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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接送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5

小学生接送制度

第1篇 小学生接送制度

小学生实行1~2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3~5年级实行小学生自行上下学,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家长上午送学生到校门口,车辆停在校门外,不得进入校园,放学时按时来接。下午依然按时接送。如进入教学区家长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能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秩序。如遇下雨雪天,到校时,家长可护送到教室门口,但车辆还需按原规定停放。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学须家长接学生的,如果家长未按时接,学生必须等候家长的到来,不能独自离校。

七、如遇情况家长不能接送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

第2篇 校园小学生接送制度

小学生实行1~2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3~5年级实行小学生自行上下学,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家长上午送学生到校门口,车辆停在校门外,不得进入校园,放学时按时来接。下午依然按时接送。如进入教学区家长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能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秩序。如遇下雨雪天,到校时,家长可护送到教室门口,但车辆还需按原规定停放。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学须家长接学生的,如果家长未按时接,学生必须等候家长的到来,不能独自离校。

七、如遇情况家长不能接送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

第3篇 学生接送车乘坐监督制度

一、学生缺勤请假汇报制度

乘车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缺勤,应由本班班主任在当天下午发车前向值勤点名教师汇报,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生乘车管理人员每天检查执行情况,并与每月安全乘车考核挂钩。

二、教师值勤点名制度

每辆车安排车长初次点名,再通过值勤老师确认,核查好学生乘车人数,准确无误后驾驶员方可开车。

三、乘车纪律评比反馈制度

每辆车推选1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学生担任组长,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并做好记录,每周由值周老师汇总情况,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班主任,实行评比考核。

四、接送车运行监督反馈制度

值勤老师按时到岗,对每车接送时间、趟次、是否超载漏载等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记录,建立台帐,作为以后奖罚和续聘的重要依据。并向家长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家长对接送车运行情况的监督。

五、安全乘车检查考核制度

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每周对学生安全乘车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根据执行请假制度、准时放学、队伍整齐、有序上下车、乘车守纪五个方面内容评比打分,列入各班每月常规工作考核中。

第4篇 台州双语学校小学生接送制度

州台双语学校小学生接送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格校园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特进一步对小学生的接送制定以下规定,希望家长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1、家长除学生规定接送日(住宿生一般为周五和周日下午,通读生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晚)外,无故不要进入学校探望。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取得联系。如需带孩子出门,必须亲自到教室或寝室经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允许并凭接送卡和一中出校证明单方可。

2、正常接送时,必须由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接送,并时常教育儿童不要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离开校园。接送要到位,住宿生家长还要做好签字工作(接时到教室签字,送时到寝室签字)。进出校门时,请主动出示接送卡。如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接送,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出示接送卡或事先电话联系。

3、送儿童到校时不要过早,住宿生为周日下午四时后,通读生为平时上课前十分钟左右。

4、校车接送必须做到有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接送,家长必须负责儿童从上(下)车点到家的安全,不能让儿童单独一人行走,如需委托别人接送必须出示接送卡。

双语学校小学部

第5篇 某小学学生安全接送制度

1.学生原则上要求家长亲自接送,特别是一、二年级学生,家长每天早上7:50之前将孩子送到学校门口,目送孩子进入校园后方可离开;下午4:40放学,家长准时到校门口等候。

2.如果家长用车辆接送,务必将车辆停在校门口50米处;家长接送好孩子后,应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以确保校门口道路畅通、秩序井然。

3.学生生病、有事不能来学校上课,家长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做好请假工作。

家长不接送,自行到校、离校的学生,家长要保证好孩子的路途安全。

4.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发现班级学生无故缺课、学生身体不适等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5.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候接。

7.带队老师应当将学生送至学校门口,并密切注意来接人员,如果发现可能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有威胁情况,应当立即与校门口值班老师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8.学校会预先以“告家长书”或小黑板通知等形式及时发布因学校教育教学之需而临时变动的作息时间,保证家长能按时接送,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第6篇 接送学生工作制度

1、开学初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教师登记每个孩子接送的家长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2、培养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学生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3、加强门卫值班,防止学生私自跑出校外或错接学生等事故的发生。

4、放学时,任课老师必须把学生集队,并把队伍带到校门口,等待家长来领,家长未领走的学生,或带回教室或交给值日老师管理。

5、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教职工允许后方可入校。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主任外出,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七、雨雪天家长更要坚持做到接送学生上学、回家,如因家长未履行接送学生的职责,学生在上、放学路上发生不安全事故者,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第7篇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第8篇 x小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乘车学生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乘务员、司机及学校的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根据仙桃市综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以校长肖金武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专用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肖金武同志任组长,分管校长王伟同志任副组长,由德育处主任刘乾同志具体负责。

第二条、学校负责乘车学生的报名、审核、编排工作,协助车队办理好乘车证、签订《学生乘车协议》,每月对乘车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条、班主任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乘车的编排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班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弄清乘车班次,准时乘车;听从安排,有序上车;车上安静,文明乘车;等车停稳,安全下车。

第四条、学校负责把乘车站点和接送时间通知给乘车学生和学生家长,并安排好足够的人员维持乘车学生的上下车秩序,监督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交接工作。

第五条、学校校委会领导要关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务员、站点、学生纪律及值日老师的情况;协调乘车学生家长的有关事宜,并将乘车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给车队。

第六条、学校德育处定期召开乘车工作会议,共同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第七条、学校德育处重视乘车学生的纪律检查,结果记入班级五项竞赛。学期末,学校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总结,并评比表彰一批优秀乘车队长。

第八条、学校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第9篇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小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第10篇 小学学生接送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避免或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教师要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要提前通知学生家长。门卫人员要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班级要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3、每天上、下学时间段,学生接送区域要有值班教师和家长自愿者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安全隐患。放学时,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队,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师整队带到家长接送区。带队老师应当将学生送至小学门口指定的地点,并密切注意来接人员的性质,如果发现可能对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有威胁的人员,应当立即上前询问、留住学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门卫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4、小学要求学生最多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及时回家。家长要根据小学作息时间,规定好学生上学出门和放学回家时间。接送的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送到小学,确保学生按时到校。家长送好学生后,应当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以确保小学大门畅通、校园内秩序正常。

5、家长只能将儿童送至小学门口指定的地点。如果家长用车送学生,务必停在校门前指定的区域,以确保小学门口畅通。骑摩托车、电动车或自行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从公路进入校区水泥路面后要推行,且不要和学生抢道,不得在接送线外停车,更不得将车骑进校园。开汽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请在公路边停车,不得将车开进校区。

6、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学生放学,如果不能按时接学生,学生应当退回指定地点,在有关人员的看管下等待家长来接。家长在校园门口等待学生放学,不应当进入校园以免影响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7、上学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开小学。任何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或校领导的批准,并通知门卫老师后,方可出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小学为自己办事。

第11篇 小学生接送车辆制度

为切实加强乘车学生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乘务员、司机及学校的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根据仙桃市综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以校长肖金武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专用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肖金武同志任组长,分管校长王伟同志任副组长,由德育处主任刘乾同志具体负责。

第二条、学校负责乘车学生的报名、审核、编排工作,协助车队办理好乘车证、签订《学生乘车协议》,每月对乘车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条、班主任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乘车的编排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班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弄清乘车班次,准时乘车;听从安排,有序上车;车上安静,文明乘车;等车停稳,安全下车。

第四条、学校负责把乘车站点和接送时间通知给乘车学生和学生家长,并安排好足够的人员维持乘车学生的上下车秩序,监督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交接工作。

第五条、学校校委会领导要关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务员、站点、学生纪律及值日老师的情况;协调乘车学生家长的有关事宜,并将乘车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给车队。

第六条、学校德育处定期召开乘车工作会议,共同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第七条、学校德育处重视乘车学生的纪律检查,结果记入班级五项竞赛。学期末,学校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总结,并评比表彰一批优秀乘车队长。

第八条、学校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第12篇 二小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滩八二小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坚决要求家长自行接送学生,特殊情况下,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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