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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图书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6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第1篇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1、教职工借书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馆内查阅。

(4)每次限借书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2本,教师不得超过4本。

(5)每次借书期限为:新期刊限借一本,借期为2天,旧期刊限借三本,借期为5天。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2、学生借书制度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书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书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 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书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 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行政处理。

不得故意损坏书刊或在阅览桌上涂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第2篇 x中学生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进和县拔的图书,一律都收入图书室进行登记造册,贴上标签,归类存放在书架上,图书室和书架上要保持干净、整洁。

二、凡本校师生都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借书。借书前,要先办理借书卡,办卡时学生每人交30元押金,每张卡使用一年,卡上必须盖有图书管理章才有效。

三、学生每次只能借一本,并且要限期一个月归还。

四、借书人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不得在书内外涂写,不得转借和破损。更不能丢失,否则按书价翻一倍赔偿。

五、图书归还时,要经管理员检查,没有涂写、破损方可放回原书架存放,才可退回押金。否则要根据图书破损情况扣留押金。

第3篇 实验中学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4篇 某外国语中学图书室规章制度

外国语中学图书室规章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漏、防霉、防蛀工作;图书室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壳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阅读时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

5、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图书室借书须知

一、凭本人借书证借书,教师为5册,期限一个月;学生为2册,期限15天。请及时归还。

二、本室实行全开架借阅,借书时,请将抽出但又不打算借的书放回原处切误乱放,以免造成藏书排架混乱。

三、请爱护图书,还书时若发现图书有污损缺页,则按原书价赔。为了分清责任,请每次借书时将所借图书当面检查,如有破损或缺页,须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破损章后方可借出。

四、若丢失图书,请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

五、工具书及精装本图书概不外借,可在本室查阅。

六、保持室内整洁,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不在室内聊天、喧哗,不乱扔纸屑杂物。

开放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有阅读课的班级按阅读课借阅图书。

其余班级借还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

遗失、损坏书刊的赔偿规定

一、图书馆图书报刊是学校的财产,爱护书刊是每个师生应尽的义务。读者应养成爱护书刊的良好习惯,对所借书刊不得遗失、损坏、拆散、剪裁、圈点和涂划。

二、所借书刊如有遗失时,以购同版本或新版本书刊赔偿为原则,赔偿的书刊必须整洁完好。

三、损失图书在购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普通单册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2)孤本、善本及有收藏价值的珍贵书刊,按原价或估价的5倍赔偿。

(3)成套书刊,如丢失1册,按全套价的2倍赔偿,剩余书刊留馆使用。

四、圈点涂划、污损书刊者,一般图书每页罚款0.5元,图表画页类每页罚款2-5元。凡故意拆散、剪裁、撕页者,按原书价5倍罚款。

五、凡属偷窃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处以每本30元以上罚款,同时收回借书证,并通学校学生处严肃处理。

遗失、损坏图书、期刊的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制度: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

第5篇 南沙中学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

沙南中学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

一、图书室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阅学生须凭本人借书证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每学期放学前两周归还图书。

2、借书时需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每位学生每次借书可借阅图书一册,半月之内归还,否则停借一次,暑期期间按指定时间可借两次。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现价赔偿。若无现价则按同等页数,同类书的最低价赔偿。成套书只要遗失一册,须按成套遗失处理。若故意损坏书籍则加重处罚。

二、阅览室

l、开放时间每天中午12:00-1:00,下午5:00-6:00

2、借阅办法:凭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每人每次可借书或杂志一本,借阅报纸后应放回原处。

3、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将书报杂志带出阅览室,不可以借用他人证件,不准在阅览时大声喧哗。

4、爱护书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6篇 中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保卫制度

中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保卫制度

为搞好学校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提高各部位治安防范意识,学校对重点防范部位――图书室、阅览室制订以下制度:

一、思想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抓,坚持经常性指导督促、检查。学校每月对图书室、阅览室安全情况检查一次,每年安排一次全校性安全教育。

二、图书室、阅览室管理人员要把安全防范列入日常工作范围,思想重视,确保安全。

三、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对学校配备的防火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四、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每天下班要检查好水电开关,关好门窗,保证全年不发生一次不安全事故。

五、学校每月对各部位安全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全年对部位安全进行综合评比,并纳入学校评比范围。

第7篇 中学图书外借管理制度

河天中学图书外借管理制度

1.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图书资料。借书证不得借给他人使用。补证须交10元,凭财务室收据到图书室办理。

2.进入借书处,不准大声喧哗。图书浏览后须插回原处,书包、手提包不得带入图书室。

3.图书一律分类上架,借书实行开架,还书由管理员统计表后上架。

4.古籍、贵重书、工具书、教师教学资料用书一律不向学生出借。

5.教职工限借30册,借期一学期150天;续借期15天;学生限借2册,借期15天。超期需办理续借手续。无正当理由超期,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借阅。

6.读者要保持环境整洁,爱护公物。不得将书刊卷折、撕页、涂抹,一经查实,视其情节,处以罚款或赔偿。

7.读者遗失图书一般按原价3倍赔款。污损书刊,如不影响内容完整,按书刊定价30%至原价赔偿。多卷书刊损坏、遗失其中一册的以成套价格赔偿。对有意破坏书刊、盗窃书刊或谎报遗失者,除照章赔偿外,应视其情节轻重,上报给予适当的罚款。以上污损或遗失书刊,未赔偿、处理前停止借阅。

8.学期结束,学生所借图书、资料必须全部归还,超期不还者,作罚款处理或取消借阅资格;学生毕业、休学、转学离校前必须还清图书、资料,持证明去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第8篇 中学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制度

经搬中学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制度

1、管理员必须及时认真做好图书的签收,登记、编目、造册、回收工作。

2、学生借书由各班借书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借阅前,借书员应及时了解本班学生所需的图书书目.借书时间一般为两周一次,期限两周。

3、教师借书可视具体情况掌握,每人限借教学参考书五册文艺书籍三册,学期结束前应归还,工具书概不借出,可在资料室内查阅使用。

4、教育教学期刊应视为重要资料,不得随意出借,年底资料员应做好回收、整理。装订,编目,造册工作。

5、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画点、涂圈或做其他任何记号。如有污损、遗失,视具体情况,处以书价的2-4倍罚款。

6、制订购书计划。学校每年从行政费和预算外资金中适当拨款添置图书,购书需经教务处同意,方可交图书管理员签收、造册、私自购置的非教学用书一律不予签收和报销。

管理员要不断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图书借阅系统,准确编目造册,按类上架,并向师生推荐优秀书目。要利用时间修补破损的图书和资料,提高其周转率和利用率。

第9篇 洋思中学图书馆借还书制度

思洋中学图书馆借还书制度

一、图书馆采用全开架计算机自动化方式借阅图书资料。上午对教工开放,下午对学生开放。

二、读者在借书处出示本人借书证或还书后,领取代书板,进书库选书。选书时,请将代书板插入所取图书空位。不借时,将图书放回原处,收回代书板,不可将图书随便移动架位。选好图书后,到借书处将图书和本人借书证及代书板一并交管理人员,待电脑输入完毕,从警报仪通道内走出,至微机柜台借书处取书和证。

三、学生读者每次可借书2册,借期30天;教师读者每次可借书10册(其中8册为教学参考资料),借期六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每天收逾期费0.2元。经发催还通知单后,逾期30天内仍不还书者,作图书遗失处理。图书馆的报纸杂志仅供在馆阅览,不得外借。

四、爱护书刊资料,读者所借图书如未看完,请夹一纸条,千万不要折叠,看到重要的地方,千万不要划线、圈点、批注甚至剪裁,否则按图书损坏或遗失制度赔偿。

五、馆藏图书中,各种辞典、字典、百科全书、年鉴、手册等工具书及画册、绝版书等,概不借出。

六、读者借阅图书时,请勿带非学习用品进馆。进馆后,请勿触摸各种设备,勿吸烟、随地吐痰、乱抛杂物、大声谈笑,乱拖桌椅,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学习氛围。

第10篇 洋思中学图书损坏和遗失赔偿制度

思洋中学图书损坏和遗失赔偿制度

一、图书损坏,赔偿规这如下:

1、轻度损坏图书按书价的10%至50%赔偿;

2、严重损坏图书接书价的3-5倍赔偿。

二、图书遗失,赔偿规定如下:

1、一般图书遗失按书价的3倍赔偿;

2,精装书、线装书、紧俏书以及利用价值较高的图书按书价的5倍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一本,视同整套图书赔偿;

4、读者遗失或损坏图书后,请及时到馆办理赔偿手续,逾期须交滞纳金。

三、读者借阅图书资料逾期超过30天,经过催还尚未来馆者,暂停借阅,图书馆并通知学校财务室,从其工资中扣除赔款后,方可借阅。

四、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请节严重者,送交学校处理。

第11篇 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借阅制度

中学(学校)图书阅览室借阅制度

一、学校图书只供本校职工和学习借阅。

二、学生借阅图书采用以班为单位,指定借书委员统一借阅。

三、本校学生以班为单位,集体借阅,每次可借10本。

五、学生借书期限:一般为一周,可续借。续借手续由借书委员来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满必须归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凡借阅图书,必须妥善保护,不能随便乱写、乱画、乱扯。所借图书若发现有破损、污染、缺页等情况,应赔偿制度赔偿。

七、高三学生必须在毕业前还清借书。不按期归还者,经学校同意扣发毕业证或升学准考证。

八、珍本、孤本和内部参考书一律不外借。

九、职工调离本校者,必须归还所借图书。

第12篇 潜江中学学校图书室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校师生均可向图书室借书。借书时师生都要履行签字手续。

2、教师借阅书籍,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册,借期不得超过2个月;学生借书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册,借期不得超过1个月。

3、认真履行还书手续,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履行续借手续。

4、大型工具书及部分奇缺、贵重图书,只限室内查阅,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5、师生要爱护图书,精心保管,不得污损、圈点、勾画、作批、剪裁。借书时当面检查,如有损坏需提出声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6、凡教职工调离本校,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7、不得委托他人代借图书或为他人借书。

8、师生所借图书如出现污损、圈点、勾画、作批、剪裁等情况及出现遗失或逾期故意不还的,照章赔偿。

9、凡需赔偿的图书原则上需赔偿丢失图书的同版本。如不能做到,则按下列规定赔偿:1984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10倍赔偿;1984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成套图书遗失一本赔偿全套书籍。

10、借阅时间:上午7:30--12:2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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