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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

发布时间:2024-03-14 热度:86

仓储合同

第1篇 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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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满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货需要,保证商品按区及时准确配送到贸易客户,甲方将仓库及仓储商品,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配送、货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仓储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 货物验收:

1、乙方负责厂家供货时的商品验收工作,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如发现订货与到货不符或日期等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单据上签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将未复核验收的商品蒙混进仓。不可以事后验收为借口,推卸出现差错、损失的责任。

3、自商品验收入库之后,商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责任人,并对商品的丢失、被盗、损伤、脏污、霉变、过期等负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仓储保管:

1、商品及货架进仓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商品的接收、装卸工作,装卸搬运商品需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扔、野蛮装卸。

2、乙方储存商品时按商品类别合理排放。堆码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压垮。

3、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虫、防损伤、防过期、防脏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商品安全。仓储时商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

4、仓储保管细则参看《仓库管理规定》。

三、配送服务:

1、乙方负责每天中午前到甲方办公室收取送货单,并根据甲方送货单及时准确将商品送到贸易客户仓库。

2、乙方负责每天按送货地点远近安排司机送货路线,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与司机沟通。

四、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负责将核对条码并验收后的商品录入电脑,保持数据准确。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转送货、配送、赠送、退货、调拨等等的数据准确,单据按公司要求登记留底备份。

3、送货单仓库需划单的,乙方必须及时在电脑系统更改,重新打单后方可送货。

4、乙方对存货不足、保质期临近商品、畅供断货品、来货未销或滞销品要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通知反馈。

五、责任及义务:

1、 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押金 万元,合同期满时予以退还。 商品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的,乙方须承担责任。鼠咬及人为损坏的,合同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各承担商品金额的50%,以后由乙方100%承担;库存商品丢失及过期的,乙方负责按出货价100%赔偿。

2、 成本仓及半成品仓旧日期商品未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处理的,或超过二个月未处理旧货商品未书面上报的,责任在乙方,由乙方负责购买。

3、 乙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甲方商品。并且每周必须清理仓库散货。 甲乙双方每月5日、15日、25日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双方签字 、确认 甲乙双方每月第一个周六盘点仓库并双方核对数据,乙方应保证甲方商品安全及数据准确。盘点时库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7、 乙方工资每月在核对盘点差异后发放。

六、补充事项: . . . . .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20xx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如有补充或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争议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国家司法途径解决。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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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就冷库库房租赁事宜,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本合同是________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出租方)储存本合约持有人(存货人即承租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并明确仓储过程中双方责任的合同。

2.存货人承诺所储藏之商品为合法商品,所提供之资料为真实资料、存货人联系资料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保管人。

3.存货人所储藏商品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案例、规定等而受工商、海关、商检、公安、技监、环保、食品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处理,均由存货人负责全部责任。对保管人带来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责任。

4.储藏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说明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本规定。保管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比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5.商品冷藏按________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及卫生管理规定》中商品冷藏工艺标准执行。

如存货人对所存商品冷藏有特殊要求,双方另签书面协议。

6.保管人至对温度质量及商品数量(冷藏过程中正常干耗除外)承担责任,对商品的衰老、病变、霉化、氧化、虫蛀等温度因素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7.存货人所存商品已过商品保质期、或者所存商品已超过________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及卫生管理规定》商品冷藏工艺标准中所规定最高储存期,保管人在商品过期后一个月内三次通知货主及对商品进行处理。

货主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不来处理、或者因货主所提供联系资料不实而无法联系时,保管人有权处理存货人的过期商品,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8.收费方式:每月30/31号结算当月冷藏费,次月5号前存货人应到保管人处交清上月冷藏费,本单商品出完时结清冷藏费。

收费标准:按《________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期限:存货人连续三个月不到保管人处缴交冷藏费,保管人有权处理存货人所存商品(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9.双方商品交接地点为保管人厂内月台。双方对商品数量产生争议时,以进库收条、出库单为准。

10.如因人力以外的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货物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第3篇 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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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方: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_____________保管方(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

xx编码: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___

第4篇 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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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钢材)

存货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保管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钢材在乙方仓库储存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1条 存储物

甲方在乙方仓库储存的钢材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及包装技术标准见本合同附件《储存钢材明细表》。

第2条 储存场所

2.1 仓储钢材的储存场所为:。面积为:平方米。

2.2 乙方保证储存场所适宜储存仓储钢材,并承诺将在储存期间内使储存场所始终保持适宜储存钢材的状态。

2.3 乙方应根据仓储钢材的特性、生产厂的计量方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按品种、规格、长度等分别进行存放。

2.4 乙方应仅在第2.1款规定的储存场所的指定储存位置储存仓储钢材。除本条第5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事先达成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

2.5 紧急情况下如不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将可能导致仓储钢材的重大损失时,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及时将仓储钢材转移至其他与本合同项下的储存场所同档次且适宜储存仓储钢材的地点或储存场所内与储存位置同等条件的其他储存位置。

第3条验收和入库

3.1 乙方应于仓储钢材运至储存场所后且入库前,立即对仓储钢材进行验收。

3.2 乙方对仓储钢材的验收应按本合同附件《储存钢材明细表》核实仓储钢材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并清点随仓储钢材提供的书面资料(如有)。

3.3 乙方在验收时发现仓储钢材任何数量差异或品质不符等情形,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即视为乙方无异议。

3.4 乙方对仓储钢材验收完毕后,应立即向甲方签发由乙方签字盖章的单证,并应立即办理仓储钢材入库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4条 储存要求

4.1 乙方对仓储钢材的任何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

4.2 乙方应谨慎妥善保管仓储钢材。仓储钢材在仓储期间发生任何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 乙方发现入库仓储钢材发生任何锈蚀、损坏、数量减少等异状,乙方应在发现仓储钢材异状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4.4 仓储钢材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仓储钢材,并按甲方指示(或甲方事先指定的凭证)及时足额收货、发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处分仓储钢材。

4.5 甲方有权随时对储存场所中仓储钢材的情况进行检查或提取样品,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5条 出库

5.1 乙方应严格凭仓单以及甲方开具的有效提单在有效提货期内发货;乙方应审查是否符合上述提货条件,如发生不符合提货条件的提货申请,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之前不予发货。

5.2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开具的有效提单或调拨凭证的要求向甲方事先指定的收货人发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5.3 乙方在仓储钢材出库当日,应向甲方发送仓储钢材出库书面报告。

第6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1 仓储钢材的损耗标准为:。对于在上述损耗标准之内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6.2 在任何情况下,仓储钢材的实际损耗超出本条第1款所述的损耗标准,如在仓单签发前验收中发现存在该等损耗,则视为甲方对仓储钢材的数量的变更,如该损耗发生在仓单签发后且仓储钢材提取前,则该等损耗为储存中导致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7条 仓储期间

7.1 本合同项下的仓储期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7.2 乙方应在仓储期间届满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于仓储期间届满之日提取仓储钢材。

7.3 如甲方在仓储期间届满之日未提取仓储钢材,应按合同规定交付仓储保管费。

第8条 仓储保管费及其支付

8.1 仓储钢材的仓储保管费为每吨每日元,甲方还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仓库运营成本元和保险费万元/年。仓储费按月结算。

8.2. 乙方应于每月日向甲方发出上月仓储期间的仓储保管费付款请求书,直接到银行账户。

8.3 仓储保管费针对当月出库的仓储钢材按该等仓储钢材自入库到出库的实际期间计收。对于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在仓储钢材出库时直接向甲方指定收货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乙方应在付款请求书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9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产生法律效力。

9.2 在仓储期间内,如出现储存场所不符合仓储钢材的储存要求、可能导致仓储钢材损失的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提取仓储钢材且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在此情形下,仓储保管费支付至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责任

10.1.1 如甲方未按国家或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钢材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锈蚀、毁损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但乙方明知或应知该包装情况且未书面要求甲方改正的,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0.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如期付款,应按未支付款项10%付乙方违约金。

10.1.3 因甲方相关凭证提供不及时或出库提货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2 乙方责任

10.2.1 仓储期间,若发生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仓储钢材丢失、短缺、锈蚀、毁损、错发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10.2.2 由于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赔偿甲方运费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11条 不可抗力

11.1 由于火灾、洪水、爆炸、地震、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该事件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11.2 虽然有本条第1款规定,但对于任何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或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被视为不可抗力,乙方应承担因该等事故导致的违约责任。

第12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3条 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储存钢材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种

规格

数量(吨)

质量

包装技术标准

单价(元)

第5篇 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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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仓储物

品名

品种规格

性质

数量

质量

包装

件数

标记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含有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

存货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 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保管人

保管人(章):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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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编号包装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质量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经批准的企业或行业标准。在没有上述质量标准时,可以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标准。

货物损耗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损耗量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标准范围内,保管人不承担责任超过标准范围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

二、保管场所

xxx。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xxx。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当事人没有就保管方法进行约定的,保管人应根据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保管。

4.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5.保管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时,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计算项目包括保管费、转仓费、出入库装卸搬运费、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等费用,合同中应对下列项目作出明确规定: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地点、开户银行、账号等。

3.保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转仓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出入库装卸搬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3.仓储费应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提前支付。

4.必要费用包括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等。请求存货人支付上述费用时,保管人应出示有关清单和登记簿。仓储合同中规定的仓储费包括必要费用时,存货人不必再另行支付。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存货人应及时取回仓储物,也可以不规定有效期限,只要存货人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合同即可继续有效。

六、出入库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入库是指货物进入仓库时所进行的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入库时,保管人要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存货人开出仓单,并报仓库会计统计入账、登记。

3.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没有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可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随时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但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货物出库一定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如果是由保管人代办运输的,保管人则应负责向运输部门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七、验收

1.货物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1)是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2)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4.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

5.验收时间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送达的签收时间为准。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保管人应当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方法、时间验收仓储物或验收不准确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存货人应当对未能提供验收资料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八、货物的损耗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九、权利义务

(一)保管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2.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保管人对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保管时,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在保管期间,保管人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人处理。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

3.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4.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5.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6.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该物。

7.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

(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存货人

(3)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通知并催告存货人处理。如果保管人违反通知义务,给他人的储存物造成腐蚀、污染等损害的,存货人不承担责任。当然,在紧急情况下,保管人可自行作出必要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知存货人。

9.在仓储期限届满后,由保管人送货上门的,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将货物送至存货方。

(二)存货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2.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4.存货人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保管人的正常工作。

5.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存货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存货人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存货人负责。存货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存货人负责。

十、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一、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____存货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第7篇 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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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对乙方货物进行有效管理,妥善安排乙方货物的物流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商定,并就涉及乙方所经营产品(含危险品)的储存等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议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服务范围

1.1 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乙方所经营产品(危险品)的仓储管理服务。乙方储存货物以《危险货物一览表》为准,超出本合同内约定储存范围的货物,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入库。

1.2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向乙方到货车辆及指定提货车辆提供货物的装、卸服务。

1.3 *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与危险品经营资质,属*有限公司直属关联公司。

1.4 公耀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与危险品经营资质,属公隆集团直属关联公司。

二、货物品类

2.1 乙方入库货物品名、规格及包装: 染料、色料、树脂与功能性添加剂等相关化工产品

2.2 乙方入库货物的性质: 危险品及一般化工品 。

三、仓位面积

3.1 乙方以自然存储方式使用甲方库房。

四、合同期限

4.1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2 始计费日以首批货物入库日为准。

五、计费项目

5.1.1 仓储费: 元/平米/天(危险品)

5.1.2 散货入、出库费: 元/吨。(含人工装/卸车费、理货费)(国家法定节、假日双倍收取,周六、日除外)

5.1.3换标签: 元/个。

5.1.4 贴标签: 元/个。

5.1.5 出库打托费(含托盘/缠膜): 元/托盘。

5.1.6分装服务费(普货): 元/小桶(含装卸、乙方提供桶和灌装设备)

5.1.7取样服务费(普货): 元/次(不含装卸、最多5小瓶/次)

5.2.1 a.散货进出费:0.5吨以上,不足1吨,按1吨计费;不足0.5吨按0.5吨计费;超过1吨按实际计费.

b. 轻浮货物按2立方米折1吨计算.

c.如需其他服务,费用另议.

d.以上所涉及重量均指毛重—以净重的1.07倍计算。

六、费用结算

6.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 每月 日为结算日。

6.2 乙方收到甲方开出的仓储及发生的各项费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须以电汇、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甲方。逾期甲方有权按收费总额每延付一日收取滞纳金0.5%,并有权拒绝付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免责。

6.3 乙方在货物全部提清以前须结清所有费用。

七、责任权利

7.1 乙方在货物进库前应以书面、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做好统筹安排。

7.2 乙方货物到达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入库单据(资料)进行验收。验收核对无误后,需在入库单上签字盖章并将入库回执交或传予乙方。如验收发现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与乙方单据(资料)不相符的,应及时通报乙方作出确认或处理。因乙方提供的入库货物单据(资料)不准确而造成验收差错由乙方负责。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货损货差由甲方负责。

7.3 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所属产品存放资质的仓库存放对应产品,如是危险品,危险性质参照乙方提供的msds资料。按照危险品性质严格按照保管规章保管货物,储存期间应保证乙方货物安全无损,但不负责货物的内在质量和原外包装完好内部的细数。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在保管中出现的货物短少、破损、水湿等,由甲方负责按成本价赔偿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对入库时实际货物与唛头、单据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7.4 如由于甲方过错,造成出、入库货物操作失误(如错收货、错发货、错交收货人或漏发、漏收货、货物泄漏、毁损等)所产生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需由甲方承担。

7.5 货物需出(或入)库时,乙方需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预先通知甲方并注明出库货物的规格(包装形式)、名称、批号、件数、净重、要求货物出(入)库的日期等信息且经甲方确认。若乙方自行发送货物或委托提货人至甲方仓库提货,提货人须出具正本提货单(正本提货单以乙方盖章为准)方可提货。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单位座落在外阜)乙方可以出具盖章或签字(预留印鉴)的出库单传真件或邮件为正式出库手续(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并在传真件或邮件上注明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如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与传真件或邮件上的车牌号码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付货。乙方提货人(司机)按出库单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确认。

7.6甲方提供24小时的货物进、出仓及相关物流服务,但非正常工作时间(晚22:00-早7:00)内提供服务的,乙方需在下午15:00之前通知甲方。

7.7甲方必须按乙方出货单指定的批号发货。若发生疑议,双方经联系并以文字方式确认后再进行业务办理。甲方未按照以上原则执行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8 甲乙双方在每月底至次月5日前对帐一次,做到帐实相符,若发现问题分清责任及时更正。

7.9乙方在甲方储存的货物,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无论乙方是否投保,甲方需要承担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相应损失。

八、相关条款

8.1 合同期间,如遇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不可抗力,造成一方经济损失,另一方免责。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及时通报另一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尽量减轻损失。

8.2合同履约期间,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届时即可终止本合同;否则,未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的,因提前解约方导致实际解约时,应支付另一方三个月的租金(以乙方前三个月平均租金计算),给守约方作为违约赔偿金作为补偿。因一方违规运作引起的争议,另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约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损失。

8.3 合同期间,若遇变更,补充合同,均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方为有效,任何口头要约、承诺均无效。

8.4 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约定的各条款,若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5 合同期间,双方若出现争议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仓储保管标的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双方协商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法律效力

9.1 本合同有效文本为中文,并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政府相关法规,若有与法律法规相悖内容,均以法律法规为准。

9.2 合同的附件及双方确认的合同变更补充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8篇 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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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方法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

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

保管方:_________(公章) 存货方: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户: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 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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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存货方:石材公司 签订地点:

保管方:仓储公司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为大理石地砖,其规格为40cm40cm2cm,共两万片,质量为一级品。木箱包装,每箱l0片,计20xx箱。

第二条 保管方除计验箱数外,任意抽取十箱,开箱验收箱中货物及所装片数。当场验收。

第三条 保管方对存货不能击打,不得沾染酸性化学物,以免损毁。 '

第四条保管费每年5000元。

第五条保管方若造成货物短少、损坏。应按价赔偿。

第六条 合同到期,若存货方不能及时取出,应付违约金每月五百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

第七条 保管期限:从20x年月x日至20x年月x日止。

存货方:x(章) 保管方:x x(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x x x(签章)

鉴(公)证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20x x年月日

至20x年月x日

第10篇 仓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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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保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甲方的需求,在设立仓库,现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储存、保管货物:

1、甲方以总包形式委托乙方进行仓储物流管理。

2、仓库地点:

第二条、储存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

1、货物名称:电饭煲、电磁炉、饮水机等系列产品。

2、规格:以包装箱标示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方的计划数量。

4、货物包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储存。

第三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1、货物入库验收时,必须核对货物与入库单据上所列明的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是否相符,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无变形。

2、如包装有破损变形,货物有短少、损坏的事实,乙方仓库必须拒收,同时在第一时间反馈给甲方代表,对破损有争议的由甲方业务主任决定并签名。

3、乙方收货后,必须按甲方要求签收甲方的《产品送货单》,并在备注栏写明入库货物状态,其中货主联提交给甲方备查。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1、乙方提供防雨、防漏、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设施完善、状态良好的库房。

2、乙方原则上根据货物包装箱标示的方向、高度、层数等要求,将产品堆码、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清点、盘存和检查,因仓库面积限制需要堆码层数超高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货物入库、出库、时间要求及货物退换:

货物入库:产品入库时,必须凭盖有美的生活电器公司发货专用章的《产品送货单》及甲方《调拔发货通知单》(单上必须由乙方签名、盖章确认)才可收货。乙方收货后,在24小时内将仓库入库单与生活电器送货单转交到甲方财务部,延误一次罚款100元/次。

货物出库:1、客户到仓库提货,必须持有甲方开具的有效提货单,提货单上必须具有甲方指定的提货专用章、财务签名。

2、产品出库,乙方必须验证提货单的真假,核对提货单上所列的品名、型号、数量后,安排发货,“白

出库时间:1、如甲方经销商到指定仓库自提产品的,乙方必须保证在收到提货单后60分钟内准时发货。

2、乙方拿到“送货单”后,一般客户在24小时内送到,国美、苏宁、ka系统48小时送到,跨区域客户(珠海、深圳、惠州、清远)72小时送到,延误一次扣100元/单。

3、乙方拿到“送货单”后,一般客户在3天内将客户签收单返还甲方财务部,国美、苏宁、ka系统原则上7天内返还到甲方财务部,延误一次扣100元/单,如果因甲方未建档而导致客户签收单未及时回收可以免除罚款。

货物退换:1、产品退换必须取得甲方销售公司负责人或当地售后处指定的负责人在退货单上签字、盖章,并有相应的报告以及ccs申请审批流程或特殊情况通过短信取得甲方销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的同意,否则,一律不准退换货。

2、乙方必须对退货产品严格验收,编制流水账备查,对退换产品包装有破损、变形或残次品要对品名、型号、数量做出标识,并分开存放。

第六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保管物品损耗标准依据行业损耗标准规定执行。

2、在包装箱完好、无开箱痕迹的情况下,出现产品型号不符,部件短缺、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存货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要求乙方保障货物出、入库方便、快捷,货物堆码合理、整洁,储存货物安全、完好、数量准确,每月提供月报表确认。

甲方义务:

1、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支付乙方的仓储物流费用。

2、按照仓储管理规定,提供储存物品的相关信息;有效的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如有变更,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不及时提供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所发生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堆码、保管技术规范、有效票样样板。

4、甲方负责不定期到乙方仓库对储存物品进行抽检,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5、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及乙方仓储防火、防爆、防毒的安全规定。

6、甲方当月10日前与乙方核对上月库存月报表,并进行书面签字盖章确认,如甲方不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盖章确认,则库存数以乙方每月提供的库存月报表数据为准。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权利: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间收取甲方的仓储物流费用。

乙方义务:

1、负责库房维修:保证库房消防安全;根据甲方要求使用塑料薄膜或垫板保证物品干净和防潮;并根据甲方扩大销售的需求,及时提供相应仓储资源。

2、提供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甲方货物出、入仓库及日常的货物保管工作,并保障搬运、装卸设施完备、人员充足。

3、提供每周七天,每天提供8:00-18:30货物出、入库装卸服务,超出该服务时间由双方电话协商,确保货物出、入库装卸服务的完成。

4、按照双方约定的运作流程进行作业,并及时提供有关报表及统计信息。

5、负责出、入库及在库货物的管理,商品堆码符合甲方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有关工作:如每月盘点和对帐、提供保险索赔单证、不定期抽检等。

6、乙方当月5日之前提供上月库存报表给甲方核对签字盖章确认(报表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甲方责任:

1、物品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包装陈旧老化,正常挪动(翻垛、移库、装卸)所致包装及物品破损,由甲方负责。

2、物品因长期存放原因所致产品变质、包装陈旧老化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条、乙方责任:

1、保管期间,发生物品由于保管不当,导致物品破损、短少、串货的差价损失,按物品出厂价格负责赔偿。

2、保管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保险责任事故,乙方应在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保险责任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于乙方通知延迟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赔偿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仓储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仓库财产保险。

第十二条、结算金额、单据交接、结算方式:

1、结算金额:按月度产品配送销售出库单、销售退货单、赠品出库单金额2.5%给予结算物流配送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客户自提按销售出库单金额1%结算装卸管理费,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客户自提按销售出库单金额1.8%结算装卸管理费,仓库按每平米12元结算仓储费用,以甲方与乙方盖章确认的仓库面积为准,每次给予结算前,甲方将先扣减乙方当月的违约扣款金额后,再给予乙方支付物流费。

2、单据交接:乙方每月10日前将上月实际配送甲方货物的汇总表连同《发票》交甲方签收确认。

3、结算方式:甲方自接受乙方上月配送货物汇总表、《发票》签收确认之日起10日内支付乙方所有仓储费用。如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15日内不能付款的,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纳金。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部分免除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未履行完责任的任一方应继续履行完为止。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附件《仓储物流考核管理办法》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规方负责。

2、发生临时性面积增加情况时,按当月实际使用面积,比照本协议规定面积价格执行:超出协议规定面积部分使用按实际使用面积结算。

3、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因政策变化需撤换仓库,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付清至撤仓日所欠乙方的仓租费用后,另外补偿一个月仓租费用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的撤仓要求,乙方不得以租期未到为由提出其他不合理的要求,应协助甲方撤仓。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顺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双方须向对方提供如下有效证件:

1、签约公司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从__年_月 日至_年_ 月 日为止。合同期满,双方符合合同条件,合同续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定地为广东省佛山市。

本合同附件:《仓储物流考核管理办法》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仓储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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