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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让我们在暑假期间读一本好书,我一眼便看中了《知更鸟》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时,原以为这是一本介绍知更鸟的书,却没想到,这书的内容与我想象中的差距非常大。
这本书的作者是——尤?奈斯博,他是风靡世界的挪威作家,北欧犯罪小说天王。 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内容是一个令人心碎的爱情悲剧和一出天衣无缝的犯罪戏码的完美结合。奈斯博在“二战”末期的东部战线和今日挪威奥斯陆之间从容转换,编织出一出关于谋杀、复仇和背叛的复杂故事……节奏掌握得无比精彩,故事悬疑程度让人惊叹。《知更鸟》充满刺激、惊喜同时也揭露了一个复杂的阴谋,揭开了历史的伤口。书中的关键词是罪恶感、复仇、权利与爱情。这是一部刺激、聪明、带着忧郁的令人深省的作品。
读完书,我发现这位作者的构思巧妙,书中的每一个人几乎都与案件息息相关。我非常喜欢读书,特别是侦探小说,我认为,读这类小说对思维很有启发。
“冒险还是不冒险,这是永远的两难。”“我会熬过这个冬季,等到下一个春天。”书中的这两句话我很喜欢,启示我们只要坚持就会迎来一份希望。书中的人物也有我喜欢的,比如哈利,他是一位理智的警探,能够根据混乱的而又无头绪的线索,去识破这么天衣无缝的犯罪戏码,我非常欣赏他。书中的哈利虽然不富有,但他却有一颗满足的心;他不抱怨生活的苦难,而是勇敢的面对;他不惧黑暗,而是勇往直前,最终获得了案件的真相大白。
记得有位名人曾说过一句话“成功的人,都有浩然的气概,他们大多是大胆的、勇敢的。”我们应该向书中的哈利、爱伦和哈福森等人学习,学习她们的精神和品质,并把这些精神和品质传递给别人。我们同样要学习奈斯博的写作手法,他建构的场景栩栩如生,仿佛故事情节就在眼前的大银幕上播放似的。
这本书让我收到了很大的启发,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依然对接下来的故事情节很好奇,仿佛我百看不厌。学习也如探案一般,要敢于探索难题,勇于面对困难,勇往直前,就会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
让我们一起向他们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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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的南方小镇——梅科姆县,三个天真的孩子平凡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发生了改变,羸弱的人、固执呆板的人、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又善良的父亲,让他们艰难的去理解大人世界的歧视和冷漠,去理解每一个真相背后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可奈何。
在那个年代,想要没有种族歧视、种族平等还需要很长远的路要走,种族偏见甚至深深植入在小镇上的众多黑人身上,可他们却没有勇气来对抗,只能默默承受白人的辱骂和威胁,自卑心也越来越大,种种不平衡无处宣泄。我想,平心而论,不管哪一个种族里都有好与恶,不能因为种族的不同而去用一种藐视的眼光去看待别人,我们没有这种资格和权力,因为大家都是平等的。
当巨大的压力向阿蒂克斯侵蚀时,他没有选择退却!他在处理一桩案件时,镇上到处流传有关他的流言蜚语,最后转变成实际行动。为了保护这位被冤枉了的黑人汤姆不被别人枪杀,他不得不通宵守在门口。令我敬佩的是面临世间恶意,他依然有足够勇气辨别其中的善意和温柔!如此极端的环境下他仍然坚持自己的准则,他是一名白人,也是一位父亲,一位每天和黑人们相处的律师,他相信法律是可以维护别人的尊严的,他的面子不是来自任何人的看法,内心的信念“平等”是阿蒂克斯待人处事不变的原则和眼光!
这本书,读完后五味杂陈,故事情节的种种曲折都一点不漏的向我们展示出了当时的社会不公和罪恶,假如每个人都像阿蒂克斯那样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人事,那么结局定是完美的。同时,它也以深刻的含义告诉我们“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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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律师也曾经是个孩子。
---查尔斯 兰姆
我想其实每个人都曾是个孩子。《杀死一只知更鸟》不仅是一本儿儿童读物,而应该是每个人,每个成年人的读物,每个人都应该读《知更鸟》,就像每个大人都应该读《小王子》一样。
哈珀 李,一生只写了两本书《知更鸟》后四十多年后才作第二本书也是蛮传奇的,但是能留给我们《知更鸟》已经是很伟大了,大多数人在成名后的作品都不如从前,不懂是出于什么原因。
《知更鸟》在我看了几天之后我都一只在思考,这样的一本书里面的内容太多。我有必要写一篇书评方便以后记忆,
但碰巧最近休假事情有多 所以暂时搁置,先开一个头吧,之后有时间再来补上。上帝爱世人就像世人爱自己一样有时候,某人手里的《圣经》比有些人手里的威士忌酒瓶还傲糟糕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只顾担心来世, 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别人经历的事情,我们永远无法明了
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派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的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人人生而平等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得东西都展现出来,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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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拜读了哈珀先生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起初只是被斯库特与杰姆发生的种种故事所吸引,只注重于故事情节的发展。但越是后面越是吸引人,我渐渐地被阿蒂克斯的人性光辉所感动,他的善良与正义让我感触颇深。这部小说反映了美国民众在经济萧条时期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白人始终看不起黑人,而那些黑人也遭到了“莫须有”招来的灾难。书中那只知更鸟指的就是被黑人所讨厌的黑人汤姆,他也成为了那个黑暗时期的牺牲品。
让人感触最深的是法庭审判的部分,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事情的真相后,大家都知道黑人汤姆是无罪的,我本以为法庭上人人平等,可在两个小时后,陪审团的判决却让我大吃一惊,由十二个白人组成的陪审团给出的判决却是被告罪名成立。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尽管大家都知道汤姆是无罪的,但还是会带有偏见地判处,然而,黑人们只能无奈地接受。看到最后,不知怎的,竟有一种莫名的心寒,才发现,正义竟如此难以伸张。
正如书中阿蒂克斯所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自己的良心”。作者赞美了阿蒂克斯的善良与正义,因为阿蒂克斯是唯一一位“给黑人帮腔”的人,他始终在坚守正义与良知,这一点,让我打心底里佩服。在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也就只有阿蒂克斯才会去尊重、关怀黑人与社会边缘的人,阿蒂克斯始终在推着正义艰难前行。
正义、公平是人们永恒的追求,我们在生活中或多或少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公平,然而大多数人却选择了沉默。在生活中,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城市里的人看不起乡下人,而有钱人看不起穷人,人们始终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他们炫耀着自己的优越,带着偏见去对待他人,甚至有的人恃强凌弱,这些种种不公平不正义的事情都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应当用正直的人生观价值观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们更应当像阿蒂克斯一样,选择抗争,勇敢地捍卫公平与正义。文中还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勇敢就是,在你还未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阿蒂克斯用他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做人应有的品质。我们不能因为别人的偏见就去放弃,去退缩,正义始终都会艰难前行!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正义始终都会得到捍卫,尽管生活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黑暗,但正义一定会艰难前行。让我们抛下生活中的偏见,努力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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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与复仇——读《知更鸟》有感
《知更鸟》是“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三作,也是“奥斯陆三部曲“的第一部。
哈利·霍勒这个角色毫无疑问应当归属于“硬汉侦探”,“硬汉侦探”小说是欧美侦探小说黄金时期后发展出来的新流派,重点表达社会黑暗,警界腐败的情况下一个孤身侦探的抗争。哈利不擅于钻营,厌烦繁文缛节,玩世不恭,沉迷于酗酒,与“优雅”这个词毫无联系,但正与他诸多的“硬汉”同行相仿,哈利自有一股正义盈胸,而这,正是哈利的魅力所在。
《知更鸟》在结构上,分为上下两部,上部交叉讲述了一九四二年挪威志愿军在列宁格勒的战争、一九四四年某个人在维也纳医院的经历与二〇〇〇年也就是剧情正在发生的时刻的故事,以第五部为分界线,下部则是哈利连同搭档追查案件。在本作中,“哈利·霍勒系列”的系列女主角萝凯第一次出场,书中详细解释了她的身世,与欧雷克的来历。
《知更鸟》延续了奈斯博一贯的语言风格,将信息量隐藏在写出的文字中,不必将所有的事情巨细靡遗地写出来,在关键的时刻留白,既能够留下悬念吸引读者继续看下去,又能使小说的韵味更加地绵长,留下了更多回味的地方。其次,奈斯博极具画面感的描写,使小说更加生动,无论是六十多年前的二战战场还是二十世纪初年的挪威,奈斯博克制又冷静的描写都能让人身临其境。
当然,本书也并非没有缺点。一般而言,在小说中引入“人格分裂”的设定需要较为完备的背景铺垫,而在本书里,由男主人公哈利突然提出了“人格分裂”的概念,这个推理过程并不十分明晰,男主人公彷佛灵光乍现,忽然就想到了凶手是人格分裂,这样的写法,多少削弱了推理小说这一文体带来的阅读趣味,不得不说,是略有遗憾的。
在对于二战这个历史事件的反思中,作者并未遵循一贯的同盟国胜利是正义必胜协约国失败是邪恶必败的二元对立的历史认知。在正义与邪恶之间,凶手这样的人生活在历史的缝隙中,胜利方必将惩罚他,而他也再没有退路。与他自认为的“拯救挪威”的行为相比,在战时逃亡伦敦的王储无疑才是背叛者,然而现实却是背叛者风光回国,再为自己加冕胜利的“王冠”,他与他的队友,就要被处刑,这样粗暴的处理显然对消泯仇恨并无助益,这才使凶手以耄耋之年,悍然变身复仇者,在奥斯陆投下过去的阴影。
奈斯博虽然文笔克制,但是第五部的电话录音仍旧让人眼眶泛泪。哈利并不是善于表达感情的人,在警局里跟他关系最好的女同事突遭不测,哈利更在电话录音中提到要再去喝酒,足见二人友情之深,相比之下,与女主角萝凯的感情描写就稍逊一筹了。
奈斯博结合了北欧独特的地理环境描写与硬汉侦探小说的风格,“哈利·霍勒系列”在好看之外更引入了对社会、对历史的思考,再加上哈利这个人物日渐丰满的魅力,这才是这个系列的吸引人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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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是一本很吸引人的数,它讲述了人性中的善良与勇敢,写出了一个小女孩三年间的蜕变与成长。
书中的主人公叫斯科特,以及她的哥哥杰姆和父亲阿蒂库斯。斯库特是个没有母亲的孩子。杰姆成了他上学前唯一的玩伴,但在一个夏天得到下午,他们遇见了迪儿。迪儿对他们的邻居“怪人杰拉德”感到有趣,经常让杰姆去编一些谣言或者去拉德利家做些什么,来引诱他出来,但最终没有成功。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一个树洞,里面有玩具,食物以及一些小玩意,杰姆与斯库斯并不知道那是谁的东西,却还是把它拿走了。接连几天,杰姆和斯库斯每天都有东西拿,直到拉德利先生封了树洞 。
阿蒂库斯代理了一桩强奸案,尽管被告是个黑人,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因为种族歧视,白人与黑人答案官司从来都是白人赢,无一例外。但阿蒂克斯还是义无反顾的支持黑人,为他做与平常人一样的申诉。因为这件事,斯库斯与杰姆在学校收到了同学的嘲讽,疏远甚至辱骂,他们说他俩的父亲“给黑鬼帮腔”,连阿蒂库斯的亲妹妹也一度对阿蒂克斯表示厌恶。
上了法庭,尽管阿蒂库斯的申诉已经让所有人知道汤姆(黑人)无罪,但在尤厄尔一开口,这件事就注定失败。这件事让杰姆感到困惑,也让迪儿感到恶心,事实就是这样。最后,法庭还是宣判汤姆有罪。
这件事让尤厄尔感到颜面扫地,他决心要报复阿蒂克斯,他专门等在阿蒂克斯的办公室前辱骂他,诋毁他。过不久,汤姆因为越狱而被枪打死,尤厄尔说到太好了,死了一个,还有两个!这不得不让杰姆和斯库斯感到越发的恐慌。
终于,在一个夜晚,他动手了,在杰姆与斯库斯回家的路上,他想杀了两个孩子,但杰姆为了保护斯库斯,杀死了尤厄尔,也因此折断了胳膊,其他人都劝阿蒂克斯不要去承认,但阿蒂克斯还是坦然面对内心,面对杰姆和斯库斯,走上法庭,为杰姆而申诉。
其实,再平常我看到这样一本书,并不会有什么兴趣,但因为老师的要求,我翻开了这本书,它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么无趣,反而让我读了很长时间,也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善良和勇敢。就像书中阿蒂克斯告诉他的孩子那样:“一个人手握枪支不算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我们应该向阿蒂库斯学习,勇于面对生活,无论它是否遍布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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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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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领悟1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领悟2
“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
这句话是英国散文家查尔斯·兰姆的一句名言,也是这个故事的开始。在那个经济萧条时期的南部小镇,有一个曾经是孩子的人贪玩误杀了一只小知更鸟,这使他留下了永远的愧疚,而为了心中的火焰,他选择成为一名优秀且坚定的维护法律的律师,这个故事即是他处理过的无数案件中的一件最独特的事。但他不是主角。
这个故事没有主角,或者说主角就是那个社会,那个种族矛盾尖锐,歧视观念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可以挑战任何事情,包括事实。但这样的环境下却有三束光始终指引方向。
第一束是那个律师:阿蒂克斯。在小镇的多数人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他接受了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指定。因为他知道事实,他相信证据,他坚信司法是绝对公正的。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愿意舍弃自己的名誉。
第二束是那三个孩子。他们调皮捣蛋,为了见一见神秘的邻居设计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但他们有颗纯真的心,他们相信自己的、朋友的父亲。孩子们的坚持给那些坏人们以当头棒喝。
第三束是那个邻居,一个神秘的“怪人”。从不出现但会给调皮的孩子留下礼物的他有着属于自己的温柔,最后解救被谋害的孩子也一定会是他的选择。
但这是个悲剧,汤姆最终被判有罪,并因为越狱被击毙。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哀,是一个种族的悲哀,一个社会的悲哀。但一只知更鸟会死,一群知更鸟终究能继续飞翔,它们有飞翔的能力,有翱翔的意义。有人会托起它们的身躯,目送它们越飞越高,越走越远,直至那个所有鸟类共同栖息的花园。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领悟3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领悟4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题记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名著《杀死一只知更鸟》它让我见证了生活中那些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也教会了我勇敢与正义的坚守。
故事主要写了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的残疾黑人辩护的故事。当时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白人黑人分明,种族歧视极为严重,在这样的时代为黑人打官司辩胜白人几乎是不可能的。果不其然,在故事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甚至心生怨恨,对阿迪克斯的孩子下了狠手,却被自己拿来的尖刀穿透。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的接这场毫无悬念的官司呢?在书中,他是这样回答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并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虽然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康德曾说过: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遇到了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了伤害,可他仍然不放弃,坚持为正义代言。他用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用善良与正义的举动成为了孩子们的榜样,获得了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在生活中,也发生了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到了老人摔倒不去搀扶;公交车上看见有小偷偷他人的东西不敢站出、制止等。如果连一个正义勇敢、敢站出来的人都没有,还谈什么团结中国?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持正义与良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领悟5
做人,就是要秉持着人应有的气节,掌握人所必须拥有的品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出了一桩离奇的案件,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亲阿迪克斯竭尽全力去为其辩护,但却因种族歧视,他还是被判了刑,后来被处死。
在我读过之后,这本书不禁让我深思:勤劳、吃苦能干、为人善良的汤姆·鲁滨逊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这恐怕不单单只是种族歧视这简单的一个问题了吧?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层”则是一个人的品性、内心。
阿迪克斯在这本书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在法庭上舌战群“儒”,他的这种坚守真理的品质,怎不叫人敬佩。
或许有一天,周围的人放弃了真理,就如说鸡蛋是方的,那我们还会坚守真理吗?坚守真理,其实并不是与他人作反抗“斗争”,而是坚持正确的行为,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我们要学习阿迪克斯这种品质,让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正义、真理恒在的社会,不再出现像汤姆·鲁滨逊这样的悲剧。
我们就要秉持着坚守真理的这个品格,挥舞着这把旗帜,在成长发展的这条大路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发图强地将困难克服;我们也绝不能与真理背道而驰,铭记一条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进步,而我们与其行动相反,结果也只会适得其反。
坚守真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庄大道上,做一个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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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种族歧视的思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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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有幸看了一本书——《知更鸟女孩》。《知更鸟女孩》是由美国知名小说家查克·温迪格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外版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米莉安有一种神秘的力量,通过与人握手,知道一个人会在什么时候、在哪里、以什么方式死去!米莉安有预言死亡的能力,这注定了她的故事伴随着死亡,这是生与死的较量。她的故事非常精彩,因为死亡的方式极其相似,人类的死亡是可以追溯的,仿佛黑暗中有一双手,要么是死亡,要么是上帝。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说的是米莉安自小就没有父亲,单身家庭长大的她,14岁又被母亲抛弃,因为一场意外,她拥有了预知他人死亡的能力。从此之后,她带着记录死亡名单的日记本四处流浪,在茫茫人群中寻找着濒死的人。在几次力图挽救他人于死亡境地却毫无效果之后,她彻底被宿命论像黑洞一样吸光了精气神和对未来的期望,过着高速路--搭便车--汽车旅馆这样的流浪堕落的生活,这样的生活苦涩而绝望,逐渐被填满的日记本里散发着死亡的浓烈气息。8年之后,就在生命指针即将停住的那一刻,在一次搭便车的过程中,遇到善良包容又充满正义感的卡车司机路易斯,他的眼睛清澈纯净,心思细腻温厚,为米莉安干涸枯竭的生命带来了希望,然而命运却始终如寒冬般严酷。她通过超能力竟然发现,路易斯将会在一个月之后惨烈死去,并看到了他的死亡现场,惨忍而恐怖。米莉安对此非常惊讶与不解,她越发的消极,难得的一个好人怎么会早死,而且死前那么惨,更奇怪的是当时自己竟然还在场,他在临死前看到自己并叫了自己的名字米莉安。
米莉安发现自己爱上了路易斯,她想目睹所预知一切的无奈,她不知道何时起她愤怒的想去反抗命运。那么,女孩米莉安该如何制止这命运又一次的玩弄?又将如何完成生命的永恒救赎?
最终米莉安决定去救路易斯,因为是这个善良的男孩给了她久别的关心和温暖。她成功了!她改变了命运!她救了他!她的心灵也得到了救赎。下面是他俩在逃过命运死结后在医院里的对话:
“人这一辈子谁还不会遇到点什么事啊。有时候是好事,有时候是坏事。坏事来了就得学会忍受,尤其当你无法改变它们的时候。
“如果能改变呢?”
“那就尽最大的努力去改变。”
我个人认为本书最迷人之处在于,米莉安对命运的妥协到反抗,从冷酷无情到温暖相见,充斥其间的是人性与爱的一次次交锋。到底是人性拯救爱,还是爱拯救人性?或者说爱情在我们的生命里到底占据多大的比重?我想每个人都想知道答案。对于命运,我们宁愿相信命运都是把握在自己手里的,一个人之于世俗世界,如一条船之于汪洋大海,船怎么航行,到达哪里,一方面受风向和洋流的影响,另一方面还要看船自身的目标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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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一开始我读这本书,还以为是写关于知更鸟,以知更鸟为中心写的一本动物小说,但是看了几天之后,我的心里却掀起了惊天巨浪。
善良·公正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好听,与人无害的鸟。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只是衷心地为人们唱歌。在这本书中,知更鸟象征着阿瑟?拉德利,汤姆?鲁宾逊等善良的人。
弹无虚发的阿蒂克斯因年轻时射杀了一只知更鸟而感到内疚,三十五年没有再开过枪。而后,他尽心尽责、不顾一切地去为一位善良的黑人汤姆辩护,他努力去拯救无辜的黑人,去保护一只纯洁的知更鸟。
他对女儿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知。
虽然这次辩护最终失败了,但这种追求公正的精神依然值得人们学习。
善良的父亲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并以自身的救赎来告诉孩子们要保持善意,好好对待那些干净、善良、美好的人和事物。
信仰·勇气
真正的勇气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阿蒂克斯一开始就知道汤姆·鲁宾逊的案子赢不了,但是他说,不能因为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尽管知道会失败,但是他仍然尽心尽力,坚持与错误的传统观念抗争。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自己的孩子们,要不怕困难、坚持信仰、勇敢无畏。
保护·原则
人不能当一只知更鸟。可以善良,但不能软弱。
拉德利先生是个善人,与世无争,忍受着别人“怪人”的嘲讽,但同时他的怪也保护着自己,夜晚枪击吓唬闯入庄园的孩子。而另一个“知更鸟”汤姆在败诉后失去信心,不愿再去上诉,越狱而被射杀,再也看不见公正与自由,再也洗脱不了自己的清白。这告诉我们遇到迫害,逃避是没有用的,也不要一味等着别人来保护自己。善良的人更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不能让你的善良成全了别人的罪恶。
就像我们经常会遇见的“碰瓷”事件,看到摔倒的人,我们可以有善念,有宽容,但我们不能软弱,不能没有底线,而是要坚持自己的原则。
终止有善念。很庆幸自己读完这本书,我想我会永远铭记从书中汲取的温暖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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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的案子输了,在第一次诉讼中,虽然很明显这是一起冤案,当然这起案子也还有申诉的机会,只是即便申诉,最后的结局也逃不过一个输字,原因很简单,因为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汤姆作为黑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被允许赢的——这就是法律,当时不成文的法律。
只是,在那场官司中,诬陷汤姆且是作为赢家的白人鲍伯.尤厄尔同样也输了,而且不光和汤姆一样丢掉了性命,比起汤姆来说,他还输掉了信誉——梅科姆镇对这起案子非常关注,开庭那天,法庭上聚拢了大量的人群,有老人孩子,有白人黑人,还有作者及她的哥哥、朋友,人们目睹了案子审理的整个过程,并在其中明悟了这起案子的真相,所以作为赢家的鲍伯.尤厄尔最后得到的不再是人们的同情,而是深深的厌恶和鄙夷——他得到了一份工作随即又很快失去,并且他成为唯一一个因懒惰而被公共事业振兴署辞退的人,因此他极度愤愤不平,每次去领救济金都是骂骂咧咧,并且公开责骂汤姆的辩护律师,也就是作者的父亲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呵呵,我们是不能要求一个有人格缺陷的人明白事理的,就像他只能偏激地认为是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一样),并决定展开报复行动,然而最后却丧生其中。
他赢了而后却输了,表面上看好像不太符合逻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里面一定有一个东西在真正评判着这一切,定下输赢,而那肯定不是明文的法律。
另外关于鲍伯.尤厄尔死后出现的事情,一度让我陷入深深地思考,他是在夜晚尾随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准备实施报复的路途中,在和孩子们进行搏斗的过程中,被作者眼中的邻居怪人拉德利用刀捅死的`,而警官泰特以及除了阿蒂克斯以外的所有人都从始至终坚持说,他是弄巧成拙自己扑倒在尖刀上死亡的,当然最后阿蒂克斯也放弃了对此事真相的追究,而选择站在了大家这一边。
这样做对吗?就像阿蒂克斯先前说的,谁也没有权力隐瞒真相,或者说人们有权利知道真相,况且他也不想让孩子们因为此事从此头顶一片阴云而生活,他想做个非常正直的人,影响孩子们也去做这样的人,所以先前他是不允许自己和大家站在同一边的,而后能感觉出来,他陷入了迷茫并试图向大家靠拢——他像似要寻找有人能打气般“终于抬起了头”望向女儿并试探性地问她:“尤厄尔先生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你能听明白吗?”聪慧的女儿跑过去,使劲拥抱他,亲吻他,并坚定地回答:“是的,我能理解”,并向他保证说:“泰特先生是对的。”接着阿蒂克斯还是有些不解地问:“怎么讲?”女儿反问了一句:“噢,如果是那样做,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在文中寓意美好),不是吗?”之后阿蒂克斯认定了尤厄尔先生是被自己误杀的。至此所有的人其实都选择了隐瞒真相。
这样做到底对吗?似乎是不对的,我和阿蒂克斯有同样的思维及顾虑,但是我又同样十分认同阿蒂克斯最后的选择,因为我终于慢慢看清楚了那个东西,那个一直在暗中默默评判这一切并能定下输赢的东西,它告诉我,这样做是对的,并且它可以让我坚定想法而不再质疑。
它就是有着这样神奇的力量,在汤姆的案子败诉之后,依然可以让一切趋于公平,它就是人心。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藏有公平二字,只是或许迫于现实的压力,人心有时被严重压抑,但是它就像是星星之火,终究是要呈燎原之势,即便需要时间,哪怕是很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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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 读了美国作家哈珀·李著作的《杀死一只知更鸟》,深有感悟。
故事主要讲了在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两个律师的孩子见证了人性的光辉与污秽,理解了真相的残忍与无奈,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知更鸟,一只什么坏事也不做,衷心地为人们唱歌,因此杀死一只知更鸟便认为是一桩罪恶。怪人阿瑟先生和黑人汤姆就像知更鸟。怪人阿瑟先生其实是个好人,却被人们认为是个恶毒的人,会干任何坏事。善良的他面对好奇的孩子们,他给他们送各式各样的小礼物;帮他们缝裤子:在雪天给他们披上毛毯;再一次被坏人追杀时救了孩子们的命。他尽管看起来很坏,但他却在默默无闻地做好事。黑人汤姆是个可怜人,他帮一位小姐做许多事还不求回报,最后却被诬陷上了法庭,律师为他辩护成功却被一群野蛮人组成的陪审团定死罪,因受不了白人折磨试图逃跑被枪杀。两个可怜的人,只有当人们终于看到他时,才知道他们根本没做那些坏事,他们只是想帮助别人,他们其实是好人。
一切都想梦一样。白天,一位小姐正穿过街道,爱把最新消息告诉其他人。另一位小姐正弯腰查看她的杜鹃花。夏天,一个男人的孩子们在前院和朋友玩耍,自编自演着他们古怪的话剧。秋天,他的孩子在一位坏脾气的老太太房门前的人行道上打架,他的孩子们小跑着来回经过那个街角,脸上有得意,也有苦恼。冬天,他的孩子们在院门前哆嗦,黑色的剪影衬着熊熊燃烧的房屋。那男人走上街头,扔下眼睛,用三十多年没碰的枪射死了一条疯狗。夏天,他眼看他的孩子们心碎了。又到了秋天,孩子们又需要怪人了。
让我们一起走进精彩绝伦的故事中,传闻与真实,坚强与软弱,正义与邪恶,忠诚与背叛,见证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感受人间的温暖与真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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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的米莉安与命运奋力对抗,终于保住路易斯的性命。两个相恋的人得以相生相伴,然而像所有习惯了自由的人一样,米莉安不甘于被关在笼子里浪费生命,她厌恶每天戴着手套在超市里面当收银员,厌恶了重复无聊的生活。她从来没有这样渴望过自由,当终于被解雇的那一刻到来,她的心情本应如获得自由的笼中鸟一样开心才对,可是一种不可阻挡的消极情绪却在她心里不断增长,犹如蛇毒发作一般。
她知道,死神是不会这样轻易停歇的,一股黑暗的潮水正悄悄涌来。在路易斯的介绍下,米莉安来到了考尔德科特女子学院帮一个叫做凯蒂的女老师做通灵咨询。却意外地发现了可怕的死亡信号:学院的女孩们会以一种离奇的方式消失;更有一股未知的力量在暗中追铺她。预示着死亡的乌鸦与知更鸟不断重复着“河水正在涨潮”的神秘预言。可怕的死亡场景、燕子文身、戴面具的男人、阴森的古老仪式以及割掉的舌头,这一切都笼罩着米莉安,她知道,等待她的将会是一场可怕的杀戮与灾难。
当命运的暗河汹涌而至,米莉安该何去何从?是袖手旁观,等待死神和命运的降临,还是奋起抗争,与命运对抗?米莉安终究是善良勇敢的,她不能在得知女孩们即将惨遭屠杀却心安理得地无动于衷;也或许是被凯蒂的善良所感染,亦或是女孩雷恩的出现触动了她内心的柔软。总之,她选择了对抗、选择了牺牲,踏上了一段充满危险与未知的死亡旅程。
米莉安冒着生死去制止这场可怕的死亡,而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可怕的凶手其实就是整个考尔德科特女子学院。这是一场谋划多年的残忍杀戮,埃莉诺?考尔德科特—通过触碰他人,可以看到他们将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而且可以通过表象的因果关系得出一连串的推论。这样一个恶魔般存在的女人是这场可怕残杀的源头与背后指使。而在这本书中,埃莉诺更像是一个对立般的存在,同样遭遇不幸并拥有预知能力,她选择了毁灭与顺从。她坚信命运所注定的终会发生,死亡与伤害不可避免,而要制止更大的伤害发生,则必须要毁掉它的源头;她残忍地杀掉了那些“坏女孩们”并宁愿牺牲性命也要杀死女孩雷恩。
而米莉安却选择了与命运抗争,她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拯救女孩们的性命。就像她后来对女孩雷恩所说:“如果你不想变成那样,你就不会变成那样。命运没有被写好。生活给选择留了余地,除非真的是你自暴自弃,要么你完全可以掌控命运”米莉安努力抗争命运与死亡,她做到了,她始终是站在正义与善良的一方。
当命运的暗河汹涌而至,唯有来自人性最深沉的力量可以相抗。纵使知更鸟在暗夜里不断吟唱河水即将上涨,我们相信,总有一股力量足以抵抗这一切。而这力量的名字叫做善良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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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更鸟,作者会有更为高深的见解是我读不懂的三个字,如果要说知更鸟是一种什么样的鸟,那么这类资料我还是翻阅较多的,只是没办法往本书上去安个什么说法。如果是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的话,关联在于它和米莉安都可以假借上帝之手来实行预知。
有定义这本书为爱情小说的,悬疑小说的,我想我可以定义为励志小说,所有的一切都对人性刻画的无比生动的同时又给了善良的人希望及真爱。
米莉安自小就没有父亲,单身家庭长大的她,14岁又被母亲抛弃。因为一场意外,她拥有了预知他人死亡的能力。从此之后,她认为自己是人们生命尽头的旁观者,只能看着他们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她带着记录死亡名单的日记本四处流浪,在茫茫人群中寻找着濒死的人。这样的生活苦涩而绝望,逐渐被填满的日记本里散发着死亡的浓烈气息。
8年之后,就在生命指针即将停住的那一刻,善良单纯的卡车司机路易斯意外地闯进了米莉安的世界。他的眼睛清澈纯净,心思细腻温厚,为米莉安干涸枯竭的生命带来了希望。
然而命运却始终如寒冬般严酷,米莉安发现路易斯将会在一个月之后惨烈死去,那么,女孩米莉安该如何制止这命运有一次的玩弄?又将如何完成生命的永恒救赎?
也许米莉安发现了自己爱着路易斯,也许她想目睹所预知一切的无奈,又或许不知道何时起她愤怒的想去反抗命运,也有可能是她臆想中母亲对她所说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我个人认为本书最迷人之处在于,米莉安对命运的妥协到反抗,从冷酷无情到温暖相见,充斥其间的是人性与爱的一次次交锋。到底是人性拯救爱,还是爱拯救人性?或者说爱情在我们的生命里到底占据多大的比重?我想每个人都想知道答案。最后路易斯说:“人这一辈子谁还不会遇到点什么事啊。有时候是好事,有时候是坏事。坏事来了就得学会忍受,尤其当你无法改变它们的时候。” “如果能改变呢?” “那你就尽最大的努力去改变。”
知更鸟女孩读后感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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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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