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星河小学电教管理制度
第二小学电教管理制度
一、设施的管理
1、班主任为各班教室内电教设施的主要责任人,有权利和责任监督每位科任教师正确使用和维护好本班的各种电教设备;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师配合班主任共同管理各班的电教设施。
2、各功能室电教设施责任人为该室管理人,对该室场的电教设施负责。
3、办公室电脑由各教师(或学校指定管理人)负责。
4、每位教师有责任维护电脑的稳定和整洁,不得随意安装和删除电脑中的文件及程序。不得随意使用由他人管理的电教设施。
5、严禁私自拆卸电教设施,不得随意换机。
6、电教设施的损坏赔偿责任由使用人承担,赔偿比例根据责任大小分配;责任的划分由学校主管行政调查研究后确定。
二、设施的使用
1、所有教职员工在使用电教设施的过程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在不熟练的情况下操作电教设施。
2、电教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要及时报修。
3、电脑的主要用途是查阅教育教学资料、制作和播放教学课件,不得用电脑播放用于个人娱乐的歌曲和影片。不得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不得上不良网站。
4、不得在电脑中随意添加与办公无关的软件,个人资料保存在c盘以外的其他盘;如要安装软件,需经相关负责人同意。
5、下班时一定要安全关闭电教设施,拉下室场的电源总闸;30分钟内不使用电脑,需安全关闭主机或使电脑处于待机状态。
6、学校电教各室在正常上班时间才开放。
三、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所有的电教设备由电教员建立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并装订成册。设备附件亦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套使用。
(二)加强对电教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要注意通风、防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三)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随便拆卸,应及时报告电教专职人员统一处理。
(四)电教器材的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提前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都要按规定处置。凡领用的设备应及时登记,领用人不能按期归还,学期结束时所有借出设备应归还集中保管。领用人如将设备损坏,应视具体情况,作赔偿处理。资料档案及各种说明书要分类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第2篇 小学普通教室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阳朝小学普通教室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的主要工具。
二、各班班主任为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可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学担任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电教设备使用的监督(包括:电脑、电视机、录音机、投影仪及相关的线路),并协助教师上好多媒体辅助教学课。
三、对信息化基础设备做到定期清洁,做到通风透气,防水防潮,切忌用湿抹布清洁,以免产生安全事故。
四、所有任课教师应掌握各种电教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教育信息化基础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不同设备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五、未经班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电教设备,不准擅自把电教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六、因操作失误造成人为损坏及不良影响者要照章赔偿,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鼓励广大教师积极运用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积极收集教学成果。
八、离开教室要关好门窗,断开总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阳朝小学
第3篇 小学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堰草口小学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门,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第4篇 小学电教仪器借用制度
小学(学校)电教仪器借用制度
1、电教仪器设备专供教育和教学用,不供个人或单位非教学人员借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
2、所有电教仪器编号,全面进行登记造册,根据应用情况,分类配发借用。a、长期使用的配备年级组、学科组或个人。
b、短期使用的由电教室统一保管,随借随还,按需下发,不能长期占用。
3、电教仪器首先保证长期固定使用的借用。
4、借用电教设备必须填写登记表格,当面测试,并弄清操作方法,注明归还时间,以便管理维护和今后借用。
5、归还时借用人应清理灰尘,保证清洁,双方检查,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当面注销借用手续。
6、借用中由于责任失误而损失的,由借用人负责修理或赔偿。
7、配发到年级组、学科组或个人的长期借用电教仪器必须由借用人半月检查一次,定期保养,做到防潮、防霉、防尘、防高温,如有其它问题,须报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
8、短期借用的仪器必须及时归还,若需超时借用,必须向管理人员说明原因。
9、对于非配备器材,一律不许借出,由电教室掌握、管理和使用。
10、各类借用的电教器材,每学期必须交还电教室统一保管、维护和清理。
第5篇 江都实验小学电教器材管理制度
1、电教器材管理人员,应积极收集情报资料,及时购置、引进好现代化的电教器材。
2、电教器材要分类整理编目登记入账,专室陈放,做到井然有序。对各专用教室的电教器材要落实专人负责。
3、电教器材室应保持干燥通风,室内应有消防器材。电教器材室做到防潮、防霉、防尘、防火、防锈、防盗、防酸碱。
4、结合具体电教器材的技术要求,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完好率。
5、严格执行借用登记制度,电教器材使用以后,应及时归还,由管理员验收,并作登记。如有损坏,酌情赔偿。电教器材一般限学校内部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学校电教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外借。
6、每学期对全校电教器材核查一次,将出借电教器材一并收回并做好保养、维修。
7、人员调整,须办好交接手续。
第6篇 仁海小学多媒体电教室管理制度
仁海小学多媒体电教室管理制度
一、使用多媒体电教室的教师,必须经过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在多媒体电教室上课。
二、多媒体电教室排课由学校电教管理部门负责,各任课教师应将上课计划提前预约。
三、电教软件的装卸均由电教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改变系统设置和增删文件。
四、上课的教师要提前十分钟做好准备,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结束后要按正确的顺序退出系统并关机,认真做好使用记载。凡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设备和计算机系统的损坏,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多媒体电教室在工作时,任课教师要对全部设备设施负责出现停电等偶发事件要及时关机,然后通知电教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六、课后学生应带走废纸杂物,注意多媒体电教室的环境整洁。
七、多媒体电教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阵地,严禁播放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音像资料。
第7篇 安陆实验小学电教软件管理制度
1、学校电教资料库,只对本校教师开放,其它人员谢绝借阅。
2、电教软件的借用要登记造册,归还时要验收、签字。
3、使用电教软件时要细致,用后要妥善保管存放,防晒、防潮、防霉。电教软件在使用中如有损坏,应及时归还登记,并按原价双倍赔偿。
4、为便于大家借用,学科教学类光盘等软件每次最多可借5张,借期为15天;课外辅导类光盘等软件每次最多可借3张;借期为15天;电影类光盘每次最多可借2张,借期为7 天。
5、学校存档资料一般不外借,如需要可在制作室进行复制。
6、光盘必须按期归还。超期的电教资料必须提前到资料库办理续借手续。
7、在学期期末结束之前请归还所借的所有电教软件,逾期作丢失处理。
第8篇 小学电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丰圩小学电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一)电教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易耗材料,做到财物相符。
(四)实行账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账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九)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出借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贵重仪器、设备及材料原则上不出借。
(三)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校内其他部门借用,须经本学科负责人批准。
(五)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六)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七)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赔偿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于赔偿。
(二)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使用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
(三)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外单位或个人借用而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
(五)赔偿办法,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报废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二)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三)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四)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须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五)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及账册。
(六)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做维修外,应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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