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雅成小学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雅成小学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1、学校有传染病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分工明确。
2、发现有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3、在学校内发现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在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监督下对被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进行消毒。
4、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患传染病情况和因患传染病病休、退学情况及时分类登记。
5、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及病原携带者,应根据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诊治或隔离治疗措施。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教师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6、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管理好厕所、粪便,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7、配合卫生保健机构,对学生有组织地开展预防接种。
第2篇 龙岗小学传染病防治制度
龙岗小学传染病防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师生的生命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二、加强领导,实行分组包干负责制,保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谁失职,追究谁。
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时上报各类疫情。甲类传染病,四小时内必须上报上级卫生主管行政部门。
四、认真做好疫点消毒隔离操作工作。
五、对师生按时接种法定的各类传染病的疫苗。保护好易感人群。
六、具体操作程序:
步骤 详细内容 责任人
晨检 班主任每天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 班主任
报告 一旦发现学生未到校上课或身体不舒服,必须在当天了解原因,并立即将结果报告年级组长、疾病报告联系人。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校长室,再由校长室按有关规定上报教育局。 班主任、年级组长、疾病报告联系人、校长室
劝说 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高热学生,教师必须迅速联系家长,劝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 班主任、卫生老师、年级组长、政教主任、校长
记录 及时统计好全校患病学生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 疾病报告联系人
跟踪 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主动对学生进行补课。 班主任
家访 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 班主任
消毒 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后勤人员
z县龙岗小学
第3篇 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市、县卫生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要求,为预防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制定专人(学校医务室校医)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应主动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保健教师报告;同一学校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校医)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附件),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保健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县教育局办公室或体卫科艺科,同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校医院或保健科的临床医生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在2小时内传真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报县教育局办公室或体卫科艺科。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社县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保育行业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社县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4篇 某小学传染病防治制度
小学传染病防治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班主任组成,确保组织落实,确保学校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实行环境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工作的分块负责制管理,实行各班卫生工作责任制,形成全体教师齐抓共管的格局。
3、加强健康教育,培养卫生习惯,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及容易在师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流感、手足口病、水痘、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由卫生室牵头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讲座和定期出卫生墙报。
4、对教室、办公室、阅览室、阶梯教室、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定期消毒,并经常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5、坚持对学生实行晨检制度,认真填写《学校晨检报告单》,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就医,同时通知家长。
6、教育学生勤洗手、讲卫生。做到不吃不洁食品、不在校外地摊上买食品、不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7、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严格落实食堂有关制度,防止病从口入。
8、加强实行学校环境卫生包干区管理,明确职责,确保校园、教室等各责任区内清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9、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接种。
10、学校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卫生室四方联合,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结合季节性、流行性等时机,在师生中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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