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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绩管理制度范例(七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54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范例

第1篇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范例

一、各科任课教师、基础部、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各负其责。

二、基础部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基础部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基础部有责任通知各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三、各系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系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各系有责任通知各学生,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3、各系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包括文化课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同时处理好相关问题。最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四、教务处的责任

1、要求、督促基础部及各系管理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并按规定报送。

2、依据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按学年、学期、课程、学时及考试或考查的内容另行制表加以记载。在进行成绩记载时,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存档备查。

3、学生毕业前,依据平时对每个学生成绩的记载,填写《毕业生验印审批表》,并为学生处建毕业生档案提供学生成绩单。

五、学生处的责任

1、学生处作为全校学生管理的部门,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

2、对于毕业年级的学生成绩,要与教务处认真核对,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要求与说明

1、需基础部、各系填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2、成绩单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3、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任课教师、基础部、所在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确认成绩有误,需及时报教务处加以更正。

4、学生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常考试(考查)相同,需在补考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5、教务处作为全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不接待学生个人有关成绩的查询。

第2篇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范文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

一、各科任课教师、基础部、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各负其责。

二、基础部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基础部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基础部有责任通知各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三、各系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系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各系有责任通知各学生,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3、各系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包括文化课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同时处理好相关问题。最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四、教务处的责任

1、要求、督促基础部及各系管理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并按规定报送。(本文由文书帮小编编辑提供阅读)

2、依据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按学年、学期、课程、学时及考试或考查的内容另行制表加以记载。在进行成绩记载时,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存档备查。

3、学生毕业前,依据平时对每个学生成绩的记载,填写《毕业生验印审批表》,并为学生处建毕业生档案提供学生成绩单。

五、学生处的责任

1、学生处作为全校学生管理的部门,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

2、对于毕业年级的学生成绩,要与教务处认真核对,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要求与说明

1、需基础部、各系填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2、成绩单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3、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任课教师、基础部、所在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确认成绩有误,需及时报教务处加以更正。

4、学生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常考试(考查)相同,需在补考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5、教务处作为全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不接待学生个人有关成绩的查询。

第3篇 某街道小学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制度

街道小学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制度

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是考察和评定学生学习状况的依据,是促进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力求上进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考察和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状况的必要途径。

一、考核形式

(一)统一考核

1、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期末由市命题的考试。

2、每学年指定学年进行由市、区命题的大型统考。成绩上报,成绩优异给予表彰奖励。要求教师对上述考试情况作认真的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并上报学校。

(二)平时考核

1、月考制度

各学科要把每个月的月考纳入学科计划、进度中,并按期执行。月考由学科教师命题,要双基和能力并重,一般双基占70%,能力占30%,向学生公布成绩并作讲评和分析。

2、课堂提问及课堂小测验

课堂提问及课堂小测验是促进学生及时复习、回顾功课的手段,也是平时成绩考核的重要途径。此环节也要制度化,一般可占课堂5到10分钟左右,每次提问,测验要记分,并当众公布。

3、实验操作

科学等有关学科要注意考察学生的实验操作和动手能力,应保证考核次数,并记录成绩,视为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效果处理

学期成绩评定,按优、良、及、不及的标准进行,并填入素质评价手册中。

三、科学分析

每次考核后都要做客观的分析,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恰当处理,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促进和提高今后的教学工作。

第4篇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

一、各科任课教师、基础部、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各负其责。

二、基础部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基础部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基础部有责任通知各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三、各系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系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各系有责任通知各学生,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3、各系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包括文化课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同时处理好相关问题。最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四、教务处的责任

1、要求、督促基础部及各系管理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并按规定报送。

2、依据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按学年、学期、课程、学时及考试或考查的内容另行制表加以记载。在进行成绩记载时,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存档备查。

3、学生毕业前,依据平时对每个学生成绩的记载,填写《毕业生验印审批表》,并为学生处建毕业生档案提供学生成绩单。

五、学生处的责任

1、学生处作为全校学生管理的部门,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

2、对于毕业年级的学生成绩,要与教务处认真核对,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要求与说明

1、需基础部、各系填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2、成绩单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3、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任课教师、基础部、所在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确认成绩有误,需及时报教务处加以更正。

4、学生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常考试(考查)相同,需在补考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5、教务处作为全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不接待学生个人有关成绩的查询。

第5篇 兴东小学小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度

东兴小学小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度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完善小学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的改革,特制定《小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

一、实行等级制的目的

1、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使小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成长。

2、积极引导教师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素质培养。

3、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办学方向上的导向作用,促进学校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

4、大力改变社会、家长对学生片面的期望,创设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二、等级制评定的内容

1、评定的范围包括学生按规定所学的全部课程。

2、评定的内容包括学科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活动课侧重参与程度及效果。

三、等级制评定的形式

1、小学各年级淡化期中考试。小学升初中实行就近入学,对口直升。

2、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学业成绩评定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3、加强平时学生学习过程的作业检查和单元检测,针对作业和检测结果评定等级并写出指导性评语。

4、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口(耳)试与笔试结合、笔试与操作结合、开卷考试与闭卷考试结合、知能考试与行为考核结合,期末考试与平时考查结合等形式。

5、期末进行终结性考试。

四、等级制评定的操作

操作原则及程度:判断正误,综合权重,评定等级。

1、命题考试。依据市统一制定的《考试标准》,各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三个部分构成。

2、评卷定等。由学校按市统一制定的评卷定等标准评定等级。

首先,对卷面考查判断正误。一、二年级按正确率90%以上为优秀、80%以上为良好、60%以上为及格,其余为不及格的标准。其他年级按正确率85%以上为优秀、75%以上为良好、60%以上为及格,其余为不及格的标准,评定出每部分的等级。

其次,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部分的等级为基准,兼顾综合能力部分的等级,评定出卷面等级。

教师在学生作业上要评写定等级,必要时可作出诊断性评语、指导性评语和鼓励性评语。

3、统计分析。学业成绩以班级、学校为单位,统计及格率、优秀率。

质量分析要根据课程特点,分项各类统计正误率,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第6篇 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补考制度方案

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补考制度方案

为了加强学风、考风的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现拟对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实行补考制度,具体做法如下:

一、补考学生的确定

1、每学期期末各科任教师根据学生平时作业成绩、测验成绩以及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成绩,于学期结束前确定各科总评成绩(100分制),其中作业占10%,平时测验占20%,期中考试占30%,期末考试占40%。若没有参加期中或期末考试,则另一次考试占70%。总评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补考学生。

2、各科任教师在学期结束前确定自己所教班级的补考学生名单,由教学组长收齐交给级组长,再由级组长统一交到学校教导处。班主任要在学期结束前通知补考学生,为下学期初的补考做好准备。

二、补考时间及安排

1、补考时间为每学期的第二周星期天,由教导处统一命题及安排考试,各级组长及相关科目的教学组长协助。

2、补考考试卷由教导处统一装订,由教学组长评卷,级组长负责登分。

三、补考成绩的评定

各科任教师根据补考成绩,再结合平时作业、测验、期中考试的成绩(各项所占比例见第一大点的第1小点),确定最后的总评成绩,若及格的则评定为“补及”,若不及格的则评定为“补不”,并及时把最后的总评成绩交给班主任,再由班主任把它填入《学生档案》。

四、对补考不及格学生的处理

每学期考试科目共有三科不及格(补考后)的学生,初三、高三毕业时只发《结业证书》。

本方案自2023年1月起实施。

z一中才培学校教导处

第7篇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评定及考务管理制度

州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评定及考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成绩评定及考务管理工作,参照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械工程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课程的总评成绩应考核学生的学习过程表现以及对该门课程要求的技能和知识的掌握情况。

2、跨学期的课程的成绩应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学习过程表现以及对该门课程要求的技能和知识的掌握情况,一门课程只给一个总评成绩,跨学期的课程由不同教师任教的,未终结学期的任教教师应在学期结束前将有关考核资料整理好交到系办,由最后学期的任教教师评定总评成绩。中加班另有规定除外。

3、有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应综合学生在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习过程表现以及对该门课程要求的技能和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学生经学习能完成该门课程实践环节要求的工作任务作为主要考核依据。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由不同教师任教的,由指导实践环节的教师评定总评成绩。

4、考核方式应与课程的特点、教学目标相适应。系部鼓励考核方式改革,如分层次考核、项目考核等,考核方式改革方案应事先报教研室和系部批准,并向相关学生公布后才能实施。

5、原则上同专业平行班应采用统一的考核方式和内容,教学目标、课时相近的同一门课程也可以统一考核方式和内容。系部鼓励考教分离。

6、学生的学习过程表现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完成情况等方面因素。

7、有理论考试环节的课程,系部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指定命题教师。实践环节的考核由指导教师负责。

8、理论考试的时间原则上为85分钟。试卷必须体现教学目标的要求,做到内容适宜,配分合理,标准答案应附配分方案,原则上得分的最小单位为0.5分。命题难度应呈梯度型,大部分同学经正常复习应能够取得及格分。

9、命题教师接到命题通知后,应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试卷交所在教研室主任和系教学副主任审定,并连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及试卷审批表(附带试卷的电子稿)送交系办。

10、试卷必须妥善保管,命题教师、系办分别负责试卷移交到系办前后的试卷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卷内容,违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11、系办负责考场、监考教师安排。原则上监考教师的监考场次应集中安排。所有任课教师都必须根据需要担任监考教师。监考教师不得私自调换监考场次或找人代替监考,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12、系办安排专人负责考务工作,负责考务的工作人员应至少在考试1天前印刷、装订好试卷,并对照标准卷、考试班级、人数检查试卷有无缺漏,根据考场安排整理试卷并装袋。以上工作应在封闭的环境进行,避免无关人员到场,并及时将试卷装入保管箱上锁。

13、负责考务的工作人员在考试当天提前10分钟以上到考务办公室发放试卷,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回收试卷,妥善保管,并通知主考教师及时取回试卷批改。

14、监考教师应带齐所有的考试资料提前1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到达考场,宣布纪律,整顿考场秩序,清查考试人数,检查学生证件,待开考铃响后方能发放试卷。

15、监考教师应严守岗位,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认真巡视考场,督促学生遵守考场纪律。发现学生作弊行为必须固定证据,通知学生本人,并在《试场情况记录表》上如实登记,报系部处理。

16、监考教师应在考试终了前10分钟提醒学生掌握时间,考试终了时及时收卷。考试结束后,必须清点试卷,填写《试场情况记录表》连同试卷送交考务办公室。

17、主考教师考试时必须到场处理考试有关事宜。如确实因出差等事宜不能到场,经批准可委托能处理该门课程考试事宜的教师代理。

18、系部领导应巡视考场,检查、督查考试工作。

19、主考教师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批改试卷,评定成绩,并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经审批后上报成绩。主考教师应及时整理与考核有关的资料,交系办归档。

20、试卷批改时,应严格执行标准卷的配分标准。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组成成绩的各部分因素比例要求折算成绩,不得随意拉高或压低分数。

21、学生对成绩有争议,经本人申请,履行审批手续后,可查分。如有差错,主考教师应及时履行纠正手续。

22、系办负责学生成绩考核有关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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