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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梅先进事迹(7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9-12 17:30:02 热度:75

周春梅先进事迹

周春梅先进事迹 篇1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807个字,有9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5分钟,慢速需要7分钟,有154位用户喜欢。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人,1976年出生,2003年6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12日,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先后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在周春梅电脑桌面壁纸上有几个醒目大字——“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

到法院工作以来,她从未办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把坚持原则作为稳住公与私的砝码,坚守公正底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06年初,周春梅进入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再到副庭长,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但她从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从事审判工作15年来,周春梅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力事件,让周春梅的生命戛然而止。向某与周春梅系高中及大学校友,与所在某公司发生劳动纠纷进入诉讼后,要求周春梅向一审、二审法院打招呼,周春梅以法院禁止过问他人所办案件为由,多次断然拒绝。案件进入再审审查后,恰好由周春梅所在的审监一庭负责审查,向某再次请求打招呼依然被拒。后向某到周春梅家中拜访,离开时留下2万元现金和1个金手镯。周春梅发现后多次联系向某退还未果,遂向组织报告情况,最后请同事当面退还了向某所留财物。向某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对周春梅未能帮忙怀恨在心,蓄谋报复,将其残忍杀害。

“她是一名办案有温度、调解有方法的好法官。”

“她不畏权贵、公平正义,让我不会对社会有黑暗感。”

“她的离世,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损失、是人民追求公平正义的损失。”

……身边人谈及与周春梅相处的点滴,都不禁对她的逝世感到痛心和惋惜。

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周春梅先进事迹 篇2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2986个字,有40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10分钟,朗读时长17分钟,慢速需要23分钟,有245位用户喜欢。

在法院工作17年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原副庭长周春梅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因多次拒绝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1月12日,周春梅被人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周春梅的事迹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她的名字,回荡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近日,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表彰大会在湖南长沙举行。人们含着悲痛和怀念,讲述她的故事,追忆她的精神。

不徇私情,用生命捍卫法治尊严

“老陈,快回家,你爱人和保洁员起冲突,被害了!”

今年1月12日,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文曲刚到办公室,便接到学校保卫处打来的电话。陈文曲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春梅这么温柔善良的人,怎么会和保洁员发生冲突?”

陈文曲已经想不起自己是怎么开车回家的了,他只记得车进到地库,小区车位上那滩鲜红的血,把他拉回现实,“我的春梅出事了!”

当从警察嘴里听说保洁员叫“向某”,陈文曲彻底震惊了。“怎么会是她?她是春梅许多次开导、劝慰的老乡、同学。”

可现实就是这样:周春梅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

向某,曾因把部门领导打伤、在微信群发布不利于公司的言论,被解除劳动合同。她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申请检察院抗诉,都没能达到“恢复劳动关系”的目的。

“根据劳动法,以及向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法院依法不能支持她‘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蒋琳说。

其间,向某找到身为老乡、同学,又在省高院担任中层领导的周春梅,请她给审理此案的法官打招呼。周春梅明确表示“这不可能,我不能这样做”。拒绝了向某的非法请求,周春梅又从法律、道义、情理的角度开导、劝慰向某,可向某听不进去。

当案件进入再审审查环节,到了周春梅所在的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向某再次要求周春梅关照。并借口看望周春梅生病的孩子,送来水果等礼物。

陈文曲记得,那天,向某扔下果篮就走,周春梅打开一看,里面有2万元现金和一个金手镯。她连忙追出去,并拨打向某手机。但向某怎么也不接电话。

第二天,周春梅把“礼物”带到单位,交给了审监一庭庭长伍斐,她们商量,派人给向某送回去。来到向某家楼下,向某仍然不接电话,无奈,只能由干警假装“送快递的”,把这些东西送还向某。

“你背叛了我们的友谊。连这点忙你都不肯帮我。”这是向某发给周春梅的微信。周春梅曾向同事刘柳感慨:“这个忙,我怎么能帮呢?她要怪,就怪我是个法官吧。”

“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是周春梅在她的一篇读书笔记中写下的。周春梅拒绝人情干扰,严格公正司法,用生命捍卫了她所坚守的公平正义。

她的离去,激起了政法干警坚决贯彻“三个规定”的更大意志。许多政法机关干警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发表评论,表达“法不能向不法退让,将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不惧暴力,坚定排除干扰、坚持公正司法”的决心。

温柔坚韧,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立着一块警示牌,上面印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第一条便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品、消费卡等钱物……”

了解周春梅的人都知道,她把党纪国法铭记在心,从来不让正义蒙尘。

伍斐告诉记者,周春梅曾在法院纪检部门工作过,她对如何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有着比别人更高的敏感度。

“我的侄儿毕业后,想在律所实习,春梅早早便给侄儿打‘预防针’,她说‘如果以后做律师,要靠自己的本事,千万不要指望婶婶去给你做什么’。”陈文曲说,老家的人知道她在省里法院“当官”,希望她能打听案件,周春梅为此给家人“支招”,“就说我人缘不好,打听不到。”

其实,周春梅“人缘”很好,每一个跟她接触的人,都被她的善良所打动。同事怀孕了,她把沙发让给同事午休,自己在地上打地铺;法官助理在业务上遇到困难,她耐心指导、无私帮助。她的脸上总是洋溢着暖心的微笑。

周春梅是温柔的,又是坚韧的。在她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躺着一封信,上面写道“尊敬的周法官,你是人民的好法官。我们全组村民都敬佩你的办事效率及不畏权贵的作风。”

写信的人叫宋义明,是株洲县石板桥村村民,之所以给周春梅写信,是因为在一起“民告官”案件中,周春梅直指当地行政部门的失误,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成功化解了多年的矛盾纠纷。

听说周春梅被害的消息,宋义明,这位敦厚的汉子失声啜泣,连连说:“这是国家的损失啊!”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中,原告因为工伤,双腿残疾,后来又因单位改制下岗。“她一次次跟当事人原来的工作单位协调,希望能为他争取一个工作机会。20多个电话后,终于等到一个肯定的回答。”法官助理龙菲还记得,那一天,周春梅手舞足蹈,开心得像个孩子。

“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周春梅曾写道。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所办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她曾多次获得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巾帼文明标兵等荣誉。

不忘初心,诠释人民法官职责使命

在湘潭大学法学院,一块巨石上镌刻着“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几个大字。周春梅就从这里毕业。

在湘潭大学,周春梅递交了人生中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入党不是好看好听,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入党不是我的最终目的,最重要的是努力的过程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不变。”在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里,周春梅郑重地写道。

“春梅来自湖南龙山一个贫苦的农村家庭,靠着自己的勤学苦读考入湘潭大学,还获得了湘潭大学校长奖。”追忆这位杰出的校友,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黄德华的脸上满是自豪。

“春梅很有原则,她看不惯不良的社会现象,对弱者怀有一种天然的同情和悲悯。她痛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东西,这种强烈的是非观、荣辱观一直贯穿始终。”周春梅的导师、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回忆。

如今,周春梅的事迹感染着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凶手杀害了铁骨铮铮的英雄,但无法摧毁我们念兹在兹的‘法治精魂’。我们必将秉承周春梅的浩然正气,用毕生的努力去烛照法治前行的道路。”湘潭大学法学院一位学生写道。

陈文曲正是在湘潭大学与周春梅相识、相知的。共同的法治信仰,让他们相爱相守。“我学诉讼法,她学实体法,我们‘公不离婆、秤不离砣’,经常切磋法律问题。”陈文曲回忆,周春梅还总结出自己办案的“32字诀”,法院同事们称为“春梅工作法”。这种热情源于她对法律和法官职业那发自骨子里的爱。

周春梅经常在办公室加班到深夜,梳理裁判思路,撰写法律文书。对她而言,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审判事业,踏踏实实地办案子,是最为幸福的事。

周春梅被害,给家庭带来沉痛打击。她的母亲长时间卧床不起,回想起当年和老伴下岗后,白天当营业员、晚上摆地摊,供养周春梅上学,老人泣不成声。周春梅还有一个弟弟,在长沙开网约车,“这么多年,姐姐从来没有用手中的权力帮过我。”弟弟说。

事件刚发生时,儿子乐乐悲愤不已。陈文曲劝慰儿子:“爸爸妈妈都是学法律的,面对歹徒,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要用理性、用法律去解决问题。”原本准备读理科的乐乐,现在选择读文科,他说,他想学法律,将来也要像妈妈一样,做一个好法官!

周春梅的女儿还不到3岁,不知道“妈妈走了”是什么意思,还以为她只是出远门,总有一天会回来,时不时地“找妈妈”。

“春梅,春天来了,梅花开了,但你却再也见不到了。”陈文曲哽咽着说,“你用鲜血换来了全社会对法官的更大理解和支持,让‘防止干预司法’的规定广为人知。法官们能够沉下心来,安安静静地、踏踏实实地办好案,以公正裁判守护人间正道、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这就是对春梅最好的怀念。”

周春梅先进事迹 篇3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657个字,有8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6分钟,有292位用户喜欢。

在周春梅电脑桌面壁纸上有几个醒目大字——“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

到法院工作以来,她从未办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把坚持原则作为稳住公与私的砝码,坚守公正底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06年初,周春梅进入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再到副庭长,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但她从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从事审判工作15年来,周春梅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力事件,让周春梅的生命戛然而止。向某与周春梅系高中及大学校友,与所在某公司发生劳动纠纷进入诉讼后,要求周春梅向一审、二审法院打招呼,周春梅以法院禁止过问他人所办案件为由,多次断然拒绝。案件进入再审审查后,恰好由周春梅所在的审监一庭负责审查,向某再次请求打招呼依然被拒。后向某到周春梅家中拜访,离开时留下2万元现金和1个金手镯。周春梅发现后多次联系向某退还未果,遂向组织报告情况,最后请同事当面退还了向某所留财物。向某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对周春梅未能帮忙怀恨在心,蓄谋报复,将其残忍杀害。

“她是一名办案有温度、调解有方法的好法官。”

“她不畏权贵、公平正义,让我不会对社会有黑暗感。”

“她的离世,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损失、是人民追求公平正义的损失。”

……身边人谈及与周春梅相处的点滴,都不禁对她的逝世感到痛心和惋惜。

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周春梅先进事迹 篇4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2214个字,有24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8分钟,朗读时长12分钟,慢速需要18分钟,有173位用户喜欢。

不知不觉,又到了1月12日,雾霭沉重、叶落霜寒,春梅,我们想你了。

对于我们来说,因为思念,这一年过得格外漫长。去年的今天,你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天涯路远难相见,愿思念可抵万水千山。今天,我们将心里的话以墨作帆说给你听。

春梅,你放心,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时刻感受到组织强有力的支持和关心,感受到全社会的理解与认同。

2021年11月26日,新时代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你坚守“三个规定”、捍卫公平正义、为民办案的事迹和故事,引人潸然泪下,现场爆发了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既是对你的肯定,更是来自每个人心底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这一年来,你的名字写进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全国两会之际,全国人大代表纷纷点赞、称颂你的事迹。周强院长来湘看望慰问你的家属,为你追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湖南省委追授你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CCTV2021年度法治人物”“新时代政法英模”等各项荣誉纷至沓来。

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学习宣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你的名字和事迹被编入《人民法院英模事迹选编》。湖南法院组织“周春梅法官”宣讲团全省巡回演讲,开展“对标先进找差距”“履职尽责当先锋”活动。

你的精神激励着我们,你的事迹广为传颂。在全国的政法干警中,在三湘大地的党员干部群众中,春梅事迹成为榜样的力量召唤前行,广大政法干警擦干泪水,抱定信心:“春梅法官的离去,更加激起了我们践行_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意志,增加了我们‘法不能向不法退让,不惧暴力,坚持公正司法’的决心!”

女法官遇刺牺牲前最后一句话,让人泪目,更是一经发布就登上热搜,引发全国网友的强烈共鸣,广大网友高度赞扬你用生命捍卫公平正义,树立了一座新时代人民法官的精神丰碑,是“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的生动注脚。大家为失去一位好法官扼腕痛心,对“打招呼”深恶痛绝,公平正义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

你的鲜血不会白流,加强法官的权益保护,是我们对逝去战友最好的安慰,也是对那些牺牲者最好的交代。加强法官依法履职的权益保障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呼吁,全方位、广覆盖的法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纷纷出台,威胁、侮辱、诽谤、伤害法官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春梅,你放心,“三个规定”已成为全体法院人共同坚守的信仰。

这一年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在全国法院升级上线,填报情况纳入队伍教育整顿重点内容,全国法院积极推行“三个规定”制度,规范填报工作,让逢问必录成为每一个法院人的行动自觉,“三个规定”成为我们共同坚守的信仰。

追寻着你的脚步,坚守着你的信仰。

湖南法院干警公开作出承诺签订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发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出台《关于严格禁止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规定(试行)》《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规定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这一年来,湖南法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法官办案等重要事项填报“三个规定”信息2758条,全省三级法院党组成员共带头填报783次,“一把手”填报187次,是2020年全年填报数近20倍。

我们更要让全社会都了解这项制度,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给法院“打招呼”是行不通的,任何人说情不仅没用而且会被记录在案。让坚守“三个规定”、捍卫公平正义成为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

春梅,你放心,你案头的案卷由我们一棒接一棒审理。

又到年底办案忙,晚上走进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审判大楼灯火通明,同事们正在紧张忙碌的工作,和你同一间办公室的刘柳刚刚质证开庭回来,紧接着又接起了当事人电话,她的办公桌又摆满了层层叠叠的案卷,你所在的审监一庭人均办案256件,位列全院第一,这里还一如你在时的模样,紧张忙碌、高效团结。

这一年来,我们埋头苦干、忘我工作,湖南法院广大法官奋力拼搏、无私奉献,审判绩效再创新高,全省法院新收案件120.2万件、结案116.5万件,法官年人均结案221件,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1%。我们奋勇争先,多项工作跻身前列,诉源治理、刑事、行政、环资审判等10项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作经验发言,21个集体、23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你追我赶、争创一流已成为湖南法院工作常态。

春梅,你放心,乐乐和圆圆的成长由我们默默守护。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乐乐正在备战考试,这个学期他懂事不少,成熟许多,成绩保持在全校前茅,数学等几门科目拿到月考“单科王”,学习之余还能在篮球场上看到他矫健投篮的身影。同班同学的妈妈严阿姨,经常一起接送小孩上下学:“乐乐在我们面前那种温润的笑脸,乐观、积极向上,设身处地为别人考虑,生活节俭,继承了春梅的优点。”

圆圆长高了,已经上幼儿园了,问她谁最美的时候,她忽闪着长睫毛、毫不犹豫地说:“我的妈妈最美!”

2022年1月7日下午,庭里的同事自发筹集慰问金,默契地来到家里看望春梅的父母。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庭长伍斐说:“两位老人家身体还算硬朗,我们力所能及做一点点,希望春梅的家人早点走出悲痛,重新快乐生活,我相信这也是春梅的心愿。”

你离去一周年,这一天是寄托哀思的日子,也是走向新生的日子。

梅迎逆寒自香远,水凝冰霜更高洁。告别,为了逝者,亦为生者。对逝者而言,最好的怀念是记得,也是放下。春梅,你是奉献生命的勇士,你希望每一个生者幸福健康,将生的美好给予他人。坚强、更有意义地活着,是每一个生者的责任,这样才能告慰逝去的战友。

春回大地,梅花再开。春梅,你放心,你播下的法治梦想种子正在生根发芽,让我们带着对你的思念,用个人的奋斗叠加成时代的进步,去追逐法治事业的星辰大海,共同守护公平正义的灿烂明天。

周春梅先进事迹 篇5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798个字,有3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3分钟,朗读时长5分钟,慢速需要7分钟,有221位用户喜欢。

周春梅,女,苗族,1976年1月出生,湘西自治州龙山人,中共党员,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法学硕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她曾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21年1月12日,周春梅同志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周春梅怀揣主持正义的法官梦想,从湘西大山深处来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7年来,她刻苦学习、勤奋钻研,作风务实、勤勉敬业,早出晚归、超额工作成为常态,但她始终满怀激情、甘之如饴,嘴边说得最多的是“不要忘记为什么来法院工作”。她善用法理、明辨是非,始终坚持“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司法理念,以女性细腻耐心的情感触角和亲和专业的司法形象,努力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办案效果。她心系群众、公心持正,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为目标,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化解纠纷,近两年来带领团队公正、高效、妥善审结了1000余件民事再审审查及再审审理案件,新冠疫情期间为了及时妥善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她创新通过云开庭方式为民服务,积极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她清廉自守、志行高洁,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她用实际行动捍卫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用宝贵生命谱写了一曲坚守司法公正的壮丽凯歌。

省妇联号召全省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学习她坚守初心、不辱使命的政治品格;学习她捍卫正义、无私无畏的崇高信仰;学习她不负重托、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她勇挑重担、敬业奉献的担当精神;学习她清正廉洁、不徇私情的高尚情操,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和更扎实的作风,拼搏进取、担当作为,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周春梅先进事迹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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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年的时间里,周春梅曾面临着很多次选择。

2020年,时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的周春梅,多次收到同乡向慧帮忙“打招呼”的请求,她拒绝得很笃定:“这不可能,我不能这样做。”

一次,向慧借“上门拜访”的名义,留下装着贵重物品的水果箱,意图行贿。周春梅看到后,将“礼物”全数退了回去。

向慧的纠缠变本加厉,周春梅不断收到威胁的信息。遇害前,她因为担忧自己的孩子被报复,在办公室里情绪失控。但她告诉同事:“放心,我绝不会向这种歪风邪气低头。”

2021年1月12日,时年45岁的周春梅在上班路上,被向慧残忍杀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又一次做出了选择。

事情始于2019年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

因不服公司采用“末尾淘汰制”降薪调岗,向慧将女领导打伤后,被公司开除。她将此事起诉到法院,请求恢复劳动合同关系。为了胜诉,向慧找到了自己的高中兼大学校友周春梅,希望她利用职权,帮忙“了难”。

同乡有难,周春梅并未坐视不管。她耐心地疏导向慧,从法律上帮其理性分析,但这些行为在向慧看来,都不是“真心帮忙”。因为只要向慧提出让她“出面打招呼”的请求,便会被严词拒绝。

一年间,向慧软硬兼施、纠缠不断。从打“友情牌”到行贿送礼,再到威胁恐吓,却始终踢不动铁板。诉讼结果的不如意,让向慧逐渐心生怨恨。在她眼里,未参与此案审理的周春梅,成了她失败遭遇的“始作俑者”。

2021年1月,向慧在周春梅居住的小区应聘保洁人员。1月12日,周春梅像往常一样乘坐电梯到地下车库,前往湖南高院上班。电梯门打开,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发生了。

根据警方还原的犯罪现场,周春梅从遇到向慧到受伤倒地,中间经历了十分钟。在这十分钟里,她们可能有过交谈、进行了搏斗。最后,周春梅的头颈部被向慧捅刺十余刀,身受致命伤,鲜血外涌。

幸好,听到打斗声的邻居赵明桥冲上前将向慧拉开。奄奄一息之际,周春梅挣扎站起,想要走到电梯边,又听见向慧污蔑:“她不肯帮我,她害我,她们法院合着来害我。”听罢,她拖着重伤的身体,折返了回来!

“你完全错了!法院判决是公正的。即便是我死了,你的事情也是不可能的!”

这是生命的最后一刻,周春梅做出的选择。

周春梅离开后,她的办公桌上,还放着没有读完的案卷。

在周春梅的办公桌抽屉里,静静躺着一封信,上面写着:“尊敬的周法官,我们全组村民都敬佩你的办事效率及不畏权贵的作风。代表我们组民对您表示深深的敬意。”

写信的人叫宋义明,是株洲市渌口区石板桥村村民。之前,在一起持续时间长、案情复杂的“民告官”案件中,周春梅直指当地行政部门的失误,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成功化解了积压了30年的矛盾纠纷。

得知周春梅被害的消息,宋义明流下了泪水:“这是国家的损失!”

周春梅,人如其名,像一株默默吐芬的梅花。她来自于湖南龙山的一个贫苦的农村家庭,靠着勤学苦读考入湘潭大学,又在往后的日子里,将全部青春奉献给了审判事业。

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几本案卷,周春梅总是较晚才去食堂。她对于案件的态度极其认真,即使是非常简单的民事纠纷,也在庭前认真做好审判预案。为了听懂当事人的地方话,每次开庭前,周春梅都熬夜“补习”当地方言。

“我的侄儿毕业后,想在律所实习,春梅早早便给侄儿打‘预防针’,她说‘如果以后做律师,要靠自己的本事,千万不要指望婶婶去给你做什么’。”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说,老家不少人知道春梅在省里法院工作,她与他们“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家里的门。

与严厉的工作作风不同,私下的周春梅温柔,爱笑。同事怀孕了,她把沙发让给同事午休,自己在地上打地铺。她喜欢用名字的最后一个字称呼熟悉的女性,包括向慧在内,周春梅在微信里一直称她为“慧”。

甚至,在最危急的关头,她仍然顾及着他人的安全。1月12日,在周春梅与向慧搏斗过程中,赵明桥经过地下车库,见状上前拉扯向慧。当时,已经血流不止的周春梅的第一句话不是“救救我”,而是提醒赵明桥,“小心,她手里有刀。”

在周春梅遇害后的一个多月里,赵明桥持续地处于失眠状态。

那一年,也是赵明桥儿子的高考年,填报志愿时,这个18岁的理科生郑重地填下了“法学专业”。

如果说,向慧的所作所为是“人情社会”的一例极端投射,周春梅则与其恰恰相反。她始终不徇私情,坚守法治信仰。这样一名真正的“人民法官”的牺牲,在激起社会哗然的同时,撼动着周遭,也影响着更多的人。

“这并不是完全被动的袭击,而是春梅明知威胁的存在,却迎面碰上的一种主动的选择。”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孙建立说,春梅是法治建设道路上当之无愧的英雄模范。

作为向慧故意杀人案的一审公诉人,长沙市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黄婷告诉记者,同样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同样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在办案的过程中,内心十分煎熬。

“我敬畏法律,但有时候也会觉得司法的权威高不可攀,可周春梅告诉我、告诉世人,那并不高高在上,它一直在每一个恪守职责的司法人的身边。”黄婷深深叹道。

她的离去,让许多政法机关干警更加坚定了“法不能向不法退让”的决心。“三个规定”,成为刻在法院人心中的共识。

据悉,2021年1至2022年4月,湖南法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法官办案等重要事项填报“三个规定”信息6429条,是2020年全年填报数的45.6倍。“逢问必录”,已成湖南法院新常态。

在2021年、2022年连续2年全国两会上,周春梅的事迹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她的名字,回荡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周春梅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凡是肉身,总有软肋。周春梅却用生命证明,法治精神的脊梁不会摧折。

周春梅先进事迹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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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梅,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她是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及行政案件,多次被评为湖南高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2021年1月12日,她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魏晶晶,生前任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四级高级法官。她十余年如一日扎根审判一线,主动请缨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将宝贵的青春毫无保留地奉献给审判事业。2020年12月10日,她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殉职。

决定指出,周春梅、魏晶晶同志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是新时代中国女性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无私奉献的优秀榜样。

决定号召广大妇女向周春梅、魏晶晶同志学习,学习她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们克己奉公、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学习她们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_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岗位建新功,奋斗新征程,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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