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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小学财产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5

城关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第1篇 城关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城关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一、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学生活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

树木,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二、爱护公物,不随便损坏,严禁用小刀在课桌上刻划,不准用脚踢门,不

乱画墙壁和黑板。

三、教室及其附高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凳管理责任到人,弄脏弄坏或遗

失是责任人管理不严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四、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如下: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从轻处罚,有意损

坏,从严处罚,赔偿。

第2篇 小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小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使有限的财产发挥更大的作用,保证财产使用年限,减少人为损坏财产,特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全校财产管理落实部门责任人懈干管理的规定。责任人必须对校产负责,定期进行帐物核验,掌握财产现状,考核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六月上旬,在校统一部署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帐务,查明盈亏、坏损原因及责任人,写出书面材料报领导审批。

(二)全校成立财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务校长担任,总务主任为副组长,组员由总务处派两人,各年级组组长组成,监督、评价全校财产管理等事宜。

(三)损坏学校财产必须照价赔偿,财产按两大类别划分:即单价在伍佰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或单价虽不是伍佰元,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同类财产(图书、家俱及音像教材等)属固定资产;其他财产属低值易耗品。

(四)固定资产损坏按下列标准赔偿:

1、固定资产(属家俱、课桌椅等)暂定正常自然损耗率为原值的5%以内。

2、属有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又无法修复的,必须由财产管理责任人令其损坏财产人写出书面检查外,视情节按原值处以1~3倍的价格赔偿。

3、属无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可按原值的50%价格赔偿。无法落实损坏人收取赔偿费用的,财产管理责任人负间接责任,按原值10%的价格赔偿。

4、对特殊财物(属市场无法购买到的财物)遗失或损坏时,视情节可按原值3~10倍的价格赔偿。

5、各室财产管理责任人经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核查符合正常自然消耗率5%以内的每年可发给50元至200元不等的财产管理奖以鼓励。

(五)各室作用的低值易耗品如灯具、黑板擦、粉笔等,如属正常范围消耗,除卫生用品各班级采用费用包干外,其他低值易耗品由学校统一配备。属无意行为造成的消耗,按原价赔偿;属有意行为造成的损坏按原值的1~3倍价格赔偿。无法落实损坏人的财产,各室管理责任人负有间接责任,按原值的10%价格赔偿。

(六)各室(组)必须建立财产帐册,其财产数量、价格、总值作为财产损坏赔偿的依据。

(七)财产损坏赔偿必须填报赔偿处理单,处理单由各室分管财产责任人填报。属教职工损坏财产需赔偿费用的,校财务凭处理单可在工资中扣除。

(八)本制度由二○一四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第3篇 小学留守儿童之家财产管理制度

新安小学留守儿童之家财产管理制度

近年来,留守儿童工作受到了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广大的留守儿童得到了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为了确保留守儿童能够更好地学习、生活、成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一再下文,并加大投入,创设“留守儿童之家”,给留守儿童配备了专用电脑、亲情电话,赠送了大量的经典图书,配备了规范、精致的书架。

为了响应党和政府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为了让留守儿童之家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我们特制定了留守儿童之家财产管理制度。

一、将留守儿童之家财产逐项登记造册。

二、安排专人负责留守儿童之家财产管理。

三、留守儿童之家图书借阅登记制度。

四、定期清扫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

五、定期整理图书,清理图书、电脑、电话上面的灰尘。

六、教育学生要爱护留守儿童之家的财产、公物,一旦损坏便要赔偿。

七、严格规定借阅图书必须如数归还。

八、爱惜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

第4篇 汉东小学班组财产管理制度

汉东小学班组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分配给班组使用的财产是保证开展教育、教学、生活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它对教育质量的提高、教学任务的完成,起着保证作用。为贯彻“双增双节”方针,减少和避免公物的损失和损坏,维护财产安全,延长财产使用期,特制定班组财产管理制度。

一、班组财产管理责任人是班主任。

二、班组财产包括教室内的门、窗、桌、椅、日光灯、电扇、电源插座、黑板、讲台、门扣、门锁、风钩、插销、清洁用具。

三、班级财产在每学年开学之前由校产管理员班主任,由班主任签字验收后开始使用保管,同时造一班级财产号码与学生姓名对应的清单册交财产保管员。

四、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道德教育,传授管理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作用习惯,若发现班级财产损坏应及时报告校财产管理员,校管理员根据损坏情况及责任,酌情要求当事人或班级赔偿或罚款,并及时更换或修理损坏财产。

五、校产管理员每学期期中、期末对班级财产进行两次检查,并作好记录,作为班级财产保管的依据,作为班主任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每次检查后张榜公告结果,提出表彰名单。对财产管理好的班级给予奖励(每一个年级评选二个班)人民币30元。

七、桌、椅临时借用须先征得负责人同意。

八、学期结束,校产管理员将各班教室钥匙收回,财产入库。一学年中途如遇班主任调换,校产管理员与交接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和班级财产赔偿价格表。

九、班级财产评比条例:

①由学校分管总务的校长和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在期中考试后进行期中初查,期末考试后进行验收,按财产的使用完好率分类实行民主评分。

②总分是100分,10个类别分别是:锁、门扣10分;撮箕1个10分;水桶1个10分;插座1个5分;玻璃10分;门窗销10分;日光灯10分;风钩10分;课桌椅15分。

第5篇 某镇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镇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财产管理必须遵循“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管好财产,物尽其用,保障供给,为教育和教学服务。

2、学校财产管理体制: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总管,各有关部门财产管理员分管,各班级财产保管员协管。

3、学校财产管理组织机构:校长室――总务处主任――财产总管员――财产分管员。

4、各财产分管员必须建好三本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总册、易耗品流水账。每学期一次把固定资产总帐报财产总管员。财产总管员应建好学校固定资产总册,每年报校长室。

5、各财产管理员都应做到件件财产登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妥善保管,定期检查。

6、学校校舍、公共设施、通用财产,由学校财产总管员兼管。

7、财产总管员定期对班级财产的保管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级荣誉挂钩,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

8、非大件物品采办,按《关于学校学校一般物品采购的规定》执行。

9、学校财产的报废、赔偿,按《学校财产报废制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执行。

10、班级财产管理,按《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11、办公室财产管理,按《办公室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12、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按《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13、学校专用教室的借用,按《专用教室借用制度》执行。

14、各财产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5、全校师生都应积极支持、配合财产管理员工作,自觉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6、学校财产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财产管理必须遵循“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管好财产,物尽其用,保障供给,为教育和教学服务。

17、学校财产管理体制: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总管,各有关部门财产管理员分管,各班级财产保管员协管。

18、学校财产管理组织机构:校长室――总务处主任――财产总管员――财产分管员。

19、各财产分管员必须建好三本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总册、易耗品流水账。每学期一次把固定资产总帐报财产总管员。财产总管员应建好学校固定资产总册,每年报校长室。

20、各财产管理员都应做到件件财产登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妥善保管,定期检查。

21、学校校舍、公共设施、通用财产,由学校财产总管员兼管。

22、财产总管员定期对班级财产的保管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级荣誉挂钩,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

23、非大件物品采办,按《购物审批制度》执行。

24、学校财产的报废、赔偿,按《学校财产报废制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执行。

25、班级财产管理,按《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26、办公室财产管理,按《办公室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27、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按《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28、学校专用教室的借用,按《专用教室借用制度》执行。

29、各财产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30、全校师生都应积极支持、配合财产管理员工作,自觉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第6篇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勤俭办学,反对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的财产、物资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的物质条件。管好、用好财产是贯彻勤俭办事业,节省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对待,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认真执行本制度。

2、财产实行归口管理,加强维护。按照财产物资的类别和使用情况,分别由各年级组(班级)、教研组(室)等有关职能部门专管专用,按使用和管理的权责结合。(附各室责任人及财物管理范围)

3、校财自我批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共同配合,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经考核详细记载。每学年六月上旬核对全校财产,发现溢、缺要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赔偿(详见赔偿制度),并相应调整帐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据相符,家底清楚。

4、新添财产(包括赠送、调拨等物)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后交专人保管,方可报销。

5、私人或外单位需借用财物,需凭借条或介绍信经管理责任人同意并报总务处批准备案才能出借,并在限期内由责任人督促归还。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录音像设备、高级乐器等或教室场地出借必须经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才能借用。

6、集体宿舍根据学校财产库存适当配备少量家俱,使用时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挪用。必须增减使用时先要报校总务处办理借退手续。

7、低值易耗品中的卫生用品(扫帚、拖把),各班级实行经费包干,一、二年级每学期定为20.00元,三~六年级每学期定为40.00元,超支不计,节约可补充班会费。各室卫生用品限量配备,使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8、确系使用年久,无法修复的财产物品由管理责任人填写报废单办理报废手续,报废手续、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9、教工调离学校必须办理清退校产手续,向借用物品管理部门责任管理人办理清退手续(填写财物清理单),由各物品管理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10、各室组责任管理人员必须对库存财产物品经常进行核查,对易燃、易爆、剧毒的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安全措施,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

11、要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努力挖掘现有财产物资的潜力,做到物尽其中用,科学保养,修旧利废,综合利用。提倡自己动手修理两机一幕、门窗玻璃、开关电器等简单设施,严禁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随意拆修电脑、音像摄录等贵重设施。

12、本制度由二○一四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第7篇 共联小学财产管理制度7

中心小学财产管理制度(七)

学校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寝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负责宿舍财产的使用与管理。

第8篇 乡小学财产进仓领用保管制度

镇小学财产进仓、领用、保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用房和学校财产保管使用,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所有财产一律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2、凡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以及单位价值不到5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批量财产,必须向学校仓库管理人员办理进仓、领用手续。

3、购入、捐赠、调入财产入库报销办法:

(1)购入财产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必须先到学校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开出“入库单”附在发票后,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到总务处报销。

(2)捐赠财产先由总务处暂收,然后由总务处负责核实价格,再办理入库。总务处凭“入库单”记入学校固定资产,同时增设“学校固定资产基金”。

(3)调入财产凡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凭“调入单”入库,然后把“入库单”到总务处入帐,(自然仪器不论价值多少,使用年限不论长短,一律记入学校固定资产帐户,盘盈盘亏年终一次性结算冲帐。)

4、财产领用办法:

(1)凡学校添置财产不论何种形式取得,一律通过总务处办理手续后方可领用。任何部门不得先使用后办手续,严禁不办手续随意使用。

(2)凡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审批借用或调拨,单位价值在200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借、调须通过分管校长审批方可借、调。

5、教学设施、设备的领用:

(1)仪器室仪器一律由科学教师专人使用,妥善保管。其他人员不得随便借用。如有教学需要借用的,必须向仪器保管老师出具借条借用,定期归还。

(2)各班发放的投影仪、收录机、大屏幕,由班主任或专职教师负责保管,期末交回仪器室检查维修。每学年结束上交班级及办公室钥匙。

(3)必备的教学用书(教本、参考资料)由教导处负责每学期收点一次。各种教学生活杂志由图书室借用并按期收回作为图书资料。

(4)学校音响设备、铜管乐器、体育卫生器材,由专职教师使用,由总务处指定人员统一保管。其余教师、学生及外单位不得借用。特殊情况需经过审批后方可出借。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学校广播室器材由学校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5)档案借用参照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办理。

第9篇 镇某小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镇小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1、班级财产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负责。

2、教室财产破损、失少,班主任应立即到总务处填表报修,并办好赔偿手续。总务处必须两天内给予修复。(特殊情况除外)

3、总务处每周进行不定期检查。其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班主任考核的依据之一。

4、检查评分标准:

(1)财产损坏、失少不报被查实的,每件扣1――2分。

(2)无故浪费电源的(电灯、电扇及其他用电器)扣1――3分。

(3)放假或放学后,人离教室但门、窗不关的,扣1分。

4、教室内有他班代号凳的,每张扣1分。

5、公共场所发现本班代号凳乱放的,每张扣1分。

6、凡损坏需赔偿的财产,每登记1件扣0.2分。(不需要赔偿的财产报修登记不扣分)

7、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处罚外,还要视情节加倍扣分。

第10篇 同和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东城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一草一木,私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据为己有。

2、每学年初,学校对各项财产进行登记、核查。

3、各班课桌、凳、门窗实行与班级承包,谁损坏谁维修。

4、杜绝学校财产私自外借。

5、经常利用晨会、班会、学生会,教育学生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校园树木、花草分班级管理。

6、学校财产人人关心、爱护、互相监督。

第11篇 小学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1.办公桌椅、学生课桌椅要经常检查,及时发现损坏情况,总务处负责,每学期集中大修理一次;平时根据损坏情况及时更换、修理。

2.体育器材由体育组每月检查一次,并及时加固、更换,防止事故发生。

3、教学仪器实验员要经常检查,并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毒、防腐、防虫。

4、对易燃易爆物品,有关人员要严加管理,以保安全。

5、房屋、门窗、玻璃、灯光设备、取暖设备等,都由使用部门设专人管理,总务处负责维修。

6、供电线路、开关设备由总务处负责请电工每学期检查、保养一次,平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确保安全。

7、人人有责管好电、用好电。

8、一切财产设备,坏了要当日报告总务处登记,由损坏者赔偿,丢了要立即查找。

第12篇 镇某小学办公室财产管理制度

镇小学办公室财产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的财产由总务处按学校计划统筹安排、调整。

2、使用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转让、调整或弃置。

3、各办公室中属个人使用的财产由使用人员保管,属共同使用的财产或较贵重的财产必须专人保管。其保管人员名单开学初报校长室。

4、办公室财产破损、失少,由保管员负责及时向总务处反映,并追查原因,明确责任。结果处理执行《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或《学校财产报废制度》。

5、各办公室财产保管员每学期必须对办公室财产进行一至三次全面自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总务处。

6、每学年由校长室组织人员对各办公室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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