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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16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4-17 09:00:02 热度:45

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1015个字,有6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4分钟,朗读时长6分钟,慢速需要8分钟,有232位用户喜欢。

《重返狼群》读后感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

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那裂缝中的阳光终是会铭刻一生吧。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诈,那又如何,它只知道弱者终是要被淘汰的。

不论你多么大爱无疆,死了就是死了,没人会管你是不是一心向善,那只是弱者的借口。在狂风黄沙的摧残下,它终于不再稚嫩,不再天真,不再弱小,可以让处处保护它的妈妈微笑地在它身后。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狼的爱不轻易付出,一但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

有时她或许也会莞尔,如今的它已经回归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族群,有了自己的同伴。但是为什么仍然忘不掉雪地里面,它一步一回头的身影?也许你会不屑于这个故事,但我却要感谢它,感谢它告诉了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57个字,有6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3分钟,慢速需要4分钟,有104位用户喜欢。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

曾在若尔盖草原与狼同生共死几百个日日夜夜,在与小狼格林相守相依的日子里,李微漪记下了大量的日记,写出了这部震撼人心和温暖人心的长篇小说《让我陪你重返狼群》。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一只马上要濒死的小狼向作者发出求救,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姑娘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李微漪紧紧抱着一头狐狼回到城市里。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他倍伴它,领会它、训练它。

为了激活格林的生存密码,李微漪不惜一切待价带着格林回到了若尔盖大草原,三天李微漪不在,格林就不会猎食动物了。直是“三天不练手生”啊!

从这个故事联想到我生活中的一件事,以前,每天邻居小弟弟都会来我家做客。可是他哪里在做客,分明在捣乱,可是碍在妈妈的面子上,我就没有说他。有一次妈妈不在家,他又来了,这次他以捣乱,我把他狠狠地揍了一顿,他便哭了,回去找他妈妈去了。从此他再也没有来过我们家了,现在他们家搬走了,我才知道,他很小,所以调皮,其实他挺可爱的,等他走了之后,我才感悟到,太迟了。

所以在生活中,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等到亲朋好友失去,就太晚了。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3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67个字,有5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3分钟,慢速需要4分钟,有252位用户喜欢。

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有感

暑假的一天,老妈递给我一本书《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本来对狼就有恐惧心理,对写狼的书更没兴趣了,但妈妈说这本书很好,我便耐着性子看了起来,谁知一看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在草原写生时发现了一只快要断气的小狼,作者把它救活后取名为“格林”。带会城市的家中后,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它,把格林养成了一只成年的狼。随着格林越来越大,作者发现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城市并不是它的天堂。所以就决定把格林送回草原,途中作者突然生病,格林夜以继日地守在她的身边,看护着她,途中断粮,格林就把自己的存粮给作者吃。

看到这里我对狼的看法改变了,以前狼在我的心里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可是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也是狼懂得知恩图报的,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贪婪凶狠。如果我们人类不破坏它们的生存环境,人与狼也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久久不能平静,这是一本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好书,整本书被一种温情的母爱所包围。读起来温馨感人,扣人心弦,蕴含着满满的爱和正能量,使人回味无穷。所以同学们,我真心的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4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1623个字,有10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6分钟,朗读时长9分钟,慢速需要13分钟,有212位用户喜欢。

一人一狼,相守相依!

——读《重返狼群》有感

扉页里,金色的阳光下,一只手与一只毛茸茸的狼爪亲密相依,画面柔和而温暖,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这个来自神秘草原的真实故事——《重返狼群》。几年前,年轻的女作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的时候,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未睁开双眼将要断气的小狼。也许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从此一段温暖而令人感动的故事便真实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李微漪看着可怜的小狼崽最后决定把这最后一只小狼崽带回城市抚养,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格林”,?就是英文“green”绿色的意思,因为绿色代表着生命,也代表着草原。她视格林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小狼崽渐渐长大,李微漪发现繁华的城市终究不是小狼崽的家,野性草原狼的家应该回到它真正的家园——大草原,于是她带着小狼剑走偏锋,重回荒原。“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带着李微漪的这份执着、坚强、艰辛与不舍,小狼终于重返狼群,它也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条由人抚养后成功放归的野性狼,人狼之间的故事成就了一段令人震撼的传奇。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曾经这样评价这个故事:这里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强者的风采,更有“母子情深”的感动。是的,书中所描述的李微漪和格林之间相互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

文中这样写到,住在獒场期间李微漪病得很严重,“无论白天黑夜,为了守候我,格林宁愿选择不适与困苦。他不再四处闲逛与觅食,也不再钻回温暖的獒笼中睡觉,而是坚定地卧在窗户前等上几个小时,就是为了见我一面,只要我靠近窗户他就飞奔上来,趴在窗上感受一下我的亲切抚摸。然而随着病情的加重,我挣扎起来的次数更少了,格林越发坐卧不安,他来回跑动着,爬上窗户隔着玻璃看我好几次谈着大脑袋端详”“恍惚中窗外传来低沉的、半啜泣的呜呜声,然后又是一阵探寻的嗅鼻声,接着格林发出极其痛苦的长声哀号。”“蒙眬中格林的眼神焦急而关切,嘴里含含糊糊,叼着什么东西往屋里扔。”竟然是半只野兔,是格林送给“妈妈”的珍贵礼物,因为在他的狼性概念里,“食物”和“活力”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只要能吃就能活!平时拼命抢食、护食的狼,真正到了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他却毫不犹豫地忍饥挨饿,把自己的救命粮献出来。李微漪清楚地感受到了这份无法言语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而我此时也真切地感受到:格林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学会关心妈妈了!这一刻,真为他自豪!

在与格林的相处过程中,李微漪越发深刻地体会到:无论对人,对狼,对任何生灵而言,自由胜于一切。所以为了感应狼的这份细腻而博大的爱,她觉得为格林做什么都是值得的,她下定决心,闯狼山,想真正的“狼母”一样,激发小狼的野性,想方设法训练他的野外生存能力,并一定要让格林重返狼群。一次又一次,“母子俩”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最终小狼得到野狼群的接纳。可是,到了真正的分离之际,“我捧着格林的脸,又哭又笑,和他碰着鼻子,亲着他的大脑门儿。”“格林,你还好吗?我好想你,你知道吗?”“格林可着劲儿地舔我的脸,他的眼里有种很深沉、很炽烈的东西,我笃定他都听懂了。”“我凝望格林,泪水长流。我当然舍不得这相依数月,有过那么多共同经历的狼儿……”而格林也是不断走走停停,终于,最后的足音消失了

读完《重返狼群》,我似乎明白了:爱并不是仅仅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爱是存在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的,李微漪对格林充满了不舍,但是爱他,就应该给他自由。虽然分离的过程是痛彻心扉的,但是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能够让最心爱的“儿子”,不再孤独,在残酷的草原上生存下来,而且能生活得更好。这才是妈妈对孩子最深沉的爱。“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自己走了……”我们人类何尝不是这样,父母不可能带我们走一辈子的路,他们只能在旁边扶着你教你走路,后面的路必须要靠你自己走完。

最后我想说:小狼格林,你好幸运!妈妈的爱永远和你“相守相依”!

重返狼群之城市流浪读后感 篇5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39个字,有6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3分钟,慢速需要4分钟,有138位用户喜欢。

真情永恒,真心无价

——读《重返狼群之城市流浪》有感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重返狼群之城市流浪》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主人公在若尔盖大草原上救了一只失去亲人、奄奄一息的小狼,并把它带回城市精心养育的故事。

在这个过程中,充满着有趣,更有关爱。比如,宠物狗“狐狸”和小狼“格林”斗智斗勇的事让他们由互相敌视变为玩伴,逗得我哈哈大笑;而主人公和小狼之间的“母子”之情,让我感动得想哭。这些让我想起了奶奶邻居家的那只小猫。

我第一次见到小猫时,它正蹲在墙角,用防备的眼神望着我,我向前走,它往后退,我再向前走,它好像很害怕,身子一转,一溜烟儿逃走了。后来,我就经常用鱼骨头和肉取喂养这只小猫。日子久了,我们之间的感情变得越来越深厚,每当我一回到奶奶家,这只小猫就像能闻到我的气息似的,不管它在多远的地方,都能迅速地跑到我身边,和我一起玩。“喵喵……”地叫着,跟在我身后,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

这两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事物,只要你真心对待他们,温暖他们的心,他们就会以最纯真、最真诚、最真挚的爱来回报你!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6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752个字,有4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5分钟,慢速需要6分钟,有198位用户喜欢。

珍爱生命——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有感

假期,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这本书让我了解到狼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和对待"家人"的情感。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写生的时候偶然救了一只出生才五天的小狼。作者把小狼带回城市的家喂养,并给小狼取名叫"格林",可是没有养多久,因为各种原因,作者发现在城市里不再适合喂养小狼了,为了保持小狼的野性,作者决定把格林带到草原,于是他们来到草原的獒场生活,从此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作者和小狼亲如母子,在书中"狼之柔情"里写到:有一次作者感冒了,每次听见作者咳嗽时,小狼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引颈相探,它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闹,宁愿一直官运亨通在窗外观望。作者在小桌前写日记,小狼就把前爪搭在窗台上看着作者;作者躺下休息,格林就在窗口看着作者睡觉,站累了就回到正对窗口的草地上像狮身人面像一样守望着。作者连日来死撑硬扛,结果病情趋于恶化。也许狼能闻到死亡的气息,小狼越来越不安,在作者窗前来回徘徊,日夜翘首以待。就在作者病中昏睡的时候,小狼毫不犹豫地选择忍饥挨饿,把自己的救命粮献出来。小狼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学会关心"妈妈″,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在海拔四千米的若尔盖草原发生过这样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人狼之情,世界首例!狼女李微漪用她的语言向人们讲述:“我刚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绝对没有想过会遇到一只濒死的小狼,因为它,我的人生改变了!格林渐渐长大,李微漪从它的眼神中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大草原,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它眼中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而人呢?活生生从狼嘴里拔下狼牙,用640张狼头皮做成了狼皮袍,恶心!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阅读这本书,珍爱动物,保护生态平衡!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7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3371个字,有23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2分钟,朗读时长19分钟,慢速需要26分钟,有220位用户喜欢。

狼亦有本心,何求吃喝足?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温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囚禁的是狗,自由的是草原狼。

——题记

被人类驯服,套上项圈的狼,成了狗。狗没有绝对的自由,有沉重的铁链,轻便的牵引绳及项圈等束缚。难以感受祖先生活极地赐予的狂热跳动的心脏。却能享受安逸及衣食无忧的生活。

保留高贵血统,生活在高原冰川中的狼,成了王。狼有无人束缚的自由,有自己拼命狩猎追捕的战利品,有最团结的群体。难以感受到家犬的舒适安逸,却能做傲立于冰雪山川的风之子。

不自由,毋宁死!

小狼格林在城市中成长着,向往的却不是那种吃饱喝足的感觉,他一定要去外面更广阔的地方闯一闯。这不一定是调皮,因为他的内心深处有草原给予它的澎湃热血。生命中有个声音告诉他:有个地方,是完全没有拘束的!囚禁在小小的房里,这本不应是狼生命中会发生的。所以格林总是想要出门,想要追求自由。

“格林身上有种神秘而不可阻挡的力量——生长的力量。这力量最明显而外在的表现就是好奇和探寻,没有什么可以阻止这股力量在他体内升腾,而他最向往的就是家外的世界。”大城市里人流穿梭,虽然没有草原中的兽类的突袭,却也隐埋着重重危机。来往的车辆,赶路的行人,都对格林有着极大的生存威胁。但是草原上就相对安全了吗?

草原空其辽阔,却没有一丝生机,反而有很多狼的生存中的巨大阻碍。来势凶猛的领地狗在一方称王称霸,獒犬对狼“与生俱来”的“怨恨”,人类对狼的憎恶,偷猎者对狼皮的图谋……草原上的狼迅速减少,甚至连露面都不敢了。但无论草原会给格林带来多大的危险,他仍旧以难以抵抗的魅力向格林频频招手。

放弃了都市生活,失去了安逸,没有了食物的保障。回到最初赋予他生命的草原。草原给了他那颗跳动的炽热的心脏,草原的呼唤恰似母亲,格林没有丝毫犹豫就飞奔了出去。草原,就是他出生的地方,这里有他幼时熟悉的味道,他真正的母亲也永远地留在了这片草地,时刻守护着这片草原。小狼格林听到了自由和野性的召唤,他知道,自己可以不再害怕城市中的水泥味,金属味,汽油味,还有那些会撞死自己同伴的钢铁巨兽。芳香的野草和着泥土的气味,小动物的气味挑逗着格林的神经,恶犬追赶也不减格林的兴致。一望无际的草原,心向往之的自由才是狼的本心。

在獒场,小狼格林也尽显其野性。獒对同类的仇视远胜于对人类,他们都欺负小格林。虽然不会被置于死地,但格林每天都会不同程度地挂点彩。但当逃兵可不是狼的性格,他收集着一切有用的信息来与獒犬们斗智斗勇。水是獒的救命甘露,这些情形,格林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狗不犯我我不犯狗,狗若犯我我必犯狗!”格林当然也不想总是被獒们当成“沙袋”,更何况“冤家”森格总是会冷不丁下狠口。用了三四天时间,格林终于挖好了一个一米深的洞,爪子红肿流血。格林在为自己的“战果”感到骄傲时,读者们也替他感到自豪,坚持不懈有耐力,富有智慧并善于作战,这才是真正的狼!自知体格太小,敌不过众獒的格林,他知道该动脑筋而不是去硬碰硬。他就是躲在洞里不出来,还将头放在爪子上“闭目养神”,以此来气森格。可是藏獒的头是塞不进洞口的,森格气得把喉咙都吼哑了。“想咬我?本小狼就让你们尝尝口干舌燥的滋味儿!”凭借着自己出色的奔跑速度,格林第一个跑到水盆边,喝够了水就叼起盆角,趁着藏獒们还没赶来,掀翻了水盆。一盆宝贵的水被掀翻,眼看着一天都要被太阳烤灼,獒犬们自然怒不可遏,可是又拿在洞里的格林无可奈何。报仇时间到!那天除了格林的“干爸”——长毛獒“皇帝”,所有的獒犬都不同程度的挂了彩。有仇必报,不做缩头乌龟,这才是狼的天性!

格林是狼,进食不过十一秒,而藏獒们闲散的日子过惯了,最短也要五六分钟。这下轮到格林得意了:“哼哼,平时你们欺负我,咬我,今天就让你们再尝尝吃不饱肉的滋味儿。”格林吞完自己的“口粮”后,迅速钻出笼子再挤进藏獒们的笼子飞速抢食,平时欺负格林的森格气得双眼冒火。格林不是为了吃饱而抢食,他是为了“报仇”,戏弄那些獒犬,逗得獒犬们狂叫扑咬。有了这个“霸道”的小“抢食者”,所有的藏獒都加快了进食速度,唯恐格林会把牛肉抢个精光。从前的藏獒没有被夺食的危机感,正如作者李微漪所说:“狼还不按狗的规矩办事,藏獒每天食物的精华部分都面临被狼掠夺的危险,藏獒们吃得一个比一个快起来,拼命地跑,拼命的吃,这样锻炼出来的身体不结实才怪。”狼的到来不一定是坏事。

可是,格林的抢食真的是因为没吃饱吗?作者带回许多牛肉及牛骨架,把小格林喂得饱饱的,将他关在笼子里。如果是狗,应该不会再出来了吧。可是格林是狼!趁作者准备给藏獒食物时,往笼子外钻。可惜,篮球大的狼肚子被卡住了。小格林气得皱起了鼻子,露出了狼牙。可是正当作者要给藏獒们喂食时,格林把刚吃进去的肉呕了出来,迅速钻出了笼子,打翻了满盆狗粮。格林狠狠吃了几口狗粮,又回去把刚呕出来的肉几口吞下,还不忘轻蔑地瞥作者一眼。显然,他并不屑于吃狗粮,但有吃的一定会抢。笼子远远困不住夺食之狼,他不是饥饿,他是抢食。狼的本性暴露无遗,狼为食狂。

那么,小狼格林真的是把食物看得很重吗?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格林却不是这样。玩大吃大老妈最大,格林最爱的是他的狼妈。在格林小时候,是他最爱的狼妈不顾咬伤喂他吃食物,是他最爱的狼妈不怕舆论养他到长大,是他最爱的狼妈不管危险带他回草原,是他最爱的狼妈不顾生命跟他回狼山……从小到大,狼妈李微漪对他的照顾呵护,小狼都铭记在心。这些恩情,在小狼心中慢慢氤氲成了一种感情,难以割舍的感情。

在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似乎知道妈妈的不适,天天在窗口深情的凝视着狼妈。即使是下雨,豆大的雨点打得狼睁不开眼,他依然在那里守着,他一定要看着妈妈健康起来!他不知道人类是会有疾病的,但是他知道妈妈很难受。在狼心中,食物就象征着生命,有吃的就能活!格林当然知道食物的重要性,打猎是拼命的,甚至要潜伏在雪中几个小时,追捕跑几千米,所以狼习惯藏食给自己预留着,以备不时之需。但是狼妈似乎很不舒服,出于对狼妈的爱他没有犹豫,刨开了自己的藏食点,叼起自己努力狩猎获得的野兔。格林一定是这样想的:“前半截以前吃掉了,后半截肥嫩鲜美,献给不舒服的狼妈吧,吃了就能活……”格林跑到妈妈窗前,努力扒开窗,将自己的野兔扔给了李微漪。“噗通”一声,狼心应该也随之落地而放心了吧,妈妈有了吃的就能活了。当然,小狼的努力,终究阻止不了狼妈要回城治病,短暂的分别仿佛是几个世纪,格林该有多么思念他最爱的狼妈呀!“妈妈,你说过你会好起来,你答应过不会离开,可是你要丢下格林了吗?……”格林浑身剧烈的颤抖,颈毛根根紧张地竖立起来,眼圈发红,牙齿因为激动而碰撞得咯咯直响。

车开了,格林哀嚎着追车,一颗狼心与人心既然连在了一起,就不能再分开!狼的赤子心,滚烫充满柔情,狼爱他的妈妈,他不能和妈妈分离!他已与他的亲妈经历了生死分离,一条阴阳界,格林在这边,妈妈在那边。而现在,把他呵护长大的狼妈又要离开他了……这对小狼是多么大的打击!爱使一个人、一条狼走到了一起,又是爱让他们一直没有分离。现在,格林与妈妈要道别了,他怎么那接受啊!多么可怜,像失去妈妈的孩子,哀嚎着,目送车子远去。格林拥有比人类更敏感的心,他深深爱着狼妈,不舍得她走,这是狼的一颗赤子心,也是狼的本心。是谁形容不讲义气,忘恩负义之徒为白眼狼?狼有本心,这颗本心有情有义,最纯净而没有一丝杂质。

狼亦有本心,何求吃喝足?狼就是狼,他永远会昂着头颅,告诉人们,告诉荒原,告诉世界:我是狼,我是荒原之王,我是不会戴上象征着囚禁的项圈的!不自由,毋宁死。我出生于自由,消失于自由,我们狼的一生是为自由而活,而战!即使是死,我们也会坦然面对,因为我们不怕,我们是狼。自由,是狼的本心,但是这本心向善,包容千万情缘。

狼以一颗本心,包容下了情,人狼之情,狼獒之情,他懂得如何去爱,懂得至深的爱如何表达。

狼以一颗本心,包容下了义,劫后报答,为母觅食,他懂得感恩父母,懂得无私的爱如何回报。

狼以一颗本心,包容下了忠,忠心爱母,叼食反哺,他懂得回报给予,懂得最美的爱如何坚守。

即使是缺衣少食,即使是极地荒原,即使是艰难险阻,都阻止不了狼以一颗本心,给同伴,为狼妈,对自然,馈赠以最深情的爱。狼儿有本心,这本心就是自然的心,那颗自然赐予他,在体内狂热跳动的心,那颗同伴与狼妈共同守护的心,那颗为同伴为狼妈铤而走险的心,那颗永远塑造热血狼儿的永远跳动的心。

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有感 篇8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568个字,有5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5分钟,有294位用户喜欢。

“母子”情深 ——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令我感触很深,所以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作者李微漪讲述了她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遇到了一只快要断气的小狼崽,她将小狼带回城市视为儿子抚养,并取名“格林”;然而城市并不是狼的归宿,她训练格林并“忍痛割爱”,让它最终找到属于它的狼群。我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到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母子情深”,跟着书中的她们一起,有时欢乐开心,有时紧张焦急,还有时悲痛伤心。

书中我最喜欢的段落是李微漪带着格林离开城市到獒场(藏獒场)以及放归格林的部分。在獒场,李微漪和格林的“母子柔情”淋漓尽致地凸显出来,其中有两件事令我记忆犹新。一件是“母照顾子”:格林从藏獒“暴龙”的“獒口逃生”后被咬得不成样,李微漪每天给格林上药,喂它吃的,细心照顾它;另一件是“子探望母”:李微漪病倒了,格林每天趴在她房门前睡觉,每天早上把头从窗口探进来看“妈妈”,还把自己“私藏”的兔肉拿出来给“妈妈”吃……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李微漪和格林的最后一次见面。读到这里时,我早已热泪盈眶,我能体会到李微漪一定心如刀绞,真的就像妈妈和儿子分别,并且永远见不到了。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李微漪很爱格林,为什么还要放走格林呢?我觉得,这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心声吧——她要让格林找到属于它的狼群,让格林回归自由,让格林重现狼性,这才是妈妈对“儿子”真正的爱。

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有感 篇9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640个字,有6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5分钟,有126位用户喜欢。

动物题材的小说一直是我的最爱,暑假中,我就读了一本有关于人与狼之间真实故事的书——《重返狼群》。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认为狼是一种凶残、贪婪、恶毒的冷血动物, 人们也常用狼心狗肺、狼子野心这些贬意词来形容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们但自丛读了《重返狼群》,我改变了自己原来的观点,忽然觉得狼也是有感情的,也是非常富有灵性的,是我们一直误解了狼族,不是狼要杀,而是它们想活。

《重返狼群》主要说的是年轻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条将要断气小狼,将它带回城市后,又为它取名为格林。但伴随着小狼格林一天天的长大,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城市已不能代替小狼格林真正的故乡——若尔盖大草原,所以,尽管内心有许多不舍,李微漪仍旧历尽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终于带着小狼重返狠群。

在这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一次外出写生时,不小心摔伤了腿,无法行走,与她随行的格林此时却突然离她而去,在作者最无助的时候,格林意外地返回了,更神奇的是,它居然用嘴牵来了一匹马,带着作者回到了营地。

这本书不仅感动了我,也感动了无数的人,赢得了无数读者的泪水。同时,它还让我看到了人与万物和谐相处的美好。迄今为止,小狼格林仍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原的野性狠,这一消息令我陪感惊讶。

《重这狼群》不但写了人和狼和谐相处的几百个日日夜夜,也向我们反映出盗猎者的日益猖狂,希望此书能够唤起更多的人保护狼群、热爱大自然,多给这些动物一些生存的空间,让这野性的狼嘷永远回荡在荒野,将我们这些忠实的朋友永远留在身边。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10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549个字,有4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3分钟,慢速需要5分钟,有162位用户喜欢。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令我感触很深,所以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作者李微漪讲述了她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遇到了一只快要断气的小狼崽,她将小狼带回城市视为儿子抚养,并取名“格林”;然而城市并不是狼的归宿,她训练格林并“忍痛割爱”,让它最终找到属于它的狼群。我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到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母子情深”,跟着书中的她们一起,有时欢乐开心,有时紧张焦急,还有时悲痛伤心。

书中我最喜欢的段落是李微漪带着格林离开城市到獒场(藏獒场)以及放归格林的部分。在獒场,李微漪和格林的“母子柔情”淋漓尽致地凸显出来,其中有两件事令我记忆犹新。一件是“母照顾子”:格林从藏獒“暴龙”的“獒口逃生”后被咬得不成样,李微漪每天给格林上药,喂它吃的,细心照顾它;另一件是“子探望母”:李微漪病倒了,格林每天趴在她房门前睡觉,每天早上把头从窗口探进来看“妈妈”,还把自己“私藏”的兔肉拿出来给“妈妈”吃……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李微漪和格林的最后一次见面。读到这里时,我早已热泪盈眶,我能体会到李微漪一定心如刀绞,真的就像妈妈和儿子分别,并且永远见不到了。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李微漪很爱格林,为什么还要放走格林呢?我觉得,这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心声吧——她要让格林找到属于它的狼群,让格林回归自由,让格林重现狼性,这才是妈妈对“儿子”真正的爱。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1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316个字,有4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2分钟,慢速需要3分钟,有261位用户喜欢。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是作者李微漪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所写的真实的故事。这个故事说的是李微漪捡到了一只小狼崽,然后把它带到了城里,但是小狼不适应城市生活,后来她把小狼训练后重新送回到狼群的故事。

在这过程中,李微漪一直呵护着这只小狼,小狼有危险,她总是毫不犹豫地保护它,她就把小狼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小狼也把她当作自己的妈妈一样。

看了这本书,我最感动的就是作者李微漪没有把小狼送到动物园,让它失去自由,而是耗费了巨大的心血训练它,呵护它,最终让小狼回到了它应该生活的地方。

读完后,我希望书里的小狼格林可以永远健康成长,希望大家可以爱护环境,保护好动物,即使是自己不喜欢的动物,也不要轻易伤害它们,毕竟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应该是平等的。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2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638个字,有5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5分钟,有215位用户喜欢。

我一直很讨厌狼,这源于我对狼凶狠、贪婪、狡猾的印象。不管是在动画片还是电影电视中,狼都是一个反派角色。翻开《现代汉语词典》,“引狼入室”、“鬼赤狼毫”……无一不说狼是很坏的动物。因此,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抵触的。在今年暑假,闲来无事的我随手翻开了这本书,之后便沉迷于阅读无法自拔。

这本书以一只小狼为线索,主要讲述了作者无意间收养了一只刚出生的命悬一线的草原狼。细心地在城市喂养几个月之后,又带小狼重新回到草原,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终于成功野化并帮小狼找到原始狼群的真实经历。

不管这个故事是真是假,都刷新了我对狼的认知。狼虽然看起来贪婪狡猾,让人望而生畏,但书中小狼对作者的依恋之情,却像极了一个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它能在“妈妈”生病时任凭风吹雨打,坚守在窗户边;在狼妈妈被一群大狗追咬时,它会奋不顾身地扑赶大狗;在冬天食物匮乏时,它总是将来之不易的食物分享给“妈妈”……而最让我热泪盈框的是“狼妈妈”在还狼自由,送狼回归狼群时,人与狼的依依惜别之情,看到小狼已回狼群,作者像呼唤自己的孩子一样,小狼依然和作者相互回应着。

这本书不仅颠覆了我对狼的认知,也让我认识到狼对于自然生态平衡的重要。狼会捕食一些体弱多病的动物,这样既能维持自然的生态平衡,又能阻止传染病在世界范围内疯狂地传播。而人类憎恨狼,猎杀狼,却忽略了狼带给我们的好处。

从故事中我看到狼确实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如果人类不破坏他们的生存环境,人与狼也是可以和谐共处的。所以,我们要尊敬生命,尊重自然,还狼群一片自由的天空。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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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暑假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这里面主要写了李微漪和一只小狼的故事。

李微漪在草原写生的时候,遇到了一条刚失去父母将要断气的小狼,李微漪一声悲痛长啸,小狼动了耳朵,奇迹一般的活了过来。

李微漪抱着孤狼回到了她的家。把小狼视为她的亲子。

这只小狼的名字,叫作格林。我已把这本书读了两遍可仍想再读,这本书太有魅力啦。

我想都没有想到,李微漪会为了小狼的自由,把格林带到了她的一个朋友的藏獒场里。到了后期,小狼格林与他的天敌——藏獒,成了生死与共的战友,成了一对“战神”,战神天狗——小狼格林。战神龙狗——森格、黑虎、皇帝。

小狼格林是世界上第一只由人类养大的,并成功放回狼群的草原狼。

最后的时候,李微漪哭着拿出锁,准备把他套起来,格林并没有反抗,而且深情的看着,李微漪被感动了,收起锁,和她的孩子,做最后的对视。就在这时,我被他们母子的深情所感动,我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

这本书给我心中一丝温暖。我喜欢这本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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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便让你自由》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只狼,它会狗叫,会捕野兔,还会流泪。唯独不会的,便是忘记自己的爸爸妈妈。它就是格林,也是唯一一条由人养大的并成功融入狼群的狼。

这个故事出自《重返狼群》。全书讲述了一位女画家李微漪历经九个月的艰辛,将一只失去父母姐妹且仅有五天大的小狼养大并成功地野华最终放归自然的全过程。故事中的每个情节都触动着我的心弦:有震撼、感动……整本书读完后,格林与主人经历的酸甜苦辣都浮现在脑海中。

一提到狼人们都觉得害怕,狼是冷血的、凶残的动物。关于狼的成语也是不好的: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而书中一条名为格林的狼却完全颠覆了狼那可怕而卑鄙的形象。

在黑虎受伤的时候,格林哪里也不去,固执地黑虎旁边,帮它舔伤、陪伴;在妈妈生病的时候,格林不仅日日守护,还把自己仅有的半只野兔送给妈妈;当妈妈身体复原返回獒场时,格林茂着被划伤肚皮的危险,从高楼上一跃而下扑到妈妈怀中。最打动人的是结完格林恋恋不舍的离开妈妈,看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格林的那份温暖,让人无法相信它是残暴无情的狼。

除了感动,格林还会带来意外。在獒场的时候,几乎每天天刚亮都会听见窗户上“咚”的一声,一快拳头大小的石子飞进屋里,掉到床前。那些石子都是格林的杰作,是给妈妈的morning call。当然,在捕食过程中也不是一帆风顺。一次,格林看到一只渡鸭,这让格林想到了以前杀过的呆鸡。在它的印象中俩只脚走路的鸟儿都是笨拙无害的,好奇心使格林伸出爪子逗了逗渡鸭。渡鸭“哇”地一叫,吓了一跳,愤怒的啄了格林的鼻尖。格林疼的呜呜直叫,拼命地翻滚,把那渡鸭吓得不轻。

读完整本书后,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狼女对小狼的爱。格林是幸运的,遇到了为自己着想、爱护动物的爸爸妈妈。狼女对格林的爱是无私的,尽管狼女驯服狼的方法艰辛异常,风险很大,甚至危及生命,但这些都不能阻止狼女想还格林自由的决心。更让我感动和敬佩的,是在一次次接近死亡的威胁下,狼女依然咬牙坚持,没有退缩,甚至“自我”野化,如同真狼妈妈那样,完全脱离人群,在野狼出没的狼山上,与格林过着同吃同睡的野生生活。这样的爱,是多少可贵啊!

格林终于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是,它的一生并没有结束,而是新的开始。未来的生活没有了爸爸妈妈的陪伴,迎接格林的将是更大的挑战。希望格林可以自由快乐的生活下去。

就像李微漪说的: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有感 篇15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37个字,有4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3分钟,慢速需要4分钟,有117位用户喜欢。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李微漪的小说《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里面人与狼的母子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

作者有一次去草原写生,偶遇了一只刚出生就失去亲人濒临死亡的小狼,善良的作者救了他,并瞒着父母偷偷把狼带回了家,养育他照顾他陪伴他。可是车水马龙的城市生活并不适合小狼。为了让小狼更贴近故土,有机会野化并回归自由,作者铤而走险,冒着生命危险带着小狼来到了草原獒场,与狼的天敌-藏獒生活在一起,使小狼野性化。在狼山里,作者自我"野化",以真正的狼妈的形式来锻炼小狼的独立捕食生存能力。在历经了千难万险,九死一生之后,小狼终于重返狼群。

这本书中融入了大量的照片,使得读者读起来更加生动形象,我仿佛亲眼见证了格林的成长和回家之路。时而催人泪下,时而热血沸腾,时而冷汗淋漓。我们读到了一个真实的小格林,天真活泼机智勇敢,以及一个拥有超级胆识不畏生死的狼妈。

与小狼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有这么多的亲人朋友和老师的关爱,所以我们应该更加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当然,我们还要学会勇敢、坚强,关爱,独立。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篇16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639个字,有6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5分钟,有194位用户喜欢。

人狼之情

-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有感

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路,谁也都不能牵谁一辈子手。在海拔近4千米的若尔盖草原上,画家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叹,小狼竟奇迹般地活了过来。这里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母子深情的感动。李微漪与小狼格林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守相依、历尽千辛万苦,小狼终于重返狼群,她敬畏:自由、众生平等!

李微漪剑走偏锋,不惜冒着小狼丧命獒牙的危险,让小狼学会察言观色,学会寻求保护,学会与“敌人”斗智斗勇。人心目中的狼凶恶可怕,但难以想象的是:一条半大的小狼在妈妈病倒时,日夜焦虑守候,把自己的“私房肉”给妈妈;在妈妈被狗追咬时,拼死血战。

李微漪视小狼格林如儿子,为什么要放它回归草原呢?格林是一头狼,它属于草原,本该自由,她不可能保护它一生。在自由与危险、在安全与囚禁面前她选择了前者。作为母亲她要放手,而不是从小就为孩子规划好了一切。如果有一天,孩子走出了你的庇护,他将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如何独立生存呢?过于宠爱只会害了孩子,要让孩子学会如何在困境中自强不息,再多的不舍也得割舍。她驯狼方法风险巨大,可以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小狼格林十几次死里逃生,就连她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然而他们毫不退缩,同生死共患难。这仅仅是为了生存吗?不,这是为了自由的生活。她们具有如此自由意志和胆量,令我犹然起敬。在狼的世界里,“自由”大于“活着”。狼有权力自由。自由!对任何生灵而言,胜于一切。

读完此书,让我明白:无论是狼、人都有自己的感情。人与万物,与大自然应当和谐美好相处于这个美丽的地球之上。

《重返狼群读后感(16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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