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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读后感(16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7-16 13:30:02 热度:33

2024最新读后感

2024最新读后感 篇1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2450个字,有18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9分钟,朗读时长14分钟,慢速需要19分钟,有126位用户喜欢。

读《青铜葵花》有感800字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新文章,就好像在我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向上奋进!

《青铜葵花》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名叫青铜的男孩和一个名叫葵花的女孩,在种种机遇巧合下成为了兄妹,相互扶持着走过了一段艰辛的岁月,但又不得不分离的感人故事。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各种各样的苦难围绕着他们,活下去甚至都是问题,但是他们却是幸福的。因为生活中的苦难,并没有磨灭人们心中的美好。生活在“大麦地”美好善良的人们心中始终充满爱,那种爱不仅给了自己的亲人,也给了这个举目无亲的女孩——葵花。这爱正像青铜挂在村口的那盏照亮葵花回家之路的灯笼,照亮了黑暗中行走的大麦地人们,也照亮了更多生活在苦难中的人们。青铜和葵花虽然最终分开了,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悲剧。的确,他们情同手足,最终却分离了,这种分离显得有点残忍,但是生活就是如此,它总是在不经意间夺走你仅有的那么一点点的幸福。于是,你又要去重新寻找幸福。这样反复着、反复着。虽然说这样的过程是痛苦的,但有时是无法逃避的。或许,这就是生活吧!

其实,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难,它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当它出现时,我们能做的就是忽视它。但如果无法忽视它,那就勇敢地去正视它,将苦难变为幸福!可是总是有人畏惧苦难,把苦难想象成魔鬼,把它和罪恶混为一谈,我曾多次思考过这个问题。后来,我渐渐明白了,这是一个人的心态,你心中的苦难是怎样的,它就是怎样的。或许换一个角度想,苦难也不是那么苦,它磨练了我们的意志。每个人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的苦难,但是只要我们调整好心态,勇敢地去面对,去克服,再大的苦难也会烟消云散的。记住,千万不要想着一味的逃避,因为逃避是没有用的,它只会让你变得脆弱。当面对苦难你逃避时,请你想想青铜和葵花,他们的困难是怎样去克服的,我想,此时你一定会重新站起来,去战胜它的!

当你在正视苦难的过程中,你也就可以正视人生,把苦难唱成一首快乐的歌!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800字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发表于1876年。讲述了聪明、正义、勇敢的主人公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乔埃、贝琪等的冒险经历。他们是一群对世界充满好奇并勇于探索的孩子,智慧让他们在危险时化险为夷,并以他们孩童的“特立独行”带给人们惊喜和反思。这本书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进行了讽刺。

汤姆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他正直、勇敢、富有正义感。比如,一天半夜,汤姆和哈克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乔喝酒鬼波特三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乔把大夫杀了,并把杀人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当时被吓坏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但是善良的汤姆在很长时间内良心一直饱受折磨在大家都以为凶手是波特时,汤姆终于克服了恐惧,勇敢的说出了真相。

由此可见,并不是逃课、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都是坏孩子。他们身上也许有很多“好孩子”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有自己的特点,自己发亮的那一面,可是大人们总是单纯的把学习好、听话的孩子认为成“好孩子”。可是学习成绩不能代表一切,一个人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试想一下,如果看到谋杀案真相的不是汤姆而是“好孩子”席德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呢?真相很有可能就被掩盖了,席德可能会因为害怕而掩盖争相,让波特成为杀人凶手的替罪羊。

汤姆还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孩子。当他和贝琪被困在山洞里时,他们在洞里历尽波折,饥饿、干渴、黑暗和恐惧不断袭击着无助的他们。迷宫中的汤姆不断鼓励着贝琪,让她鼓起勇气,振作起来,不断安慰她。充满智慧的汤姆找到了水源,利用风筝线探路。尽管饥饿和死亡的预感让他悲痛万分,但是他却始终努力在贝琪面前装出信心十足的样子,让同样饥饿、干渴的贝琪充满希望,自己在昏暗的山洞里,去寻找出路。

好人终会有好报。正义、勇敢的汤姆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宝藏,成为了大富翁,不管走到哪,都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和欢迎。

《追风筝的人》800字读后感

最近读了《追风筝的人》,不敢说理解透彻,但是真的颇有感触。

前言中的最后一句话,愿你们的风筝飞得又远又高。当我读的过程中发现风筝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是某种情感,或是不懈追求的珍贵的精神或物质。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代表的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目前我还想不出来我人生的风筝到底是什么,不过不管是什么,我会勇敢的去追逐,不管前方有多少的坎坷。

哈桑单纯,忠诚,纯良正直。阿米尔敏感,缺乏安全感,在感情和道德上摇摆不定。在他们脆弱的关系后尽然隐藏着亲兄弟的血缘。全文尽展当代的阿富汗与阿富汗文化,作者描述的阿富汗温馨舒适,可即便是这么美丽的国度,却是如此分崩离析。作者安排的情节紧紧扣人心弦,角色的安排和情节的发展令人极度不安。小时候的过于早熟,让阿米尔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赶走了哈桑,却不知与以后的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有命运的因果轮回。当他为了带走哈桑的儿子,(www.fwsir.com)被阿塞夫打成了兔唇,哈桑的儿子自杀被救活后的空洞,因为风筝终于被填补,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如今又成了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冥冥中的安排与救赎实在让我感受颇丰。好在阿米尔总算追逐到了自己缺少的那部分人性,可是我们呢,真的可以追到我们的风筝吗?

而阿米尔那受万人敬仰的父亲,尽然隐瞒着那样的丑闻,还有男人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出售自己的义肢,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被石头砸的血肉模糊,而哈桑的儿子尽然也逃不过悲惨的命运,被迫涂着胭脂,带着铃铛跳着猴子表演的舞步,并且和父亲一样被阿塞夫强迫,这些景象给人以很大的冲击,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凡夫俗子在历史狂涛里的独立奋斗,一部非比寻常的小说。

所有的书,每一次阅读会有不同的感触,期盼下一次阅读。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 篇2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1249个字,有11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5分钟,朗读时长7分钟,慢速需要10分钟,有198位用户喜欢。

“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这本书让我思考得最多的是生与死的问题。一直以来,人类都在探讨生与死的问题,很多人认为不是生就是死,人最基本的两种形态。但是,村上春树却告诉我们,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这句话多次出现在书里,让我记忆深刻。村上春树对生与死的思考,独到的见解,在他笔下的人物中展现。

一个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后直子和渡边的关系便开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用玲子的话就是“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两次都是由死引出新生。还有就是初美的死。生还在延续。

渡边对虚假肮脏的学校很厌恶,但他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他在寻找一种既不伤害直子,又不伤害绿子的方式,但,正如书中所说:“如果每个人正义都大行其道,每个人都得到自己的幸福的话,必然导致混乱。”在直子死后,渡边想通过旅行来找回自己但却失败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

书一开始讲了一口很深的、一但坠入便只有孤独陪伴直至死亡的井,直子明知道是危险的,但又很吸引她,因为坠入井中便与现世隔绝,也许这才是她真正想要的。她一直在渡边的和木月之间徘徊,在生与死之间挣扎。在疗养院的直子曾经好转,热切地期待美好的新生活的开始,但是她的另一面的痛苦压抑在黑暗深处。

绿子像森林里一棵树,她似乎可以冲破黑暗享受到阳光。她非常坚强,面对生活的苦难,父母在经历了痛苦后慢慢死去。她也想逃避,也很想有个依靠。她向渡边表白,也尊重渡边的选择。当渡边因为陷入对直子的思念而忽视了她时,她告诉渡边自己的真实感受并选择暂时离开让他们可以冷静的思考。

除了讲生与死的问题,还讲了关于精神病这个话题。书里还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那是患有精神病的她说的:"我们的正常之处,就在于自己懂得自己的不正常。"当渡边来到疗养院时,他发现里面患有精神病的人好像很正常,反而里面正常的人像是不太正常。当他离开疗养院,回到正常的人群中时,他甚至一时间难以适应所谓的“正常”。

书里除了玲子,还有两个角色让我思考了很久,一个是永泽。永泽是一个家境、学识都很优秀的人,是一个“精英”型的人物,他谙熟社会的"精英"规则,他可以轻易利用这些规则,但正因为他知道这些,所以他的内心是很空虚。

另一个是玲子的一个学生,她原本相貌身材学习都很好,但她喜欢撒谎,用精湛的演技骗取他人的信任和欢心,好像天生就能洞察人的习性,以此玩弄人心。她拥有弹钢琴的天赋,但是她并不是真的想弹钢琴。玲子哪怕被她伤害也为她的天赋而感到惋惜。有些就是这样,明明拥有绝顶的天赋却不好好珍惜。有个奇怪的地方,那就是,他们不接受任何训练都能比普通人做得好,却不能和优秀的人相比,他们如果能接受系统的训练一定会有很大的成就,但他们又不能接受这种训练,因为这偏偏会破坏他们本身良好的天赋。

这是很矛盾的,但是我能理解。我从小就不愿意接受系统的训练,我讨厌条条框框的规矩束缚我绘画,我天生就热爱自由,我知道我和那些优秀的大师相比远远不够,但我自己平日也会练习,比较随性,按喜好心情来画画。

挪威的森林800字

关于初中必读中外名著读后感 篇3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1010个字,有8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4分钟,朗读时长6分钟,慢速需要8分钟,有274位用户喜欢。

我非常喜欢看动物小说,从小就买了很多本动物小说,其中最让我念念不忘的便是沈石溪写的《残狼灰满》。

书中的主人公叫灰满,是一头狼,他非常不幸成了一头残狼,更不幸的是,还是一头断了两条右腿的狼。众所周知,四条腿的动物以一旦断了两条右腿是无法保持平衡的,就像我们断了一条腿是很难站稳的一样。而狼这个动物,断了两条右腿是无法生活的,更不会有什么疗养院或残疾狼协会,只能是被生活无情的淘汰掉。

而灰满不仅没有被生活淘汰,还一跃成为的狼王,最终在所有同伴的心中永远的印下了英勇的形象。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是狼群中没有比灰满还健康,比灰满还勇敢的狼吗?还是所有的狼都瞎了眼?都不是的。

灰满残疾后,连他最喜爱的母狼——黑珍珠也对她不管不顾。在灰满心灰意冷,放弃生活时,有一头名叫黄鼬的母狼来救了灰满。一听她的名字就知道她非常难看,灰满自是瞧不上她的。黄鼬却非常喜欢灰满,他尝试让灰满骑到她身上,两只狼一起练习用六只脚来走路。渐渐地狼群中有了一个新物种——双头六脚狼,灰满也重拾信心,回到狼群,并且很快成为了新狼王,还有了一个很霸气的名字——双体狼酋。

但是灰满只是把黄鼬看成一个走路的机器,在狼群中,又重新爱上了黑珍珠,但也因此遭到了黄鼬的背叛。当灰满咬了黑珍珠一口后才,重新挽回黄鼬的心。但,黄鼬是个母狼,也想生儿育女,不得已灰满只好忍着对他的恶心,和他结合,才留住她。黄鼬当了母亲,不可能每天载着灰满东奔西跑了。灰满也想开了,早死晚死都得死,与其到时候成为残疾狼耻辱的死去,还不如在死之前在其他狼的心中留个英勇悲壮的形象。于是,在狼群将一只公原羚逼到悬崖上时,毫不犹豫的冲向公原羚,抱住公原羚和公原羚同归于尽。灰满成功了,他把自己双体狼酋的尊严,威风和熠熠闪光的形象永远定格并镌刻在每一头狼的记忆深处。

灰满是多么英勇啊,看完这本书,我坐在这里深深的思考,灰满断了两条腿,依然成功的登上了成功的宝座。虽然有人会说:要不是因为黄鼬,灰满再坚强也不可能成功。是,话是这么说,但是要不是因为灰满有毅力,有生的欲望,就算再有十头黄鼬都是没用的。因为他早就想死了,多活一秒反而是一种煎熬。

这给了我一个启示:人生中难免有磕磕碰碰,不论处在什么环境下,我们都不应该放弃,应该有信心,有毅力,去抓住生活中每一个细小的希望,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希望让你拥有一个成功的机会。并且我们要让一生过得有价值,有意义,不虚度光阴,为人们留下宝贵的财富。

关于初中必读中外名著800字

桃花源记读后感 篇4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3659个字,有39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3分钟,朗读时长20分钟,慢速需要29分钟,有145位用户喜欢。

桃花源记读后感800字初三1

我乃一介莽夫,以捕鱼为生。这几年战火连连,皇帝老儿只顾玩乐,不问朝政,搜刮民脂。我现在家徒四壁,难以供给老妻和小儿,是在郁闷。

今天,我照往常一样道河边打渔,真希望天公作美,能赏我几网。前两天我已收了几回空网了,隔壁柴夫大傻人家天天都能被一捆柴回家,为什么山认樵夫给树,而水认渔夫不给鱼呢?我就这样发着呆,蓦然一惊,发现周围景色全变了样,满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桃花林,竟没有别的一棵树,小草清新嫩绿,花儿鲜艳美丽,桃花漫天飘舞,一层层淡淡的云烟缭绕在四周,一股清香在四周氤氲开来。我十分诧异,这个年头兵荒马乱的,怎么会有如此美丽的地方呢?我想弄清个究竟,看看桃林后到底是什么?

于是我继续摇桨前行,桃林在河水的源头就尽了。前面有一座小山,山前有个洞,仿佛还透出了星星亮光。莫非这是那个贼窝的藏宝点?我心里有点欣喜,便将船锁好,进入了山洞,开始洞口很窄,我只得侧身通过,又走了几十步,山洞豁然开阔敞亮了起来,我将头探出洞外,马上不敢相信地使劲揉了揉眼睛,用口将臂膀狠狠地咬了一口,留下了红红的牙印。我痴痴地看着,莫非这是人间仙境?别有洞天啊!这儿土地肥沃,庄稼整整齐齐一块一块,一座座房舍一排一排,肥沃的田地,美丽的池塘,高大的桑树和竹子充斥着我的眼睛。田间小路纵横交错似乎织成了一张网罗幸福的大网,站在其间稀稀疏疏还能听见鸡鸣犬吠。壮年男子扛着锄头在田间劳作,年轻的少妇当门织布,他们的穿着与我们外面的一模一样。老人们在葡萄藤下躺在舒适宽大的躺椅里沐浴阳光,享受天伦之乐,一些蓬头稚子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在捉迷藏,钓鱼。我从他们的脸上看见了一种与我阔别已久的东西——笑容。

桃花源记读后感800字初三2

东晋太元间,一个老实的渔人像往常一样去捕鱼,渔人埋头找着鱼最多的地方好撒网捕鱼,好一会了,渔人却一条鱼都没看见,船却已漂到了一个渔人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眼前的景色让渔人惊呆了,一片美丽的桃花林生长在溪流两岸长达几百步,地上的草鲜嫩美丽,落花纷纷扬扬。渔人再向前走,想走到桃林的尽头。

桃林在溪流发源的地方就到头了,眼前是一座山,山脚下有一个小口子,隐隐约约的闪着微弱的光。渔人便从小口子里钻了进去,开始十分狭窄,再走几十步后突然变得宽阔明亮,眼前出现了一个十分美丽的村庄这里的土地平坦开阔,房屋整整齐齐,有肥沃的土地、美丽的池塘和竹子之类,田间的小路交错相同,鸡和狗的声音都可以听到。这里的人们来来往往地耕作,男女的衣着和外界的人没什么区别,老人和小孩都安闲快乐。

这时,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看见了渔人,感到非常吃惊,问渔人从哪里来,渔人详细的把自己家的住址告诉了小孩子。小孩子看到渔人这么友好,便邀请渔人去他家做客,小孩的爸爸妈妈摆酒杀鸡做好吃的食物招待渔人。村里别的居民听到村里有从外面来的人,都来问讯渔人情况。从人群中走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老爷爷说:我们的祖先为躲避秦时的战乱,带领妻子和儿女、村民一起来到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请问外面是什么朝代呢?渔人把自己知道的历史变更的是全部都告诉了老爷爷,村民和老爷爷都感叹惋惜外界的人没有过上他们这样和平的生活。剩下的村民都邀请他去自己家,都拿出就和食物招待渔人。渔人在这里住了几天后,想念起了家人,便离开了这里。临走前老爷爷叮嘱渔人说:千万不值得给外人说啊!老实的渔人答应了老爷爷。

渔人出来后找到了他的船,顺着来时的路回到了家中。渔人躺在家里的破木床上,心想:什么时候我们才能过上桃花源人那样安宁的生活呢?希望这个世界上会和平。老实的渔人想着想着就带着一身的疲劳睡着了。

桃花源记读后感800字初三3

自从刘子骥病故以后,再也没有人听说过桃花源的消息。又不知过了多少年,发现桃花源的渔夫的子孙们在整理渔夫的遗物时,发现了一本书,书上写着“桃花源”三个字,打开书里面有着密密麻麻的字,时不时还掺杂几页图画。

于是便勾起了子孙们的好奇心。第二天,子孙们整装待发,循着书中的记载,他们一步步寻找,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找到了那座山,也发现了那一个山洞,山的四周布满了桃树,树上结满了花朵。他们便摸黑走进了山洞,走了几十步,他们看见了光明。出了山洞便看到了真正的桃花源,和书中记载的一模一样,那里有山有水,屋舍俨然,但村民们却没有那么热情,子孙们询问了以后才知道,这几周下了暴雨,近几天刚刚停止。暴雨冲垮了良田,粮仓里也浸满了雨水,村民们都不知该如何是好。听到这里,子孙们决定帮助村民们。

因为村子与世隔绝,所以村民的知识都特别少,科技发展的也十分缓慢。不过在子孙们的帮助下,他们很快就修好了粮仓和田地,并帮忙种下了仅存的一点钟子。没过几天种子就发出了嫩芽,所有人都十分高兴,民们很想热情款待一下子孙们,可是一点粮食也没有了,唯一的几头牲畜也让洪水给冲走了,为此村民们都很伤心。不过子孙们并不在乎,他们只是为了助人为乐,不要回报。村民们把自家里值钱的东西村送给了子孙们,在村民们的强迫下子孙们不得不收下,每个人的脸上都显出了不好意思的`表情。

过了几天后,子孙们离开了。他们下定决心要帮助桃花源做一些改变。几年过去了,桃花源变成了举世闻名的美景,很多人都来到了这里,当地的官人还下令不要污染桃花源,否则就会受到惩罚。村民们也走出了桃花源,学习到了许多知识,桃花源也得到了重大的改变。从此,桃花源便成为了人们修身养性的绝佳场所,也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常客”。

桃花源记读后感800字初三4

不知――什么时候把高三(5)班比作桃花源的?很久了?很久的……

久在张旭问路以前,久在陶潜行舟以前。

无知无觉地漫步桃花源,看两季桃花盛开,枝上叶下。又无知无觉地走出桃源盛景,我甚至不知道船停哪里。

思索自己一定似庄周,似南柯,似卢生。不过一梦罢了。可梦中的人儿,心中浮沉,吻过花雨季节,花瓣上的露珠折射着湿湿的唇印。

说“爱”,只是不负责任的小孩。

只能说“向往”?于是寻找,却迷失了太多,遗忘的太多。

她真的是桃花源!我真的,只能用《桃花源记》来寄托我的向往……

隐隐飞桥隔野烟

仅是一墙之隔,却让我无法自由穿梭桃源人间……

初到龙中(3)班的时候,真不知道旁边是什么情况。什么都不知道。

几天,我依旧朦胧龙中曲折萦回的道路,我的同学却好像什么都知道了。走廊尽头也就是(5)班只有个位数的男生。

“那么……。”男生真是那个心潮澎湃啊!

我就觉得好笑。初中,外实三年六班,35个女生23个男生,女生比例够高了,也未见什么激动人心的时刻发生,还算不上侏罗纪公园呢。怎么到了六字除以二的班级,看看隔壁就热血沸腾了呢?

真是无聊了,看着他们指着窗外说:“这个……这个!”然后一堆人笑:“什么嘛……”

我谁也不认识,谁也不知道……

后来,加入了一个叫“社”的地方,知道了几个名字,也是亲见了叫不出的。又不知觉地认识了些若有若无的人。只能感叹:在龙中,只有两种女生最容易让人知道:一种叫美女,另一种便是恐龙……

然而后来渐渐熟悉(5)班,就完全忘记这条定律了。不知怎么的,最熟悉的局外人?

石矶西畔问渔船

开始问及一些人,那些人就叫姐姐们

其实对我来说我真的不认识叫徐冠虹的女生,至今依旧。可她的名字好像在我们班提及率挺高的,别人叫她“小虹”,我不提她好像会犯了众怒。然而小虹同学的音容笑貌,实在记不住了。大概藏在更多人的心底吧?比如“小宝”。

桃花源记读后感800字初三5

突然一个人看见了我,竟对我上下的打量,一副十分吃惊的神情。因为这是别人的地盘,我当然要谨慎行事。于是我满脸堆笑地说:“请问您贵姓啊?”那人这才反应过来,抱拳道:“免贵姓李,叫我大李就行了。请问您姓甚,来自何处?”我答道:“我姓刘单名一个静字,说来怕您笑话,我娘在我小时希望我做一个老实本分求静的人,便为我取了这个名字。我来自荆州,是个渔夫,我在护城河边打渔时不知怎的迷了路,便到这里来了。”大李沉思了一会,便邀请我去他家小住几日,为我杀鸡摆酒席接风洗尘,面对他的热情,我盛情难却,只得随他去了。

一路上,有很多人与他打招呼,互相嘘寒问暖,当有人问起我,他便说是从外面来的贵客。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便都知道了,都纷纷跑到大李家里来看我,想我打听关于外面的世道。他们自称是因秦朝的暴虐无道的统治,便带着妻儿乡邻来到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避难,随着天长日久,来的路被渐渐湮没、荒芜消失,他们互相勉励劳动,春收蚕丝,秋收粮食,这儿根本就没有什么君王、也没有什么赋税,在这里自由自在,幸福安定地生活。他们问我如今是秦始皇帝传几世了。我是十分奇怪,他们竟然不知道汉朝,更不用说前朝魏朝和现在的晋朝了。

于是我便按平常听说书先生说的为他们讲了近几朝的事,我开始有点犹豫讲不讲本朝的,但又一想这儿又不是那皇帝老儿的领土,不会有事,我便开始向他们大吐苦水,讲我们如今黎明百姓之疾苦。讲了整整三天三夜心里才觉着舒坦。围听的桃源人纷纷潸然泪下,留下同情的泪水,叹道:“世转五百年,又是一个黑暗王朝,痛苦百姓啊!”不久,人们纷纷散去,他们请我到他们家做客,都为我办了酒席。在桃花源停留了几日,我觉得不好再打扰人家了,便向大李辞别。离开时,大李对我说:“这儿的事不值得对外面提起啊!”我茫然,不知为何。

此生未完成的读后感 篇5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963个字,有10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4分钟,朗读时长6分钟,慢速需要8分钟,有218位用户喜欢。

读完了于娟的《being alive is a gift...此生未完成 一个母亲、妻子、女儿的生命日记》,没有在‘读完了’三个字前添加‘带着沉重的心情’,是因为读的不是书,不是情节,不是故事,而是于娟的心境。结局,固然凄美,但是于娟想向读者传达的是一种洒脱,一份乐观,一丝对生命意义的思索。

书中讲述了一个“知识改变命运”的女子,一个拥有留洋经历和博士学位的复旦大学青年教师,一个拥有幸福家庭,一个拥有爱她、疼她的父母、丈夫及她爱的儿子的女人,在癌症晚期对往事的追忆、对生命的向往,要知道,她是在极其痛苦的治疗过程完成这本遗作。

谨将书中一些自认为动情的描述,跃然于此文中,共赏共鸣。

“我曾经的野心是两三年搞个副教授来做做,于是开始玩命想发文章搞课题,虽然对实现副教授的目标后该干什么,我非常茫然。为了一个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人生目标的事情拼了命扑上去,不能不说是一个傻子干的傻事。得了病我才知道,人应该把快乐建立在可持续的长久人生目标上,而不应该只是去看短暂的名利权情。名利权情,没有一样是不辛苦的,却没有一样可以带去。”

“在生死临界点的时候,你会发现,任何的加班,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买房买车的需求,这些都是浮云,如果有时间,好好陪陪你的孩子,把买车的钱给父母买双鞋子,不要拼命去换什么大房子,和相爱的人在一起,蜗居也温暖。”

“哪怕就让我那般痛,痛得不能动,每日污衣垢面趴在国泰路政立路的十字路口上,任千人唾万人践踏,只要能看着我爸妈牵着土豆的手去幼儿园上学,我也是愿意的。” 备注,土豆是她儿子的小名。

“小时看杂书,喜欢华词丽句,后喜人行文巧思,再后来欣赏文人文风品行,到后来,却发现,读书,要读的是别人的思想,花鸟鱼虫固然是天然趣,仁孝廉礼立的是忠义魂,此间要参透的,是高尚悲悯的人性,矜贵持重的品行,洞明豁达的修养,锲而不舍的理想与追求。”

“不知道在忙什么,反正总是在忙就是了。有人会和你谈股票,有人会和你谈利率、谈房市、车市、外汇市场,也有人和你谈化妆品、谈美食,甚至,有人和你谈情说爱,有人告诉你他的专业就是陪你谈心,他们叫心理医生。没有人陪你谈哲学。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距离哲学太远,还是,我们距离哲学的人太远。”

娟姐,希望你在天堂里,完成未了的梦想。

读此生未完成有感

2024年人生读后感 篇6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679个字,有5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6分钟,有285位用户喜欢。

师范刚刚毕业的时候,曾经买过一本路遥的《人生》。后来被同学借走了,轮流阅读之后,再也找不到了。毕业二十年后的今天,我又一次从网上买了这本书,读起来依然是那么引入入胜。虽然工作很忙很累,但是忙里偷闲依然还是在两天之内读完了这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是自己的内心最安静,也是精力最集中的时候。读小说我是最容易陶醉在情节中的,因为作者写出的故事情节总是那么扣人心弦,让人阅读成瘾。而且读起来内心感到无比开心和充实,有时候就像刚刚被熨斗熨烫过的一块布那样,那么平坦,那么舒适、整洁。

我们的内心被世俗已经冲撞地过于俗气了,沾染了太多的灰尘。有时候真的需要用这样的文学作品来洗涤一下。让我们的内心变得干净一下,明朗一些,也能够卸下太多沉重的包袱,让内心轻松地一路前行。才能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充实有趣,减少一些俗气,多一些灵气。

读《人生》这本书,仿佛带领着我们穿越历史的隧道,走进了那个特殊的年代。那个年代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很多,但是真正能够施展才华的地方却很少。就像文中的高加林一样,他是一个有理想的新青年,有能力,有文化,有才干。但就是走不出大山,找不到属于自己的舞台。或许是他的心里素质在作怪,他是一个好高骛远的人,眼界很开广,但是现实很残酷。命运的捉弄只能让成为一个农民,但是既然已经成为了农民,就应该做一个有理想的新式农民,但是他没有做到,他心中依然对外界充满着无限憧憬,做着不务实际的梦想。干活的时候没有集中所有的精力和时间去做,而是心猿意马地做着农民的活,心理却想着别的工作。这样心不在焉的工作方式或许注定他人生会遭遇很多波折。

____年人生读后感800字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 篇7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502个字,有5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3分钟,慢速需要4分钟,有101位用户喜欢。

今天,我们学习了《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让我对这个童话般的园子充满了向往,对作者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童年生活充满了憧憬。更吸引我的,是祖父的慈爱,仁德,对“我”胡闹、任性的宽容,放飞“我”的天性,对“我”深深地爱。

祖父的园子是五彩缤纷,充满活力,生机勃勃的。种类繁多,五颜六色的昆虫,在园子里飞翔、蹦跳、嬉戏;五光十色,形态各异的花花草草,泛着淡淡的幽香,争奇斗艳的开放;高大挺秀,粗壮坚强的大榆树,在阳光下,闪着金光,活力四射。在这样美丽的园子中,.com跟着祖父四处转悠。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但其实,“我”不是在劳作,而是在胡闹。“我”拿着锄头的“头”铲地,不过是在地上乱钩一阵。“我”分不清哪个是苗,哪个是草,把谷穗当做野草割掉,把草当做谷穗留着。

祖父的园子是色彩明丽的园子,自由的园子,快乐的园子,“我”也是自由的,快乐的。祖父的爱是暖融融的,像阳光一样的,那么温暖,柔和。作者在童话般的园子中度过童年,在美丽的大自然中生活,在祖父浓浓的、暖暖的爱中成长,使我的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这个园子给了萧红无限的快乐,无限的留恋,也带给了我无限的欢乐;祖父给了萧红无限的疼爱,无限的关心,同时也带给了我无限的震撼,感动。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500字

我们家的男子汉读后感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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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我们家的男子汉》这篇文章,感觉文中的男子汉太可爱了!

这篇文章分三大部分。第一大部分主要讲了“我”在带姐姐家的孩子——我们家的男子汉买东西时,他经常要求自己买,不让大人帮助。如果大人帮助了,他就会十分沮丧。后来他会自己买了,出去时就不让别人跟着。最后他的独立要求锻炼了他。

第二部分主要讲了他很坚强。上幼儿院时,他从来不哭就算打针、挨打都不哭,所以,他很坚强。

第三部分主要写了他回安徽时上车的情景,写出了他面对生活挑战的沉着。

这个男子汉在作者的笔下写得栩栩如生。在写他自己买东西时,作者运用了一系列的语言描写,如:“我说:‘你递上钱,我帮你说好了。’‘不要,不要,我自己说。’他说。到了柜台前,他又嘱咐我一句:‘你不要讲话哦’……”等。多么好的文章!

我们家的男子汉读后感

儿童科学探索大百科读后感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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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从少儿图书馆给我借了本书,名叫《儿童科学探索大百科》,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的有意思。

书里的第八章神秘的化学世界之生活中的化学里讲到自来水中的杀菌剂。我总是觉得自来水中有股刺激的气味,现在才知道这是氯气的味道。氯气可以杀死对人有害的病菌,因此自来水厂用氯气给自来水消毒,水中就会遗留微量的氯气。

第九章认识身边的科技中介绍的机器人知识我很感兴趣。机器人是人类发明的最复杂的自动化机器,可以代替人们工作。它们干起活来比人类更迅速,也更准确,而且不怕累还不会报怨,也能适应艰苦的环境。机器人的身体是由计算机控制的,由许许多多复杂的电器元件和机械装置来操作。它们能克服很多人类无法完成的困难。像深海机器人,可以潜入深海之中进行探测;消防机器人可以进入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救人的工作…

看,这本书好看吧!有趣的知道还有很多,我就不多写了。从里面我了解了很多以前不懂的知道,我爱这本书!

二十四孝故事读后感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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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父母,学会感恩

——读《二十四孝故事》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二十四孝故事》。这根数讲述了二十四个有关孝顺的故事。其中《扇枕温衾》这个故事令我深有感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扇枕温衾》主要讲的是:东汉时,有一个叫黄香的人,九岁时死了母亲,他从小就懂得孝敬父亲。酷夏时,常常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常常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

读了这个故事,再想想自己,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去和父母发脾气,争吵,真是不应该。爸爸妈妈为了我,每天辛勤的工作,而回到家,不但没有得到我的安慰,反而是扑面而来的争吵。因为没有给自己买喜欢的东西而争吵,因为父母的一句关心的责骂而争吵,因为父母每给我准备好需要的东西而争吵……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牵着我的手,一起去逛街。那时我们是多么的开心啊。记得那时,我还扬言对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我小的时候你们照顾我,等我长大了,换我来照顾你们!”现在,我也算是半个大人了,可是小时候的话语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现在的许多人都一样,特别是那些所谓已经懂得感恩的年轻人。很多人长大了,长成大人了,就开始嫌弃自己的父母了。嫌弃他们老,嫌弃他们脏,嫌弃他们穿衣服难看,走在自己身旁就感觉在拉低自己那所谓高贵的身份……

人,要学会感恩,学会孝敬父母。没有他们,我们怎么会来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许多获得很大成就的人都嫌弃自己的父母。要知道,他们之所以会有如此大的的成就都归根于自己的父母,没有他们的辛勤养育与培养何来自己今天的成就?也有许多学生,包括我在内,总是因为一些小事而去和父母争吵。父母提醒自己不要总是去玩手机和电脑,自己就认为父母自己拿手机玩,而不让我玩;父母担心自己的安全,不让自己去和同学们一起出去玩,就认为父母在囚禁自己,不给自己自由……

其实,父母是很容易满足的。一句安慰的话语能够让他们满足,一个关心的动作能够让他们满足……我们是学生,不会象大人那样,给他们买衣服,给他们买大房子住,因为现在的我们,还没有这样的能力。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们可以帮助父母做家务,可以好好学习,用好成绩回报他们。父母下班回来时,送上一杯水;疲惫时,给他们按摩;吃饭时为她们盛饭……这些小小的事情都会让他们欣慰,让他们满足。

以后,我不会再去和父母争吵,不会和他们发脾气。而是多为父母着想,多帮父母做家务,好好学习,以好成绩回报他们。希望大家也一样,多想想父母,多为她们着想,多为他们分担。

小说秋读后感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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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秋》读后感书评1

今天我读完了巴金先生《激流三部曲》的最后一部——《秋》。

《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高家在觉慧、淑英都相继走了之后,他们的天地有土匪横行,他们的收入越来越少,而那些“长辈”还每天大把大把花钱请小旦、修小公馆。又经历了种种变故,住在公馆里的人越来越少,终于,他们决定卖掉公馆,高家从此解散了。

这本书里高家又发生了许多变故,但最让我感到不值的是四妹淑贞的死。

淑贞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子。但她的胆小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来被她的妈妈骂胆小了的。她的母亲沈氏因为淑贞是一个女孩子,她自己经常跟丈夫吵架,就把气全部撒在淑贞身上,好像淑贞不是他的女儿,而是他的出气筒一样。淑贞这个可怜的孩子,她只有和哥哥姐姐在一起时才会有片刻的安慰。觉民很早就说要帮淑贞想个办法,但来不及了,淑贞忍受不住,跳井而死!虽然这很不值,但还是有让我感到痛快的地方,那就是觉新反抗了!觉新终于忍受不住公馆里的人对他的欺侮,第一次说出了“不”字!高公馆就这样卖掉了,高家就这样散了。我觉得散了更好,没有心计,没有明争暗斗的生活不是更好吗?

小说《秋》读后感书评2

现代著名作家巴金的小说《秋》是他的"激流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读罢之后,一股革命的激流不禁涌上心头,这是一种社会的责任赋予我们青年人的历史使命。"激流三部曲"中那种火一样的激情,那种强烈的反封建的思想,那种世界建设新世界的热情始终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秋》这部小说延续了《家》和《春》的主线,进一步写高家的没落与新生,使人看到希望的是,主人公觉新在血的教训面前,已变得更加成熟与冷静,他不再默默忍受着众人的欺负,不再逆来顺受,他也受到了觉民以及琴等人多的启发,脑海中已有了革命的思想,他试图以改良的方式去挽回这个濒于没落的家,事实证明已无法挽回,高家最后还是支离破碎。相比之下,二弟觉民就显得积极的多,他最后举行了新式婚礼这一点,就证明了他的思想已经彻底摆脱了旧式大家庭的束缚,而投身到更新的,更富有生命力的新世界!

我想,《秋》从季节上来看是凄凉的,它往往能给人一种悲凉的感觉,它常常代表事物的衰亡,这是诗歌散文中是经常见到的。那么,本小说在写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秋天,是不是也意味着它的衰亡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这种衰亡,尽管身在其中的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情愿,但历史的潮流是势不可挡的,革命的激流是永远向前的,这一点任何人也无法改变!旧世界的衰落,意味着一个新世界的到来,让那个没落的家随着秋天的落叶一起随风而逝吧!迎接我们的,必将是一个崭新的未来。

"西风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秋冬一过,我们一定会迎来灿烂的生机盎然的春天,我们的国家正是在这样的新旧交替中走向强大的,我们的生活也将越来越美好。

小说《秋》读后感书评3

读完一本书,无论如何都有冲动写一篇读书心得,那种感觉是很棒的。

《秋》的情节安排明显比《春》紧凑许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高潮迭起。现在想来,《春》更像是一个过渡,花了大笔墨讲淑英觉醒到出走的过程。没想到的是,读《家》时最喜欢的觉慧,随着《家》的完结,竟再也没出现过,当起了隐形人。倒是觉民的个性越来越鲜活,淑华也越来越讨人喜欢。

巴金在序中提到自己写《秋》写哭了,本打算安排觉新自杀,拆开觉民和琴,让觉民被捕。但是,温暖的友情让他放弃了灰色结局。确实,结局不坏,在觉新给觉慧和淑英的两封信中平静又意味深长地结束了。那两封信又读得我小小感动。

刚读罢卖公馆分家的高潮,一面叹惋一个大家庭的没落一面期待着觉新等兄妹的新生活,作者却让故事戛然而止。“亲爱的读者,你们应该想到,生命本身就是不会完的。那些有着丰富的(充实的)生命力的人会活得长久,而且能够做出许多许多的事情来。”其实关于搬家之后的一些近况,在觉新的信中作出了简单的交代。读《秋》正读得酣畅淋漓之时,却被作者突如其来的尾声搞得意犹未尽。这种感觉就像,心情激动精神紧张地看完《秋》,抬头看看窗外,风轻云淡,谁曾想到昨日大雨瓢泼。还沉浸在淑华觉民一场场“目无尊长”的抨击中,读来大快人心!还无奈着淑贞的跳井、枚表弟的病逝,又想起瑞珏、梅、蕙等一个个年轻生命被封建礼教摧残致死,真有点愤愤不平。当觉新终于说出“我办不到”的时候,着实欣慰了下!

现在的我和觉新差不多一个岁数了,我想若是再早些年看《春》《秋》,心情会更激动吧!读《家》的时候比觉民觉慧小一点,也正好在一个叛逆期,于是当时对觉慧敢于反抗的精神非常欣赏。读罢《秋》,发现自己真是越来越觉新了……同时也唤醒了曾经那个叛逆、愤世嫉俗,有梦想有实际行动去追求梦想的那个我。虽然现在的我也是带点叛逆,厌世恶俗的,却已不再那么锋芒毕露了。至于梦想么,渐渐沦为幻想了~

一向对美食敏感的我,也留意了《秋》里面的吃食。凉拌蜇皮,椒麻鸡,火腿,皮蛋,粽子,盐蛋,多角形的小块点心蒸蒸糕,猪油米花糖,绿豆夹沙饼以及冰粉儿。小说也因为有这些食物的出场显得更饱满更细致更亲切。最后觉新在信里提到搬出老家后,他们“早睡早起。十点钟开早饭,四点钟开午饭,另外吃早点消夜,都是在外面去买。”原来他们一日四餐呐。

其实《秋》并不像“秋”这个意象给人感觉阴郁萧索。“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分家之后的日子虽然清静,我却怀念起了觉新他们兄妹几个在老宅里嬉笑打闹的那些美好回忆。

美好的与不美好的,通通随着老宅的完结,成了永久的记忆。

小说《秋》读后感书评4

高中时忙里偷闲读过了巴金的《家》和《春》,书中的人物时常浮现在脑海中。最近,偶尔翻到了《秋》,“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对其中的人物有许多感慨。

书中描绘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衰亡,将那吃人的礼教血淋淋的展现在读者面前,看着那些被摧残的生命,让人惋惜,更让人心痛!

从黑压压的乌云中,闪出一丝光亮(巴金总是给出希望,尽管还有些渺茫),那就是热血青年的激情和反抗。他们为了理想,为了光明,甘愿奉献出自己的全部,带着坚定的目光向腐朽的封建制度发出挑战。

觉慧,觉民和琴就是这样青年的代表。他们的言行,也就是旧礼教中的叛逆,往往给人巨大的感召力,让读者的心与他们的一同跳动,特别是青年。在家庭束缚下,他们毫无惧色,并且相信那不过是一层“纸老虎”罢了。他们怀着崇高的信仰,从事着高尚的事业。对他们,我只有敬佩。觉慧到上海去追求自己的生活,绝不受家族中任何人的摆布;觉民留在家中,他从不向旧势力低头,也不惧怕任何人,牢牢把握住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梦想;琴和觉民还有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共同经营着报社,宣传新思想。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青年应有的“叛逆”,胆识和激情,也看到了觉民和琴之间那纯洁的爱情。

在这里不得不提到另外一个青年——觉新。觉新是个“老好人”,他总是一味的谦让,一味的向礼教低头,幻想着通过个人的牺牲能换来大家的“和睦”,看着至爱的人一个一个的离他而去,只有在寂寞中品尝着由“作揖主义”酿造的苦水。本应该充满活力的青春,内心却一片干涸。他那悲惨的遭遇让人怜悯,但他的软弱又让人气愤!

有时候联想到自己,联想到自己的大学生活,总感觉少了点什么似的。心里压着一股劲不知道怎样释放,看着书中同样是青年的觉民和觉慧挥洒青春,真是羡慕。读到觉慧和觉民的慷慨激昂的言论时,经常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羞愧。步入大学已经将近一年了,回想一下自己大一的生活,真是太平淡了,与开始预期的大相径庭。

从小学到高中一路走来,为了分数而努力,我们浪费了多少美好的时光,现在终于换来了相对宽松的大学环境,正是为我们的将来真正积蓄力量的时候,我们应该充满激情的度过每一天!

拒绝堕落,过一个充实的大学生活!

小说《秋》读后感书评5

读完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家》、《春》、《秋》,我感受最深的是封建旧体制对人们的毒害是那么深重,但另一方面让我庆幸的是,仍然有拥有挚着的新思想的人,如小说中的觉慧、觉明等。

旧的封建礼教就像一把无形的利刀,它杀人于无声无形中,死在它下面的人不计其数,小说中的鸣凤就是这样的。她为了维护自己的那份真爱,在求救无援的情况下跳湖自杀,为的只是不愿嫁到冯家做姨太太。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可是她的死根本就动摇不了那庞大的、腐朽的封建礼教的根基,它仍然昂着它那颗吞食过成千上万的生命的头。

爱情在任何小说中都不会缺席,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在旧的封建社会中,自由恋爱根本想都不能想,可是它还是在觉明和琴那里存在了。在小说中,他们都是拥有新思想的人,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拒绝接受封建家庭那种愚蠢的包办婚姻的制度,勇敢的寻找自己的真爱。其实,在我看来,觉明和琴的结合,更甚至他们成为拥有新思想的人,都得益于觉慧,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想从以下四点阐述一下自己不成熟的见解。

第一点,觉慧学的是英文,我们都知道,那个时候学英文的人在别人眼中都是另类,可觉慧不管,他和觉明一起都学。高老太爷根本就不赞成他们学英文,不过也没有明确地反对过。当然,这一点不足以说明觉慧要比觉明“新”,因为觉明也学英文,但至少可以说明觉慧是个拥有新思想的人。

第二点,觉慧对下人很尊重,他很不看好那些对下人呼来唤去的人。如他听到他的妹妹训斥丫鬟鸣凤,他就十分不满。这并不是因为他对鸣凤有爱慕之情,因为那是在这之前发生的。而对于这一点,觉明并没有任何察觉,他似乎已经习惯了。

第三点,觉慧是帮助觉明成功逃婚的人。要做到这一步是多么的不容易,因为这不仅需要勇气和胆量,还需要周密的策划,而觉慧做到了。他叫觉明不要忍气吞声的接受长辈们的安排,不要再做第二个向他们的大哥觉新那样的牺牲者,当然,觉明自己也是不愿意的,可是他并没有想过要逃婚,是觉慧鼓励着他,使他付出了实际行动。我认为这一点足以说明觉慧要比觉明“新”。

第四点,觉慧是第一个离开家,脱离封建大家庭到外面寻求新时代的人。他虽然身在远方,但却不望把外面的世界用信的方式告诉给家里的那几个兄弟姐妹们,他在无形中向他们传播新思想,使他们开始在封建大家庭中站起来。

觉慧在《家》中走后,在后来的《春》和《秋》中就很少提到了。觉明开始代替觉慧,成为了高家大宅院的新思想的游说者。的确,他功不可没。他让他的妹妹淑英、淑华在旧的封建大家庭中站了起来。淑英和淑华本来只能在大宅院里跟着一个老教书先生学那一套成旧的伦理道德,可是她们在觉明、琴和觉慧的影响和鼓励下,开始学英文,开始去学堂,后来淑英还去了觉慧那里。更值得高兴的是,他们对长辈的不满开始用嘴说出来了,不再只是埋在心里或在背后发牢骚。如觉明和淑华配合默契地对陈姨太和四太太进行“教训”,把她们骂地真是太痛快了,让我十分欣赏。我真是感谢巴金,因为他要小说中出现了一个伶牙利齿、豪气冲天、不“中规中矩”的淑华!

琴是小说中唯一幸运、幸福的女子。因为她不仅拥有自己的爱情,而且也有体谅自己的母亲,不像淑真那么命苦,淑真就是不能再忍受母亲的打骂挑井自尽的。她也不像淑英和惠那样,不用忍受家庭带来的压力,也不用忍受那一套套成旧的发霉了的旧礼节。她可以大大方方地去学堂上课,虽然是女子学堂,但她毕竟迈出了封建礼教约束女子的大门。在觉明的鼓励下,她又担任了报社的工作,她和觉明相互帮助,相互鼓励。他们还一同努力帮淑英度过了难关等等。

而小说中悲苦的女子也不少,像惠、梅、大嫂瑞玉等等。可恶的封建礼教!愚蠢的那些满口伦理道德的人!

觉新是小说中让我又恨又怜悯的人,恨他是因为他做封建礼教的奴隶,怜悯他是因为他是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人。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大男人,作为一个拥有高学识的年轻人,他竟然毫无怨言地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接受祖父安排的婚姻娶了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女人,过着毫无生气的日子。但老天也并不变本加厉,他娶的那个女人心肠十分好,是个很好的女人,可是她最后还是死在封建礼教的刀下。而觉新并不幸运,他的两个儿子都夭折了,这也许是对他屈从于礼教束缚的惩罚。作为一个有高学识的人,他应当有反抗的细胞,应当有追求自己人生的渴望,可是,他老是说自己这一辈子完了,整天过着颓废的生活像在为他人而活。梅是他喜欢的第一个女人,可是他并没有保护到她,她死了;他的妻子瑞玉是他喜欢的第二个女人,他也没有保护到她,她也死了;惠是他喜欢的第三个女人,他仍然没有保护到她,她同样死了。翠环是他喜欢的最后一个女人,翠环是幸运的,因为小说结尾的时候,他们成了亲,觉新并发誓要为自己而活了。我想他们应该是幸福的`。

高家大宅院最后被卖掉了,又是一个庞大的封建大家庭分崩离析的典例。这不是悲剧,我认为是这样的,因为它的分散,不正预示着封建社会也要瓦解,新时代的曙光将要到来吗?

小说的结尾是很圆满的,虽然有人喜有人忧,但该喜的人还是喜了,该忧的人就要他们去忧吧。

撒哈拉的沙漠五年级读后感 篇12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3575个字,有40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2分钟,朗读时长20分钟,慢速需要28分钟,有227位用户喜欢。

撒哈拉,一个地处北非的沙漠,这儿只有炽热、刺眼的阳光和干旱的沙土,人们称之为“死亡沙漠”。但有一个人,用笔写出了这里独特的美丽,和纯朴的人们。他就是三毛。她写的《撒哈拉的故事》由十七篇短文组成,记录了她与她的爱人——荷西在撒哈拉里发生的趣事。这本书没有华丽的修辞,也没有精彩的情节,但它用却用最平凡的语句把“纯朴”展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最令我难忘的章节,是那一篇《结婚记》这篇文章记录了荷西与三毛结婚仪式的整个过程。结婚前,三毛在最后一个单身夜只是想着回去装桌子,做窗帘;结婚时,她甚至因为在场人太多而紧张;结婚后,原本可以住国家旅馆,但她却回了家,只因为住一晚国家旅馆的钱可以买一星期的菜。这整片文章都透露这两个字——“简朴”。

这篇文章中,荷西、荷西同事送的礼物最令我印象深刻。这两件礼物,在三毛眼里,一个是“真豪华,真豪华”的骆驼头骨,一个是“太幸福了”的沙漠中的奶油蛋糕,这足以表达出三毛的知足和纯朴

面对这些,我不禁扪心自问,在这这个物质横飞的世界,我们是否能抵抗得住物质的诱惑?在这些诱惑前全身而退呢?也许有人会说:“简朴不能当饭吃,简朴不能当钱花,又要简朴有什么用?”我却想说,虽然简朴不能当饭吃,不能当钱花,但它能净化我们的心灵,面对名利,金钱的诱惑能全身而退,不深陷泥潭,这难道不够吗?

“天下之事,常成于勤俭而败于奢靡。”不错,在这世界上,我们应当简朴,这样,才能不陷入那些奢侈、奢靡的泥潭。

撒哈拉的沙漠五年级读后感500字范文(2)

莎士比亚曾今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小时候,妈妈经常跟我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就像我的好朋友,从小,伴我一起长大。

它如一堆明火,温暖了人们的心;书,它如一位领路人,带我走进了智慧的王国;书,它犹如一面镜子,照射出了世界的五光十色。书带我打开了书的大门,带我走进了书的海洋。《撒哈拉的故事》是出自台湾著名作家陈平的笔下,她的笔名叫三毛。

她是个喜爱沙漠的女子。因为他生前看到了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受到了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的跟去了,然后在沙漠结了婚,写出了这一系列分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沙漠中的狂野和激情四射的沙漠生活,淋漓尽致地用章表达了出来。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而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他差点也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都会是文章变得栩栩如生。

在书中,贫穷而荒芜的沙漠对三毛产生了无穷的诱惑,三毛在这么恶劣的环境还是不向恶势力低头,还是一如既往地生活在沙漠中:住在坟场中的破土房,没有水,用水泥水糊的墙,在外捡破烂当家具……在这篇小说中,我最为感动的片段是“悬壶济世”,三毛靠她略知毛皮的医术,帮助了沙漠中的人民康复,还免费开了教课班与“药店”,使得沙漠中的人生病少,使得生活在黑暗痛苦中的人民恢复了健康,她无私奉献的精神使我最为感动。

最后,三毛又像儿时般不按理出牌,逃到无人知晓的地方去了。她就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最勇敢潇洒的——三毛。

撒哈拉的沙漠五年级读后感500字范文(3)

《撒哈拉的故事》是一系列以沙漠为背景的故事。

因为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三毛背着行囊走进了荒凉单调的撒哈拉沙漠,在沙漠中寻找感受生活的真善美。手捧一本三毛《撒哈拉的故事》,就会不由自主跟着她自由随性的文字走向那个神秘莫测的世界,那里每到中午就备受50度高温的炙烤,水源的奇缺导致每天都要限定用水量,新鲜的水果蔬菜要碰运气才能买得到,生活环境的艰难困苦和物质的极度匮乏对每个生活在那里的居民都是一种考验和煎熬。

然而就是在这样偏僻简陋的地方,三毛却度过了她人生最为精彩的篇章———她偷梁换柱,用黄瓜冒充笋片做菜,竟蒙混过关;她“悬壶济世”,用指甲油补蛀牙,竟成了周围居民的良医;她暗渡陈仓,明明没有驾照却在警察眼皮下驾车依然安然无恙……她凭借智慧开起自家的“中国饭店”;凭借她的善良缓解安抚他人的病痛;凭借她的勇气博得交管大队主考官的通融,从容登上了驾照考试以及荒漠生活的陡峭“天梯”。三毛用她那轻松、幽默、风趣、流畅的笔触描述着单调枯燥下她的多彩多姿,她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接受和面对外在环境的诸多不利,用自己的热情燃起生命的花火。

她的快乐与外界的物质条件完全无关,而是来自她的平和、慷慨、想象力和同情心……那么,生活在丰盈条件下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这丰富多彩的生活与明媚的自然?当你像三毛一样敞开心扉去拥抱世界时,就会发现———原来,快乐根植于心间!

撒哈拉的沙漠五年级读后感500字范文(4)

撒哈拉沙漠荒凉而神秘。有时它在狂怒中嘶吼,有时它在夜里静默,却始终倔强地不肯留下一滴泪水。

因为撒哈拉要把故事埋在沙里。

沙漠的风无疑是沙漠的主人。三毛只消把耳朵一探,全都是呼啦呼啦、夹着碎石砾凌冽的风,只好把头稍稍往里缩。过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太甘心,又把头往前伸了一点。深呼吸,再来一次,好,慢慢地静下心来……这次是终于听到了些许声响:滴啦嗒啦喜庆的声音,是谁家的女郎要出嫁了?穿起黑色的长裙包着身子,在男眷即将到来之前裹起头巾。极乐宴会开始了,所有的人开始唱跳,举杯祝贺……全然不知房里俏女儿对即将经历的人事的羞涩忐忑呐!

风愈来愈强劲,夹带的说话声也越来越清晰了:是骆驼的足蹄,是生病女人的呻吟,是房顶上的山羊和聒噪的邻居……三毛越听越起劲,正欲把脖子伸长一些以便可以听得更清楚些,突然一只大手用力把她往回扯。

“你不要命啦!”,是荷西。

“很有意思呢,你要不要来?”,荷西瞪大了眼睛,以示拒绝。三毛撇撇嘴,扭过头来继续听,这时风声却是小了,隐隐约约听不清是妇女沐浴泉咚咚的声音还是卖鱼人吆喝声。

撩开自制的窗帘,窗外黄沙依然肆虐,模糊间有当地人裹紧了头巾艰难前行,荷西在叫她,她扭过头应了一声,再回头时已不见了人影。

放在外院子的一尺高的木凳被黄沙埋了一半,怕是过不了多久,连凳面也要看不到啦!

撒哈拉的沙漠五年级读后感500字范文(5)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这是一首三毛写的被广泛传唱的歌谣,从小不喜欢学习的三毛选择辍学去流浪,她流浪到了撒哈拉,给我们带回来的“礼物”就是这本传奇——《撒哈拉的故事》。

百度词条上说沙漠是指地面完全被沙所覆盖、植物非常稀少、雨水稀少、空气干燥的荒芜地区。地理上说撒哈拉沙漠形成于二百五十万年前,是世界第一大荒漠,也是地球上最不适合生物生存的地方之一。我想我这辈子不一定有机会去那里,但是因为三毛清新、有趣的文字,让我对撒哈拉沙漠有了重新的认识。

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石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垃圾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她用相机拍下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用随身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

人们常说,文字如人,阅读她的书,仿佛烛光下品着咖啡,久别回来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你们的表情不时表现出诧异、表现出惊奇、表现出欢笑。这里没有编剧,没有彩排,只有真实和有趣,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

怀念三毛,希望她在天国,能够继续去“流浪”,继续写下传奇的故事!

撒哈拉的沙漠五年级读后感500字范文(6)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每当我听到这首《橄榄树》,我总会想起那个与众不同的她。

我感激她,感激那个十三岁就离家,逃学去坟场看书的她。她热爱旅行、阅读,阅读和旅行是她人生中的两颗星,快乐与痛苦都夹杂其中。结婚在撒哈拉旅行中进行,失去亲人同样也在旅行中。正是这没有数学观念,不愿为金钱工作的她,所以我感激她。因为她是我心中永远的三毛。

我感激她,因为她有一颗赤热的心。她不喜欢看医生,却喜欢“悬壶济世”,帮那些也不喜欢看医生的撒哈拉威人妇女。她异想天开,却事事都成:长了疖子,便用黄豆糊擦在上面几日便好;牙有洞了,就用指甲油来补牙,却再也没有痛过。

我感激她,感激那个富有情调的她。她的家虽然在坟场区,却是个天堂般的家园。轮胎铺上坐垫,就变成了一个鸟巢坐垫;深绿色的大水瓶插上一束怒放的野地荆棘,便有了一种强烈的诗意;棺材板上放上厚海绵垫,便成了沙发……

我感激她,感激我虽然没有去过撒哈拉沙漠,却领略到了它异常美丽的壮丽景观,使我深深的被它吸引,让这美丽的地方永远留在了我心中。

我感激她——三毛,一个奇女子,一位流浪者,又是一位为爱停留的人。瑰丽的撒哈拉,温情的生活。是她,给我们生活注入了更多的活力和勇气,告诉我们,生活中不是要物质财富,而是追求精神财富。

我感谢她的浪漫、真性情和潇洒,给我及大家所带来的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

伊索寓言读后感 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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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一个活泼、善良、天真的小女孩。成绩虽不是名列前茅,却依然十分自信,我欣赏她;虽屡战屡败,但却毫不气馁,我欣赏她;面对老师,直抒胸臆,毫不畏惧,我欣赏她。

去年假期里,因为《我要做升旗手》,我认识了肖晓。而今年假期里,因为《我要做好孩子》,我又认识了金铃。她同我们一样,被父母偎在襁褓之下,大多时候需要父母的意见;她同我们一样,经历着这个年龄似乎不能承受的故事却又不知该如何倾诉;她同我们一样,正面临着一次严峻的考验,是所有人的重视给了我们压力。但她同我们不一样的是,后来,她懂得了,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取得成功。她可以从每一件看似普通却有着非凡意义的事情中领悟到,“我要做好孩子”了。从此,我开始向这个比我年龄小的女孩学习,学习她,努力、认真、执着;学习她,“胜不骄,败不馁”。

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黄蓓佳的一部著作,我能有幸翻阅到这本书,简直是如获至宝。书中主人公金玲,一个只有1米55却又胖胖的小女孩,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胖嘟嘟的小脸袋更是讨人喜爱。说实话,我也几乎被这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给吸引住了。于是,我更加入迷了,越看越起劲。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强化班那个故事。金玲因为不小心说漏嘴,使得强化班的孩子越来越多,最后转移到张灵灵家学习。进而引起了仍垫子事件,开始老师冤枉了金玲和尚海,而最后金玲却能不凭借父母的力量自己解决这件事,使得老师向他们道歉。从此,金玲决定要做好孩子,一个学习好的好孩子。

“跑吧,孩子,冲刺吧!”最后如此简单的一句话语,却深深的感动了我。金铃的妈妈从内心里真正相信了金铃,她认为金铃一定能考出好成绩。足以证明,金铃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别人的信任。

当我读完《我要做好孩子》后。仿佛也身临其境,似乎自己也经历过如此之多的故事一般。从此,我就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好孩子,一个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以后,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所听到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细细去体味,因为我想做好孩子,我要做好孩子。

伊索寓言读后感1500字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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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很受感动。这个小女孩太可怜了!她在那寒冷的北风里,鹅毛般的大雪里,她穿着她阿姨穿过的拖鞋冻的直发抖,在雪上到处走来走去卖火柴。她又冷又饿,可是没一个人愿意买火柴。小女孩心中充满了痛苦,她是多么的不幸啊!

但我们就和她不一样了,我们有一个快乐的童年。瞧!我可以和小伙伴们玩玩具、做游戏,我可以和小伙伴一起快快乐乐的上学校。冬天,我可以待在温暖的家里,打开大彩电看有趣的动画片,不用在寒风中挨冻。妈妈总是为我做热腾腾的饭菜,我从来都不知道饿是什么滋味。可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只能冻着手用一根根火柴来取暖,那温暖太短暂了。而那从火柴中照出来的美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好的事物在小女孩的眼前都只是幻影。

她最后一次点燃火柴时出现了她的奶奶,把她带上了天堂。在那里,有许多小天使和她做伙伴。我多么希望这是真的,小女孩本该就是一个天使。但这一切都是梦想,当太阳升起,她已经死了。啊,上帝你太不公平了,为什么一样的孩子却过着不同的生活?为什么一样的孩子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在我们的国家里还有很多像小女孩一样的悲惨的人,我真想让他们跟我一样有爸妈疼爱,让他们感受幸福!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水浒传一至四回读后感 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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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bi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水浒传一至四回

小说岛上书店读后感 篇16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1398个字,有8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5分钟,朗读时长8分钟,慢速需要11分钟,有275位用户喜欢。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讨厌各种怎么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知道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知道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曾经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可以说是悲剧。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美好地生活了在一起,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意义。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意义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一定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一定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子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特别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特别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可以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一定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直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岛上书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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