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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最新读后感(16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0-03 12:30:03 热度:89

许三观卖血记最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最新读后感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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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名字叫做《许三观卖血记》,故事是以许三观卖血而展开的。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那红与黑映入眼帘,这不禁让我产生疑问,这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它又讲述了怎样的故事?

大革命。“许三观说:‘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变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因为大革命来啦……”在林彪、江青等人的煽动下,各地造反派到处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许多人惨遭,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工厂、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停顿下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许玉兰被,被剃成阴阳头,随随便便一张字报就可能置人于死地。我们虽没有经历过,但能感到那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个人崇拜极其严重。

爱情。许玉兰和许三观的爱情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两人都不认识,却因许三观用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和不正宗的“传宗接代”让许玉兰嫁给了他。当许三观为了让妻子吃上一碗阳春面而去卖了血,给妻子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都能看出他们之间坚贞的爱情。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

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因饥荒而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别的时间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睡觉。“你们真是越来越笨了,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可见其生活之艰苦,在我们这个生活富裕的年代,人们还浪费粮食,殊不知,在那个年代,能吃一碗面,能吃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当许三观把多的一碗粥分给三个儿子时,可以看出浓浓的父爱·。

许三观。这本书讲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故事,这四十年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地方。一是当何小勇生死攸关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看到这里,我认为这正是对他内心的写照,他完全可以对一乐不负责任,但又养了一乐这么多年,最终他所要的仅仅是一份情而已。二是当一乐患肺炎病重的时候,许三观不顾生命卖了一碗又一碗的血,还差点因此丢了性命。这种父爱已超出了所有,他教导孩子正确做人,学会坚强。

读完这本书,书中的一点一滴都已深深印入我的脑海,对人性的批判,对正义的赞美,让我坚信好人有好报。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去赞扬。我希望人们可以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把“做人要有良心”和“人命关天”这几个字放在心头,做一个正义的人。常对生活保持乐观、热情,不对困难、挫折低头,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一定会有彩虹。用自己心中的爱去感染他人,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爱传递下去。正如中文版自序所写: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许三观卖血记最新读后感600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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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强奸”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革命,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毛主席说的就是真理,反对毛主席的就应该被批斗。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批斗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批斗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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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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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代的人》

“话不能这么说,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有个三长两短?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着一条退路……灾荒难年会来的,人活一生总会遇到那么几次,想躲是躲不了的。”

闭上眼,脑海里再次浮现许玉兰抓住许三观喋喋不休的情景:许玉兰吐沫横飞,活脱脱一个市井妇女的样子,许三观则一脸的不耐烦,但迫于老婆蛮横,不得不忍受着折磨,面部纠结望着许玉兰,心想“她什么时候唠叨完啊……”

起初听闻书名,以为大概又是一篇“无聊”的老辈子人的书,但品读完时,合上那猩红的书页,心中沉甸甸的,太多芜杂的心绪郁结在一起,感慨,哀伤,震撼,以及其他难以言喻的情感扑面而来。我哀伤于那个时代人们所经历的灾荒苦难,我震撼于许玉兰和许三观发生在平凡时代不平凡的爱情,我痛心于为生活所迫现实所逼不得不卖血维持生活的劳苦大众,但最令我难忘的,是在这本书中熠熠闪光的人性,那阴郁黑暗被人谨慎隐藏的人性,那焕发光彩被人发掘的人性。

历史书上的时代

人民公社,全民大炼钢,文化大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皆在这本书中以背景的名义出现。群众是容易被煽动的,他们是纷乱的柴薪,而造反者仅仅是悄悄地点了一把火,这火势愈烧愈旺,整个社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正如文化大革命时期状告许玉兰的大字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人们的私心。给人大相径庭的感觉是:我在历史书上学到的,仅仅是学术性的总结与概述,语言简洁冷酷。而这本书则是以许三观的视角,一个淹没在万万千群众中普通老百姓的视角,折射出那个时代的动乱,颓唐和生活在如今的我们难以体会的苦难与折磨,它真实地发生在中国历史上,真实地影响着我们的祖辈们。我们是幸运的,因为如今已不可能再次出现那样的浩劫;我们是悲哀的,因为我们只能从只言片语中了解那个时期的苦难,无法分担当时笼罩在整个民族上空的乌云与阴霾。

歪打正着的爱情

这一对是我看过所有书中发展最迅猛的情侣。最初的两人互不相识,许三观因颜值锁定了许玉兰,许玉兰因贪吃上了许三观的“贼船”。

“嫁给我有什么不好?”许三观说,“你嫁给我以后,我会疼你护着你,我会经常让你一个下午就吃掉八角三分钱。”这是我见过最朴实随意的求婚。

开始时抱着看笑话的心态看着这两人的剧情发展,一个满满天真却装作通晓人情世故,一个人情练达却用憨厚的笑掩饰不与时代相同的善良。他为她置办六桌宴席明媒正娶,她为他收拾家务不辞劳作。他在她遭受批斗时为她送饭,他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我要是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白花花的米饭下面藏着的不仅仅是红烧肉,还有患难与共的真情。她在他老了,没有机会再次卖血暗自悲伤的时候,将他从恼怒的儿子身旁拉走,她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孩子气的话语不仅仅有着对许三观无限的包容,也有对这份真情的坚守与不渝。我猜中了他们爱情的开头,却没有猜中这故事的结尾。这是独属于那个时代的爱情,超越了如今时代被物质欲望支配的“爱情”。纵使那个时代令无数人失望,但那份真情仍熠熠闪光。“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是对他们的真实写照。

人性的两面

贯穿全文的是许三观为解决突如其来的困境一次又一次的卖血。初始,许三观在经验老道的阿方和根龙的带领下卖血,由此也结识了李血头——一个利欲熏心的医生。在无数次卖血的场景中,我记忆最深的是许三观为救一乐不得不连续卖血的时候,李血头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建议许三观去别的医院卖血,在许三观离去时,他突然冒出一句:“这样一来,你就是卖血把自己卖死了,也和我没有关系了。”我不知你们是否在看到这一句时内心感到悲凉,对于李血头来说,许三观只是一个无轻举重的小人物,除了偶尔拿些东西“孝敬”他,也没有什么用处,总不能让他挡住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于是他根本不会管许三观的死活,他的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在现实社会中像李血头这样的人当然也不少,他们代表了人性中阴暗的一面,就连始终善良待人的许三观也曾因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不肯带他去吃阳春面。

可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自私与贪欲,我们才是人,是有血有肉有真情实感的人。有了这些阴暗,才会有与其相对的一面。每个人心中都向往希望与光明,偶尔被阴暗的枷锁禁锢也无妨,许三观也正是这个模样:何小勇让他做了九年的乌龟,但他甘愿在何小勇病危时让一乐为他喊魂。许三观坚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不奢望一乐能像对待亲生父亲那样对待他,他只希望一乐在他老了,死了,想起曾经受过他的养育之恩,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他就很高兴了。

我们都是许三观,值得庆幸的是我们选择不去做李血头。

许三观是万千百姓中最普通的一员,他生活在那个动乱的时代.他渴望平等,却受到社会深处的欺压。但他始终满怀希望,希望自己在这“吃人”的社会中找到自己的容身之处。虽然他经历过无数次的离别,但始终有许玉兰陪着他.

我期待有一天,在一家名叫胜利的饭店,看见一个脸上挂着微笑的男人,神气地用手拍着桌子,喊道:“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初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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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初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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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真实》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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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代,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挽救了一个濒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许三观,是个矛盾的人物。他知道妻子是在婚后背叛自己才生出一乐的,他应该是很嫌弃一乐的,然而他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需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后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永远是他的孩子。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具有的善良而容忍的性格,小说最后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民心疼。

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种哭是一种令大家都无法理解的哭,本来他那么老了,又可以颐养安年,用不着去卖血啊。只有他的老伴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生命中不可磨灭的一种行为,每次的困难,都是靠卖血才顺利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情绪会一直缭绕在读者的左右。余华的小说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

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来,拉到路的尽头。

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民的淳朴与勤劳。

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也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民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许三观卖血记初三读后感 篇8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1264个字,有8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5分钟,朗读时长7分钟,慢速需要10分钟,有160位用户喜欢。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许三观卖血记初三读后感600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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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完整的看了余华先生的《活着》之后,系统就时时推荐这本书,虽然一直在书架里,但最近才开始认真地读起它,中间由于未解锁原因暂停了三五天,说实话这个书名自己不太喜欢,因为乍一看,会让人失掉想要读它的心,觉得故事应该是有些惨痛的!

但怎么说呢,凡事都有利有弊,仅仅一个书名也不例外,的确也是因为题目就是如此直截了当,才不至于让你对于故事情节和结尾太过失望。

记得故事刚开始时,许三观还是个青年,那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接下来的这几十年的人生都要和卖血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知道如此,我想他一定不会有第一次去卖血时的骄傲感和兴奋。

一开始听说只有卖血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许三观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只是过了不多时间,他就决定他要成为那样被人称为真英雄的人的其中一个,所以他毅然开始了他的卖血生涯,没想到的是这样的事情居然还要走后门才能有机会,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容易的事儿,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

好在他的第一次是值得的,他有了钱,并且用这些钱娶了媳妇儿,这必须得说说许三观的生活观了,哪怕他是个粗人,但是他有目标、有实现目标的魄力,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胆识娶到了全镇最漂亮的油条西施,即使那个时候油条西施有了心上人,但是许三观谁服了老丈人,所以他成功了。

生活当然充满重重挑战,拮据并不是最严重的,省吃俭用、拼命攒钱十来年才能置办齐全一个家的所有家当,可想而知其中的不易,好在有三个儿子跟在_后面他才会有使不完的劲儿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辈子还不清的就是他们的养育之恩,但是当他知道自己养了九年的大儿子居然是别人的私生子的时候,他不出意外的崩溃了,这是人之常情。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当一乐打人出事之后,许三观当然是很正常的表现,要他去找自己的亲爹拿钱,但是当发展到最后,债主把家里都搬空之后,他时隔很久之后去卖了血,不禁有些心疼这个偶尔会骂脏话的男人,一个家,一个两人拼命维持了十年才算得上过得去的家,一夜之间被搬空了,我想更加空落落的是他的心,所以他不在乎一乐是不是自己的而已,他只在乎要把家里的东西拿回来,我想可能有太多的人不理解这样的做法了,你会说:“管他呢,反正不是你的儿子,东西没了也没关系,反正不是因为你”,但是一个男人、一家之主的担当就是如此,有担当的人只会考虑想不想做,不会去考虑应不应该的问题。

原来感情并不一定都是靠血缘来维系的,一乐知恩图报,在他心里,他永远认定许三观是他的亲爹,哪怕从妈妈口里证实了事情的真相,他还是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该做什么,当然这爷俩最后是各种感人肺腑的宣布,之后他们就是亲父子。

生活就是这样,逐渐好起来之后,儿女就要各奔东西了,这是每个人长大都必须经历的过程,任谁都无法逃避,为了让孩子们成长的更好,父母宁愿少见他们几分钟,就是希望学成归来能够更好的更加长久的在一起。可惜一乐得了肝炎,二乐工作没着落,许三观开始疯狂卖血,他要救大儿子的命,要挽救二儿子的前途,接连一个月卖了四次血,在去上海的路上差点命丧黄泉,好在他坚持了下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了一起。

但是当家里生活已经不需要他靠卖血来维持的时候,许三观——一个将近六十的老人,居然要再卖一次血,因为是第一次真正自己想去卖血,几十年了,他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生活,但是从来没有为自己过,所以他想实现这个愿望,可是当有人告诉他因为太老了不能再卖血的时候他居然绕着大街边走边哭,因为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我想可能是他内心深处无比畏惧死亡的到来吧!

人的一生,几十年,不长不短,要经历的必须经历,不该经历的偶尔也会经历,但只要心中还抱着希望,日子总归是越过越好的,惟愿我们到老了的时候都不后悔曾经,也不畏惧最后的到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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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颗真心去读《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文革批斗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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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封面的这一行字,使我深思,促使我渴望了解这本书。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故事,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活。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受的某些责任,或许这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在书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

在第二十一章中,粮食已经十分紧缺。许三观为了请一家去饭店吃一顿好吃的,去卖了一次血。“爹,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就会带我去吃面条,是不是?”“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段话看得我异常揪心,使我疑惑而痛心,难道养了九年的儿子,只因一句“不是亲生的”就可以舍弃多年培养的感情吗?对于人性的情感的真实性,我第一次产生了怀疑。

所幸的是,在第二十八章,我竟看到了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父爱。那时一乐得了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的资金,于是许三观不顾一切,甚至付出生命,一路从林浦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着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了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了就倒在了地上……”为了救治儿子的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看着故事中的人物,我感受到的,竟是许三观为了救治儿子的顽强信念抵抗了生活的施压。

作者说:“这是一部关于平等的书”,而我却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情。那个年代的人们,透着一股傻和纯真,只因骨子里仅存着一丝爱,一点情,温存着人性的温情,才让他们战胜饥寒,打败穷困,度过那个让人无法想象的艰苦的岁月。那是一种人性的温情,是对生命单纯的热爱,是一种活着的态度。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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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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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性的思考----《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这篇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只是许三观的生活,还有活在那个时代的千千万万的人,也许他们微不足道,人与人之间的性格也不尽相同,但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我看到他们类似的、复杂的人性。

小说开头便给我极大地震撼,“爷爷说‘你没有卖血,你还说身子骨结实?我儿,你是在骗我。’”这句话从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嘴中说出,更有震撼力。难道能卖血等价于身体好吗?不只是许三观神经不正常的爷爷,还有村里的桂花,桂花的母亲,以及四叔,甚至全村人都有这种思想,催生出这种思想的,只能是生活的重压和思想的愚昧,这就使我在刚读完第一页就感受到一种沉抑的气氛。

这本书中包括许三观都是一个个小人物甚至小人,各种缺点在他们身上暴露无遗,但在这种缺点之下有着光辉的爱情亲情,对生活的执著还有那份善良,正是这些让这些小人物变得有血有肉,有了灵魂。书中许三观在荒年卖血只是为了让家人吃上一碗面,但他又不肯让一乐吃,用他的话来说是卖血的钱不舍得花在别人的孩子上,我们看到了许三观的自私,逼一乐在大街上认爹要面条,但许三观又觉得良心过不去,到处找一乐,最终把哭的稀里哗啦的一乐背在肩上,温暖的街灯打在父子二人身上“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是的”这温情的对话让我鼻子一酸。

在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很多不统一的地方,除了对一乐的言行,还有对何小勇态度的变化。当何小勇被车撞了,“许三观光着膀子,穿着短裤从邻居家中进进出出,他见了人就说‘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此时的许三观身心舒畅。但何小勇的女人需要一乐去喊魂时,许三观又对一乐说“何小勇性命难保,救命要紧,怎么说何小勇也是个人,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此时,我们在这位生活的巨人许三观的性格中,看到了那份善良,那份不能说是无私,但足以称之为伟大的善良。

在这个卖血的故事中,只有两个阶级,买血的和卖血的。卖血的也包括他们的家人,他们善良但又有污点,自私却又伟大,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是值得尊重的,这一群体的人性引起了我的思考,相反,以李血头为代表的一类人收下卖血人的各种福利,趁机捞钱,乐此不疲,三年自然灾害时“全城人脸上都是灰颜色,只有李血头的脸上还有红润。”这种人应该永远遭到人们的唾弃。作者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完美地刻画出这两类人,衬托出卖血人阶层人性的光辉,那就是哪怕做了坏事,身上有无数缺点、污点,也要一心向善,追求平等和正义。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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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

—— ——读《许三观卖血记》后有感

回眸尘封的故事,穿梭深刻的历史,我游荡在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读余华的作品总怀有一种淡淡的悲伤,事后又惊叹于作品的深厚底蕴。这部作品也不例外。在那个苦难的年代,总会有一些善良与正义的光点,像浩瀚宇宙中满布的星云,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苦难与磨砺

这段尘封的往事,发生在那个曲折探索的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许三观家里的生活用品被戴红袖章的人收走了,以后都要在大食堂里饮食。“没想到只吃了一年,一年以后又要吃自己的了。”于是一家五口靠两口小缸的米艰难度日。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们脸上红润的颜色喝没了,身上的肉也越喝越少了,他们一天比一天无精打采。最终,许三观不得以卖血来改善膳食。其中有一句话,像荆棘鞭打在我心上,深深地刺痛了我。“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反观现在的我们,逐渐淡忘了艰苦奋斗的精神内涵。我们老一辈人靠着艰苦奋斗精神带领中国走向繁荣复兴。作为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我们,也需要发扬这种不怕艰难困苦,奋发图强,艰苦创业,为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乐于奉献的艰苦奋斗精神,使我国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尊严与人格

还是那个特定的社会背景,人民公社、大跃进后,全国上下又掀起了文化大革命。许玉兰被戴红袖章的人带走批斗,并被剃成了阴阳头。接着被带到街上站着,并在胸前挂一“妓女许玉兰”的木牌。看到这里,我心里翻波涌浪,久不能息。这无疑是对人格与尊严的赤裸裸的践踏。然而,许玉兰却并未意识到,只是就着批斗的形式学下去。如今回眸这段久远的历史,我们不得不吸取前人的教训,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反对个人崇拜,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亲情与爱情

我一开始很鄙视许三观那种狭隘的爱和市井小民的形象。由于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他带着妻儿去吃面条,却让一乐去吃烤地瓜。但在一乐得了肺炎后,他又沿途卖血至上海凑钱。凄凉的环境渲染,更是让我几次热泪潮眸。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与生命同等重要。我想此刻,他们的亲情已经超越了血浓于水。也正是亲情,使这种狭隘的爱变成了无私的付出和关怀,也成就了这个幸福的家庭。我亦对许三观娶许玉兰的方式深感诧异。一顿饭,一份礼,一个荒诞的理由,竟成就了这段离奇的婚姻。结果当然可想而知,夫妻二人矛盾不断。但在故事结束,二人经历了大风大浪之后,终于相依相偎。他们的爱情很简单,不需要丰足物资,只要能够携手共度这世间百态,彼此依靠就行。但这就是真正的爱情。

人性的善恶

许三观每次卖血前都要喝上七八碗水来稀释血液,透过这一行为,我感叹人性本贪。但许三观为了一乐,一路卖血至上海,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这一善举,像是春天刚萌生的嫩芽永不败落。生活的苦难并没有摧残他的意志和人性,他仍然坚韧、顽强地与苦难默默抗争,纵使生活艰辛,他也不放弃对生活的追求,彰显了人性的美好。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苦难交响曲,它映衬出一个凡人,折射出一个社会。它就像一泉清流,透过它既可照亮自己,又可涤荡心灵。面对生活的苦难,许三观并没有抱怨当时的社会,而是痛苦挣扎,寻找出路,在无尽的辛酸中,折射出人性的美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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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与情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从《许三观卖血记》里,你看到了什么?

有人说,我看到了苦难,有人说,我看到了悲哀。而我说,我看到了情与幸福。

亲情

小说的一大矛盾点就是一乐。一乐到底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小说到最后也没有交代,然而,处于书本之外的我可以很确定的说:“是的。”

在一乐伤了方铁匠儿子时,许三观让他去认爹,在何小勇死后,许三观让他去“喊魂”,这样看来,好像许三观并不把一乐当做自己的儿子。然而,在何小勇不认一乐时,带他回家的是许三观;当喊魂之后,对众人说出:“你们中间有谁再敢说一乐不是我的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的是许三观;当一乐回乡下,卖血给他钱的是许三观;当一乐病重,拼了命卖血的还是许三观。血缘已不重要,他们之间的亲情已经超出了血缘。

血浓于水,情浓于血,这是他们亲情的写照。

爱情

爱情是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困扰了很多人,而许三观和许玉兰告诉我,爱情不是轰轰烈烈,爱是相濡以沫,爱是不离不弃的相守。

由食物展开的爱情,围绕生存展开的生活。这是怎样的爱情?当看到文革时,许三观藏在饭下面的肉时,我豁然开朗。这才是他们之间爱情的伟大之处,不离不弃,相生相依。尽管许三观会抱怨许玉兰坐在门槛上大喊大叫,会恼怒她背叛自己的婚姻,却能在许玉兰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站出来,即使他也不敢维护,却可以在许玉兰受伤之后给她一个避风的港湾和可以依靠的肩膀。这样平凡,却又伟大的爱情才是真正能打动人心的,就像一泓清泉,淌过沙地,描绘出一道浅浅的水痕,细小,却无法被掩盖。

幸福

苦难的压迫下人民有幸福吗?

文化大革命,是无数人的噩梦。那个年代,人民是怎么看待文化大革命的?历史书没有告诉我的答案,这本书告诉了我。许玉兰说:“不知道。”许三观说:“不清楚是要干什么。”

这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悲哀:民众不知道什么是政策,却一昧服从。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麻痹了人们的思想——“上级说的话都是对的”的思想荼毒了无数中国人。无数的青年被送到乡下“改造”,他们的青春被葬送在历史长河中,由于这错误的时代而沉寂,而消亡。

那处在那个年代中的人,身上都背负了太多我们无法想象的东西,但我依然相信,他们是幸福的。看到儿子健康起来的许三观许玉兰是幸福的;感受到父爱的一乐是幸福的,回到城市的二乐也是幸福的。

小说最后给了他们幸福的结局,也温暖了读者的心。

对比许三观一家,现在我们很幸福,但我们的幸福感却不一定比他们强,因为他们的幸福来之不易,背后都是血与泪,而我们仿佛习惯了把一切当做理所应当,却忽视了我们的幸福其实就在身边。

故事总有结束的时候,合上书,许三观的身影还在我脑海中徘徊。感谢余华让我认识了许三观,感谢余华让我认识了亲情,认识了爱情,感谢他让读者感悟到人生的幸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报告 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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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之旅》

步入高中生活的第一周,我便读了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用一种朴实无华的文字向我们叙述了许三观迫于生活无奈而去卖血的生涯,不仅写出了他苦难的一生,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背景的腐败混乱,人与人之间的冷暖。读完了它,使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在这里我就不说书中悲剧的一些片段了,我说的是其中感人的篇目。

夫妻篇

也许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但他却用卖血得来的钱,“儿戏”般地娶回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这使我不禁想:这样的感情能维持多长时间呢?但接下来的故事令我大吃一惊。许三观在得知许玉兰被何小勇强奸后,他并没有像如今这些家暴的男人一样暴打许玉兰,拿刀追杀何小勇,反倒为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背叛了自己的许玉兰做了很多事。文化大革命到来时,许玉兰不幸被批斗成“妓女”,还剃了阴阳头,被拉着到处游街。连她的儿子们都嫌弃她,可只有许三观来给她送饭,费尽心机地藏了美味红烧肉。三观这样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我要是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是啊,只有三观了,这才是他的爱情,虽然没有古人的相敬如宾,也没有现代人的浪漫情调,只有“拌嘴,埋怨,吵架”,但他们经过了多年的历练,在潜移默化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这才是夫妻。

兄弟篇

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用这句话来描述故事中三人的感情是最好不过的了。一乐在下乡过程中不幸得了肝炎,是二乐在大雪纷飞的夜晚,一步一个脚印背着一乐回了家,而自己却得了重感冒。读着这段文字,我仿佛已经看到,在风雪交加的夜晚,一个只穿秋衣的小伙子气喘吁吁地背着盖满衣服的人一步一步走在铺满大雪的路上。即使一乐是二乐同母异父的哥哥,但二乐依然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兄弟”。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小时候,我到处乱跑,姐姐顶着大太阳到处去找我,当她因找不到我哭着回家时,发现我已经回家了,一气之下,拿着衣架,狠狠地抽在了我的后背,我哭了,她也哭了。

父子篇

整个故事是围绕许三观11次卖血来写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许三观为筹集一乐的药费,更加频繁地卖血。为了一乐,她在寒冷的冬天,吃盐粒儿,喝河水,频繁卖血挣钱,以至于他变得骨瘦如柴,身体僵硬,面如土色······但他依然想着一乐,尽管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儿子。从他在一乐离家出走,在路上找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在一乐哭着不喊何小勇的魂时,就已经把他当做了亲生儿子,这才是伟大的父爱,不是亲父子,胜似亲父子。唉,也许会有人说:“许三观傻,傻得被人戴了绿帽子还去帮私生子筹钱。”我只想说他不傻,他也曾经为把卖血钱花在一乐身上不甘心过,对一乐失望过,但他最疼的还是一乐,就像那句话:“你们中间有谁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当我读到第251页时,我哭了,因为这一段文字几乎概括了许三观苦难的一生,悲哀,可怜,也概括了许三观伟大的爱。反映了社会基层人性的伟大。

爱,胜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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