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小学考勤制度
某小学考勤制度
1、全年请假不超过五天作全勤,全年不请假为满勤。
2、教职工因有特殊情况要减轻工作量的,要在安排工作之前书面提出申请,得到校长同意,工作量减少四分之一以上者不作全勤。
3、个人有急事处理,可事先请课节假,一月累计不超过六小时,每次不超过三节课,一年累计不超过40小时算全勤,请课节假必须要安排好工作。
4、迟到、早退3次者,作旷工半天。(说明原因,得到谅解的作事假)
5、不请假或请假不同意而不上班的作旷工,旷工工资实扣,影响工作的代课金由旷工者交付,月奖金全扣。
6、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要加班的发调休单,不调休的发给适当加班费。调休和教导处联系,并安排好工作,调休一学期结算。
第2篇 s小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制度
小学教职工请假及考勤制度
1、学校教职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负责,村小由村小负责人负责,分块进行。考勤情况每周一结,月底汇总,公示后报档案室存档。
2、审批权限及手续
1)、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之内(含)的教学人员中心校由分管领导、村小由村小负责人签批;超过半天在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签批;请假超过一天在一周以内由校长签批;超过一周(含)则通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批。公假由行政会决定校长签批;行政会成员请假由校长签批。
2)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需按照规定,先根据请假时限长短持学校统一制作请假条到规定责任人处批假,由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再持条到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填写请假日志。
3)销假
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先向批准人销假,再到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所误时间以旷工计。
4)补假
若遇有紧急情形,在校可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难情况,可先行处理,过后再到校相关责任人处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3、病假
1) 病假必须出具乡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病历)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疗需陪床时,假期期限为:
陪父母为住院天数除以子女人数;陪配偶为住院天数;陪子女为子女住院天数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亲属为其住院天数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数以医院住院结账清单为准。超过两个月的作个人请假处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论。
4)、病假除以上规定外,不再作处理,但量化时按规定处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为一周,连同星期六、日在内共计7天(晚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2天;超假以事假论。
2)、丧假
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过世,可请丧假。假期视其情况为3——7天,工资照发,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论。
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长15天。但若遇跨学期情形或学校人员紧张,一般休假3个月,满三个月后上课。上班后6个月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机动;满6个月后恢复正常上班。女职工意外怀孕后流产者,根据医院或计生部门证明给予两周工作日休假。产假和流产请假期间一切待遇正常。但流产请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工作后报相关处室备案。
4)、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
按主管部门(或进修学校)通知时间准假,离校前3天向学校提出口头申请,并填好请假条参加学习,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不假离校者以旷工论。所任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安排。旷课一节扣40元。
5)、凡规定公假不予处理。
5、会议、升旗、临时*、各种日常常规会议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旷会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请事假超过2次后即按旷会处理。旷课每节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10—20分钟扣20元,20—30分钟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处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职工每月合计请事假最多累计1天,每超过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节课或每半天(非教学人员)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内不予经济处理。(本文由文书帮小编编辑提供阅读)
7、一学期病假超过2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有2次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晋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
8、考勤每周统计公布在公示内上,如有出入,请及时找相关人员核对。考勤在每期期末时与教育教学成绩挂钩。
9、全学期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处理。学校将视学校具体情况在学期末对全勤者予以表扬。
10、教师因病请假,另请其他教师代课,每节课补助该代课教师5元。
11、凡上级文件有规定的一律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3篇 y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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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三小,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自习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
4、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值班领导打招呼,班子成员、打字员、会计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工半天。
二、奖励
1、学校设立考勤奖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误餐费),全校教师,如全月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加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教导处因故安排教职工代课,每上一节,奖励3元。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误课者,一并处罚,每误一节课罚20元。
2、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县级医院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代签者每人各罚20元,值班领导询私舞弊者,罚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继续执行,直到扣足为止)
4、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5、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否则每人各罚20元。
6、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须县级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四、批准权限
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向分管教学校长或当日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一天的向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本人告知教导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与《谢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一并实行,如有抵触,以教育局有关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
——
2006年4月
第4篇 小学坐班及考勤制度方案范文
小学坐班及考勤制度方案范文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学常规落实,规范教学过程,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同时保证教师充足的备课、作业批改、业务学习、教学研讨的时间,根据海南省2023年基础教育课改工作会议精神和东方市教育局2023年基础教育课改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学校坐班、考勤制度。
一、认真落实“坐班制度”
1、领导机构:
组长:麦泽荣
副组长;苏笃超
成员:张裕清、陈运道、陈为全、林文(副校长)、何声闻(资料员)、何立鸳(教导)、杨霞(副教导)、王小弟(总务)
2、坐班时间:实行工作日坐班制,坐班时间从每天早上8:00至11:00,下午2:40至5:30止,特殊岗位根据相应岗位工作时间或临时规定(含午休时间)。为了充分发挥老教师(我校暂时规定男教师55岁及以上,女教师50岁及以上)工作积极作用,又兼顾其身体状况,坐班要求适度放宽,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每天坐班时间可以自由安排一小时。
3、坐班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及需要,教师在相关科组办公室、校领导在领导办公室坐班;特殊工种人员根据工作特点由学校安排在指定地点坐班。
4、坐班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员工。
5、坐班任务:高质量完成教学常规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并确保完成学校关于教育科研、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要求。
6、坐班要求:
(1)全体教职员工按上午和下午规定的时间准时到手印机按手印,不得有误。
(2)坐班教师从教学需要、管理需要出发,克服个人或局部困难,坚持认真坐班。
(3)按时出勤,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
(4)上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和校园;因工作需要完成其它任务的,视为正常坐班。
(5)上班时间不准浏览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玩游戏、炒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坚决克服自由散漫思想和行为,坚持文明坐班,有效坐班。
(6)自觉维护坐班室环境,认真做好值日工作,爱护、维护公物和设备,每天下班时关闭电脑、电灯,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坐班考勤:坐班由校领导轮流负责日常考勤,若因事外出,由校长指定校级干部代考。
二、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及纪律(一)请、销假制度
教职员工请假,必须按程序审批。严格执行坐班时间,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1、请假类别:
(1)事假:教职工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自己安排好工作,经领导同意、在考勤簿登记后,并在教导处备案后方可生效。
(2)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
(3)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由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职工的婚假和探亲假,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2、请假手续和审批权限(超过校长审批权限的,严格按市教育局领导批准)
(1)中心校教职工请假无论长短一律由校长审批,村级小学教师请假3天内由村级校长审批,3天以上至7天由中心校校长审批。
(2)半天以上的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本人(病假可由家属)持相关证明,提前到学校主要领导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同意方可休假。教职工确因事因病在外不能到校请假者,必须通过电话提前请假,返校后12小时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逾期不办按旷工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按旷工处理。
(二)加强督查
1、考勤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考勤做到及时登记,公正无误,按有关规定处理缺勤情况。各种会议、各种活动坚持考勤。
2、考勤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勤。中心校每周至少一次,村级小学每月至少两次。采取查坐班地点、查教室、查活动场地或查监控录像等。
3、考勤人员在坐班时间内发现教职工未在规定的坐班地点坐班,则将视为迟到、早退或矿工(请假并经批准的除外);若因特殊情况考勤时不在岗位请及时说明事由。
三、坚决兑现考核奖惩
教职工请假有关规定和待遇,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并将请假、考勤结果纳入学校及上级部门的考核、评优、晋升职称以及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中来,实行绩效坐班考勤工资。
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实施
板桥中心校
考勤
第5篇 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奖励制度
e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奖励制度
一、请假制度:
1.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请假必须到片长处填写请假单(即提前请假),一天以内经片长批准,三天以内(含3天)经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园长)批准,三天以上经校长室批准方可离岗。行政人员请假必须到校长室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岗。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请假的,应提前电告主管领导,经批准方可离岗,事后须补填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假满返岗,应向审批者销假。未办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位或擅自超假的作旷职论处。片长每月应在办公室内公布本片出勤情况并上报校长室备案。
2.请假类别及相应规定:
(1)病假:半天以内可由校医或片长证明,1天及1天以上须凭医院证明(含病历和病假证明单),3天以上的请假必须有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证明(含病历和病假证明单)。其他特殊情况将另行处理。
(2)事假:须说明事由,从严控制。
(3)婚假:满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婚假3天。提倡晚婚,满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0天。婚假与节假日(双休日)相连的,不能分前后二段请假。为不影响工作少请婚假的给予适当奖励。婚龄的计算以办理结婚登记日为准。
(4)产假:法定产假90天,晚婚育(女满24周岁)增加产假30天。对晚婚育女教师,产假适逢寒暑假的可以按暑(寒)假中实际产假天数的一半延长产假。产假天数的计算最早可以生育日前十天内起算,在此之前请假有医院证明作病假处理,否则作事假处理。产假期间施行结扎手术的增加假期7天,非采取避孕措施而人流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详见学校《关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产假期满要求请假的,经批准一般以事假处理。
首次人流(采取避孕措施),给予假期21天,提早上班每天按加班给予奖励,假期内不扣考勤奖,同时按在岗人员考评工作量和质。
人流一次后再做人流,则作病假处理。
因身体状况或妊娠反应强烈而需要休假保胎,凭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按病假处理。对于孕期坚持正常上班,累计请假不超过一周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5)丧假:父母、配偶、子女亡故,可请假3天,岳父母(或公婆)亡故,可参照执行。
(6)探亲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因学历进修请假,要凭授课学校的书面授课通知。
(8)除事假外,其余假期的计算,凡休息日在假期中间的, 一并计入假期内。
二、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均应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调课,不无故中途外出。教职工到校应如实签到,如有特殊原因迟到、早退、外出及调课,应向片长说明情况,在门卫室填表备查,并在办公室留言,不得由此而影响工作。
2.考勤应列入工作考评中,片长组长负责本片组考勤工作,按月统计上报校长室,期末汇总后记载在考核表上;考勤必须如实,校行政不定期进行抽查,对违反请假制度及出勤情况差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屡教不改者将给以行政及经济处理。
三、奖励制度:
每学期出勤奖为400元,学期满勤奖为200元,均为学校在岗位目标奖外的重新投入,期末结算发放。
1.病假每天扣除学期出勤奖40元,一般教师在累计病假的第6天起每天扣除奖金80元,出勤奖400元扣除后,每天按80元在岗位目标奖中扣除。老教师(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累计病假的第8天起也要按每天80元扣除,400元出勤奖扣完后,其他的均在岗位目标奖中扣除。对一些特殊情况,学校将作出照顾。
2.事假奖励办法同病假,事假期间如搞创收,则按旷职论处。需扣发的奖金均在期末结算时一并扣除。对事假必须严格控制。
3.产假期间不享受出勤奖和满勤奖,同时不按在岗人员考评工作量和质,但享受岗位平均奖。
5.婚、丧、探亲假不扣考勤奖
6.因学历进修而缺勤,每次离岗时间不足2小时,且不影响工作,不扣出勤奖。每次离岗时间达到半天,累计按每天20元扣当月出勤奖,扣完400元为止。
7.如果同一位教师或职工在同一个月里请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假期,则出勤奖分别计算后累加。
(二)学期满勤奖
9.老教师(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全学期累计请假2天以内(含2天),其他教师全学期累计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期末仍享受学期满勤奖200元。对能克服困难,坚持上班的学校将给以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奖励。
(三)旷职、旷课
10.对旷职者,旷职一天扣奖金300元,二天扣奖金800元,三天扣1500元,考勤奖一概不享受。同时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直至辞退。对旷课者,每节扣奖金40元,满3节作旷职半天对待,擅自调课、让课按上级规定也作旷课论处。
第6篇 纽曼小学教师考勤及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云溪小学教师考勤及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1、教师考勤和师德作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干部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凡病事假全期累计超过一周以上,或者出现旷工、空堂、赌博、体罚学生、同事纠纷等情况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干部。
2、工作时间内被发现打牌者一次罚款100元。
3、旷工半天罚款5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发现一人次扣罚款10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30元。
5、教师白天坐班时间为第1、2、3、5、6节课。坐班时间电话联系在校园内找不到人者,视同旷工,按第三条执行。
6、按要求站参加者升国旗或大课间的每人次补助10元。
7、全校性*活动、各类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元。
8、教职工尽可能不接受家长宴请,不得收受家长礼金和礼物。
9、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充分尊重家长,妥善处理师生和家校矛盾。凡因为教师个人教育方式不当造成学生伤害或家长矛盾的,视情节严重情况对当事人予以罚款,并责令其承担相关责任。
10、教职工不得组织学生私自订阅教辅资料,否则所收金额由学校全额退回学生,并由教师个人支付教辅资料费。
11、教职工及家属要和谐相处,不得在校园内吵架打骂,否则不管对错惩罚双方当事人50-100元,是干部的建议引咎辞职。
12、请假均需由本人亲自向校长请假,并自己调课,将调课情况报教务处备查,如果要由学校调课,则按一节20元补给代课者。公差原则上自行调课和调换相关工作。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病事假等五天以内,自己调课;超过五天,必须自行请人代课,并自行支付相关工资,并按每天50元扣发工资;超过一个月,除按每天50元扣发工资,还将扣发全期的30%绩效工资,并不能享受学校福利待遇。
14、幼儿园教职工、后勤人员参照此制度执行考勤和师德管理。
第7篇 某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完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考勤由各办公室的办公室主任和门卫分工负责,教导主任总负责。
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本室成员办理各种请假手续,填写月统计表。门卫负责迟到早退记载。教导主任负责按月将考勤情况在校内公布。
二、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1、凡经学校校长室同意的开会、进修、社会工作及法定婚、产、丧假等为公假。公假一般以通知等证明单为准,交教导主任备案,无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一般不能影响工作,尽可能由本人调好课,补上后作代课处理,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决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室决定。
2、事假、病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一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一天及以上由校长审批,原则上批准后有效。病假以医院开具的证明为准,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特殊情况需电话请假,复工后需补写请假单报批,否则以旷工(课)处理。
3、教职工无课或私下调好课而不上班;不请假而离岗;因特殊情况而未请假,事后又未办理补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因私迟到、早退、中途离校的,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必须自觉登记,1小时(含1小时)内不扣出勤奖,一月内累计4次,按请假一天论处;迟到、早退次数较多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奖金。
4、教职工婚、产、丧等假,须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并向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相关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为准。超过规定天数后不到校应向学校请假,并按病、事假有关规定执行,未向学校请假不到校者视为旷工。
5、教职工病事假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产、婚、丧假等在假期首尾之间有非工作日的,一并计算在内。女教师产假90天(含节假日、寒暑假),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若产前假超出15天,须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产后超出规定假,仍需请假的,病假需医院证明,事假事先提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同意后按事假情况处理。
三、出勤奖的扣发说明
1、事假:请事假者在考核奖中每天扣除200元。
2、病假(凭医院证明,工伤除外):请病假者在考核奖中每天扣除100元。
3、旷工每天扣除考核奖400元。旷课一节视作请事假一天。
4、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病假超过2个月的按《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发〔2008〕84号的规定执行。
5、特殊情况(如特殊病例等),由校行政集体讨论,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特殊处理。
四、本制度不包括之情况,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第8篇 溪云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云溪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1、请假:请假均由本人亲自填写(急事可电话代填)请教条请假,校长审批。请假者须自己调课,并将调课情况交教务处以备检查,否则按一节10元补给代课者。公差原则上自行调课和调换相关工作。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日内在校园内打牌赌博者一次罚款100元,提供打牌赌博场所者视同参与;工作时间内在校园外打牌者一次罚款150元,举报有效。
3、旷工半天罚款2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发现一人次扣罚款5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20元。
5、教师签到办法:上下午第一节上课前后30分钟为教师签到时间。均在校长办公室签到。白天坐班时间为第1、2、3、5、6节课,坐班时间电话联系在教室、办公室、宿舍找不到人者,视同旷工,按第三条执行。轮调教师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可以不签到。
6、升降国旗时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元,升旗已经开始还没有到队列中来及迟到者每人次扣2元,参加者不严肃认真、不为人师表、闲谈讲话、抽烟等不严肃行为者扣2元。
7、全校性*、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概不享受相关补助,且每次罚款10元。
8、后勤人员除不签到外,参照此制度执行考勤管理。
9、教师考勤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凡出现请事假超过二天以上或病假超过三天以上、旷工、空堂,赌博、缺席全校性会议等情况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教师。
第9篇 某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师要提高加强纪律的认识,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应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
二、按时到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每月请假最多不超过两天,个人的事尽量放到星期天去处理。
三、保证在校签名制,不得代签或不签。
四、做为学校,每月要做好考评工作,按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扣1分、请假扣1分的规定,做好教师评价表的填报。
五、对个别不重视考勤的教师要提出批评,促使加强认识,做好考勤。
六、对于全期表现好的要给予奖励,差的要提出批评,并从积分中扣罚。
第10篇 z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试行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 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 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程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教研、公益劳动等学校或各室统一组织的活动。
3、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
4、值日领导和教师应按工作要求到岗(详见行政值日职责、教师值日职责)。
5、特聘教师及兼职而不能坐班的须经校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考勤管理: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签到和签退。
2、教导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导处、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交教导处登记。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2周以内的,须校长审批;2周以上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假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须续假的,必须提供新的计划生育证明。
2、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既有本人书面申请、有学校批准意见、有按时返岗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逾期不销假不到岗的、请假期间在其他单位兼课或做其他工作的、经查明属欺骗性质或开具**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患有重病(瘫痪、癌症、精神病、传染病等)确实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和费用收据,由学校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办理重症病请假手续。
4、校长县外出发,须提前1天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5、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一般应提前1天带通知原件到办公室填写公差派遣单后交由校长签批,公差派遣单在领导签字后个人留存,报帐后交办公室登记。
6、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回换,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教导处安排顶课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顶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
7、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8、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有关处室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9、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 假期处理办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请假手续的,按《zz镇中心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考核办法处理。
2、病假期间执行以下工作待遇:(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仍发放原工资;(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第11篇 华波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华波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结合我校实际,特定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教师应提前到校,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如遇行政、教师值日,应及时到岗履行职责,如缺岗或迟到,每次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
二、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能随意离开课堂,一经发现,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师例会、周一升旗、学校*、教研组活动、参加各类培训或其他应参加的各类活动,迟到一次扣4分。
四、眼保健操、课间操按要求教师要准时到岗,不得缺岗。在上有眼保健操的当堂课的教师应在岗,课间操全体教师均应到岗。缺岗一次扣2分。
五、教师因事请假应具备假条。事假半天以内应向值周行政请示,一天以上向校长办公室请示,准假方得耍假。事假半天扣除当月出勤奖2分,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4分。事假时间累计计算,累计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如上班时间临时外出,需向教导处或值班行政请假并登记,返校后及时消假。如发现不假外出一次扣1分。
七、不假外出、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八、病假半天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2分,一天以上病假需具备医院证明。
九、迟到、早退、病事假均累计计算。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五次,升格处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5分,达10次,每次扣2分,10次以上,诫勉谈话,扣除当月出勤奖。
(二)、病假待遇及相关规定:
待遇:
1、每月病假在5天以内,按日扣发出勤奖;超过5天升格处理,每天扣除当月出勤奖3分;超过10天,扣除当月出勤奖。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以下比例计发绩效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80%发放。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85%发放。
3、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计发绩效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70%发放。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75%发放。
4、凡病假满一年的,从一年后起绩效工资均按70%发放。
相关规定:
1、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不能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给与辞退。
2、凡病假超过一年的,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病情会诊认定,病情严重,应该休息的,可继续休息;会诊认定可以上班的,应该上班,如仍不上班,小病大病或以休假病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按旷工处理,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及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评聘资格;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3、教职工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后方可恢复工作;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病愈后上班。
4、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相应延长。
(三)事假期间的待遇及相关规定:
待遇:
1、每月事假3天以内(不含第三天),按日扣除出勤奖;3天及其以上升格处理,请假一天扣6分,事假达5天,扣除当月出勤奖;10天以上(含10天),当月绩效工资按70%发放。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从累计满一个月(30天)后开始计算,绩效工资按60%发放;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积180天)者,其超过天数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相关规定:
1、事假期满,仍不能按时回到工作岗位的人员,要及时与领导联系、说明理由,按领导的批示意见办理。回到工作岗位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2、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扣发请假时间工资、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连续矿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连续矿工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十、如遇其他特殊情况,一事一议,交学校行政及绩效工资实施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教师公布。
十一、婚假、丧假、产假等规定假期按相关文件处理。
十二、每周考勤情况在教师会上宣布,一月公布一次。
十三、教师出勤情况将作为教师考核、评优的参考。
第12篇 某实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实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或因事需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擅自离职者,或虽请假尚未批准而离职者,或逾期不归不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职论处。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按级核准,方可离职。请假一律向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以便调整好课务,校长审批。请假五天以上(含五天)校长签署意见后上报教育局审批;晚婚假由校长审批;产假由校长审批并报教育局审核。公假由所属处室主任提出意见,校长审批。
2、确实因急事、突发病情、患重病(住院)无法及时事先到校书面请假、调课的,必须用电话口头申请请假、调课。事后,当事者必须凭有关住院手续或医疗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补假手续。
3、教职工凡是不履行请假手续或不履行补假手续的或私自调课离岗的,均按旷课处理。(补假手续期限:教师返校上班当天)。
三、请假种类及处理规定:
1、事假须自己找好代课(或代职)人,并经教导处主任同意。
2、病假三天以上应持有县医院证明,并按请假手续办理,方能准假,病假期工资待遇按国发(81)52号文及闽政(85)88号文规定执行:即病假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至第六个月只发工资的90%,第七个月起只发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者第七个月起只发工资的80%。(如有新的政策规定以新政策规定为准)
3、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因故需要延长假期者按事假论处。(晚婚假15天,丧假3天,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150天,属难产的加15天)。
4、关于教职工请假遇节假日的规定:女职工分娩假,遇寒暑假可顺延补假,双休日、节日不补假。其他请假类型,遇寒暑假、双休日、节日均不顺延补假。
四、学校规定的会议或者活动(含政治业务学习,升旗仪式,教师例会,年段教师会,教研组活动,备课活动,课题组活动,行政会,班主任会议,党员会议等),一般不得请事假,请一次当半天事假计,如果会议时间为半天以上的按实际时间计算。因病不能参加者也应履行请假手续,并经主持人批准,否则以旷职论处,无故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以缺席论处。有课时未上,或课堂无故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以旷课论处。
五、节假日学校组织的活动的考勤,类同于平时。节假日值班护校,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六、请假期间提前回校工作者,应向审批领导销假,病休三个月后要求复职的必须持有县以上医院证明其康复并能坚持正常工作方可销假,若三个月内再请病假者,将累计病假时间。请假期满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时,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七、教职工旷职达一个月者,由学校报县教育局作离岗处理。
八、请假或迟到、早退、旷职教职工的绩效奖,按《绩效奖试行方案》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教导处负责全面考勤工作。其它各职能处室、部门(党支部、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少先队部、年段、教研组、备课组等)要负责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的考勤工作,并把考勤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送教导处,教导处负责汇总公布。各职能处室、部门的负责同志,应如实汇报,否则扣发其当月出勤津贴。
十、学校提倡坐班制,值日老师要实行签到、值日行政画签,认真履行值日职责。学校实行考勤每月一公示,有出入及时到教导处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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