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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懂事起,妈妈就常常拿儿童读物教我看图识字。天长日久,我就被那些五颜六色的图片和精彩的故事所吸引。当我学会拼音后,我就迫不及待地试着拼读,还让妈妈给我买带拼音的书。我常常搬着小板凳坐在院子里有模有样地读起来。
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能不看拼音读文章了。在读书中,我了解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也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再后来,我已能熟练地把一篇课文读下来,因此,我更加爱读书了。记得有一次,我在放学的路上看起了刚借到的漫画书,故事中搞笑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就在这时,随着“砰”的一声响,我的头狠狠地撞在了电线杆上,我疼得赶紧捂住了头……等回到家里,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给了妈妈听,原想会把妈妈逗笑,可妈妈听后,严厉地批评我:“走路时怎么能看书呢?那样即容易造成近视,又会出现危险,以后可不能这样了,知道吗?”看妈妈认真的样子,我才知道错了……
现在,读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的书柜中摆着各种各样的图书,一有空闲,我就随手拿起一本看起来,在读书中,我获得了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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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有一次我看电视剧《还珠格格》”小燕子读书时闹的笑话,我哈哈大笑时。爸爸严肃的对我说:“以后要注意多读书,那才能积累知识呀!”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好多好多的知识。
读书的一大乐趣莫过于当你正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或对某一个问题似有所闻的时候,打开书一看,你就会发现早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论述,正好骚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你那么舒服,那么的自在。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相信你一定也能从书中懂得人生的真谛!
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当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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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罗曾经说过:一个爱读书的人,他必定不至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只要有书陪伴,就会有无穷的快乐。在读书的道路上要不断的寻找快乐,发现快乐,必然会遇到很多的苦,但若达到了一个境界,就会体会到此苦亦为甜,此甜藏苦中。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每次回家写完作业后都会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打开书,就好像轻轻感受到淳淳的杨柳风,扑面而来;就好像慢慢感受到梦,蒙蒙的杏花雨,从天而降;就似乎全新体验到浩浩竹林带来的轻松与快感。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就像向阳花总是追寻太阳,不为名利,听从的是心的召唤,正是这份爱让人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境遇都能嗅出书的馨香,都能在孤独中以温情的手指在书的页面上摩挲不止。在主动碰撞的激情中,书中的人与事,作者的理念智慧与我们的经历体会思想情感互动沟通,相鸣相和。日子长了,我们便获得了对生命对人生最深切地认知与感悟。
我其实刚开始对读书根本没有兴趣,但直到某一天的晚上:那天爸爸妈妈不在家,我看电视正看的兴高采烈之时,忽然,家里变得漆黑一片。竟然停电了!吓得我不知所措,左翻右翻才翻到了两根蜡烛和一个手电筒。我拿着手电筒小心翼翼地找打火机,点燃蜡烛。终于,房间里有了光。
我无聊的趴在桌子上,眼睛的余光瞄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世界冠军丹尼》。就这样,对看书有严重偏见的我沉醉在了书香中
平时我认为读书很无聊,简直是浪费时间,但是,自从我看了这本书才发现“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好书,好读书,书读好。的确,正因为读书,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的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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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喜欢读书。
在灿烂的阳光中,在膝盖上摊开一本书,闻着薄薄的纸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油墨的清香,喝着水,听风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家长为了熏陶我爱读书的品性,小小的家墙壁上安装六层的书架,我时常站在书架前面,仰着头看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我知道,对书的喜爱,从那时起,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无论是厚重的四库全书、感人的金奖小说、朱自清的散文集,还是精辟的小故事大道理,它让我了解了人生的至真至纯,或使我懂得了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限,但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一本叫做《哈佛家训》的书。
我课堂纪律一向不好,爱讲废话,无论我怎么努力,也没太大变化,妈妈对我有点心灰意冷,在我放假时送给我一本书,名字叫《哈佛家训》。
这是一本并不起眼的书,白色的封皮,淡雅而普通。讲的每个故事都具有丰富的教育功能和深刻的生活意义。印象最深的是有一篇,“有三个人,一个笃信巫师,嗜酒如命,一个少年时进过禁毒所,有很多情人,一个生前没干坏事,只喝一点酒,你们愿意当哪一个人?”没看完我选择了第三个人,因为我知道前两个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的想法错了,前两个人是美国2任总统林肯和美国二战总司令罗福斯,而第三个是滥杀几千条无辜的生命的希特勒。它不仅仅是一个故事,他的故事也是一个人生的折,里面的道理能让一个人从到处捣蛋变成一个生活富裕的人。那我只要改掉多话又糊涂的缺点,不是也会成为老师喜欢有出息的人?看着想着我笑了,看到我自律了,到那时爸爸妈妈肯定也会笑了,我觉得那本书,也跟着笑了。
其实我真的应该感谢读书,书不仅给了我许多有形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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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残留的墨香,对我而言是最大的诱惑,清新淡雅,少了一份俗世负载的喧哗,它往往安静得如同幽寂的湖畔。每翻开一页的不经意,总会带着点涟漪漾漾的欣喜。
喜欢读书,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记得小的时候,我总是孤僻的,不善言词的我,没有玩伴。看着窗外,那些满街疯跑的他们,心里溢出的是那酸酸的羡慕。无奈,无奈于我的寡言,只能去面对那一本本的书了。说实话,一开始我对书的感情并未是那么的深,甚至有些痛恨。天真而幼稚的思想认为,它们只能如此死死地“躺”着,无法那样放肆的动,放肆的笑,最主要的是无法和我玩……
不知是何时,开始真正爱上了读书。突然的变,可能是源于我的成长,后知后觉地成长。
书中的世界是多么的广阔,它不仅容纳了我的感情,更丰富了我的思想。与往不同的是,我理解并体会到了,书存在于世上的实体的确是不会动、不会笑的,但它不是死物,更甚者,它是一个至圣的天堂,且不同的书,拥有着不同的天堂,或喜、或悲、或荒诞、或现实,诸如此上,无论是哪一个天堂,都令我倍感新奇。不可思意的是,最终放肆地笑的人是我,而制造者却是书。渐渐地,我可以坦然去看待那些依旧在窗外的他们了,也渐渐的懂得了如何去交流。朋友多了,孤僻少了,显著地变化,令自己也惊异于自己的活泼。但清楚的还是自己,是书改变了我,甚至改变了我的性格。
书墨的浓香还未散尽,朦胧间那缕香意,更加的飘逸了。读书的人,捧着书看,眼中露出的幸福,裹着书香,忘我的.境界,好似已在书中的天堂神游。与其说时间淡漠了我,更不如说是我遗弃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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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市叫做学习城市。在这个城市,大家的生活中除了学习还是学习。
就拿昨天来说吧,我凌晨3点钟从使用睡眠减少仪的效果中醒来,发现居然比迟到时间还晚了30分钟。没办法,我只好吃了一颗能量增强剂,坐上超高速飞船向学校驶去。但我晚了45。01分钟到校。因为许多睡眠减少仪会出毛病,使使用人晚一些醒来,但最久不超过30分钟。所以学校要求最多迟到45分钟。虽然我只迟到了0。6秒钟,但因为我们这里的人太爱学习了,科技发达的不得了,表上连微微秒都有显示,自然知道我迟到0。6秒了。
虽然科技发达好是好但也有弊端。由于我们城市的领袖太爱读书了,于是他规定每一个市民从3岁起每天必须有19个小时在读书。本来我们可以少读一点(因为我们从3岁开始一直读书,每天只有5个小时可以自由支配,而且还要5个小时睡觉,这样我们就没有1个小时自由了),但秘密监控器随时随地都跟着你,让你必须每时每刻都读书。
天哪,上帝,能不能让我到快速时代去玩一下呢?就算1小时也好,我就是不想要这样整天读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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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书,我最高兴的一件事就是读书。
我爱读书。因为书中有知识,有精彩的故事,有大自然的奥秘,有生活中的.趣事,有幽默、笑话、漫画、脑筋急转弯,还有做人的道理。
每当我有了一本新书时,我会抱着新书,爱不释手,然后就看得废寝忘食。吃饭时,妈妈喊七、八遍,我还舍不得放下自己心爱的书。因此,我三天就能看完一本书,有的书半天就看完了。
正因为我喜欢读书,爸爸妈妈就不停地给我买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环游世界八十天》、《青少年百科知识大全》、《史记故事》等等。现在,我的书装了满满几柜子。爸爸妈妈为了让我读更多的书,就在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给我办了一张会员卡,我随时都可以去那里借书看。每次我去借书,就觉得自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太好看了,我拿了这本,又想拿另一本。为了尽快看另一本书, 我就把看书的速度放快。
我爱读书,我从书中学到许多知识,不仅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而且文章也越写越好,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参加了全国“百年树人”杯生态道德征文比赛,获了三等奖;上三年级的时候,又获得了全省“楚天杯”作文比赛三等奖。近几年,《襄樊日报》和《襄樊晚报》也刊登了我的一些文章。同学们都很羡慕我。妈妈让我一年读100本书,可我想 一年读800本书。
读书是我最高兴的一件事,我读书,我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读书,希望大家都加入到读书的行列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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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看书,七岁就已经读完了四大名著。我对自己读了这么多的书而感到自豪,而且读书也为我带来许多的快乐。
饱读诗书令我逐渐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我一捧起书就会全心投入其中,陶醉在书的海洋里,如痴如醉,那感觉真是奇妙无比。
而且读书了让我的写作水平提高起来。以前,我写的作文让人看了难以明白,简直是作文方面的“白痴”。妈妈见我写得这么差劲,就买来作文书,要求我每天一定要看三篇以上的作文;爸爸更是经常带我到书店去看书、买书。就这样,我的作文水平提高得十分快,得到了老师的好评。今年六月,我的文章《读〈昆虫记〉有感》还在《现代中小学生报》发表呢。同学们可羡慕我了,我也感到心里乐滋滋的。
读书还为我的课余生活增添了无限乐趣。平时有空闲时间我都会读书,在书中,里面的故事,时而令我高兴,时而令我兴奋,时而又令我深受感动,时而却令伤感……可以说,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我的读书习惯是爸爸妈妈从小培养出来的,我们一家经常一起上书店,一起读书学习,遇到有意思的地方会一起分享。而随着上书店次数的增加,家里的书可以开一家小型的图书馆,我们随手一伸都可以碰到书,这可以使我们“顺手拈来”,肆意地读书。爸爸的书成就了他的事业;妈妈的书增添了她的生活乐趣,以及教导我的资本;我的书——那还用说吗?一家人都爱读书,其乐融融!
读书给我带来快乐,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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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认识中国字以后,书一直是我不可或缺的好伙伴,徜徉在书中,跟着书中的主角一起喜怒哀乐,陶醉其中……
书是我忘掉烦恼的工具,是我消除疲劳按摩器,爱上了它使我可以茶不思,饭不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书是知识的来源,如浩瀚无垠的宇宙一样,广大无际,是阅读让我进入了书的世界,是阅读让我和书相知相亲,是阅读让我更充实自己的生活。
不知不觉我爱上了它,不知不觉陷入无比疯狂的境界,从此无法自拔。进入书的世界里,跟着主角一起来一场无与伦比的冒险,时而紧张刺激,让人惊心胆跳,时而陷入甜甜蜜蜜的爱情漩涡中,让人沉浸在梦幻浪漫的情境里,越看越入迷;随着剧情,彷佛身历其境,心也跟着起起伏伏,常常会情不自禁,欲罢不能,就忍不住继续看下去,好像一天没有看书,就浑身不对劲,心里好似缺了什么东西。
“书中自有黄金屋。”有钱买好书,有闲就读书,开卷总有益,努力创前途。书,在生活中如果没读书,即使现在每天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打电动,滑手机,玩电脑……等,总有一天,还是会觉得枯燥乏味,因为没读书,少了它充实我的生活,会使我毫无长进,好像与整个世界隔离。
因此,我深深的爱上了阅读,我想它会是我一辈子的兴趣。因为有了阅读,丰富了我的人生;因为有了阅读,使我的人生更精彩,不再是黑白无色;因为有了阅读,使我能度过寂静,远离烦闷,日子变得五彩缤纷,芬芳洋溢!
“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希望大家都能跟我一样爱上阅读,让自己的生活更有趣;也希望大家都能跟我一样拥有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共同一起创造一个充满书香的世界,藉由阅读,让书香充盈我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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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为什么要读书?
很多人都说为了以后的人生,所以他们从小就刻苦专研,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复习,整天泡在书中,成绩很好。只是很多的大学生毕业后凭着他们优异的成绩,找不到好的工作,没有出头之日。相反,那些学历不高的人,却在社会上过得很好。。。
那些很早就罢学的人,多数是因为觉得读书没趣,所以就在家乡那混过了几年,几年的生活,他们没有获得新知识,却拥有更多,与那些“书呆子”相比,他们拥有比“书呆子”更多的知识,书是死的,人是活的,与其死读书,不如不读书。多少学生因为读书压力过大而丧命,多少学生又因为读书而失去什么。读书,我们收获的同时,却也在失去。
现在的学生,上课不是睡觉就是说话,再不然就是开小差,很少人听讲,虽然在课堂上应该严肃点,但过分的严肃反而使学生觉得上课很累,对学习感到厌烦,丝毫提不起学习兴趣。也许活跃的课堂并不是一件坏事,反而更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只有在愉快的心情下,我们的学习效果才能达到最佳。有趣的课堂更容易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也可以提高写作速度和水平。
毛主席曾说过:“学生上课睡觉不是学生的错,应该怪教师讲课没有趣味性,不能把学生调到所讲的内容上来,赶走瞌睡虫。”所以老师讲课趣味性尤为重要,备课时应和学生的实际联系起来。而老师讲课不能只按照课本上的内容进行讲解,不然全班终究全是书呆子。
传统教学模式的环节:教师备课、教师讲课(演员)、学生听(观众)、学生做作业、教师批作业、学生改作业。
现在的教育,为了提高升学率,很多学校变成了监狱,学生是考试的机器。教学就是灌输,学习就是接受!
现在大多数读者都是集中在学生,而学生看书只是为了消磨无聊的时间,还有就是一些为了考试或者某个目的,然后才会去读书。正所谓平时不学习,每逢考试就抄袭别人的。的确,现在的学生的作业,就一个字:抄。
读死书,谁愿意啊?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中,多数人认为只有读书,将来才有出息。只是,不是真心想读书或者只会死读书,那和不读书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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