可靠性、缺陷相关安全管理负责,对设备管理部主任(副主任)负责。

(2)负责落实可靠性、缺陷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厂各项规章制度。

1)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河南省公司有关发电设备可靠性相关的行业标准、规程等,以及上级指示、文件;

2)修订厂内发电设备可靠性、缺陷管理规章制度并执行;

3)及时协调解决可靠性、缺陷规章制度中出现的问题;

4)及时收集有关专业上报提供的可靠性、缺陷统计信息,定期进行数据整理、核对;

5)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方面的可靠性技术资料;

6)根据集团公司、省公司要求,准确、完整、及时的上报可靠性、缺陷有关数据。

(3)负责可靠性、缺陷相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考核。

1)按照《设备长周期及有效期管理标准》和部门《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对部门各专业日常可靠性、缺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落实考核;

2)对部门各专业做好月度绩效奖指标考核明细;

(4)在设备管理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做好可靠性、缺陷相关工作。

1)及时了解现场设备安全生产情况;

2)定期组织各专业召开可靠性分析会和缺陷分析会,依据可靠性分析和缺陷分析提出对生产运行检修和设备的更新改造建议。

3)负责全厂的可靠性管理业务培训考核,提高全员的可靠性管理意识和水平。

4)负责主机、辅机和输变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的统计分析,定期提交可靠性数据分析报告。

5)参加设备管理部周生产分析会议;

6)积极参与安监部和其他相关本部门开展的有关缺陷、可靠性的生产活动;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事故教训和先进经验,联系本单位的实际与本岗位工作的职责范围,完善本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层工作职责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层职责

1、项目经理

(1)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承揽合同,严肃履约。

(2)组织安全策划,确立安全管理目标,领导编制施工设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4)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6)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7)负责本工程和各分承包方及合格供应商的评价,确定合格承包和分供方;

(8)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源部位施工指挥管理,确立事故隐患处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9)适时组织对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内审,并根据运行情况报请审核机构进行认证审核;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在施工各主要阶段组织内审,并配合上级公司内审。

2、项目党工委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在党内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的活动,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为员工的安全生产起到保护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宣传教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意识。

(4)定时召开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项目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依法尾骨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

(5)加强项目安全大检查活动,并组织发行人性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决维护国家法规的尊严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7)监督行政按国家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协助行政及时做好职工冬、夏季的防寒保暖和防暑降温工作。

(8)制定和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改善和督促行政用好安全生产经费,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9)配合和督促行政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10)当生产中出现行政强令职工违章作业,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支持职工拒绝操作,并提出教育和处理意见。

3、项目副经理

(1)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地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2)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4)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5)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6)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对各个施工过程进行连续监控并督促此项目各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守'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8)对各承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

(9)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对各个施工过程进行连续监控并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3、项目总工程师

(1)编制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2)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3)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及不利环境因素,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4)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5)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6)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7)负责对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进行各阶段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工程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8)制定安全技术预防措施,分析调查安全事故隐患,制定针对性地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有关人员执行。

4、安质部

(1)贯彻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并进行标识;

(2)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5)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6)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7)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8)参与对施工班组和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

(9)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5、工程部

(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加强对承包方进场后的全过程管理;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操作规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安全经理反馈整改情况;

(7)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进行监控(如搭拆脚手架、模扳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用电机械的移动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

6、项目技术员

(1)严格按照国

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设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

(4)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高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参与编写安保计划并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6)做好本项目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并编写专项组织设计。

(7)在指导、检查施工技术作业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存在,有责任发出书面或口头指令整改。贯彻'施工技术,同时也要管施工安全'的原则。

7、物设部

(1)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资源的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的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5)对现场使用的井架、脚手架、高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6)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7)对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品应予拒收,开具不合格报告,并进行标识或隔离,及时组织退货,在分供方业绩评比中作好记录,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

8、综合部

(1)负责开展各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2)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饮食、饮水卫生进行安全管理。

(3)负责工地及特别是项目管理办公室、资料室、电脑室等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对生活区域内防火、防台、防汛、防盗进行安全管理。

(5)对生活区域内用电安全和消防工作进行管理,宿舍内生活用电进行管理,禁止擅自装插座、乱接乱拉电线,禁止煮烧食品,夏季降温用电扇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实施。

(6)对夏季现场茶水供应及冬季生活区内防寒工作进行重点管理

(7)生活属性的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电源开关按规定设置。

(8)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食堂禁止闲人进入,杜*品中毒事故,开水箱必须上锁。

(9)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吸引职工及外包工用餐,以及其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品而引起食品中毒事故。

9、机管员

(1)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中型机械设备搭拆过程的监督、验收和日常保养维修的管理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的起重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4)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的验收和平时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进行可追溯性的记录。

10、资料员

(1)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发放,对安全资料进行整理收集。

(2)安全资料应保管到工程竣工后,经整理无误后,到公司处存档。

(3)对各安全资料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更改安全资料。

第7篇 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参与编制施工计划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5)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6)传达、组织学习上海市政府管理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转发的有关文件指示,并及时组织实施;

(7)负责本工程合格分包方及合格材料供应商的评选,指定工作;

(8)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部位施工、及二级动火的审批;

(9)组织管理人员,特种工种按规定进行参加相关培训工作,并定期进行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工作。

第8篇 高速公路管理处安全保畅科安全职责

高速公路管理处安全保畅科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能负责。

(二)负责管理处安全保畅线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遇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制定安保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案,编制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做好记录。

(五)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

(六)组织事故现场施救,及时恢复交通。

(七)每年不少于两次向管理处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建议。

(八)及时落实安保线的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整改措施。

(九)协助安委办进行处内部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9篇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负责电网和设备的运行、设计、检修和技改工程安全管理。

编制保障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提出实现本企业年度安全生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负责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畅通。

2、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配合安监部门落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的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3、组织推行标准化作业,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审定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极限参数,并监督执行。

5、编制并组织实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编制并实施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加反事故演习。

6、 做好防汛和大坝的安全管理,组织或参加对并网电厂涉网安全部分的技术监督,确保电网和电厂的安全运行。

7、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参加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组织各类安全检查活动;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

8、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组织编写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培训作业人员,使其掌握安全技术特性和作业方法。

9、在规划方案、设计中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反事故技术措施等有关要求。组织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

10、制定并落实信息网络系统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加强对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监控和管理,加强防火墙、入侵检查检测、漏洞扫描等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设备防火、防静电、防水、防雷等工作,及时发现网络异常并及时处理。

1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时应当考虑施工操作安全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1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应督促设计部门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及建议。

13、组织项目设计审查时,充分听取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设备选型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14、对电力生产运行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15、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10篇 安全管理员职责范本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经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组织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协同组织安全考核,管好安全教育台帐。

4.参加企业安全检查。督促、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5.负责动火的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6.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指导做好安全工作,发现严重影响安全的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第11篇 安全管理部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

3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 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

6 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7 会同生产部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8 负责动火证、高处作业证、设备内作业证的签发工作。

9 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1 参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13 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第12篇 贸易处管理安全职责

1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 严格执行各类物资采购、仓储、消防管理和车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3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物资仓库、堆场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工作。

4 保证物资及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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