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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
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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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情深 ——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令我感触很深,所以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作者李微漪讲述了她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遇到了一只快要断气的小狼崽,她将小狼带回城市视为儿子抚养,并取名“格林”;然而城市并不是狼的归宿,她训练格林并“忍痛割爱”,让它最终找到属于它的狼群。我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到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母子情深”,跟着书中的她们一起,有时欢乐开心,有时紧张焦急,还有时悲痛伤心。
书中我最喜欢的段落是李微漪带着格林离开城市到獒场(藏獒场)以及放归格林的部分。在獒场,李微漪和格林的“母子柔情”淋漓尽致地凸显出来,其中有两件事令我记忆犹新。一件是“母照顾子”:格林从藏獒“暴龙”的“獒口逃生”后被咬得不成样,李微漪每天给格林上药,喂它吃的,细心照顾它;另一件是“子探望母”:李微漪病倒了,格林每天趴在她房门前睡觉,每天早上把头从窗口探进来看“妈妈”,还把自己“私藏”的兔肉拿出来给“妈妈”吃……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李微漪和格林的最后一次见面。读到这里时,我早已热泪盈眶,我能体会到李微漪一定心如刀绞,真的就像妈妈和儿子分别,并且永远见不到了。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李微漪很爱格林,为什么还要放走格林呢?我觉得,这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心声吧——她要让格林找到属于它的狼群,让格林回归自由,让格林重现狼性,这才是妈妈对“儿子”真正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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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自由
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有感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说的就是人的知识大多由读书提供,读书能使人的知识不断更新,不断增长。 _______题记
有时候,只是漫不经心的打开一本书,却渐渐被书中的内容彻底地揪住了心。《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便是在一个闲暇的夜晚激荡了我的心弦。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在草原写生时,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一只濒死的小狼。因为有着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让作者毅然决定拯救小狼,并独自将小狼带回城市抚养,最后去寻找小狼的狼亲,让其回归自然,回归狼群的故事。
作者可以像训练狗一样来训练狼,让它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可这样的生活,是狼要的吗?随着小狼的日渐长大,再加上待在城市的危险,作者毅然决然把狼带到了草原。“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因为她是小狼的妈妈,风餐露宿,忍饥挨饿,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她都倔强地坚持着。看着她对动物的热爱,对生命的尊重所付出的努力,我想每个人都会由衷的敬佩她吧。
这不禁使我想到了我们千千万万个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他们在给我们拼命报兴趣班时,是否真正思考过我们孩子内心的意愿,我们的爱好与特长是什么,我们内心所求的“自由”是什么!如果莫扎特的父亲强迫他去当文学家,梵高的家人让他放下画笔,那么这个世界我们总感觉缺少着什么。
当然自由意味着要独自面对着风雪,美好的背后又要有多少艰辛的付出。也许旁人不知,只有实实在在地体会过,才能真正的明白这一切的宝贵,要懂得珍惜。
我羡慕作者那样自由的生活,但也不由得想起我的妈妈,面对要自由的孩子,是那么的不舍,却又是那么的无可奈何。在我顽皮时的每一句唠叨,在我生病时的每一丝担心,在我出家门时的每一声叮嘱……朝朝暮暮,日日夜夜,天底下的妈妈都是这样的吧,每个孩子的背影都是妈妈永远的牵挂。
妈妈,我爱您!感谢《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一书,让我终于身临其境地体会到父母对我们深厚的情感与那份拼上性命也护儿女周全的执着。我真不知该如何报答您们!这是我永生永世也还不尽的情,报不完的恩。
最后附上书中原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自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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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重返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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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自由
——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有感
一本好书,就像黑暗中的光芒,照亮前进的方向;一本好书就像雨后的花田,散发出迷人的芬芳;好书与我们共同成长,为我们的人生指引导航。
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就包括这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一开始,我看着这本足足五厘米厚的书,我并不想大费周折地去阅读。但出于对书名的好奇,我最终还是翻开了它。读完以后,我感慨万千。
这是一个来自神秘草原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的时候,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未睁开双眼将要断气的小狼。真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李微漪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李微漪紧紧抱着孤狼回到城里,因为爱狼敬狼,她以真正狼妈的方式来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为了不让小狼被发现送进动物园,为了狼的尊严、自由,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小狼,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守相依,倔强坚强,与藏獒周旋,与领地狗缠斗,……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小狼终于重返狼群。
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认为狼是贪婪、忘恩负义的。但读后,我知道狼还可能是善良、知恩图报的。我敢保证大多数人一定不敢相信:一只半大的小狼在“狼妈”生病时总会在窗前守候;在抓到猎物时,它总会给“狼妈”留一条腿;在寒冷的冬季,小狼冒着被饿死的风险,将自己珍藏的野兔送给“狼妈”。
终于有一天,远方传来了高昂悠长的狼嗥,那是狼王要接纳新成员了。小狼知道自己要走了,眼里闪着泪花,这时我更懂得狼是有感情的。正如书的开头所说的那样:如果狮子或老虎遇到危险,它们会丢下孩子自己逃跑;而狼哪怕遍体鳞伤,也要保护好孩子。然而,尽管“狼妈”李微漪有多么不舍,她还是没有剥夺小狼的自由。小狼走时一步三回头,最终还是消失在了夜空里,读到此时,我早已潸然泪下,不知是出于对郎女的敬佩,还是对小狼的留恋……
小狼的故事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何曾不是一只重返“自由”的小狼呢?我身边一直有陪伴我成长的“狼妈”……
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小狼与“狼妈”的故事,我们准备好纸巾,快快翻开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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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
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重返狼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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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这本书让我了解到狼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和对待"家人"的情感。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写生的时候偶然救了一只出生才五天的小狼。作者把小狼带回城市的家喂养,并给小狼取名叫"格林",可是没有养多久,因为各种原因,作者发现在城市里不再适合喂养小狼了,为了保持小狼的野性,作者决定把格林带到草原。于是他们来到草原的獒场生活,从此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
作者和小狼亲如母子,在书中"狼之柔情"里写到:有一次作者感冒了,每次听见作者咳嗽时,小狼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引颈相探,它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闹,宁愿一直官运亨通在窗外观望。作者在小桌前写日记,小狼就把前爪搭在窗台上看着作者;作者躺下休息,格林就在窗口看着作者睡觉,站累了就回到正对窗口的草地上像狮身人面像一样守望着。作者连日来死撑硬扛,结果病情趋于恶化。也许狼能闻到死亡的气息,小狼越来越不安,在作者窗前来回徘徊,日夜翘首以待。就在作者病中昏睡的时候,小狼毫不犹豫地选择忍饥挨饿,把自己的救命粮献出来。小狼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学会关心"妈妈".
书是通过一个个小故事进行讲述的",通过这些故事让了解到在草原上,作者和小狼相守相依,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在作者不懈的努力和帮助下,小狼终于得到了狼群的认可,离开人类重新回到狼群中生活。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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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重返狼群》有感
——坚持,初心,环境
这是一个讲述悲欢离合的故事,它让我有时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女画家李微漪(后文用李代替)已救下一只小狼格林(green)带到成都,看到小狼迷茫的样子,决定带它回到草原,从最初的狩猎,到教会它一条条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到最后格林冒险进入狼群,给予我精神上的空前震撼。
一、坚持不懈,永不放弃
从格林刚到草原时,对草原规则不甚了解的萌新小白,到后来的“冷血猎手”,它的改变无疑是巨大的。而任何事情都不是容易做成的,这样的改变,可见李付出的多大的精力去培养格林。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忍饥挨饿,风餐露宿,有时候,寒冷和恐惧也会袭来。面对这样的生活窘状,他们并非是神,为什么能在高原挺过这样艰难的生活?这是坚持的力量,坚持是无比可贵的,但总会有人选择放弃。坚持,只比放弃多一笔画,只有完美写出最后一笔,才能看到明亮的未来。
二、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李在送格林回狼群的过程中,遭受了百般阻挠。与此同时,将小狼格林视为己出,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冲破物种之间的隔阂,格林就是她的孩子。试问,有谁会将自己的孩子送入一个几乎每天都要进行殊死搏斗的地方?这一定是一个否定的答案。李难道冷血无情吗?不,那是因为她牢记自己的初衷。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应立下一个目标,不因学业迷失自己的方向。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与别人共处逆境时,别人是失去了信心,他却下决心实现自己的目标。不用想自己能否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那在实现自己的目标之前,给起点只是一个背影。
三、保护环境,守护家园
书中对环境的描写不堪入目,草场上全是鼠兔的洞,这是人类偷猎,对食物链造成破坏的表现。人类是最脏的,自然界的其他动物,只是取于自然,然后还于自然,尸体也给其它动物,这是一个干净的循环。唯独人,造出难以降解的垃圾,死后也只能交给火焰。
大自然既是慈母,也是杀手,她哺育了我们,但同时也能给我们惩罚——自然灾害。好在大部分人认识到了环境的重要,希望未来有一天,大自然也能“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这本书,让我明白,认识了许多珍贵的品质,它们就是璀璨的星辰,我也希望我能学习贯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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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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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狼,相守相依!
——读《重返狼群》有感
扉页里,金色的阳光下,一只手与一只毛茸茸的狼爪亲密相依,画面柔和而温暖,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这个来自神秘草原的真实故事——《重返狼群》。几年前,年轻的女作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的时候,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未睁开双眼将要断气的小狼。也许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从此一段温暖而令人感动的故事便真实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李微漪看着可怜的小狼崽最后决定把这最后一只小狼崽带回城市抚养,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格林”,?就是英文“green”绿色的意思,因为绿色代表着生命,也代表着草原。她视格林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小狼崽渐渐长大,李微漪发现繁华的城市终究不是小狼崽的家,野性草原狼的家应该回到它真正的家园——大草原,于是她带着小狼剑走偏锋,重回荒原。“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带着李微漪的这份执着、坚强、艰辛与不舍,小狼终于重返狼群,它也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条由人抚养后成功放归的野性狼,人狼之间的故事成就了一段令人震撼的传奇。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曾经这样评价这个故事:这里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强者的风采,更有“母子情深”的感动。是的,书中所描述的李微漪和格林之间相互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
文中这样写到,住在獒场期间李微漪病得很严重,“无论白天黑夜,为了守候我,格林宁愿选择不适与困苦。他不再四处闲逛与觅食,也不再钻回温暖的獒笼中睡觉,而是坚定地卧在窗户前等上几个小时,就是为了见我一面,只要我靠近窗户他就飞奔上来,趴在窗上感受一下我的亲切抚摸。然而随着病情的加重,我挣扎起来的次数更少了,格林越发坐卧不安,他来回跑动着,爬上窗户隔着玻璃看我好几次谈着大脑袋端详”“恍惚中窗外传来低沉的、半啜泣的呜呜声,然后又是一阵探寻的嗅鼻声,接着格林发出极其痛苦的长声哀号。”“蒙眬中格林的眼神焦急而关切,嘴里含含糊糊,叼着什么东西往屋里扔。”竟然是半只野兔,是格林送给“妈妈”的珍贵礼物,因为在他的狼性概念里,“食物”和“活力”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只要能吃就能活!平时拼命抢食、护食的狼,真正到了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他却毫不犹豫地忍饥挨饿,把自己的救命粮献出来。李微漪清楚地感受到了这份无法言语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而我此时也真切地感受到:格林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学会关心妈妈了!这一刻,真为他自豪!
在与格林的相处过程中,李微漪越发深刻地体会到:无论对人,对狼,对任何生灵而言,自由胜于一切。所以为了感应狼的这份细腻而博大的爱,她觉得为格林做什么都是值得的,她下定决心,闯狼山,想真正的“狼母”一样,激发小狼的野性,想方设法训练他的野外生存能力,并一定要让格林重返狼群。一次又一次,“母子俩”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最终小狼得到野狼群的接纳。可是,到了真正的分离之际,“我捧着格林的脸,又哭又笑,和他碰着鼻子,亲着他的大脑门儿。”“格林,你还好吗?我好想你,你知道吗?”“格林可着劲儿地舔我的脸,他的眼里有种很深沉、很炽烈的东西,我笃定他都听懂了。”“我凝望格林,泪水长流。我当然舍不得这相依数月,有过那么多共同经历的狼儿……”而格林也是不断走走停停,终于,最后的足音消失了
读完《重返狼群》,我似乎明白了:爱并不是仅仅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爱是存在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的,李微漪对格林充满了不舍,但是爱他,就应该给他自由。虽然分离的过程是痛彻心扉的,但是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能够让最心爱的“儿子”,不再孤独,在残酷的草原上生存下来,而且能生活得更好。这才是妈妈对孩子最深沉的爱。“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自己走了……”我们人类何尝不是这样,父母不可能带我们走一辈子的路,他们只能在旁边扶着你教你走路,后面的路必须要靠你自己走完。
最后我想说:小狼格林,你好幸运!妈妈的爱永远和你“相守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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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可好看了,书中说到作者随意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最后遇到了狼,她救下了小狼。
一开始讲述了作者背着画夹与行囊去画画,凑巧听到有人杀了母狼,这只母狼刚好生完小狼。有个人把这些小狼给带走了,这个女孩就到处打听小狼在哪儿?找了几天终于找到了,可是只有一只小狼顽强的活了下来其他的几只小狼都死了。那个女孩偷偷把这只小狼带了回家,但是他的妈妈不太喜欢她养宠物,女孩只好把这只小狼放进一个纸箱,扎几个洞差点被爸爸妈妈发现了。一开始小狼在女孩家里特别的乖只有在女孩回来的时候才从纸箱子里出来,可是小狼越长越大好奇心也更大,有一次跑进了女孩爸爸的菜园把菜弄的乱七八糟,最后他爸爸怪到了女孩家的小狗身上,他家有一只小狗叫狐狸,小狗本来就不喜欢这只小狼,现在小狼干的所有事情都需要他来承担,他们俩的矛盾越来越大。女孩一开始护着小狼,可是小狼长大了总是伤害小狗,最后将它放回狼群。
这只小狼的成长经历很多,但是也很精彩,有快乐也有悲伤,作者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也是一个将家养小狼放回狼群的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群的接受,这个过程虽然困难但是最终还是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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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暑假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这里面主要写了李微漪和一只小狼的故事。
李微漪在草原写生的时候,遇到了一条刚失去父母将要断气的小狼,李微漪一声悲痛长啸,小狼动了耳朵,奇迹一般的活了过来。
李微漪抱着孤狼回到了她的家。把小狼视为她的亲子。
这只小狼的名字,叫作格林。我已把这本书读了两遍可仍想再读,这本书太有魅力啦。
我想都没有想到,李微漪会为了小狼的自由,把格林带到了她的一个朋友的藏獒场里。到了后期,小狼格林与他的天敌——藏獒,成了生死与共的战友,成了一对“战神”,战神天狗——小狼格林。战神龙狗——森格、黑虎、皇帝。
小狼格林是世界上第一只由人类养大的,并成功放回狼群的草原狼。
最后的时候,李微漪哭着拿出锁,准备把他套起来,格林并没有反抗,而且深情的看着,李微漪被感动了,收起锁,和她的孩子,做最后的对视。就在这时,我被他们母子的深情所感动,我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
这本书给我心中一丝温暖。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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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小说读后感800字(1)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 “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重返狼群小说读后感800字(2)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最令我动容的就是作者与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间,作者因淋了一场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肿,小狼见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边。小狼在连自己肚子也饿着的情况下,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半只兔子送给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飞身跳过满是玻璃渣的两米高墙奔到作者面前热情地舔吻着,一人一狼笑着,抱在了一起……
这本书_了我对“狼是凶残冷血的”这种观念,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了狼的爱是那么纯粹,那么炽热,没有一分的虚伪与做作。可能有人会说:“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却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儿女因分家不均拒绝赡养”“儿女拒绝赡养,七旬父母住洞穴”这种新闻你们一定见过,新闻中的子女都有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
再看看书中的小狼,就连它都能慷慨分食给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类“妈妈”,那些有着父母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绝父母呢?报答父母并不难,或许只要在他们烦恼的时候和他们谈谈心;或许只要在他们劳累的时候给他们一杯暖茶;再或许,只要像小狼一样,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重返狼群小说读后感800字(3)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
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
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
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匹狼也消失在你们的枪口下,你们还能用金换回从前的狼群吗?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小说读后感800字(4)
如果说有一本书能让我深思两次,那么非《重返狼群》莫属了。读完这本书,第一个从我脑子冒出的想法就是养一只狼,待它长大便放归草原。当然,你一定会取笑我的空想,因为实现它的几率微乎其微。说实话,我特别羡慕狼女”李微漪“的这次经历,羡慕她与小狼格林的深厚情感以及她帮助照顾小狼成长到其返回狼群的生活。
人都说狼是没有情感的动物,狼是冷血的。但作者笔下的小狼格林不仅拥有铮铮狼骨,还拥有狼的柔情。它不仅可以勇战雄鹰,智斗藏獒,还可以在”狼女“的怀里撒娇,保护养育它的主人,甚至在它返回狼群家族时展现出莫大的不舍与感激。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狼的集体感。事情发生时格林已经与獒厂的藏獒成为”好朋友“。然而不同獒厂的藏獒相遇务必引发一场血战。格林被作者关在铁笼里,颈毛根根直立,耳朵一刻不停地向着战斗声音的方向转动,眼睛里透出杀戮之前的绿光、羞愤。它逼视着主人,怨恨着主人剥夺了一头狼为群体而战的权利和尊严,狼牙咬得咯咯响。而当战争结束,格林被放出铁笼时,它额头正中多了一块醒目的伤口像二郎神的天眼,血流出来把左边的狼眼染红。铁笼子里几根弯曲的笼柱上沾着斑斑血迹。看完这段文字我内心此起彼伏久久不能平息。狼有群体感没什么值得惊讶,因为狼族里每只狼本来就有保护同伴团结一心的责任。
而格林面对的是不同于它的獒的群体。不禁让我想起小悦悦事件。人类是一个大群体,是高级生物,应该具有其他物种不具有的优秀特点。然而别说集体感了,就连一点点的援助都没从人的身上体现出来,可不可以说人不如狼呢?的确,人这一点比狼差远了。我觉得作为人类一员的我们,真的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我们不应该只为自己活,而应该做些有意义的事,把自己的力量贡献出来,幸福大家。我们应该培养自己的集体感,不论在学校还是社会,都要做一个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人。
第二个引发我思考的是杀戮问题。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已经忘了生命的真谛,他们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他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尽管电视上、地铁站屡次出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广告和标语,可现实又是如何呢?买卖愈多,杀害愈多。在茫茫的若尔盖草原上,狼越来越少。万恶无情的猎人甚至连小小的鼠兔也不放过。他们到处埋伏铁卡,等到狼或者其他动物经过时一网打尽,坐收渔翁之利。
他们剥下狼皮,交易到市场,赚取着黑心的钱。他们早已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迷失,被金钱蒙住了双眼。动物同我们一样,有思想,有感情。例如小狼格林既有铁骨又有柔情。然而人们为了金钱,破坏动物的栖息地,随意伤害他们的躯体,甚至私自决定它们的死亡。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自己呢?嘴里说着”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唱着”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而举起猎枪,设下埋伏的还是人类。我想大家都对”生物链“这个词不陌生吧?一旦生物链被破坏,就意味着生物大家族将会消失,最终人类也会落到死的下场。而一部分人现在做的正是葬送自己,等到报应来临时,也就没有了后悔的余地。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为了自己、为了地球做些好事,珍惜野生动物,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呢?
《重返狼群》告诉我的道理不止以上,留给我的感动与美好更是数不胜数。我希望这本书能影响更多的年轻人,帮助更多人成长。
重返狼群小说读后感800字(5)
周末闲暇时间逛了新华书店,看到一本书《重返狼群》。本着对狼的喜爱打开这本书,发现是《狼图腾》作者姜戎作的续,顿时感觉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找个座位品赏起来。该书讲述了狼女李微漪和一只小狼相遇,相伴,分离的过程。刚打开第一页,就看到“格林”成长的照片,深深地触动了内心,不禁对“狼女”李微漪心生敬意!
书的开头讲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公狼因偷吃了牧民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到捕兽夹,公狼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躲藏在一个石缝中。愤怒的牧民把刺刀伸向了石缝中,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他们惊讶的发现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却被狼牙死死咬住。他们试图把刺刀拔出来,费劲力气竟然拔不出来。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还击,这就是狼的凶狠和坚韧。后来它们诱捕母狼,采用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但是没多久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齿撕碎了自己背部的皮。
我想如果不是冬天食物匮乏,公狼也不会去偷羊吧。丈夫对妻儿的责任,让他不得不那么做,即便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无怨无悔。没有公狼的照顾,刚产下狼崽的母狼是无法哺育自己的孩子的,也许她不忍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死掉,所以走上捕兽夹,用自杀的方式表达了对丈夫的的忠贞;用撕碎自己毛皮的方式,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缘分这件事也许冥冥中早已注定。上天是公平的,他带走了格林的父母,却让他遇到了李微漪。李微漪是善良的,格林是幸运的。格林的父母如果知道,一定会倍感欣慰,人类杀害了他们,却养育了他们的儿子,而且让他回归狼群。
李微漪在和格林分别十几天后,忍不住对他的想念,回去找他。当她再次见到格林时内心的喜悦也许只有她自己清楚。对李微漪来说,她很清楚,自己不能那么自私,格林是自由的,他是自然的儿子,应该回到自己的世界里去。对格林而言,一边是自己的同伴,一边是自己的“母亲”,格林的内心是痛苦的,我想他是愿意和李微漪在一起的。可他知道,“母亲”一定会离开。也许格林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最终选择了离去。
小时候,对狼的印象是凶残,是可恶。也许这种印象来源于东郭先生这个故事吧。高中时,在“apple”的影响下,看了《狼图腾》,发现狼是智慧的,勇敢的,坚韧的,也是从那时起喜欢上了狼,也许具体一点应该是“狼性精神”。看到李微漪和格林的故事后,发现狼不仅仅是智慧,坚韧,机智的,而且是忠实的,忠贞的,通人性的。
“纵使有花兼有月,可堪无酒又无人。”狼的世界注定是孤独的,然而正是这种孤独成就了他们的智慧,让他们在自然界中占据一席之地!格林也是一样,只有在漫长的孤独中,才会变得更加坚强,他才会更好的成长和生存下去。
我在想,人,是不也应该有这样的经历呢?在这个生活节奏飞快的社会,我们是不是可以放下内心的浮躁,忍受孤独,专注于目标,带着善良的本性选择一种善意,虚怀若谷,带着一份坚韧,承受困难的考验,铸就一个辉煌的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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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种族的爱:记住我,好不好?——读《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有感
读完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才知道,我先前对狼的认识甚至如此的浅薄。
狼,犬科动物,从古至今,名声一直是很不好的。记得小时候,不听话,老一辈人说的最多的就是“再不听话,就让大灰狼把你抓走,吃掉 !”我立马就吓得连声都不敢响一下。那时,我只知道狼的凶残,并没有完全了解狼,后来,这个暑假里我看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 》,我对狼重新有了认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大家都说它传奇,不可复制。是的,格林是世界上第一条由人类抚养长大,放回自然中成功存活下来的小狼。可是如果当初,狼女李微漪没有放走格林呢?看过的人都知道,当时李微漪在狼群中看到格林(当时格林已经在狼群中呆了一段时间)她犹豫了。是啊,今日一别,一别永远。回顾以前与狼儿格林相伴、相依的岁月,美好的经历,光是我们读者都舍不得,更何况李微漪?当时,她已经把铁链挂在格林的脖子上,格林并没有反对,可能它爱李微漪。
爱和自由,怕是世界上最难的选择。李微漪的好友,亦风说过“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那就是自由,对狼,对人,对任何生灵而言,自由胜于一切。最后李微漪解下了铁链。
为什么?大概是因为爱吧。就像李微漪说过的一样“爱她就给她自由!”是啊,正是因为爱,李微漪把小狼格林放回若尔盖草原,她知道小狼是孤独的,是渴望与自己的同类生存的,才赌命去寻找接纳格林的狼群。这条不被他人认同、艰难的路。爱它不是枷锁,有一种爱是理解、体谅与尊重,它可能并不要无时无刻的陪伴。你爱它,你想看到它快乐,即使那样你可能会失去它,这才是真正的爱,李微漪与格林也是这样 。
印象最深的是,格林真的要走之时,把它的大狼爪和李微漪的手一贴……李微漪哭着问它,“曾经我们约定是带你回狼群,而这次,你想再和我约定什么吗?”书中没有答案。今日一别,一别永远。格林,你是希望你的人类妈妈一辈子记住你吗?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格林,与你相遇也是种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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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漫长暑假,又可以有大把的时间阅读我喜欢的书了,我和妈妈来到了图书馆,经过精挑细选我选择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是被书的名字吸引住的。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森林里发现了小狼格林并把它带回家抚养又经过千辛万苦把它送回森林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小狼格林是一只聪明的狼,它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开动脑筋想出办法;小狼格林还与其他的狼不同,它不是大灰狼也不是白眼狼,它是一只正义的狼,它还会像小狗一样忠诚;这本书最让我感动还有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多次冒着生病危险去大胆尝试,虽然遇到很多困难却从来没放弃的精神。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泄气,只要能活下来,就要不断的学习,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如果你们没有读过,就快点读读吧,相信一定会收获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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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李微漪的小说《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里面人与狼的母子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
作者有一次去草原写生,偶遇了一只刚出生就失去亲人濒临死亡的小狼,善良的作者救了他,并瞒着父母偷偷把狼带回了家,养育他照顾他陪伴他。可是车水马龙的城市生活并不适合小狼。为了让小狼更贴近故土,有机会野化并回归自由,作者铤而走险,冒着生命危险带着小狼来到了草原獒场,与狼的天敌-藏獒生活在一起,使小狼野性化。在狼山里,作者自我"野化",以真正的狼妈的形式来锻炼小狼的独立捕食生存能力。在历经了千难万险,九死一生之后,小狼终于重返狼群。
这本书中融入了大量的照片,使得读者读起来更加生动形象,我仿佛亲眼见证了格林的成长和回家之路。时而催人泪下,时而热血沸腾,时而冷汗淋漓。我们读到了一个真实的小格林,天真活泼机智勇敢,以及一个拥有超级胆识不畏生死的狼妈。
与小狼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有这么多的亲人朋友和老师的关爱,所以我们应该更加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当然,我们还要学会勇敢、坚强,关爱,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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