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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二年级时,读书成为我们班的一种新潮流。同学们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本——《格林童话》大家以此为荣,互相炫耀,我羡慕不已,回到家就吵着让妈妈也给我买一本,一开始妈妈怕影响我的学习并不太乐意,经不住我的死缠烂打,妈妈最后还是给我买了一本崭新的《格林童话》。那时的我开心的像春风里的小燕子,每天一有空,就拿出来看,每一次看书前都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生怕把书弄脏。
从那以后,读书让我变的快乐,我喜欢沉迷于书的世界里。有一次在家看《城南旧事》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它记叙了林海音在北京四合院发生的一些故事,非常合我的口味,一看就爱不释手,那天阿姨,叔叔来我们家做客,谈笑声打破了我的“读书之旅”,即使把门关上也安不下心来,于是我来到离客厅远一点的小书房里,小书房里堆放着爷爷奶奶平时不用的杂物,十分零乱,我也顾不了那么多,在里面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小书房外有人敲门,我也一点没在意,直到午饭的时间,我才合上书仔细品味书中那些动人的画面,人也仿佛置身其中,不知不觉中我的肚子也有点饿了,我想打开出去,突然发现门居然被锁上了。我连忙大声呼喊,可这时大人们已经去饭店了,吃饭时妈妈才发现我没来,在家里面看书,她既心疼又开心。爷爷说我读书很投入,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
我还读过日本作家墨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作者精彩的描述,仿佛让我亲眼看到了小豆豆在巴学园的一幕幕生活画面。我也好像成为她们其中的一员,与小豆豆一起去泡温泉,晚上听鬼故事,一起去捞钱包,和小豆豆一起开心,伤心,烦恼着,当我合上书时就仿佛和小豆豆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有夕阳,有大狗。这本书我读了无数次,每次都有新感受。它已经不是一本书而是我的一个朋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使我的生活变成轻松而舒适的诗,好像新生活的钟声在我的生活中鸣响了。”说真的,读书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同时也给我带来了快乐。读书是幸福的,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得到了一个好老师一样。书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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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懂事起,妈妈就常常拿儿童读物教我看图识字。天长日久,我就被那些五颜六色的图片和精彩的故事所吸引。当我学会拼音后,我就迫不及待地试着拼读,还让妈妈给我买带拼音的书。我常常搬着小板凳坐在院子里有模有样地读起来。
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能不看拼音读文章了。在读书中,我了解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也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再后来,我已能熟练地把一篇课文读下来,因此,我更加爱读书了。记得有一次,我在放学的路上看起了刚借到的漫画书,故事中搞笑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就在这时,随着“砰”的一声响,我的头狠狠地撞在了电线杆上,我疼得赶紧捂住了头……等回到家里,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给了妈妈听,原想会把妈妈逗笑,可妈妈听后,严厉地批评我:“走路时怎么能看书呢?那样即容易造成近视,又会出现危险,以后可不能这样了,知道吗?”看妈妈认真的样子,我才知道错了……
现在,读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的书柜中摆着各种各样的图书,一有空闲,我就随手拿起一本看起来,在读书中,我获得了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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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为友如同与人为友,我们应该选择的书。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好朋友,从它那里我们能吸收到很多好的东西。在书的身上能寻找到在课堂上所学不到的知识,课外所找不到的欢乐。在书的海洋中畅游既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又是一种知识上的收获。书是灯塔,给大海的孤帆引导方向:书是翅膀,载着奇异的幻想在蓝天中飞翔:书是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
夜晚,当我捧着它在淡淡的灯光下贪婪地吸着它的精髓时,心中的那份激动与快乐又怎能用语言表达?我与书中的主人公共同分享那份快乐与伤悲,作者高兴我捧腹、我开怀,作者伤悲我暗自流泪。它让我在假期中感到不寂寞,能把我引人知识的殿堂,领悟做人的道理,找到理想。
给罪人新生,书是智慧的先知:唤浪子回头,书是慈爱的母亲。如果没有书,就像天空失去太阳,留下一片黑暗和凄凉?如果没有书。世界就像一个失去钥匙的锁,即便精美而华丽,又有什么意义呢?正因如此,我才有了“发奋识遍天下宇,立志读尽人间书”的誓言:才有了“愿乘风破刀里浪,甘面壁读十年书”和“读破万卷书屋里,气凌千古幽州台”的座右铭。
在书的引导下,我领略了人间的沧海桑田;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明白·了什么是付出,什么是回报,懂得了什么是泪水,什么是欢笑。书是生活丰富多彩,书巾有黄金屋。书是人的益友,是走向成功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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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书,我最高兴的一件事就是读书。
我爱读书。因为书中有知识,有精彩的故事,有大自然的奥秘,有生活中的.趣事,有幽默、笑话、漫画、脑筋急转弯,还有做人的道理。
每当我有了一本新书时,我会抱着新书,爱不释手,然后就看得废寝忘食。吃饭时,妈妈喊七、八遍,我还舍不得放下自己心爱的书。因此,我三天就能看完一本书,有的书半天就看完了。
正因为我喜欢读书,爸爸妈妈就不停地给我买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环游世界八十天》、《青少年百科知识大全》、《史记故事》等等。现在,我的书装了满满几柜子。爸爸妈妈为了让我读更多的书,就在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给我办了一张会员卡,我随时都可以去那里借书看。每次我去借书,就觉得自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太好看了,我拿了这本,又想拿另一本。为了尽快看另一本书, 我就把看书的速度放快。
我爱读书,我从书中学到许多知识,不仅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而且文章也越写越好,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参加了全国“百年树人”杯生态道德征文比赛,获了三等奖;上三年级的时候,又获得了全省“楚天杯”作文比赛三等奖。近几年,《襄樊日报》和《襄樊晚报》也刊登了我的一些文章。同学们都很羡慕我。妈妈让我一年读100本书,可我想 一年读800本书。
读书是我最高兴的一件事,我读书,我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读书,希望大家都加入到读书的行列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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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有一次我看电视剧《还珠格格》”小燕子读书时闹的笑话,我哈哈大笑时。爸爸严肃的对我说:“以后要注意多读书,那才能积累知识呀!”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好多好多的知识。
读书的一大乐趣莫过于当你正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或对某一个问题似有所闻的时候,打开书一看,你就会发现早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了充分的论述,正好骚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你那么舒服,那么的自在。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让我们别留下遗憾,拿起书吧!相信你一定也能从书中懂得人生的真谛!
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当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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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市叫做学习城市。在这个城市,大家的生活中除了学习还是学习。
就拿昨天来说吧,我凌晨3点钟从使用睡眠减少仪的效果中醒来,发现居然比迟到时间还晚了30分钟。没办法,我只好吃了一颗能量增强剂,坐上超高速飞船向学校驶去。但我晚了45。01分钟到校。因为许多睡眠减少仪会出毛病,使使用人晚一些醒来,但最久不超过30分钟。所以学校要求最多迟到45分钟。虽然我只迟到了0。6秒钟,但因为我们这里的人太爱学习了,科技发达的不得了,表上连微微秒都有显示,自然知道我迟到0。6秒了。
虽然科技发达好是好但也有弊端。由于我们城市的领袖太爱读书了,于是他规定每一个市民从3岁起每天必须有19个小时在读书。本来我们可以少读一点(因为我们从3岁开始一直读书,每天只有5个小时可以自由支配,而且还要5个小时睡觉,这样我们就没有1个小时自由了),但秘密监控器随时随地都跟着你,让你必须每时每刻都读书。
天哪,上帝,能不能让我到快速时代去玩一下呢?就算1小时也好,我就是不想要这样整天读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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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残留的墨香,对我而言是最大的诱惑,清新淡雅,少了一份俗世负载的喧哗,它往往安静得如同幽寂的湖畔。每翻开一页的不经意,总会带着点涟漪漾漾的欣喜。
喜欢读书,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记得小的时候,我总是孤僻的,不善言词的我,没有玩伴。看着窗外,那些满街疯跑的他们,心里溢出的是那酸酸的羡慕。无奈,无奈于我的寡言,只能去面对那一本本的书了。说实话,一开始我对书的感情并未是那么的深,甚至有些痛恨。天真而幼稚的思想认为,它们只能如此死死地“躺”着,无法那样放肆的动,放肆的笑,最主要的是无法和我玩……
不知是何时,开始真正爱上了读书。突然的变,可能是源于我的成长,后知后觉地成长。
书中的世界是多么的广阔,它不仅容纳了我的感情,更丰富了我的思想。与往不同的是,我理解并体会到了,书存在于世上的实体的确是不会动、不会笑的,但它不是死物,更甚者,它是一个至圣的天堂,且不同的书,拥有着不同的天堂,或喜、或悲、或荒诞、或现实,诸如此上,无论是哪一个天堂,都令我倍感新奇。不可思意的是,最终放肆地笑的人是我,而制造者却是书。渐渐地,我可以坦然去看待那些依旧在窗外的他们了,也渐渐的懂得了如何去交流。朋友多了,孤僻少了,显著地变化,令自己也惊异于自己的活泼。但清楚的还是自己,是书改变了我,甚至改变了我的性格。
书墨的浓香还未散尽,朦胧间那缕香意,更加的飘逸了。读书的人,捧着书看,眼中露出的幸福,裹着书香,忘我的.境界,好似已在书中的天堂神游。与其说时间淡漠了我,更不如说是我遗弃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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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罗曾经说过:一个爱读书的人,他必定不至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只要有书陪伴,就会有无穷的快乐。在读书的道路上要不断的寻找快乐,发现快乐,必然会遇到很多的苦,但若达到了一个境界,就会体会到此苦亦为甜,此甜藏苦中。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每次回家写完作业后都会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打开书,就好像轻轻感受到淳淳的杨柳风,扑面而来;就好像慢慢感受到梦,蒙蒙的杏花雨,从天而降;就似乎全新体验到浩浩竹林带来的轻松与快感。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就像向阳花总是追寻太阳,不为名利,听从的是心的召唤,正是这份爱让人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境遇都能嗅出书的馨香,都能在孤独中以温情的手指在书的页面上摩挲不止。在主动碰撞的激情中,书中的人与事,作者的理念智慧与我们的经历体会思想情感互动沟通,相鸣相和。日子长了,我们便获得了对生命对人生最深切地认知与感悟。
我其实刚开始对读书根本没有兴趣,但直到某一天的晚上:那天爸爸妈妈不在家,我看电视正看的兴高采烈之时,忽然,家里变得漆黑一片。竟然停电了!吓得我不知所措,左翻右翻才翻到了两根蜡烛和一个手电筒。我拿着手电筒小心翼翼地找打火机,点燃蜡烛。终于,房间里有了光。
我无聊的趴在桌子上,眼睛的余光瞄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世界冠军丹尼》。就这样,对看书有严重偏见的我沉醉在了书香中
平时我认为读书很无聊,简直是浪费时间,但是,自从我看了这本书才发现“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好书,好读书,书读好。的确,正因为读书,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的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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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时代,坐在教室里沐浴着知识的阳光,收获成长。那时读过很多的古诗词,意境真的很美,后来我渐渐爱上了诗词。为此我还写了一首诗呢,这首诗名叫《半夏花开》,诗的内容是:花开花谢风寂寥,叶落叶纷天拂晓。苍凉夜。共愁半夏潇潇雨,离别际,念念是悲殇。
那时候,每天都生活得很充实,因为有书的陪伴。我特别喜欢在黄金屋里面探索,吸收精神食粮,感受世界的美好。其实那时候不太懂得“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含义,还是想贪玩,但是最后还是逼自己学习了。因为我听过一句话:“明天的你,会感激现在拼命努力的自己。”
如今的我已经毕业了,但工作中的我还是没有放弃学习,还是每天都在学习知识,努力写作。只因为学习是让人灵魂升华的唯一方式。有人说,世间的教育是金字塔教育,那么我一定要登上这金字塔的顶峰。
常常泡杯茶,放在书桌上,伴着书香和茶水香,带领自己进入极其快乐的灵魂国度,在那里,我看见了最真实的自己,因为只有在书中我的灵魂是自由的,是奔放的。
只有不断读书,才会笔下生花,我们的生活也不会那么庸俗,例如:
当我们在一起品茶的时候,我们可以说:“茶香情更浓,知己千载难逢!”而不是那一句:“和朋友在一起喝茶,挺不错!”
当我们孤独不被理解的时候,我们可以自我安慰:“自古英雄多寂寞,不甘平庸,自有鹤立鸡群之日。”而不是那一句:“可恨,没人欣赏我。”
当我们喝醉了的时候,我们可以说:“酒不醉人人自醉,花不飘零风飘摇。”而不是那一句:“我又喝多了。”
当我们被人抛弃时,我们可以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棵树。”而不是那一句:“他不要我了。”
当我们将要离开人世的时候,我们可以说:“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生生世世,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轮回无期。生即是死,死即是生。”而不是那一句:“我还会回来的。”
……
人生不长,无常人生,但我们必须永恒自己的信念,追求梦想,让自己的精神不匮乏。我想说,读书真好。接下来的日子,我要好好学习,努力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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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老师不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特别快,从此便上了瘾。后来,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老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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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丰富了我的生活,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自由的天地。正像高尔基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打开书,就像走进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
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提起我和书的故事,这还得从我第一次去新华书店说起。那天,我一走进新华书店,立刻就被眼前琳琅满目的书惊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无所不有,真的是书的海洋!于是我一本接一本地看起来,就像一匹贪婪的“饿狼”。那一天,我第一次体会到书的魅力,读书的快乐。
有一天,我津津有味地捧着一本书。正读到入迷时,妈妈叫我去买一瓶酱油。我一边看书一边走到了小卖铺,张口就说:“小二,拿瓶酱油来!”老板娘顿时瞪大了眼睛,半天没动静。我又喊道:“小二,拿瓶酱油来!”只见店主还是没有反应,我这才恍然大悟,我竟用了书里的语言在说话。我马上改口:“阿姨,对不起,我要买一瓶酱油。”阿姨这才笑呵呵地递给我一瓶酱油。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忍不住捂着嘴笑,笑自己读书太入迷。
上四年级了,我更加喜欢读书了,越看越带劲。妈妈见了这情形,不但不表扬我,反而总是说我要是再这样痴迷杂书“不务正业”的话,就会耽误学习的,这是另一种“玩物丧志”。妈妈给我下了一道圣旨:少看课外书,把数学成绩提高到班里的前10名!天呀,谁叫我的数学成绩差呢?我就像孙悟空被带上紧箍咒,只得乖乖地束手就擒。
离开了书我可怎么活?怎么办?怎么办?我的脑子开始高速运转,对了!我可以用三十六计中的“偷梁换柱”法试试。我从妈妈卧室偷偷拿出我还没看完的《会唱歌的猫》,再小心翼翼地溜进我的房间,把书轻轻放在桌子上,抽出早已准备好的一张A3大小的白纸来,做好书皮包上去,又在上面写上“语文”两个字,看了起来。妈妈来到我的房间,看见我正在看语文书,就走开了,过来一会儿,妈妈觉得不对劲,又来到我的房间,拿过我的书一看,竟然是课外书。妈妈狠狠地批评起我来。正当我抓耳挠腮地想对策时,突然,灵光一现,有了!我急忙说:“您先别急,今天,老师告诉我一个特大好消息,我的征文在区里得了一等奖!”闻听此言,妈妈脸上的表情立马变成了三道弯,笑得像朵花似的。我连忙劝趁热打铁说:“妈妈,看杂书对写作文帮助可大了,从中可以积累许多作文思路和好词好句。”老爸也在一旁陪着说好话。最终妈妈同意我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每天可以看半个小时的书。
就这样,我每天都拥有宝贵的半个小时看书时间,我可以畅游在书海里。心灵只有与书相接,我才会感到生活是如此多彩。书中,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跃然于眼前,在他们的故事里续写我的故事,这感觉真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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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看书,七岁就已经读完了四大名著。我对自己读了这么多的书而感到自豪,而且读书也为我带来许多的快乐。
饱读诗书令我逐渐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我一捧起书就会全心投入其中,陶醉在书的海洋里,如痴如醉,那感觉真是奇妙无比。
而且读书了让我的写作水平提高起来。以前,我写的作文让人看了难以明白,简直是作文方面的“白痴”。妈妈见我写得这么差劲,就买来作文书,要求我每天一定要看三篇以上的作文;爸爸更是经常带我到书店去看书、买书。就这样,我的作文水平提高得十分快,得到了老师的好评。今年六月,我的文章《读〈昆虫记〉有感》还在《现代中小学生报》发表呢。同学们可羡慕我了,我也感到心里乐滋滋的。
读书还为我的课余生活增添了无限乐趣。平时有空闲时间我都会读书,在书中,里面的故事,时而令我高兴,时而令我兴奋,时而又令我深受感动,时而却令伤感……可以说,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我的读书习惯是爸爸妈妈从小培养出来的,我们一家经常一起上书店,一起读书学习,遇到有意思的地方会一起分享。而随着上书店次数的增加,家里的书可以开一家小型的图书馆,我们随手一伸都可以碰到书,这可以使我们“顺手拈来”,肆意地读书。爸爸的书成就了他的事业;妈妈的书增添了她的生活乐趣,以及教导我的资本;我的书——那还用说吗?一家人都爱读书,其乐融融!
读书给我带来快乐,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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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往今来,读书的好处为人们所重视,有人“学而优则仕”,有人“满腹经纶”走上“传道授业解惑也”的道路……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笔者认为读书的好处在于增加了我们做事的成功率,改善了生活的质量。
三国时期的大将吕蒙,行伍出身,不重视文化的学习,行文时,常常要他人捉刀。经过主君孙权的劝导,吕蒙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从此手不释卷,成为了一代儒将,连东吴的智囊鲁肃都对他“刮目相待”。后来的事实证明,荆州之战的胜利,擒获“武圣”关羽,离不开吕蒙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而他的韬略离不开平时的读书。由此可见,一个人行事的成功率高低,与他的对读书,对知识的重视程度是密切相关的。
的物理学家牛顿曾近说过,“如果我比别人看得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上”,鲜花和掌声面前,一代伟人没有迷失方向,自始至终对读书保持着热枕。牛顿的话语告诉我们,渊博的知识能让我们站在更高、更理性的角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读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依然不乏对读书,对知识缺乏认知的人,《今日说法》中我们反复看到农民工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终讨薪无果;屠户不知道往牛肉里掺“巴西疯牛肉”是犯法的;某父母坚持“棍棒底下出孝子”,结果伤害了孩子的身心,也将自己送进了班房……对书本,对知识的零解读让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当他们奔波在讨薪的路上,当他们面对高墙电网时,幸福,从何谈起?高质量的生活,从何谈起?
读书,让我们体会到“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艰辛;读书,让我们感知到“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无奈;读书,让我们感悟到“为报倾城随太守,西北望射天狼”的豪情壮志。
读书的好处在于提高了生活的质量,它填补了我们人生中的空白,让我们不至于在大好的年华里无所事事,从书本中,我们学会提炼出有用的信息,汲取成长所需的营养。所以,我们要认真读书,充分认识到读书对改善生活的重要意义,只有这样,才是一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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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不喜欢读书,却又喜欢读书。当然,这里所指的书,并不是同一个概念的书。
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看连环画。尽管没认识几个字,但通过上面的画也足以让我读懂了其中的几分故事情节。大概到了小学三年级以后,认识的字多了,就喜欢上了看小说。
那时候,我们买不起课外读物,所以我总是在新华书店蹭书看。每天放学回家,总是要在新华书店里看书,直到人家要关门打烊了,才急匆匆的回到家里。当然在那里看的书都是零敲碎打,到底看了些什么书早已是印象全无了。
当时,柴桥镇的新华书店除了卖书之外,还有旧书可以出租,每天两分钱。于是,我一有零用钱,就来到书店借书看。为了看书,往往逃学不去学校里上课,在春暖花开的季节,把书包往油菜田里一藏,躺在绿色的田野里看小说;有时候装肚子痛,钻进蚊帐里面,躺在床上看书,祖母偷看到我在里面看书,也就放心了,不予追究。
因为那时候,我没什么零钱用来借书,所以练就了一目十行的看书本领,厚厚的一本《林海雪原》,只要两天时间肯定看完了,至于不认识字,反正不会影响故事的精彩,就跳过去再说,因为我没时间查字典,当然也没有字典可查。在那个时候,我已经领悟了时间就是金钱。
每天放学回家的时候,在柴桥街上总会有一个孩子,捧着厚厚一本书,边走边看,既不顾及街边琳琅满目的商品,也不顾及来来往往的行人,这就是我。
放寒暑假的时候,我总是急急忙忙的打发完那些假期作业,留下的时间除了和小伙伴玩耍以外,就是看各种各样的小说书,书里面的那些动人的故事情节,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常常使自己也沉浸在书里面的喜怒哀乐之中。记得在读五年级的时候,看了《说岳全传》以后,心里为岳飞遇害风波亭而愤愤不平,在上课的时候写了一首打油诗,诗曰:“东窗设计害忠臣,秦桧夫妇降于金。……,害死岳飞英雄人。”呵呵,年代已久,第三句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那时候,看的大多是古时候的演义小说,如《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三侠五义》、《隋唐演义》以及《西游记》、《水浒传》之类的书籍,到了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开始看一些现代的小说,我记得看过《迎春花》、《苦菜花》、《林海雪原》和《红日》,这些书籍,基本上都是用自己省下来的零用钱在新华书店借的。当然,那时候也看过《红楼梦》,可惜一点也没有看懂;也看过《三国演义》,是半懂半不懂。
大概是只喜欢看课外读物而不喜欢好好读书的缘故,记得在六年级的时候,学校有一位老师在我上学的路上和我边走边谈心,他给我讲了一个唐·吉诃德的故事。大概的意思是,看课外书可以,但不能过于入迷了,否则,唐·吉诃德就是我的榜样了。
尽管这位老师并不是我的班主任,他的话我也不知道对还是不对,然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的读书成绩一定是糟糕透了,否则,他是不会对我说这番话的。
我不知道这位老师姓啥名啥,可是他的一番心意我却永远记在心里,至今不敢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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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全身漆黑的天鹅,沈石溪赋予了它人类的感情与智慧;一个背负使命的猎人,沈石溪赋予了他女子般的温柔与体贴;一段人与自然的情谊,沈石溪赋予了它生死相依的感动。
初读这本书,我以为它只是一本普通的动物小说,诉说着猎人约翰·威廉斯与黑天鹅紫水晶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我对这本书的深入,我发现它更像是大自然的叹息与不满,呵斥着人类因贪婪而肆意破坏自然的愚蠢行为,低吟着自己受到创伤的悲哀。沈石溪希望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他将自己的期望寄托在这只黑天鹅身上,送到读者心中。就像严春友说的:“我们再也不应该把宇宙的其他部分看作只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再也不应该把其他生物仅仅看作我们的美味佳肴,而首先应该把它们看作是与我们平等的生命。”
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微不足道的残疾天鹅幼崽都值得猎人用生命去保护,而在现实世界里,一只贵为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都有可能成为猎枪的耙子。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残忍的对比?这恐怕要问问那些被金钱蒙蔽了的心。沈石溪用自己独有的文笔告诉世人:放下手中的猎枪,不要再让人与动物之间的怨恨延续。当我们砍伐苍天大树时,只听到耳边金币碰撞的声响,却忽略了树木那好似哀鸣的落地声;当我们猎杀动物时,只看到眼前的山珍海味,却忽略了动物那好似的鲜血。这时的人类对大自然没有一丝爱怜,沈石溪正是用笔做武器,来反对这个冷血的世界,也号召每个人,从小事做起,善待自然。
在黑天鹅紫水晶的生活里,有和平、有杀戮、有幸福、有痛楚,让我感动的不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感人至深的爱,紫水晶对小天鹅崽的母爱,约翰·威廉斯对紫水晶一家的关爱,约翰·威廉斯的祖先希望自己的后代拿黑天鹅的血来祭奠他,而约翰·威廉斯却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黑天鹅。不仅仅是因为他令紫水晶的丈夫丧命的内疚,更因为他爱护动物善待自然的本性。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约翰·威廉斯一样,与大自然的一切和平相处,那么世界会更加美好。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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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认识中国字以后,书一直是我不可或缺的好伙伴,徜徉在书中,跟着书中的主角一起喜怒哀乐,陶醉其中……
书是我忘掉烦恼的工具,是我消除疲劳按摩器,爱上了它使我可以茶不思,饭不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书是知识的来源,如浩瀚无垠的宇宙一样,广大无际,是阅读让我进入了书的世界,是阅读让我和书相知相亲,是阅读让我更充实自己的生活。
不知不觉我爱上了它,不知不觉陷入无比疯狂的境界,从此无法自拔。进入书的世界里,跟着主角一起来一场无与伦比的冒险,时而紧张刺激,让人惊心胆跳,时而陷入甜甜蜜蜜的爱情漩涡中,让人沉浸在梦幻浪漫的情境里,越看越入迷;随着剧情,彷佛身历其境,心也跟着起起伏伏,常常会情不自禁,欲罢不能,就忍不住继续看下去,好像一天没有看书,就浑身不对劲,心里好似缺了什么东西。
“书中自有黄金屋。”有钱买好书,有闲就读书,开卷总有益,努力创前途。书,在生活中如果没读书,即使现在每天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打电动,滑手机,玩电脑……等,总有一天,还是会觉得枯燥乏味,因为没读书,少了它充实我的生活,会使我毫无长进,好像与整个世界隔离。
因此,我深深的爱上了阅读,我想它会是我一辈子的兴趣。因为有了阅读,丰富了我的人生;因为有了阅读,使我的人生更精彩,不再是黑白无色;因为有了阅读,使我能度过寂静,远离烦闷,日子变得五彩缤纷,芬芳洋溢!
“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希望大家都能跟我一样爱上阅读,让自己的生活更有趣;也希望大家都能跟我一样拥有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共同一起创造一个充满书香的世界,藉由阅读,让书香充盈我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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