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620个字,有9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5分钟,有220位用户喜欢。
庄子行走在山林间,看见一棵大树,枝叶茂盛,但一些伐木工人却坐在树下休息,并不砍那棵树;庄子就问:“眼前就有—棵大树,你们为什么不砍呢?”
“大是大,却一点用也没有。”伐木工人说,“它长得弯弯曲曲的,做栋梁不合适,做家具也不合适。”
庄子感叹道:“这棵树因为形态不好,才得以享尽天年呀!”
下了山,庄子去拜访住在山脚下的一位朋友。朋友见了庄子十分高兴,便叫童仆杀只鹅来款待庄子。童仆问道:“两只鹅,一只会叫,一只不会叫,杀哪只?”
主人说:“会叫的留着看家,不会叫的没什么用,就杀它好了。”
过了一天,庄子的学生就这两件事很疑惑地问庄子说:“昨天在山林中看到的大树,因为形态不好才得以享尽天年,现在,主人的鹅却因为不会叫而被宰杀,在有用与无用这两者间,老师您要选择哪一个?”
庄子笑着说:“我将处在有用与无用之间。有用与无用之间,看起来好像近似于道,其实不然,所以还是难免有牵累。如果真能顺乎自然而遨游于世事之外,就不会这样了。
不受称誉也没有非议,应世时或显现如龙或屈曲如蛇,跟着时势变化,不愿为了特定的目的而受限;处世时或进或退,与自然相和顺,自在地遨游在万物的根源;主宰万物而不被外物所役使,这样哪会有什么牵累呢!这是神农、黄帝治世的法则呀!
“至于万物的私情,人类的习惯对此就不是这样了。有聚合就有分离,有成功就有毁损,有锐利就有挫伤,有尊贵的就有被排挤的,有有作为的就有有欠缺的,贤能的人会遭到算计,不肖的人也会被欺侮,所以怎能偏执于任一方呢?悲哀呀!学子们要谨记,只有顺乎自然才是理想的境界呀!”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885个字,有8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5分钟,慢速需要7分钟,有264位用户喜欢。
有一次朋友请王安石吃饭,佳肴满桌,但王安石独对那盘鹿肉感兴趣,频频伸箸,几乎是一个人把它消灭干净了。朋友后来到王安石家做客,与王安石夫人聊起,说王公太偏食,只喜欢吃鹿肉。王夫人问:这盘鹿肉摆在哪一边?那朋友说摆在王公那头,王夫人说:那就是了,下次,你请客,你把一盘芥菜放他面前,看他吃什么。
王安石其实没任何偏食,只不过是哪一盘菜靠他最近,他就向这一盘菜伸筷子。如果以一次偏食,去判断王安石之爱好,准吗?宋仁宗也曾经这么判断过王安石,也错了。
一天,宋仁宗突然说要请大家去钓鱼,满朝文武自然展颜开怀。
王安石也随大流,跟大家来到现场,只是他似乎对宋仁宗特地安排的这次娱乐活动没一点兴趣,独自闷坐在那里,敛眉默神。
王安石可能有嗑瓜子的习惯吧,他一手支颐,一手抓碟,把摆在碟子里的皇家玉豆一颗接一颗地往口里送,送豆进一颗,嘣脆咬一颗,心不在焉,把满碟豆子吃完了。远处,有一双眼睛在瞄着,那是宋仁宗。群臣都夸王安石是能臣,宋仁宗听多了,他想起用王安石,于是将王安石从地方调来中央,安排在自己身边,察其言,观其行。也许在宋仁宗看来,工作时间往往难以看出大臣的性情,而在活动中看人,比在工作中看人更靠谱,所以他组织了这次垂钓活动。
而这次,宋仁宗没有看上王安石。不是因为王安石好沉思不合群,而是那碟子里的豆子蒙住了宋仁宗的眼睛。宋仁宗看着王安石吃完这一碟豆子后,作出了一个几乎可以断绝其前程的判断:王安石是百分百的奸臣。
碟子里的豆子,其实只是鱼饵。宋仁宗觉得,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心事里,误吃一粒,可以理解;错嚼两粒三粒,也情有可原,但这么一碟鱼饵都被吃完了,这不是作秀吗?这不是故意装深沉吗?这次垂钓活动之后,宋仁宗把王安石晾起来了。王安石从地方带来的万言改革书,被宋仁宗高高挂起。
宋仁宗看人的方式不对吗?我们都是这么看人的,三岁看老,一钱落职,相人一面定人生死,从一滴水里看太阳光辉……我们都自诩是识人大师,可以从一个细节识别他人之好坏、之忠奸。然则,世界上最复杂的,可能就是人了。指望一眼把人看准,哪那么容易?多半会把人的品质看扁了,把人的性情看反了。人生到了盖棺都难以论定,哪能一时可以论定?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36个字,有4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3分钟,慢速需要4分钟,有254位用户喜欢。
纵观中国历史,不惮于死的文人自古有之,然为了理想而忍受尘世摧残的英雄却少有。
司马迁是疏星中最耀眼的一颗。他以肉身的残缺修得了精神与著作的双重圆满,他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凭着一个文人的良心写下一部伟大的书,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包罗历史的傲慢与偏见、光荣和梦想,并从此领跑着中国文化。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着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早年受学于孔安国、董仲舒,漫游各地,了解风俗,采集传闻。初任郎中,奉使西南。元封三年(前108)任太史令,继承父业,着述历史。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718个字,有5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6分钟,有139位用户喜欢。
说到纸,人们就会想到造纸术,它是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之一,而今天我们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妇孺皆知的造纸术的发明者——蔡伦。这位伟大的发明家,是来自东汉时期的桂阳郡耒阳县,也就是我们湖南的衡阳市。
蔡伦出生于贫寒的农民家庭,从小就跟随父辈在田间劳作。他聪明伶俐,非常讨人喜欢。在劳作时,他跟随父兄辛勤耕耘,积累了零散的生产生活经验,学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在农闲之余,他仔细观察自然中万物的运行规律,开动脑筋思考生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蔡伦在十五岁时被选入宫中成为了洛阳宫中的一位宦官,在宫中有机会接触到更多书本,在与各型各色的人相处时学到知识,他的才华通过他自己的努力而不断显现出来。接着,蔡伦得到了皇帝的赏识,被安排到职掌宫中器用的重要职位上,正是如此,蔡伦才有机会开展多次的实践,研究造纸术。造纸术的发明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蔡伦不知道在发明造纸术上遇到了多少挫折,但这些挫折仍然没有使他放弃,反而更加鼓舞了他的斗志,继续大胆地尝试将其他的原料加入研发造纸术的实践中。最终,他成功了!
如果蔡伦没有坚持尝试和创新,而是死守着原来粗劣的造纸术,没有对造纸的原料进行尝试和改良,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也许就要被改写成三大发明了。
蔡伦虽然没有后代,但他留给后人的宝藏却是无穷无尽的。他发明的造纸术,使纸本书籍成为了传播文化最有力的工具。而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对生活细微之处的观察思考,对研究发明的热情和尝试,对挫折的坚忍和不屈,这些都是发明家必备的品质,使他在人类发明史的长河中如同一颗明星,熠熠生辉。
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我们在科技更新换代越来越迅速的今天,也要学习蔡伦热爱观察生活、勇于创新的精神,努力成为新世纪的主人,担起为国家、为人类文明做贡献的责任!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53个字,有4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3分钟,慢速需要4分钟,有151位用户喜欢。
滚滚乌江东逝,汇成一段历史。公元前202年,一头雄狮在这里倒下,汉王朝从此抬起骄傲的脚步,一路奔跑。
人杰鬼雄,英名千秋难慰一腔热血;拔山盖世,壮歌一曲尽抒万丈悲情。昔日霸王,英雄气未敛,本该东山再起,何言无面?
项羽力拔山、气盖世、古今未有,他勇猛善战,叱咤风云,显赫一时,在击败秦军,推翻秦王朝的过程中建立了伟大的功绩,这样一个英雄豪杰在政治上却极为幼稚,在推翻秦朝统治以后,他目光短浅,策略错误,企图恢复春秋、战国时代的封建贵族政治,烧杀破坏,以至丧失民心,终军败身亡。
在刘邦和项羽的形象对比之下,我们可以看出,项羽从小就有雄心大志,而刘邦年轻时是好吃懒做的酒色之徒;起义以后,项羽英勇善战,身先士卒,对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更有破釜沉舟的勇气,而刘邦表现为一个胆小鬼,极端个人主义者,为自己逃生,六亲不认,把子女三次推堕车下。霸王项羽确实让人怀念。他英雄一世,敢作敢为,这是真正的男子汉,铮铮铁骨,豪气冲天。“力拔山兮气盖世”,这是何等的豪迈!真乃盖世英雄,震古烁今,光照日月。英雄末路,他没有选择逃生,而是从容自刎。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422个字,有9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3分钟,慢速需要4分钟,有292位用户喜欢。
孔子率众弟子周游列国时,有一段时间的处境非常悲惨。
有一次,孔子师徒被人困在陈国境内的荒野里,粮食吃光了,连续七天没吃上饭,以至于孔子饿得昏昏沉沉地睡在车上。
孔子的弟子颜回为了救师傅,不惜拉下脸皮求乞于人,四处奔波,找来一点粮米,便赶紧拾柴燃火,烧起饭来。在饭快要煮熟时,锅里飘出的香味使孔子来了精神,不禁抬头观看,正巧,他看见颜回正在用手抓出一把米饭填入口中。
过了不久,饭熟了,颜回首先盛来一碗,恭恭敬敬地捧给孔子。
孔子假装没看见颜回偷食之事,坐起来说:“刚才睡梦中见到我的父亲,这饭若是干净的话,我想先用来祭奠一下他老人家。”
颜回闻言忙说:“不行,不行,这饭不干净。刚才烧饭时,有些烟尘落入锅中,弃掉沾上烟尘的米太可惜,我便抓出来吃掉了。”
孔子闻言大吃一惊,深为自己错怪了颜回而内疚不已,这才知道“颜回偷吃”的真相,十分感慨。
孔子当即把弟子们召到跟前,说:“所信者目也,而目犹不可信;所恃者心也,而心犹不足恃。弟子记之,知人固不易矣!”
从此,孔子更加信任颜回。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585个字,有7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5分钟,有296位用户喜欢。
传说,毛笔是两千多年以前的战国时期由蒙恬发明的。
公元前223年,蒙恬领兵与楚国交战。为了让秦王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定期写战况递给秦王。
在蒙恬那个时候,纸还 没有发明,笔也没有完全成形。人们用竹签蘸了墨将字写在丝做的绢布上,这种“笔”称作“聿”。“聿”硬硬的很不方便。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聿”的念头,现在,这个愿望就越来越强烈了。
战斗的间隙中,蒙恬喜欢到野外去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营,由于打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的尾巴拖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扭扭的痕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聿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后,他立刻剪下一条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绢布上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不像样子。蒙恬又试了几次,还 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块绢也浪费了。他一气之下,把那支“兔毛聿”扔进了门前的一个山石坑里。
这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无意之中,他发现了山石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聿”。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发现兔毛湿漉漉的,毛色变得更白了。他心中一动,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定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
由于这支聿是由竹管和兔毛做成的,蒙恬就在“聿”字上加了个“竹”字头,把它叫做“笔”。
9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